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

实名举报湖南新宁县交警违法收取天价“守护费”

我叫陈相军,新宁县金石镇人,2016年4月2日我驾驶一台租来的捷达车在新宁县盛德园小区附近与一辆故意不挂车牌的现代小车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不挂车牌的现代小车仅一条前门凹陷一点点,我驾驶的捷达车也受损,处警交警说我是主要责任,他是次要责任,我看处警交警这样说,我想我车是租来的,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免得多出租车费,我答应帮未挂牌照的车在新宁修好,未挂牌照车的车主不同意,坚持要到4S店换门,协商未果。扣车后,处警交警说出五千元交通事故保证金可把车放出来,之后交警又改口说要交一万元交通事故保证金才能放车,交警说话出尔反尔,其中肯定有猫腻,我只好借了一万元去提车。那知放车时又要我交所谓的停车费80元,其实我早就在新闻中看到不用交停车费的,不交不放车只好交了。我向新宁县交警大队长舒勇桂反映乱收停车费,他狡辩说只收交通事故车的停车费,违章所扣车辆的停车费不收,可我知道最近有违章车被扣后交了停车费后才放出,证明新宁县交警大队长舒勇桂说假话。

想起这些我就很气愤,不得不提到在2013年发生的一次交通事故中曾被新宁县交警队滥用职权敲诈一次,2013年9月10日新宁县交警大队违法收取天价“交通事故守护费”5000多元,事后有人告诉我“交通事故守护费”是莫须有的,完全是以“交通事故守护费”之名滥用职权敲诈老百姓血汗钱,之后我把这情况同新宁县交警大队说了,新宁县交警大队领导知道滥用职权敲诈败露后,于是2014年又把这天价“交通事故守护费”5000多元分文未少退给我。从这事中可见新宁县交警大队目无党纪国法,滥用职权想尽办法在搞老百姓的血汗钱,这种搞老百姓血汗钱的人怎么不进监狱呢?
我是一个弱小老百姓,这5000多元天价“交通事故守护费”我本不想说的,现在新宁县交警大队对故意不挂牌照的车辆驾驶人包庇,只因车主是新宁县交警大队唐国华的原女婿,这样故意不挂车牌的人明显是想开霸王车逃避责任,我现在认为他是故意撞我的,是碰瓷的,不然我想大事化小给他修好车他为何不同意?不挂车牌是严重违法行为,不挂车牌的车是不许上路的,为何故意不挂车牌的车碰瓷我,交警还要说我是主要责任?这么小的交通事故,新宁县交警大队故意这么拖着不处理,要么是为了合伙多收停车费,搞老百姓的血汗钱,要么是为了帮助不挂车牌的人碰瓷敲诈,来欺压我这个弱小老百姓,事发当天交警在出警时我就告诉交警对方故意不挂车牌,证据确凿(有事发现场录像视频),然而交警一直拖着对故意不挂车牌一事不处理,直到4月7日交警才做这项工作,这是在包庇对方还是工作无能呢?

综上所述,请上级领导严肃查处新宁县交警大队目无党纪国法滥用职权收取天价“交通事故守护费”一事,同时查处新宁县交警大队纵容包庇故意不挂车牌开霸王车来碰瓷一事,我要求不挂车牌开霸王车的人赔偿我的损失,并查处新宁县交警大队伙同停车场乱收停车费,为民主持公道,打死这些滥用职权乱搞老百姓血汗钱的“苍蝇”,严惩这些腐败分子!

举报人:湖南省新宁县金石镇居民陈相军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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