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4日星期二

村民通过诉讼揭露基层“选举”的荒诞

一起发生在海南省乐东县新荣村的民事案件,掀开了基层“选举”过程中的荒诞:即便是民众意见很大的村民,在换届选举中依旧能够当选。利益链条上少数几个人抱团就能超越民意、影响选举,基层治理生态的溃败,可见一斑。

本文将从一个民怨沸腾中上任的村委会书记、民众眼里的干部“经典语录”和乡村基层治理的思考三方面去审视基层治理生态的问题。

1、2021年734村民起诉村委会,村委会书记依旧当选
2021年1月,海南省乐东县黄流镇新荣村,743位村民因为集体土地纠纷信访没有得到合理反馈后,委托陈太雄、韦兴卫、孙彪等五位诉讼代表人进行起诉村民黎建山、韦木标、海花通航公司及村委会主任(法定代表人孙法康)的情况下,同年举行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黄流镇政府(黄信决【2021】44号)认定选举存在“个别环节把关不够严格”的情况下,被734位村民诉讼的孙法康依旧当选了村委会主任。

根据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琼97民终640号内容显示,陈大雄、孙彪等734人委托海南言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广荡进行法律诉讼,判决书中提到具体事件时间轴如下:

2000年3月30日,韦木标与新荣村委员会(原为新荣新联社)签订《承包飞机场合同书》,约定新荣村委会将飞机场门又路边东西两块场地发包给韦木标。合同签订后,双方服行合同21年无异议。【2021年已经到期】

2002年1月15日,新荣村委会与黎建山签订《承包飞机场合同书》,新荣村委会将飞机场士地发包给黎建山。合同签订后,双方履行合同19年无异议。【2021年已到期】

2020年7月26日:黎建山与叶长兴签订《承包新荣飞机场合同书》,黎建山将其中的5亩土地转包给叶长兴经营黄流乐雄驾校。【合同到期前,黎建山转包。合同到期后,村委会何时发包,黎建山何时以什么价格承包也是未知数】

2021年1月12日:新荣村委会与海花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新荣村委会将39.81亩飞机场土地发包给海花公司,承包地在黎建山与叶长兴承包的土地范围内。

2021年1月15日:黎建山、叶长兴亦分别与海花公司签订土地转包合同。期问,陈大雄、韦兴卫等734名村民认为新荣村委会将村集体的39.81亩土地发包未经民主议定,并于向黄流镇人民政府信访反映相关情况,黄流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9日作出答复意见,认为新荣村委会将39.81亩集体土地租赁给海花公司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期间,陈大雄、韦兴卫等734名村民认为新荣村委会在未经民主议定的情况下,将村集体的39.81亩土地发包,于2021年1月15日向黄流镇人民政府信访反映相关情况,黄流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9日作出答复意见,认为新荣村委会将39.81亩集体土地租赁给海花公司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新荣村委会出租土地给海花公司系为了建设乐东通航文旅一空中应急救援服务项目,双方约定承租期限为2021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止。另查明,新荣村第六村民小组共计734名村民起诉,经该院审查核实,均年满十八周岁。

新荣村村民因为上述村集体土地承包给村民且过程不公开透明,长期以来违背国务院的“三过方案”(面积过大、时间过长、租金过低)的情况下,村民未被告知且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况下贸然开工、并引发部分村民被打伤被抓,734位村民集体起诉黎建山、韦木标、海花公司及村委会的背景下,2021年进行的换届选举中,海南省乐东县黄流镇政府认定有效的1565人投票,最终孙法康依旧当选村委会书记。

根据海南省乐东县黄流镇政政府给村民的信访回函(黄信决【2021】44号)中,关于村民选举过程中,孙法康及其亲属舞弊问题如下:

上述新荣村村民收到的黄流镇信访回函中显示选举过程中存在诸多猫腻的情况下,孙法康依旧当选新一届新荣村村书记,引发村民哗然。

知情人士透露,乐东县人大副主任邓耀(兼黄流镇党委书记)、原乐东县人大主任(现琼海人大主任)张国东等人,民怨沸腾的情况下,在支持孙法康当选起到重要作用。换届选举的过程中,现在已经在琼海人大任职的张国栋和邓耀一起,出现在黄流镇支持孙法康,让人感觉到不解。

也就是说孙法康、邓耀和张国东几个人一抱团,734位村民(1200人的村庄)的愤怒就可以被无视了,这是让人感觉到非常荒诞的。

2、村委会书记孙法康、镇委书记邓耀、镇工作人员黎定聪等人的乡间评论
2023年春节,在村民中间,流传有关不少孙法康、邓耀、黎定聪(黄流镇工作人员)等人的“经典语录”。其中,邓耀被村民“黑吃黑”的情况更为经典。
先来说一下邓耀如何被村民“黑吃黑”的事情。
知情村民透露,一个上面拨款下来的项目,邓耀虚报金额后,国家相关项目将资金打入村民账户后,邓耀找村民索要。结果,村民一边拿出手机,一边把银行卡递给邓耀。结果,邓耀吓得立马挥挥手、作罢,不再敢索要。
黎定聪在黄流镇民众的口碑和风评并不好。新荣村民听到的关于他的经典语录是:做官一定要贪,不贪干什么要做官? 村干部的场面就更经典了。
春节期间,某位承包村集体土地的村民,过年拿钱去给孙法康,结果,他嫌钱少,揶揄这些钱还不够他打麻将。

3、乡村基层治理乱象根源何在?
村民和村委会之间的纠纷,在全国各地并不少见,海南省乐东县黄流镇新荣村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
这里事情核心关键在于,从表面上看,发展项目都是想要发展一方经济,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常常会出现基层执行公务人员“损公肥私”的现象。一般来说,类似落地项目的这种操作方式是常见的,具体套路如下:

1、国家、省级、市县级项目立项,配套相应资金;
2、相关执行人员,先找村民合谋,低价将土地承包给村民;
3、村民再高价将土地出租给外来投资企业,中间差价由村民和相关执行人员共同分赃。

写到这里,想起清朝大贪官和珅的逻辑:要赈灾的时候,需要先喂饱贪官,民众才会有口糠吃,否则,连糠都没得吃,要饿死。看上去,基层的官员治理能力如何就不知道了,但贪污犯罪起来,倒是深得和珅的精髓。

乡村里的“选举”,不过都是走形式、走过场罢了,根本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意。也正因为如此,选出来的人,往往都只是些贪腐官员罢了,并不能真正代表村民。一个村庄如此,中共治理下的中国,又何尝有过任何意义上真正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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