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6年10月8日消息】江苏南通公民许云华房屋遭拆迁,至今无合理补偿安置。许云华进京反映问题多次被拦截带回,其中一次受轻微伤。近日,许云华欲再次进京维权,被地方维稳人员带离家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许云华,江苏南通人。许云华的丈夫从小失去父亲,公公是一位抗美援朝的老兵。
作为家里的长子,丈夫十几岁就出门打工,省吃俭用,一分钱一分钱地攒,就为了盖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
那些年,丈夫年年在外面干,到年底才回家,回来还要跑审批、办手续。
1989年,政府批给了许家宅基地,审批表上白纸黑字写着,许家一家三口人,每人24平方。
许云华是1965年出生的,属于大龄政策照顾,再给她们家24㎡,一共批了96㎡,盖了两层楼,还有厨房和厕所,这个审批表上的红章,是许家用半辈子血汗换来的。
这30多年,许云华一家人就住在这里,这是她们家唯一的房子,是她们家唯一的根。
可是现在有人告诉她们要协议搬迁了,许云华一家说好,国家建设她们支持,但是请把政策文件给她们看,把她们的合法权益说清楚。
结果是拆迁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轻飘飘一句:“跟你们没关系。”
许云华一家想反映问题,却处处碰壁,没人管她们。
此前,许云华进京反映房屋拆迁问题均被地方半路截回,未能成行。
其中2026年6月26日,截访人员还将许云华的右脚弄伤,至今活动受限。
近日,许云华第二次进京反映问题,地方维稳人员又到许家人的租住处欲将其带离,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许云华通过视频表示,“我想要回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怎么就这么难?我就想问一句,审批表上盖着政府的红章怎么就不算数了呢?老百姓一辈子攒下的家怎么就一句与你无关就没了?
我不求别的,只求有关部门能依法办事,给我们一个公平合理的说法,也请看到视频的好心人帮我们转发,让正义的声音被听见,谢谢大家!”
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
劳工权益关注者冯睿被广州警方刑拘
【民生观察2026年10月8日消息】近日,劳工权益关注者小五(冯睿),因常年关注工人、农民,为弱势群体发声,遭广州警方带走刑拘,涉嫌罪名寻衅滋事。据称,此次警察的调查询问主要围绕其发布在公众号上《坚苦如此,何以安歇|2025年劳动权益事件》一文。近期冯睿的多位朋友因为劳动权益年度盘点的事情,亦被警方跨省约谈、传唤。
小五原名冯睿,北师大高材生,是“恰帕斯东风电视机”公众号运营者、劳工权益关注者、自媒体人。
2026年9月14日,冯睿被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带走,目前关押在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涉嫌罪名寻衅滋事。
朋友通过身份信息查询,最终在“粤省事”发现冯睿被关押在越秀区看守所。
朋友称,冯睿没有组织团队,其他媒体说他有一个团队,是错误的。他做了五年的盘点,大家觉得比很多机构对劳工事件的专业性和全面性都高。
此外,陆续有网友发言称,因为冯睿的缘故被广东有关部门请去喝茶,警察的询问围绕冯睿所运营的公众号上发布的《坚苦如此,何以安歇|2025年劳动权益事件》(下称“盘点”)一文展开。
警察不断暗示盘点有不实之处,有误导公众、扰乱公共秩序的嫌疑,试图坐实冯睿寻衅滋事的罪名。
2025年劳动权益事件盘点”阅读链接: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ne87FDzRhm95ojhea-hPMG-MH2dD3bu1gprvjNbVzQg/mobilebasic
打开“2025年劳动权益事件盘点”的文档,就会发现这份长达十万字的文章引用的资料数量非常之庞大,且几乎每一个段落都可以找到出处,都是公开信息,引用的资料不乏央视等权威媒体、公开发行的期刊以及图书。
试问,如有不实,那为什么不先反思这个信息体系本身、不追责这些文章的原作者,反要将新闻的收集和整理者定性为寻衅滋事?
其次,为劳动者记录这一年遭遇和困难,到底何错之有?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曾经是、现在是、或即将成为一名劳动者。劳动者为劳动者留下这一年的记录本身无任何过错。
目前,冯睿运营的公众号此前发布的《2025年劳动权益事件》长文已遭微信平台删除。
2021年至2024年的事件盘点亦可以打开,相关链接如下:
汲取勇气,希望传递|2021年劳动权益事件盘点
https://cnlgbtdata.com/fulltext/books/labor-rights-annual-review/2021/
愿劳动给人快乐,而非不幸|2022年劳动权益事件盘点
https://cnlgbtdata.com/fulltext/books/labor-rights-annual-review/2022/
新旧交替,上下求索|2023年劳动权益事件盘点
https://cnlgbtdata.com/fulltext/books/labor-rights-annual-review/2023/
艰难时世,相濡以沫|2024年劳动权益事件盘点
https://cnlgbtdata.com/fulltext/books/labor-rights-annual-review/2024/
小五原名冯睿,北师大高材生,是“恰帕斯东风电视机”公众号运营者、劳工权益关注者、自媒体人。
2026年9月14日,冯睿被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带走,目前关押在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涉嫌罪名寻衅滋事。
朋友通过身份信息查询,最终在“粤省事”发现冯睿被关押在越秀区看守所。
朋友称,冯睿没有组织团队,其他媒体说他有一个团队,是错误的。他做了五年的盘点,大家觉得比很多机构对劳工事件的专业性和全面性都高。
此外,陆续有网友发言称,因为冯睿的缘故被广东有关部门请去喝茶,警察的询问围绕冯睿所运营的公众号上发布的《坚苦如此,何以安歇|2025年劳动权益事件》(下称“盘点”)一文展开。
警察不断暗示盘点有不实之处,有误导公众、扰乱公共秩序的嫌疑,试图坐实冯睿寻衅滋事的罪名。
2025年劳动权益事件盘点”阅读链接: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ne87FDzRhm95ojhea-hPMG-MH2dD3bu1gprvjNbVzQg/mobilebasic
打开“2025年劳动权益事件盘点”的文档,就会发现这份长达十万字的文章引用的资料数量非常之庞大,且几乎每一个段落都可以找到出处,都是公开信息,引用的资料不乏央视等权威媒体、公开发行的期刊以及图书。
试问,如有不实,那为什么不先反思这个信息体系本身、不追责这些文章的原作者,反要将新闻的收集和整理者定性为寻衅滋事?
