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

付友玲被寻衅滋事案召开庭前会议

【民生观察2025年1月29日】本网获悉,2026年1月28日,辽宁访民付友玲被寻衅滋事罪一案,在新民市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召开庭前会议。当天上午九点五十,在法官的主持下,庭前会议开始进入议程。合议庭由两名法官、一名陪审员组成。参加庭前会议的有合议庭三名成员,一名公诉人,两名辩护人。法庭没有将付友玲提讯到庭,她的丈夫杨忠庆则以家属辩护人的身份出席。

辩护人首先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申请,要求将本案移送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管辖,理由是:付友玲的户籍地是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现居住地亦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相一致。而《起诉书》指控付友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所涉及的八次信访登记的行为地即犯罪地是北京市西城区。因此,本案无论是犯罪地,还是被告人居住地,均与新民市没有任何关联性。但是,合议庭当庭驳回了管辖权异议申请。

辩护人又提出要求承办法官杨萌回避的申请,理由是杨忠庆作为家属辩护人,多次向杨萌要求阅卷和准许会见付友玲,被杨萌法官拒绝,导致无法行使辩护权,致使本案不能公平公正审理。但是,合议庭同样驳回了辩护人的回避申请。

接着,辩护人要求庭审直播,但也被合议庭拒绝。因本案是公开审理的,审判长要求辩护人提前三天提交参加旁听的人员名单,辩护人以无法律依据为由,要求法庭不得变相限制旁听。经过争取,法庭同意当庭核实旁听人员身份,不再提前要求辩护人提供旁听人员名单。

此外,辩护人要求公诉人出示证据的方式是一证一质,获得法庭许可,但对辩护人提出的要求对付友玲信访事项进行听证评议的人员出庭作证的申请,合议庭未当庭作出决定。

最后,辩护人还提交了新证据,待开庭再举证。

据悉,付友玲,1970年代出生,辽宁省人,沈阳市新民市城区公民,原某国企改制(股份制)企业员工,后为长途货运服务者,维权访民,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付友玲因单位不给缴纳医保、养老保险以及被沈阳警方行政拘留而上访。付友玲多次向单位讨要说法无果,反而被沈阳警方带走,先后2次遭到行政拘留。

2025年6月23日,付友玲与丈夫杨忠庆在跑货运途经北京时,付友玲就自身的信访事项,以及新民市公安局的违法拘留,分别到国家信访局接待司和公安部信访接待室进行了信访登记,之后便继续奔赴各地送货。

2025年7月25日,付友玲夫妻俩在河南许昌卸货,当晚决定留宿许昌春秋宾馆。22时许,三名便衣人员突然闯入,声称付友玲是“网逃”,要求将其带走。

突如其来三人的闯入及其指控,让患有心脏病的付友玲情绪激动,当场病发被送往许昌市中心医院。医生诊断后,明确建议付友玲住院治疗。然而,便衣人员无视医生建议,声称“自己那边有医生”,将身体不适的付友玲强行抬上私家车豫K176K1带走。整个过程中,杨忠庆多次要求对方出示警官证,仅一人短暂出示,另外两人始终未提供任何有效证件。期间杨忠庆反复报警、多次拨打投诉电话均无果。

7月26日,杨忠庆接到号码为18637462050的人要求送药的电话,才知晓付友玲被关押在河南许昌市公安局特殊警务支队办案中心,而所谓的“医生”和“药物”全是谎言,患病的付友玲在办案中心未得到任何救治。

7月28日,付友玲被辽宁省新民市东南派出所民警押回沈阳,羁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2025年11月26日,付友玲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由新民市检察院移送起诉至新民市法院,并建议量刑两年有期徒刑。

目前,付友玲被羁押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高丽村,邮递区号:11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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