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

【访民数据库】四川陈明燕


姓名:陈明燕,性别:女
出生日期:1976年9月9日
地址:四川雅安武安街34号
身份证号:513101197609090066
电话:18981614719
微信:Cmy13881636942

上访原因:2009年由于家庭婚姻变故,发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变更的内部纠纷。启动司法诉讼,才知道很多司法丑闻,继而信访、上访,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维权经历:
2009年9月,被雅安公安局雨城分局以“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罪刑事拘留,一个月后无罪释放。
2010年,对家庭纠纷处置和刑事拘留不服,继续上访雅安、成都等地纪检机构、信访部门和公安系统。
2012年3月,在北京喊冤过程中被从北京送回四川雅安。
2012年6月,因为经常上访令当地政府非常气愤,随后送进精神病医院,先后羁押10个月。
2012年5月,在不知情也不告知实情的情况下,秘密进行了精神鉴定。鉴定结果:符合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的症状作案时处于发病期,按照(HXFYJD/JS-01)《法医精神病学作业指导书》,对其2009年5月至2011年9月的违法行为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2014年6月,个人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农田,成为“恒天集团雅安汽车生产基地”的超范围征地范围内。雅安雨城政府在没有协商补偿的情况下,动用几百人加大型工程机械的暴力方式,将陈明燕的耕地和房屋强拆强征。
2015年1月,地方官员煽情式的鼓动陈明燕“这是习近平的项目,我们就这样处理了。你不服气那就去北京告吧!”从此再次定居北京,一边打工谋生,一边上访喊冤。
2015年10月,在北京中南海附近被限制自由,由西城区分局府右街派出所给予“训诫处罚”。
2015年12月,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25日正式逮捕。期间再次做过精神病疾患,确定是否有刑事能力的鉴定。意见是:患有精神分裂症(偏执型),应该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2016年7月,雅安雨城检察院提及诉讼,指控陈明燕“利用微信在朋友圈发布全民起诉江泽民,停止迫害法轮功的宣传图片。”
2017年1月羁押一年后,官方考虑陈明燕“因有两个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教育”和“犯罪行为后果并不严重”等自圆其说的理由,决定给陈明燕“取保候审”处罚。
2017年5月,再次收押送入看守所,随后判处有期徒刑4年。于2020年4月刑满释放。

酷刑虐待:失去自由、身体疾病、孤独无援,还不是陈明燕感受到的最大的痛苦和折磨,更多的还是两个未成年子女遭遗弃无人管,形成孩子叛逆性的人格性格,对陈明燕更大的打击和伤害。如今家庭不和睦也不完整。生活和身心都是需要安抚和自己来面对。

案情点评:陈明燕事件,不管从家庭,还是案由,或者是身份性别来说,本来应该是现行法律体系重点特别保护的对象和群体,但是却在强权和腐败加上司法无能的环境下,变成了被侮辱、被打压、被迫害的上访受害者,进而轮回到被限制、被精神、被判刑的蒙冤者,沦为国家公器的神圣司法成为权贵工具、权贵家法、权贵获利的受害见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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