其次,为劳动者记录这一年遭遇和困难,到底何错之有?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曾经是、现在是、或即将成为一名劳动者。劳动者为劳动者留下这一年的记录本身无任何过错。
目前,冯睿运营的公众号此前发布的《2025年劳动权益事件》长文已遭微信平台删除。
2021年至2024年的事件盘点亦可以打开,相关链接如下:
汲取勇气,希望传递|2021年劳动权益事件盘点
https://cnlgbtdata.com/fulltext/books/labor-rights-annual-review/2021/
愿劳动给人快乐,而非不幸|2022年劳动权益事件盘点
https://cnlgbtdata.com/fulltext/books/labor-rights-annual-review/2022/
新旧交替,上下求索|2023年劳动权益事件盘点
https://cnlgbtdata.com/fulltext/books/labor-rights-annual-review/2023/
艰难时世,相濡以沫|2024年劳动权益事件盘点
https://cnlgbtdata.com/fulltext/books/labor-rights-annual-review/2024/
2026年10月7日星期三
吕泽林行使公民权力被威胁送精神病院
【民生观察2026年10月7日消息】现居广东的维权人士吕泽林因维权遭遇打压迫害,找工作屡屡受挫,网络账号被人为噪音干扰,微信收付款功能遭限制等。近日,吕泽林前往人大常委会提交申请要求更改刑法,判处一切人贩子,非法贩卖移植人体器官死刑的建议,因车票纠纷警察到场,在了解情况后吕泽林被辅警威胁要将其送往精神病院,吕泽林报警要求追究该名辅警的法律责任至今无果。
2026年9月21日上午,吕泽林前往人大常委会提交申请更改刑法,请求判处一切人贩子,非法贩卖移植人体器官死刑的建议,在位于广东省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因其无钱坐公交车,公交车司机报警。
警察出警的时候,了解到上述情况后,随后马上由辅警出面扬言说:吕泽林总说国家大事,要把吕泽林送进精神病院。
后来吕泽林拨打110报警并拨打12345举报投诉,请求依法追究那个企图以吕泽林总说国家大事为借口,想要非法把吕泽林送进精神病院辅警的法律责任。
吕泽林本以为广东省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的高新区派出所会主动彻查。然而等来的确只有一句:“没那事,不会因为吕泽林提出更改刑法,请求判处人贩子,非法贩卖、移植人体器官者死刑把吕泽林送进精神病院”。
吕泽林提出可查看执法记录仪,要求书面回复,回答:“需要请示领导”。
作为整个派出所的管理层,不可能想不到,辅警了解到吕泽林因为提出判处人贩子,非法贩卖、移植人体器官者死刑建议,第一时间反映就是想把吕泽林送进精神病院,唯一的可能就是辅警本人或辅警亲友本身就是人贩子或非法贩卖、移植人体器官者。
法律有明确通过110报警应当出具报警回执规定,目前截止2026年10月7日已经过去第16天,广东省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高新区派出所,依然违反公安部三令五申的当场立案、当场取证、当场出具加盖公章的三个当场规定,包庇企图明显。
现在整个派出所的管理层统一放那么大的功劳不要,也不管百姓孩子的安全,企图包庇一个这样的辅警,唯一的可能就是整个派出所都是人贩子,非法贩卖、移植人体器官的保护伞。
孩子是祖国未来的花朵,绝不允许任何迫害,打倒人贩子,非法贩卖、移植人体器官者保护伞,保证每一个孩子的生命安全,是每一个为人父母的愿望。
信访人维权都不仅是在为自己维权,更是在帮助国家打反腐倡廉战争的保家卫国守江山的义举,反对将为了国家长治久安,主动帮助国家进行反腐倡廉之战的维权义士送入精神病院,以医断访的非法恶行。
吕泽林是因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申请更改刑法,请求判处一切人贩子,非法贩卖、移植人体器官者死刑等建议,才遭中共背后动用各种手段,阻止他重新找工作,吕泽林几次干即结工资临时工,干完活之前微信收款功能正常,等结算工资时微信收款功能就被限制,导致吕泽林无法结算工资,不干活时,收款功能又自动恢复了正常。
就连有关案件的一个字都不提,专门用来直播下象棋的新注册自媒体帐号,也被人为制造噪音无法赚取生活费,吕泽林彻底失去经济来源一年多,因此才没钱坐公交车。
吕泽林在此声明:以后不管吕泽林发生任何意外,吕泽林敬请所有人行使宪法赋予人民的监督权力,拨打0762-110报警,拨打0762-12345请求依法监督,确保吕泽林的人身安全,并授予任何人均可为吕泽林信访维权诉讼的权利,敬谢本份授权声明永久有效。
吕泽林表示,自己将持续向人大常委会递交申请更改刑法,请求判处一切人贩子,非法贩卖移植人体器官者死刑。
2026年9月21日上午,吕泽林前往人大常委会提交申请更改刑法,请求判处一切人贩子,非法贩卖移植人体器官死刑的建议,在位于广东省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因其无钱坐公交车,公交车司机报警。
警察出警的时候,了解到上述情况后,随后马上由辅警出面扬言说:吕泽林总说国家大事,要把吕泽林送进精神病院。
后来吕泽林拨打110报警并拨打12345举报投诉,请求依法追究那个企图以吕泽林总说国家大事为借口,想要非法把吕泽林送进精神病院辅警的法律责任。
吕泽林本以为广东省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的高新区派出所会主动彻查。然而等来的确只有一句:“没那事,不会因为吕泽林提出更改刑法,请求判处人贩子,非法贩卖、移植人体器官者死刑把吕泽林送进精神病院”。
吕泽林提出可查看执法记录仪,要求书面回复,回答:“需要请示领导”。
作为整个派出所的管理层,不可能想不到,辅警了解到吕泽林因为提出判处人贩子,非法贩卖、移植人体器官者死刑建议,第一时间反映就是想把吕泽林送进精神病院,唯一的可能就是辅警本人或辅警亲友本身就是人贩子或非法贩卖、移植人体器官者。
法律有明确通过110报警应当出具报警回执规定,目前截止2026年10月7日已经过去第16天,广东省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高新区派出所,依然违反公安部三令五申的当场立案、当场取证、当场出具加盖公章的三个当场规定,包庇企图明显。
现在整个派出所的管理层统一放那么大的功劳不要,也不管百姓孩子的安全,企图包庇一个这样的辅警,唯一的可能就是整个派出所都是人贩子,非法贩卖、移植人体器官的保护伞。
孩子是祖国未来的花朵,绝不允许任何迫害,打倒人贩子,非法贩卖、移植人体器官者保护伞,保证每一个孩子的生命安全,是每一个为人父母的愿望。
信访人维权都不仅是在为自己维权,更是在帮助国家打反腐倡廉战争的保家卫国守江山的义举,反对将为了国家长治久安,主动帮助国家进行反腐倡廉之战的维权义士送入精神病院,以医断访的非法恶行。
吕泽林是因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申请更改刑法,请求判处一切人贩子,非法贩卖、移植人体器官者死刑等建议,才遭中共背后动用各种手段,阻止他重新找工作,吕泽林几次干即结工资临时工,干完活之前微信收款功能正常,等结算工资时微信收款功能就被限制,导致吕泽林无法结算工资,不干活时,收款功能又自动恢复了正常。
就连有关案件的一个字都不提,专门用来直播下象棋的新注册自媒体帐号,也被人为制造噪音无法赚取生活费,吕泽林彻底失去经济来源一年多,因此才没钱坐公交车。
吕泽林在此声明:以后不管吕泽林发生任何意外,吕泽林敬请所有人行使宪法赋予人民的监督权力,拨打0762-110报警,拨打0762-12345请求依法监督,确保吕泽林的人身安全,并授予任何人均可为吕泽林信访维权诉讼的权利,敬谢本份授权声明永久有效。
吕泽林表示,自己将持续向人大常委会递交申请更改刑法,请求判处一切人贩子,非法贩卖移植人体器官者死刑。
2026年10月6日星期二
把违法唤作合法颠倒黑白 以权力之恶毁国家之善
今年三月,我为我村土地被政府以权力强抢的事由到北京上访,被地方政府带回老家,回去后政府继续忽悠。6月15日,收到下白石镇政府的答复如下:
一、答复称我村的土地是渔港指挥部与福安造船厂等依法征用。
事实是:
1、福安政府没有叫“渔港指挥部”这单位。渔港指挥部这个没有备案的单位不能替代土地主管部门。
2、造船厂根本没有取得我村这块地的使用权。谈何依法征收?
