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1年1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近日山西临汾市生态环境局襄汾分局、襄汾能源局、襄汾公安局联合发布的《禁燃告知书》,公告通知村民:禁煤区内一律禁止燃煤和蜂窝煤。违反禁令,没收燃煤,依法对燃煤设施强制拆除并从重处罚,同时,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依然储存甚至燃煤的,一律取消气代煤、电代煤政策补贴等。
从20年12月12日起至2021年春季前,临汾各镇村干部需集中列队,分组进村入户进行全面排查燃煤设备,他们要求不漏一巷,不落一户,确保禁燃“三清零”攻坚行动落到实处出成效。根据官方统计,仅襄汾县近期就出动了3万人次,强行拆除燃煤设施5179个,清缴散煤1560吨、蜂窝煤7.3万余块、柴禾700余吨。此外,尧都区、洪洞县、蒲县等地也都实施了大规模禁媒运动,并要求完成“三清零”目标。另据《临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显示,禁煤区内禁止燃用煤炭燃料,在禁煤区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煤炭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官方此举引发村民异议,有村民发帖控诉该政策简单粗暴。村民们质疑称:三九严寒,雪花纷飞,政府却要禁止村民燃煤取暖,要强制拆走村民家里的私有燃煤设施,违者罚款数万元。此举涉嫌侵夺公民私有财产及取暖权利。政府现在强制没收村民家里的锅炉,改为安燃气设备,但是这可比燃煤贵不少。这样的话,就会有好多村民因为交不起燃气费而在冰天雪地的季节里挨冻。
村民张胜缘反映称,即便是算上补贴一套壁挂炉下来价格也要将近八千元,老百姓根本承受不了。另一村民诉苦说,要想家里烧的暖和,燃气费一月要花近两千元。
村民魏先生表示,我们真是很怕这些红头文件的“规定”,一纸“规定”让法律和人性都失效了,而且,你不知道具体是谁定的“规定”。
村民陈先生表示,一股脑的把燃煤炉全都拆走,就连家里储存的煤也会给你没收,拉走。并且好多地方都是搞突击环保。“因为各个地方都有环保排名,临汾排全省的最后了,地方上的一把手领导可能会因这个事被问责。”而这些领导,他为了保自己的乌纱帽,就一窝蜂的“霸王硬上弓”,采用入户强制收缴的违法途径保住官位。在这种一刀切的死命令之下,基层那些干活的人,就简单粗暴的禁止村民燃煤。如像临汾,就是比较彻底的,比较过分的,蜂窝煤都不让你点。根本不在乎老百姓的疾苦。
据了解,农村清洁取暖面临的两难困境。一方面,面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严要求,地方政府为完成环保任务,多采取强制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另一方面,因取暖体验不好,取暖成本高,农村群众对清洁取暖项目接受度不高,一些村民开始悄悄燃煤取暖。
村民们反映,虽然当地政府给与了部分补贴,用气户封顶补贴900立方米;用电户每度电按照0.2862元计算,封顶补贴10400度。
但即便享有补贴,村民们对清洁取暖仍有微词,依旧感觉“用气贵”。天然气价格2.75元一立方米,一般的40平米的房间每天需15立方米,一个月的价格在1200元左右,取暖4个月需要4800元。烧煤的话,取暖还能延长一个月,但是价格则要便宜的多。
冬天燃煤,烟熏火燎,满屋尘土。与之相比,干净、环保的清洁取暖当然令人向往。但是,老百姓过日子,不能只算环保账、干净账,还得算经济账、生活账。村民开始悄悄燃煤取暖的背后是,期盼能有更低成本的温暖。
再有,村民家中的燃煤取暖设备属私人财物,政府即便要禁煤也不能入户强制炸毁或没收。合法的环保禁煤途径应当是:政府用公民纳税的公款为公共环保买单,给予村民足够的禁煤补贴,再逐步减少散煤销售,让散煤逐步退出市场。
对于村民的私有财产燃煤设备来说,法律对财产权建立了防御和保护规定。私人财产权是一种排他性的,使公民有权对抗来自公权力的侵害。在私有财产权领域,财产权人能够充分的行使自己的权利,政府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侵害,否则即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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