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刘晓原律师联系了佛山中院刑一庭,书记员称,经广东省高院批准,对陈启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延长三个月审限。
2014年11月25日,天理(陈启棠)被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4年12月31日被逮捕。2015年5月29日,案件移送佛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15年7月14日,案件第一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2015年8月13日,案件重报检察院审查起诉。2015年9月29日,案件第二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2015年10月29日,案件第三次重报检察院,在一个半月审查起诉期限即将届满时,2015年12月8日,佛山市检察院向佛山市中院提起公诉。
3月8日下午,刘晓原律师又联系了苏昌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的书记员,书记员说,还没有开庭安排。现苏昌兰案正在延长三个月审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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