二、答复称该证被法院撤销,2008年,原福安市国土资源局重新依规履行审批流程,再次为相关企业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法院判决认定政府颁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2006)宁行初字第1号判决书22页)。《行政诉讼法》第71条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福安政府以同一事实与理由颁证,这是答复故意违背法律明文规定之一】
三、答复称签订过协议。
1977年的民间"契约"或协议,未经法定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审批。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94修正第十二条(三)明文规定未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征地协议一律无效。
1997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处理若干规定的通知11、无权批准用地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批准用地的,其批准行为和巳签订的用地合同一律无效。等等。【这是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之二】
四、答复称经政府会议纪要确认权属
法律明确规定以会议纪要批准用地是非法批准占用地。
1999年10月22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本办法所称的非法批准占用土地:
(一)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批准用地的;
(二)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
(三)以化整为零等形式越权批准用地的;
(四)未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或者征地审批手续,即先行批准用地的;
(五)与用地单位串通,隐瞒真实情况批准用地的;
(六)以领导批示、会议纪要等非法定形式批准用地的;
(七)超出法宝批准权限批准用地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八项违法事项,福安政府占有七项【这是该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之三】
五、答复称后续颁证行为多次提起诉,屏南县人民法院、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蕉城区人民法院均依法驳回相关诉求。目前涉案土地权属清晰,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完备。
法院撤销原证,意味着原登记结论“违法,我村没有提及确权之诉,法院没审权属,无权越俎代庖确认土地权属。《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最高法(2018)最高法行再128号、最高法(2018)最高法行申3619号判例:行政诉讼“全面审查”限于对被诉对象的合法性全面审查,不等于可以主动审理当事人未起诉、未列入诉讼标的的其他行政处理。
(2009)宁民终字第484号裁定书明确裁定:法院不是法定的土地管理部门,其做出的判决书不能做为土地权属的依据。”【这是该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之四】
下白石政府列举以上各级法院驳回相关诉求,依据原福建省高级法院维持宁德市中级法院判决认定我村土地属于国有,请看判决:
判决书第七页第一段认证事实部分无法认定批准用地面积,也就是没有证据证明该地经过省级政府的批准面积。法院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前提下,直接推定“该土地性质应属于国家所有”,违背了《行政诉讼法》关于“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的基本要求。法院明显是错误与不负责。
政府依据此判决重新颁证违背的法律与事实:
首先,违背“先批后征”的法定铁律: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必须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征地批复。判决书中已经承认“无法认定具体批准的用地面积”,即证明了缺少征地批复这一法定前提。
其次,违背“禁止反复”原则:同一地块,同一权属来源,同一“属国有”逻辑,做了“分本登记”形式变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政府依据一份“事实不清”的判决,用同样的“无批复、无面积”事实重新发证,属于违法重作。属于以非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行政行为自始违法。【这是福安政府故意违背法律之五】
六、再看涉案土地是否权属清晰,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完备看证据:
福安政府2000年将我村土地颁证给刘丛生,2005年才出证明告知我村,颁证的证据目录表,没有一份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证据,政府称颁证的是国有土地,提交颁证的土地权属来源却来自我村77年的协议,但,没有提交我村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怎么转为国有的证据。土地审批表比土地申请表提前两个月作出。这就是下白石答复中的“权属清晰、手续完备”!【这是该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事实)之六】
以分割登记规避“重作禁止”,最高法公报“余姚甬兴气体厂案”已经明确:被撤后仍以相同理由作相同结论,属于滥用职权。
七、答复称“建议您依法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身权益”。
我村的案件终审法院是福建省高院,监督部门也是福建省高检,而省高法多年申请再审不回复,省高检多年申请监督不受理。政府让我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身权益,那么省高法、高检的上级不就是北京各权力机关吗?也就是下白石镇政府下旨意让我到北京上访。
于是,我今年6月15日遵循旨意进京上访。
9月7日,下白石镇郑智勇书记给我打电话,叫我回福安,有事提出来说。还问我不能代表我村村民小组,说我村的土地村委有权处理。我和他说在我回去之前先向他提问两个问题,如果依法回答,我可以考虑回去,如果还是老一套,那我回去也毫无意义。
下图是9月7日我和郑智勇书记的对话截图,对于郑智勇书记认为我不能代表村民小组,我顺便告诉他我是家家户户选举的小组长,你们镇长、市长、省长、国家主席有家家户户选举的吗?至于他说村委可以处理我村小组的土地,我引用了一些法规给他看:
9月30日晚上7点半,下白石镇政法委员给我发信息,还是和6月15日给我的答复一个模式,坚持声称他们的违法就是合法,而且称经过他们镇的法律顾问给我的答复。看截图如下:
该答复还是延续20多年的违法惯性:77年的协议→87年的会议纪要→经过多审法院判决驳回,硬把违法当合法来当抢劫百姓财产的遮羞布,并蓄意作假的惯性毫无遮掩地呈现:
1、以上截图可以看出,我要求镇书记给我回答问题的时间是9月7日20:14分,而镇政府却以《9月18日关于王秀英问郑智勇书记的答复》。9月18日王秀英什么时间问郑智勇书记?这不是粗心、记错,而是习惯性的偷换时间。目的是主动与被动的性质不同。9月7日,镇书记主动打电话找我等于颁证违法心虚、想叫我回去摆平。回复把时间改成9月18日王秀英问郑智勇书记,是为了证明王秀英反复纠缠,政府被动应对。
如果镇时间记错,答复标题应该含糊其辞,不会有头有尾的把9月18日写进“信访答复件”里。基层政府在正式信访答复的文书中篡改群众提问时间,属于用虚假事实构造虚假程序合规,是典型的形式主义答复、实质性欺骗。【这是该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事实)之七】
2、我要求镇书记给我回答两个问题:
①政府颁证给刘丛生的土地权属来自哪里?
