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8日星期五

北京被精神病人陈洪旺采访录

随着两会的临近,我正常的生活秩序也即将被打乱,昨晚丰台分局正式通知我从3月1日起我将被“保护”起来,期间24小时专人全程陪护,作为一名守法公民,只能默默承受这些看似公正的待遇。

今天一早开始,我将洗漱用品和随身衣物装进一个大包里,准备随时迎接精神病防治院治疗。因为“被精神病”对我而言已经不是新鲜事,隐患无处不在……

我是北京铁路局陈洪旺,因为反映腐败,反映不公正,反映房产被篡改,受到打击报复,把一个技术人员发配去污水站养鸡,并被相关人员有预谋有策划地在单独值岗期间,放进几只狗咬伤。反映问题八年来受到各式各样不公平待遇,被精神病,被监视,被软禁。

2014年3月12日因反应房产被篡改,被打伤,事件发生地属北京铁路公安处管辖,北京铁路公安处始终对陈洪旺被伤害案不予处理。就此请求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令北京铁路公安处行政不作为,并责令北京铁路公安处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履行法定职责。2016年1月19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5)东行初字第859号一审判决支持了陈洪旺的诉讼请求。

2016年3月6日两会期间,称陈洪旺扰乱社会治安,被公安机关保护性治疗,关进北京市丰台区精神防治院。北京铁路公安处内保支队吴革(电话13381036692)多次探视,讲:“你在这,才能根本性解决问题,只要你能满足铁路公安处的要求,妻子与女儿就会平安无事,本人也会出院,不听话就再去找她们!”陈洪旺坚决不撤诉,吴革,又讲:“你的妻女都会因你受害。这就是送你到精神病院的根本,这就是你胜诉的下场。”最终陈洪旺以自己的屈服获取妻子与女儿的安全。2016年4月21日,在北京市丰台区精神病防治院区,铁路公安处将打印好的“撤回起诉申请书”上被迫签字(内容,我现在请求撤回起诉,不再状告铁路公安处)2016年4月22日陈洪旺被放出北京市丰台区精神防治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决书(2016)京02行终276号,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陈洪旺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是否有精神病,医生说了不算,病人说了不算,家属说了也不算,想办你的人说了算。

2018年3月22日,女儿有病,警察不让看病,就此事进行了一次法律维权活动。

2018年3月22日,陈洪旺要送发烧39度的女儿去医院看病,门口几个穿便服的不明身份的人不允许出门,若非要出门只能坐他们的车,对此陈洪旺起初很高兴,还感谢他们帮助了自己。可是在车上,司机一直训斥陈洪旺,说:“你们家孩子生病也能上学,不用去医院。”他的说法,陈洪旺不认同,为此对方生气了,于是调转车头把陈洪旺拉回了家,推回屋中,不让出门了。

女儿生病,发烧39度,陈洪旺却被阻止在家中,不能出门,不能送女儿去医院看病了。陈洪旺非常生气,为此报了警。可是,警察不出警。警民互信是社会的基础,不知谁在抵抗法律,不让出警。

这件事,陈洪旺跟有关部门反映,没人信,讲:“我们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没有人这么欺负人的!没有人会说孩子有病不让去看病的!”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说谎,陆陈洪旺做了政府信息公开。却被告知,不能信息公开。

并且,丰台分局还说,陈洪旺是精神病。就算陈洪旺是精神病人,是个残疾人,不是更需要社会的关心与同情,而不是肆意的欺负吗?

陈洪旺愿意配合党政府对本人的管控工作,但公安机关不能随意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更不能随意陷害、殴打。为此,于是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北京市公安分局行政行为违法。陈洪旺诉北京市公安分局行政违法一案,丰台区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11月14日上午9点开庭。

2018年12月14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8)京0106行初454号,称报警事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理职责。陈洪旺对此不服,提起上诉。

上诉人要求法院写出陈洪旺的法庭陈述、法庭辩护,女儿有病,警察阻止其去送往医院,就此事,本人持续拨打110的事实经过写在判决书。

2019年2月26日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京02行终298号,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本人陈洪旺将继续申请再审,维护法律尊严。

陈洪旺无惧,因为本人是守法中国公民,希望高举法律武器推进中国法制的进步;陈洪旺无悔,因为本人情绪平稳,精神状态良好,懂得守护身边的同路人,用行动践行着爱心工程;陈洪旺无怨,漫漫生涯路,谁会风平浪静,只要心怀感恩,大步向前,才能收获一个更加美满的人生。愿明天更美好。

北京铁路局陈洪旺电话(13661049677)
201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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