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6日星期一

抗议当局株连“泼墨事件”相关人员


本网获悉,湖南籍在上海工作的董瑶琼女士,日前为表达对中共当权者倒行逆施的抗议而向个人崇拜画像泼墨的事件发生后,遭到上海警方拘押,而董瑶琼的父亲董建彪与维权艺术家华涌,在通过网络直播表达对泼墨事件观点时,居然也遭到云南警察破门而入带走,至今没有下文。民生观察对中共当局肆意拘押表达抗议者并株连相关人员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据民生观察综合报道,7月4日上午八点左右,出生于1989年,曾就职于好租科技上海分公司的湖南省株洲市公民董瑶琼女士,到上海海航大厦门口,向张贴的习近平画像泼墨,并说:“独裁暴政,我对它恨之入骨。”随后将拍摄的视频上传至网络。当天下午3点半左右,董瑶琼在网上发出消息称:“现在我的门外有一群穿制服的人,待会儿我换好衣服就出去。我没有罪,有罪的是伤害我的人和组织”。随后,网上传出董瑶琼被上海警方以涉嫌“攻击国家领导人”抓捕的消息。而远在株洲老家的董瑶琼的父亲董建彪遭到警方调查并被开除工作。

7月12日下午,远在株洲老家的董瑶琼的父亲董建彪,在遭到警方调查并被开除工作后,受邀前往维权艺术家华涌在云南香格里拉的工作室马孔多酒吧,接受专访。
 
董建彪与华涌


7月13日上午10点36分,华涌先生通过自己的网络直播视频发出了《董瑶琼父亲董建彪对上海警方有话说》,称“我女儿这次可能命都保不住了!习主席把自己当成皇帝了,过去得罪了皇帝是要株连九族的,我们生活在底层的人就像蚂蚁一样任由权贵们宰割。我们湖南攸县一次出事故就死了100多人,这些底层人民冒死1个月才拿3000多元也要干下煤矿呀!因为他们全家要吃,孩子要上学...我自己也是这样。我现在只求大家帮助我,帮助我保住我女儿董瑶琼的小命,其它就一无所求了。她现在得罪的权贵太高了,我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顶替我女儿服刑,我是她爸爸,没有别的办法了”。闻听此言,华涌不禁落泪对董建彪说:“老董啊!我也有女儿,你说这个,我受不了。你很牛,你是汉子。华涌陪到你,陪到底……”,并随后发出董建彪的公开信,直指警方执法犯法,称上海警方、湖南攸县公安,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就传讯自己,并且还不依法告知其女儿的下落。如果警方不依法出具法律手续就抓走并关押自己的女儿董瑶琼,那么这就是土匪绑架的行为。董建彪还说,在警方做完笔录后,他们还让煤矿开除了自己,并且拖欠了三个月工资拒不支付,这是要把他往绝路上逼,他誓言要为女儿讨说法;同时,华涌也发出自由的公开信称“全世界热爱自由民主的人们,我华涌自愿帮助董瑶琼的父亲董建彪发声,如果我被捕、失踪,华涌希望全世界热爱自由的人们为我和董建彪先生呼吁!言论自由无罪!希望中国政府依法治国,希望警方依法办事……”

7月13日晚10时许,华涌的房门突然被人急促的敲打,华涌随即询问来者何人?对方报称是云南某国保警察、华涌所在辖区的国保汪(音)大队长。华涌又问来有什么事吗?对方回答说给你送两瓶酒来,找你们聊聊,快开门!对此,华涌说“因为你的警方身份,我不能随便开门,你需要依法出具法律手续,我才能开门,你要是执意送酒,就把酒放在门口的窗台上”。随后,华涌发布微博消息称:“刚刚10点钟的时候,我们住的门口来了三四个香格里拉国保,一个领头的我以前认识,2014年6月期间华涌被以寻衅滋事关在香格里拉看守所一个月,接触过这个头。他说今晚是一个人身份来看看我,请我出去喝喝酒,被我拒绝。”

不久,国保警察汪(音)大队长又带来了4、5个人,他们再次敲门要求华涌开门出来,而华涌就问“我出来干什么呀?湖南株洲警察是不是来了,他们是不是要抓董建彪先生啊?”国保回答“不便透露”,华涌说“湖南警察是来了,在我这里的董建彪先生已经接到了湖南国保的电话通知”,华涌又问“为什么要抓他呀?”对方回答“要董建彪协助调查”,华涌说“协助调查为什么要抓人呢?”对方又说“你先把你的视频直播关掉再说”,华涌说“我为什么要关掉视频呢?拍摄警方执法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何况这是保留证据和保护我们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很多网民都看着呢!还有,你们来抓我们有法律手续传唤证和搜查证吗?”。随后,华涌又发出网络消息称“华涌的怒吼——我希望华涌去年底被关3天的奇迹再次发生。试问上海警方,董瑶琼关在哪里?你们抓人的手续在哪里?用什么罪名抓人?我们不知道,她的父亲不知道。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习近平主席讲话重复最多的,难道你们就视为耳旁风?”

几分钟后,多名警方人员强行破门而入,华涌的视频直播开始来回晃动。余音显示,警方破门而入后粗暴的抓走了华涌和董建彪先生。


董瑶琼向中共党魁头像泼墨,所表达的是反对专制暴政及其相关的个人崇拜,是一种公民的抗议性行为。纵观文明世界,公民对国家元首的抗议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是言论自由权与批评权、监督权的范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就如美国总统特兰普先生还经常被美国人民恶搞,甚至有将特兰普像制成充气皮偶拖拉于街头任人踢打消气,警察却站在边上看着哈哈大笑。细看现代文明世界的法律,还没有什么元首肖像被泼墨污损获刑的条款。而只有中国文革时期,对毛泽东的像进行特别的保护,随时有人因污损而被以反革命罪论处,然而,文革那种疯狂的个人崇拜毕竟已经过去40余年了,今天再以污损一个头像来拘押刑办公民,显然是历史性倒退。至于董建彪因为女儿泼墨而受到株连,不仅被警方无端审查,还被开除工作,克扣工资。这种中国封建专制下的株连制度,早已成为文明世界唾弃的对象。而华涌先生,本着捍卫人权法制,出于一份正义之心,将董建彪的心声予以公布于天下,这完全是公民言论表达与新闻自由权利的践行,不触犯任何法律。但中共当局却对他们三人进行抓捕控制。

中共当局株连“泼墨事件”相关人员的行径,严重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还违反《人权捍卫者宣言》第8条“2.这特别包括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向政府机构、机关和负责公共事务的组织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便改进其运作,提请人们注意其工作中可能阻挠或妨碍促进、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任何方面。”第9条“1.在行使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如本宣言所提促进和保护人权时,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援引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在这些权利遭到侵犯时得到保护。”第12条“1.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2.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也与中共新当权者一再宣称的“依法治国”相背离。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

一、立刻无条件释放董瑶琼、董建彪、华涌,停止对“泼墨事件”相关人员的打压与株连;

二、立刻停止倒行逆施的文革式造神运动,认真总结历史教训,警惕带来民族浩劫的文革复辟;

三、开启旨在保障人权的政治体制改革,使中华民族真正迈入普世文明的康庄大道。

民生观察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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