②政府颁证经过什么部门审批?审批依据是什么?
镇政府的答复没有直面回答两个核心问题,反而偷换概念。【这是该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事实)之八】
3、我针对“村委会无权处分村民小组集体土地”的法理论述,镇书记的信访答复强行嫁接套用至1977年历史契约,2000年非法颁证的问题上,属于答非所问、转移争议焦点。。【这是该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事实)之九】
4、镇政府将本人微信中提出的两个具体问题纳入信访处理答复,却未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针对“投诉请求”作出处理意见,【这是该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之十】
9月30日,下白石政府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除了上述已经阐明的问题之外,还多几条明知违法,却故意兜圈的回复:
一、答复引用福安市法院2018闽0981执1837号执行裁定书,以此佐证现产权证合法。
政府把未依法征收的土地违法办证给刘丛生,刘丛生拿去融资,向银行超贷10亿左右本息不还,政府收回,再借法院以物抵债把土地转给市属城建有限公司,这不是市场交易,而是为了利益洗白,国有化侵占。城建公司明知权属来源违法仍受让,不因“有裁定”就取得干净的物权。【这是该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事实)操作之十一】
二、针对答复第二部分“法不溯及既往”法律适用观点:
政府原文:《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部分条文施行晚于2000年办证,不能溯及既往评判当年征地程序合法性,适用行为发生时的法律。
我在9月7日提交材料中提出村组法律,我引用《民法典》262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8条,不是拿新法评判77年签约,而是评判:时至今日,镇政府依然错误认为村委会可以替代村民小组处分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核心是反驳镇书记口头观点:“你不能代表村民小组,村委会可以代表里凡自然村土地”。这是针对当下政府处理争议的主体认知错误,不是拿2020年民法典评价1977年签约行为。镇政府刻意歪曲我论证目的,把我反驳“当下主体资格错误”的法条,强行套回1977年历史签约,属于典型偷换论证对象,逻辑上移花接木。
另外,“法不溯及既往”该原则有严格适用边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指新法律不评价新法生效以前已经终局、已经合法完成的行为;但本案关键点:案涉土地征收、颁证从70年代契约、87年会议纪要、2000年颁证被撤销、2008年再次颁证,权属争议持续至今,从未终局结案,权属争议一直处于持续状态,不属于已经终局完成的历史行为。【这是该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事实)之十二】
三、政府答复声称“省级政府主导的集体土地征收行政行为”
但全文始终不出示省级征地批复文件,批复的面积。答复反复声称是省级主导的征收,但通篇没有披露、没有附具省级人民政府征地批复文件。征收三百余亩农村集体土地,省级征地批复是整个征收行为的基石。拿不出法定批复,仅仅靠契约、会议纪要就宣称是“省级主导征收”,属于只有口头定性,没有书面证据支撑。【这是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事实)之十三】
镇政府回复的法律依据明知套不上却强行张冠李戴:
镇回复中第二点中的第1点,引用的法律依据是:199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集体土地征收获批后,土地性质转为国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出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政府抢劫我村的土地卖给刘丛生,刘丛生再与政府官员分羹,这是为公共利益?下白石镇把中国政府的公共利益是建立在违法抢劫上?如果下白石镇政府的顾问就这水平,那政府要求百姓依法守法的标准是什么?让百姓人人违法吗?【这是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事实)之十四】
镇回复中第二点中的第2点,引用的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版):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政府的征地手续在哪?征地方案经什么部门批准?这也是我要求镇书记给我回答的问题,作为政府领导,这是在讲事实、摆道理,还是在大街上买药膏,能忽悠一个是一个?问题不是政府不懂法,而是指鹿为马,这是借权力之名行夺地之实。这种执政方式会把执政党往“塔西佗陷阱”里推。
【这是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事实)之十五】
二十余年一错到底
从1977年契约到1987年纪要,到2000年颁证被撤、2008年重登、2018年执行裁定洗白——每一环都是明知故犯,每一步都是权力对法律的公然践踏。
下白石镇这届领导班子不是不懂法,而是选择性失明。
利益链一旦承认源头违法,整个行政行为链条坍塌,背后的利益输送也将暴露。于是错就错到底,黑就黑到底。
对国家:透支执政合法性,架空土地法治体系,司法权威被工具化为违法背书。
对百姓:三百余亩世代生计被"合法"剥夺,二十余年维权成本无限叠加,尊严被系统性碾压。
更深层的恶果:当基层政府发现"坚持错误比纠正错误成本更低"时,所有类似案件都会效仿——错到底就是对的,拖到底就是赢的。这不只是里凡村一家的事,这是在告诉所有基层权力:只要脸皮够厚、公章够多、时间够长,违法就能变成"合法"。
一个政权最大的危险,不是有人犯错,而是犯错之后整个系统选择集体沉默、集体维护、集体对抗纠错、集体推诿。
一、答复称我村的土地是渔港指挥部与福安造船厂等依法征用。
事实是:
1、福安政府没有叫“渔港指挥部”这单位。渔港指挥部这个没有备案的单位不能替代土地主管部门。
2、造船厂根本没有取得我村这块地的使用权。谈何依法征收?
二、答复称该证被法院撤销,2008年,原福安市国土资源局重新依规履行审批流程,再次为相关企业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法院判决认定政府颁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2006)宁行初字第1号判决书22页)。《行政诉讼法》第71条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福安政府以同一事实与理由颁证,这是答复故意违背法律明文规定之一】
三、答复称签订过协议。
1977年的民间"契约"或协议,未经法定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审批。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94修正第十二条(三)明文规定未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征地协议一律无效。
1997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处理若干规定的通知11、无权批准用地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批准用地的,其批准行为和巳签订的用地合同一律无效。等等。【这是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之二】
四、答复称经政府会议纪要确认权属
法律明确规定以会议纪要批准用地是非法批准占用地。
1999年10月22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本办法所称的非法批准占用土地:
(一)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批准用地的;
(二)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
(三)以化整为零等形式越权批准用地的;
(四)未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或者征地审批手续,即先行批准用地的;
(五)与用地单位串通,隐瞒真实情况批准用地的;
(六)以领导批示、会议纪要等非法定形式批准用地的;
(七)超出法宝批准权限批准用地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八项违法事项,福安政府占有七项【这是该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之三】
五、答复称后续颁证行为多次提起诉,屏南县人民法院、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蕉城区人民法院均依法驳回相关诉求。目前涉案土地权属清晰,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完备。
- 驳回诉请不等于确认合法;
- 登记完备只是政府内部操作,不等于权源合法;
- 曾有裁判,不等于本案颁证已被实质审查。
法院撤销原证,意味着原登记结论“违法,我村没有提及确权之诉,法院没审权属,无权越俎代庖确认土地权属。《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最高法(2018)最高法行再128号、最高法(2018)最高法行申3619号判例:行政诉讼“全面审查”限于对被诉对象的合法性全面审查,不等于可以主动审理当事人未起诉、未列入诉讼标的的其他行政处理。
(2009)宁民终字第484号裁定书明确裁定:法院不是法定的土地管理部门,其做出的判决书不能做为土地权属的依据。”【这是该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之四】
下白石政府列举以上各级法院驳回相关诉求,依据原福建省高级法院维持宁德市中级法院判决认定我村土地属于国有,请看判决:
判决书第七页第一段认证事实部分无法认定批准用地面积,也就是没有证据证明该地经过省级政府的批准面积。法院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前提下,直接推定“该土地性质应属于国家所有”,违背了《行政诉讼法》关于“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的基本要求。法院明显是错误与不负责。
政府依据此判决重新颁证违背的法律与事实:
首先,违背“先批后征”的法定铁律: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必须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征地批复。判决书中已经承认“无法认定具体批准的用地面积”,即证明了缺少征地批复这一法定前提。
其次,违背“禁止反复”原则:同一地块,同一权属来源,同一“属国有”逻辑,做了“分本登记”形式变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政府依据一份“事实不清”的判决,用同样的“无批复、无面积”事实重新发证,属于违法重作。属于以非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行政行为自始违法。【这是福安政府故意违背法律之五】
六、再看涉案土地是否权属清晰,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完备看证据:
福安政府2000年将我村土地颁证给刘丛生,2005年才出证明告知我村,颁证的证据目录表,没有一份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证据,政府称颁证的是国有土地,提交颁证的土地权属来源却来自我村77年的协议,但,没有提交我村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怎么转为国有的证据。土地审批表比土地申请表提前两个月作出。这就是下白石答复中的“权属清晰、手续完备”!【这是该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事实)之六】
以分割登记规避“重作禁止”,最高法公报“余姚甬兴气体厂案”已经明确:被撤后仍以相同理由作相同结论,属于滥用职权。
七、答复称“建议您依法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身权益”。
我村的案件终审法院是福建省高院,监督部门也是福建省高检,而省高法多年申请再审不回复,省高检多年申请监督不受理。政府让我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身权益,那么省高法、高检的上级不就是北京各权力机关吗?也就是下白石镇政府下旨意让我到北京上访。
于是,我今年6月15日遵循旨意进京上访。
9月7日,下白石镇郑智勇书记给我打电话,叫我回福安,有事提出来说。还问我不能代表我村村民小组,说我村的土地村委有权处理。我和他说在我回去之前先向他提问两个问题,如果依法回答,我可以考虑回去,如果还是老一套,那我回去也毫无意义。
下图是9月7日我和郑智勇书记的对话截图,对于郑智勇书记认为我不能代表村民小组,我顺便告诉他我是家家户户选举的小组长,你们镇长、市长、省长、国家主席有家家户户选举的吗?至于他说村委可以处理我村小组的土地,我引用了一些法规给他看:
9月30日晚上7点半,下白石镇政法委员给我发信息,还是和6月15日给我的答复一个模式,坚持声称他们的违法就是合法,而且称经过他们镇的法律顾问给我的答复。看截图如下:
该答复还是延续20多年的违法惯性:77年的协议→87年的会议纪要→经过多审法院判决驳回,硬把违法当合法来当抢劫百姓财产的遮羞布,并蓄意作假的惯性毫无遮掩地呈现:
1、以上截图可以看出,我要求镇书记给我回答问题的时间是9月7日20:14分,而镇政府却以《9月18日关于王秀英问郑智勇书记的答复》。9月18日王秀英什么时间问郑智勇书记?这不是粗心、记错,而是习惯性的偷换时间。目的是主动与被动的性质不同。9月7日,镇书记主动打电话找我等于颁证违法心虚、想叫我回去摆平。回复把时间改成9月18日王秀英问郑智勇书记,是为了证明王秀英反复纠缠,政府被动应对。
如果镇时间记错,答复标题应该含糊其辞,不会有头有尾的把9月18日写进“信访答复件”里。基层政府在正式信访答复的文书中篡改群众提问时间,属于用虚假事实构造虚假程序合规,是典型的形式主义答复、实质性欺骗。【这是该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事实)之七】
2、我要求镇书记给我回答两个问题:
①政府颁证给刘丛生的土地权属来自哪里?
②政府颁证经过什么部门审批?审批依据是什么?
镇政府的答复没有直面回答两个核心问题,反而偷换概念。【这是该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事实)之八】
3、我针对“村委会无权处分村民小组集体土地”的法理论述,镇书记的信访答复强行嫁接套用至1977年历史契约,2000年非法颁证的问题上,属于答非所问、转移争议焦点。。【这是该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事实)之九】
4、镇政府将本人微信中提出的两个具体问题纳入信访处理答复,却未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针对“投诉请求”作出处理意见,【这是该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之十】
9月30日,下白石政府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除了上述已经阐明的问题之外,还多几条明知违法,却故意兜圈的回复:
一、答复引用福安市法院2018闽0981执1837号执行裁定书,以此佐证现产权证合法。
政府把未依法征收的土地违法办证给刘丛生,刘丛生拿去融资,向银行超贷10亿左右本息不还,政府收回,再借法院以物抵债把土地转给市属城建有限公司,这不是市场交易,而是为了利益洗白,国有化侵占。城建公司明知权属来源违法仍受让,不因“有裁定”就取得干净的物权。【这是该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事实)操作之十一】
二、针对答复第二部分“法不溯及既往”法律适用观点:
政府原文:《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部分条文施行晚于2000年办证,不能溯及既往评判当年征地程序合法性,适用行为发生时的法律。
我在9月7日提交材料中提出村组法律,我引用《民法典》262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8条,不是拿新法评判77年签约,而是评判:时至今日,镇政府依然错误认为村委会可以替代村民小组处分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核心是反驳镇书记口头观点:“你不能代表村民小组,村委会可以代表里凡自然村土地”。这是针对当下政府处理争议的主体认知错误,不是拿2020年民法典评价1977年签约行为。镇政府刻意歪曲我论证目的,把我反驳“当下主体资格错误”的法条,强行套回1977年历史签约,属于典型偷换论证对象,逻辑上移花接木。
另外,“法不溯及既往”该原则有严格适用边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指新法律不评价新法生效以前已经终局、已经合法完成的行为;但本案关键点:案涉土地征收、颁证从70年代契约、87年会议纪要、2000年颁证被撤销、2008年再次颁证,权属争议持续至今,从未终局结案,权属争议一直处于持续状态,不属于已经终局完成的历史行为。【这是该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事实)之十二】
三、政府答复声称“省级政府主导的集体土地征收行政行为”
但全文始终不出示省级征地批复文件,批复的面积。答复反复声称是省级主导的征收,但通篇没有披露、没有附具省级人民政府征地批复文件。征收三百余亩农村集体土地,省级征地批复是整个征收行为的基石。拿不出法定批复,仅仅靠契约、会议纪要就宣称是“省级主导征收”,属于只有口头定性,没有书面证据支撑。【这是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事实)之十三】
镇政府回复的法律依据明知套不上却强行张冠李戴:
镇回复中第二点中的第1点,引用的法律依据是:199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集体土地征收获批后,土地性质转为国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出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政府抢劫我村的土地卖给刘丛生,刘丛生再与政府官员分羹,这是为公共利益?下白石镇把中国政府的公共利益是建立在违法抢劫上?如果下白石镇政府的顾问就这水平,那政府要求百姓依法守法的标准是什么?让百姓人人违法吗?【这是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事实)之十四】
镇回复中第二点中的第2点,引用的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版):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政府的征地手续在哪?征地方案经什么部门批准?这也是我要求镇书记给我回答的问题,作为政府领导,这是在讲事实、摆道理,还是在大街上买药膏,能忽悠一个是一个?问题不是政府不懂法,而是指鹿为马,这是借权力之名行夺地之实。这种执政方式会把执政党往“塔西佗陷阱”里推。
【这是答复故意违背法律(事实)之十五】
二十余年一错到底
从1977年契约到1987年纪要,到2000年颁证被撤、2008年重登、2018年执行裁定洗白——每一环都是明知故犯,每一步都是权力对法律的公然践踏。
下白石镇这届领导班子不是不懂法,而是选择性失明。
利益链一旦承认源头违法,整个行政行为链条坍塌,背后的利益输送也将暴露。于是错就错到底,黑就黑到底。
对国家:透支执政合法性,架空土地法治体系,司法权威被工具化为违法背书。
对百姓:三百余亩世代生计被"合法"剥夺,二十余年维权成本无限叠加,尊严被系统性碾压。
更深层的恶果:当基层政府发现"坚持错误比纠正错误成本更低"时,所有类似案件都会效仿——错到底就是对的,拖到底就是赢的。这不只是里凡村一家的事,这是在告诉所有基层权力:只要脸皮够厚、公章够多、时间够长,违法就能变成"合法"。
一个政权最大的危险,不是有人犯错,而是犯错之后整个系统选择集体沉默、集体维护、集体对抗纠错、集体推诿。
葛志慧被寻衅滋事案开庭情况简报
【民生观察2026年10月6日消息】据悉北京残疾维权公民葛志慧女士寻衅滋事案9月14日在北京市丰台法院开庭。庭审期间葛志慧因高血压多次向法官申请中止开庭,法官强令其服用降压药,继续开庭。
此次庭审由于法院百般刁难不让家属委托的律师出庭辩护,葛志慧的儿子孙浩亲自为母辩护,在法庭质证环节指出种种程序违法之处。
庭审从早上八点开始,到晚上七点多结束。本案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期限是一个月(到10月14日)。
很多北京基督徒及维权人士欲围观声援葛志慧开庭,被当局警告不许前去,有的到了法院外被法警阻拦,不许旁听。
葛志慧此前已被以寻衅滋事罪名判刑入狱四年(2019-2023),于2024年11月因去高院反映不立案问题再次被以寻衅滋事罪名抓捕。
此次庭审由于法院百般刁难不让家属委托的律师出庭辩护,葛志慧的儿子孙浩亲自为母辩护,在法庭质证环节指出种种程序违法之处。
庭审从早上八点开始,到晚上七点多结束。本案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期限是一个月(到10月14日)。
很多北京基督徒及维权人士欲围观声援葛志慧开庭,被当局警告不许前去,有的到了法院外被法警阻拦,不许旁听。
葛志慧此前已被以寻衅滋事罪名判刑入狱四年(2019-2023),于2024年11月因去高院反映不立案问题再次被以寻衅滋事罪名抓捕。
王海琴为子维权遭当局迫害造黄谣
【民生观察2026年10月6日消息】王海琴为被构陷入狱的儿子牛腾宇维权,却遭到广东当局和某高级权贵的迫害,他们收买了大量流氓、自媒体大V对她进行造谣,更有甚者甚至还对其造黄谣。
2019年,广东当局炮制了震惊世人的“部督1902136专案”(下称《专案》),非法抓捕一批无辜青少年,并对其实施极为残酷的折磨。其后,在中国某高级权贵的仆从杨晔(上海)下令后,广东省政法委要求茂名市公、检、法对其中24人作出冤判。牛腾宇被杨晔列为主犯,遭冤判14年。(可检索“牛腾宇”了解详情。)
此后王海琴长期为儿维权。广东当局、杨晔(上海)及该高级权贵随即对其多方迫害。手段之一,是收买国内外大量流氓和自媒体账号,对其持续造谣抹黑。
近期又出现一批新谣言,甚至包括大量黄谣。现王海琴逐条澄清如下。
谣言一:王海琴恐吓、辱骂同案家属,逼他们接受海外媒体采访。
有流量账号公开称:王海琴多次恐吓《专案》当事人家属,要求他们必须接受海外媒体采访,否则就派人骂他们;家属迫于王海琴的恐吓,才纷纷接受采访。
事实恰恰相反。广东当局曾多次派公职人员,以各种非法方式恐吓当事人家属,不许接受任何媒体采访,否则将面临抓捕、判刑。只有极少数家属顶住公权力压力,站出来接受采访。王海琴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普通人。若几句辱骂和恐吓就能让全体家属硬抗广东当局的政治压力、集体接受采访,这在逻辑上根本说不通。
谣言二: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和X上称,曾与王海琴多次微信视频;并因王海琴的微信昵称用笔名、X昵称用“牛腾宇妈妈”、头像未用牛腾宇照片、微信未用真名,便断言王海琴“有鬼”、用美女头像行骗,进而称这起冤案是假的、根本不存在。
事实是:王海琴从未与该人视频通话。王海琴从事艺术工作,平常很注意形象,随意着装时不会视频。头像是王海琴本人的艺术照,并非冒用他人照片。王海琴的一举一动都处在密切监控之下,若真有诈骗,早已被抓,不至于还被人拿昵称挑骨头。
更恶劣的是,对方还借此疯狂造黄谣。语言是意识的投射。或许正因为自身丑陋,才认定别人也不该比自己俊美;正因为自身猥琐,看见女人便当作荡妇,还以为对方在与自己调情。
其真实意图随后暴露无遗:以微信昵称与X昵称不一致、微信未用真名为由,否定王海琴所揭露的事实——广东当局炮制冤案、构陷牛腾宇入狱。试问,有多少人的微信昵称与X昵称一致?又有多少人用真名做微信昵称?王海琴用什么名字,与她是否遭受广东当局迫害,有何必然联系?全国网友中,两个平台昵称相同的寥寥无几,微信用网名的比比皆是。对方却认定:不用真名、不用同一昵称,就是做贼心虚、不诚实,就是坑蒙拐骗。绕了一大圈,不过是为了否定冤案与政治迫害,给广东当局开脱洗地。
再说,牛腾宇这个名字已被广东设为敏感词,王海琴在微信给律师发送判决书都会被屏蔽。这又是什么逻辑?
谣言三:王海琴是河南省某厅级高官的情妇。
有一小撮人在微信群、电报群散布此说。事实是:因《专案》,王海琴受到广东当局与该高级权贵的全方位监视和迫害。凡与王海琴有过接触的人,都可能遭到威胁、恐吓,甚至被公职人员频繁上门找麻烦。王海琴在国内已被视为“危险人物”,并处于严密监控之下。体制内任何人若想与王海琴产生瓜葛,几乎必然被组织发现,进而遭到广东当局与该权贵的打击。不会有高级干部愿意放弃高官厚禄,冒着入狱风险与王海琴私下接触。王海琴生来也不是贪图富贵、攀附权贵的人。为几两碎银去给官员做情妇,对王海琴根本不可能。
造谣者的意图同样明显:一面用黄谣抹黑王海琴的人格,一面制造王海琴与体制内高官有关系的假象,借此否定王海琴和儿子遭受广东当局及其仆从迫害的事实。
上述谣言,从污蔑人品到否定冤案、为广东当局和某高级权贵开脱,用心不可谓不歹毒。然而,这些被收买的造谣者本身就是渣滓流氓、蝇营狗苟之辈,编出的谣言不仅逻辑漏洞百出,有的甚至超出正常人能理解的范围——竟要求微信与X昵称必须一致、微信必须用真名,否则就是说谎。
自为儿子牛腾宇维权以来,王海琴身边的荒唐谣言就从未断过:说王海琴是中国政府培训的高智商间谍;说王海琴是弱智,腾宇也是;说王海琴喜欢喝猫血、狗血;王海琴杀了小区所有的猫狗;说腾宇的冤案是假的,广东当局清白,从未酷刑虐待过他;说王海琴出卖了儿子,把他交给广东当局毒打、冤判,以便事后在网上卖惨圈钱;还说王海琴替某人洗地,等等。
王海琴表示,“他们散布这些谣言,是想从心理上恶心我、击垮我,让我疲于自证清白而倒下。他们还自以为谣言编得天衣无缝,甚至天真地以为我真会倒在这些谣言之下。
这是痴人说梦。他们的阴谋不会得逞。我儿牛腾宇也必将重获自由。”
2019年,广东当局炮制了震惊世人的“部督1902136专案”(下称《专案》),非法抓捕一批无辜青少年,并对其实施极为残酷的折磨。其后,在中国某高级权贵的仆从杨晔(上海)下令后,广东省政法委要求茂名市公、检、法对其中24人作出冤判。牛腾宇被杨晔列为主犯,遭冤判14年。(可检索“牛腾宇”了解详情。)
此后王海琴长期为儿维权。广东当局、杨晔(上海)及该高级权贵随即对其多方迫害。手段之一,是收买国内外大量流氓和自媒体账号,对其持续造谣抹黑。
近期又出现一批新谣言,甚至包括大量黄谣。现王海琴逐条澄清如下。
谣言一:王海琴恐吓、辱骂同案家属,逼他们接受海外媒体采访。
有流量账号公开称:王海琴多次恐吓《专案》当事人家属,要求他们必须接受海外媒体采访,否则就派人骂他们;家属迫于王海琴的恐吓,才纷纷接受采访。
事实恰恰相反。广东当局曾多次派公职人员,以各种非法方式恐吓当事人家属,不许接受任何媒体采访,否则将面临抓捕、判刑。只有极少数家属顶住公权力压力,站出来接受采访。王海琴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普通人。若几句辱骂和恐吓就能让全体家属硬抗广东当局的政治压力、集体接受采访,这在逻辑上根本说不通。
谣言二: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和X上称,曾与王海琴多次微信视频;并因王海琴的微信昵称用笔名、X昵称用“牛腾宇妈妈”、头像未用牛腾宇照片、微信未用真名,便断言王海琴“有鬼”、用美女头像行骗,进而称这起冤案是假的、根本不存在。
事实是:王海琴从未与该人视频通话。王海琴从事艺术工作,平常很注意形象,随意着装时不会视频。头像是王海琴本人的艺术照,并非冒用他人照片。王海琴的一举一动都处在密切监控之下,若真有诈骗,早已被抓,不至于还被人拿昵称挑骨头。
更恶劣的是,对方还借此疯狂造黄谣。语言是意识的投射。或许正因为自身丑陋,才认定别人也不该比自己俊美;正因为自身猥琐,看见女人便当作荡妇,还以为对方在与自己调情。
其真实意图随后暴露无遗:以微信昵称与X昵称不一致、微信未用真名为由,否定王海琴所揭露的事实——广东当局炮制冤案、构陷牛腾宇入狱。试问,有多少人的微信昵称与X昵称一致?又有多少人用真名做微信昵称?王海琴用什么名字,与她是否遭受广东当局迫害,有何必然联系?全国网友中,两个平台昵称相同的寥寥无几,微信用网名的比比皆是。对方却认定:不用真名、不用同一昵称,就是做贼心虚、不诚实,就是坑蒙拐骗。绕了一大圈,不过是为了否定冤案与政治迫害,给广东当局开脱洗地。
再说,牛腾宇这个名字已被广东设为敏感词,王海琴在微信给律师发送判决书都会被屏蔽。这又是什么逻辑?
谣言三:王海琴是河南省某厅级高官的情妇。
有一小撮人在微信群、电报群散布此说。事实是:因《专案》,王海琴受到广东当局与该高级权贵的全方位监视和迫害。凡与王海琴有过接触的人,都可能遭到威胁、恐吓,甚至被公职人员频繁上门找麻烦。王海琴在国内已被视为“危险人物”,并处于严密监控之下。体制内任何人若想与王海琴产生瓜葛,几乎必然被组织发现,进而遭到广东当局与该权贵的打击。不会有高级干部愿意放弃高官厚禄,冒着入狱风险与王海琴私下接触。王海琴生来也不是贪图富贵、攀附权贵的人。为几两碎银去给官员做情妇,对王海琴根本不可能。
造谣者的意图同样明显:一面用黄谣抹黑王海琴的人格,一面制造王海琴与体制内高官有关系的假象,借此否定王海琴和儿子遭受广东当局及其仆从迫害的事实。
上述谣言,从污蔑人品到否定冤案、为广东当局和某高级权贵开脱,用心不可谓不歹毒。然而,这些被收买的造谣者本身就是渣滓流氓、蝇营狗苟之辈,编出的谣言不仅逻辑漏洞百出,有的甚至超出正常人能理解的范围——竟要求微信与X昵称必须一致、微信必须用真名,否则就是说谎。
自为儿子牛腾宇维权以来,王海琴身边的荒唐谣言就从未断过:说王海琴是中国政府培训的高智商间谍;说王海琴是弱智,腾宇也是;说王海琴喜欢喝猫血、狗血;王海琴杀了小区所有的猫狗;说腾宇的冤案是假的,广东当局清白,从未酷刑虐待过他;说王海琴出卖了儿子,把他交给广东当局毒打、冤判,以便事后在网上卖惨圈钱;还说王海琴替某人洗地,等等。
王海琴表示,“他们散布这些谣言,是想从心理上恶心我、击垮我,让我疲于自证清白而倒下。他们还自以为谣言编得天衣无缝,甚至天真地以为我真会倒在这些谣言之下。
这是痴人说梦。他们的阴谋不会得逞。我儿牛腾宇也必将重获自由。”
夏佳贤被警方上门带走传唤期间遭威胁恐吓
【民生观察2026年10月6日消息】近日,上海访民金月花(现流亡美国)之子夏佳贤,遭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华坪派出所上门带走传唤24小时,期间手机遭扣押,并被威胁恐吓。让其告诫母亲金月花在中国国家领导人访问期间不得出头。金月花表示,这是一件严重的跨国镇压和恐吓威胁事件。
2026年9月22日下午4点,金月花的儿子夏佳贤准备出门,被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华坪派出所的两个警察和两个辅警在家楼下拦住,给他出示了一张传唤令,上面写着因为赌博需要传唤他,然后没收夏佳贤的两部手机和包,把他带上警车,出小区门口的时候夏佳贤还看到了一辆警车跟另外4个人。
4点11分夏佳贤被带到华坪派出所关进了审讯室,然后华坪派出所的警察拿他手机一直在翻找东西,夏佳贤要求警察通知家属,他们拖到晚上10点才通知其父亲。
然后笔录做到23日凌晨一点换了闵行分局刑侦治安的两个人来询问,警察都没有亮证,说忘记带了,最后在夏佳贤强烈要求下给他看的照片。
到23日凌晨三点,区信访办侯忠清带着颛桥信访办,还有街道信访办的一共四个人,来人对夏佳贤说,正常约你都不肯见,夏佳贤说所以你们用这样的方式见我吗?
此次区信访办人员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夏佳贤劝母亲金月花在中国国家主席XXX 来美国访问的这段时间不允许出头。
夏佳贤回应,你们不需要把自己的事跟母亲金月花的事混到一起,自己组织不了。
最后警察说,***妈金月花现在在美国,她如果做出不利于国家的事,她现在国内退休工资,银行卡他们是都可以封起来的。
9月23日的下午4点左右,夏佳贤被释放,但警察不肯给他传唤证,出来的时候夏佳贤的两部手机都没有给他,警察号称要保留证据扣留,说十五个工作日返还,夏佳贤没同意,最后到晚上8点多通知他去拿回了手机。
第二天,夏佳贤去手机店维修,手机店维修员问,你的手机维修过吗?夏佳贤说没有,维修员说里面装有不明物体。
夏佳贤问什么东西?维修人员说他们也说不明白。夏佳贤拿了手机就走了。
回到家里后夏佳贤首先给公司打电话说明情况,公司老板说警察也到公司去了。
据悉,金月花,上海闵行人,现流亡美国。2000年一场轰轰烈烈的违法抢地、抢房运动降临到她头上,开始被进入黑监狱、牢教、关精神病院、毒药、毒针、抄家、暴力殴打,侮辱等各种卑鄙手段,几乎被害死,至今24年,案未结,事未了。
2026年9月22日下午4点,金月花的儿子夏佳贤准备出门,被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华坪派出所的两个警察和两个辅警在家楼下拦住,给他出示了一张传唤令,上面写着因为赌博需要传唤他,然后没收夏佳贤的两部手机和包,把他带上警车,出小区门口的时候夏佳贤还看到了一辆警车跟另外4个人。
4点11分夏佳贤被带到华坪派出所关进了审讯室,然后华坪派出所的警察拿他手机一直在翻找东西,夏佳贤要求警察通知家属,他们拖到晚上10点才通知其父亲。
然后笔录做到23日凌晨一点换了闵行分局刑侦治安的两个人来询问,警察都没有亮证,说忘记带了,最后在夏佳贤强烈要求下给他看的照片。
到23日凌晨三点,区信访办侯忠清带着颛桥信访办,还有街道信访办的一共四个人,来人对夏佳贤说,正常约你都不肯见,夏佳贤说所以你们用这样的方式见我吗?
此次区信访办人员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夏佳贤劝母亲金月花在中国国家主席XXX 来美国访问的这段时间不允许出头。
夏佳贤回应,你们不需要把自己的事跟母亲金月花的事混到一起,自己组织不了。
最后警察说,***妈金月花现在在美国,她如果做出不利于国家的事,她现在国内退休工资,银行卡他们是都可以封起来的。
9月23日的下午4点左右,夏佳贤被释放,但警察不肯给他传唤证,出来的时候夏佳贤的两部手机都没有给他,警察号称要保留证据扣留,说十五个工作日返还,夏佳贤没同意,最后到晚上8点多通知他去拿回了手机。
第二天,夏佳贤去手机店维修,手机店维修员问,你的手机维修过吗?夏佳贤说没有,维修员说里面装有不明物体。
夏佳贤问什么东西?维修人员说他们也说不明白。夏佳贤拿了手机就走了。
回到家里后夏佳贤首先给公司打电话说明情况,公司老板说警察也到公司去了。
据悉,金月花,上海闵行人,现流亡美国。2000年一场轰轰烈烈的违法抢地、抢房运动降临到她头上,开始被进入黑监狱、牢教、关精神病院、毒药、毒针、抄家、暴力殴打,侮辱等各种卑鄙手段,几乎被害死,至今24年,案未结,事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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