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

南京中法法官肆意将庭审更改为证据交换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12日消息】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秦燕、顾加明夫妇起诉南通市政府征地拆迁违法一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法官却将合议庭开庭改为一名法官证据交换,开庭后审判长对原告态度恶劣,律师和原告在提出回避申请以后,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

2024年12月10日,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秦燕、顾加明夫妇诉江苏省人民政府土地征收的日子。

当日,原告和律师准时到达法庭后,法庭居然将合议庭开庭改为一名法官证据交换,在代理律师提出质疑后,法官居然还想强行推进,原告和律师就向法官提出了回避申请。

大约10来分钟后,合议庭三名法官都进入法庭,此时离传票上的开庭时间已经过去了45分钟!

审判长开庭后,对原告态度更恶劣,因为审判长这样的态度,原告认为审判长不能保证庭审公平公正,故对审判长提出回避申请。审判长就结束了庭审!

当日,南通、南京、安徽10多名维权人士也来法庭旁听学法,因为法官肆意将庭审更改为证据交换!导致原告及旁听人员的时间和财产遭受损失!

也因为传票上写的是开庭,秦燕、顾加明两名原告特地从北京、南通赶过来!因为法官的原因导致庭审未能如期开庭,给原告增加了诉累。

试问,如何能让人民群众在安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该案代理律师王大伟表示,“作为三原告的代理人我很纳闷,法院发送的传票是开庭审理,可到了法院变成一个审判员主持的证据交换了,之前也在南京中院代理过案件,没见过这样操作的。”

据悉,秦燕是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唐闸街道新园村2组4号村民。

胡燕、秦燕(二人系姑嫂)俩人因施工方在无任何合法施工手续、且在距离自家房屋7米的地方开挖河道、用挖机打桩等行为,导致自家房屋振动、开裂,为了维护自家房屋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她们俩多次要求该施工队停止施工!

之后二人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先是监视居住了6个月,后被逮捕提起公诉,一审于2022年8月10日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开庭,俩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后上诉而改判1年3个月。辩护律师王大伟始终为二人做无罪辩护。

在异地指定监视居住期间,秦燕遭受了许多不公的“礼遇”,心中的委屈与不公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感同身受!

2024年2月17日,胡燕、秦燕刑满获释,她们二人均表示将为自己的冤案申诉到底。

2024年7月9日,秦燕出门旅游,在途经河北廊坊时,被查报站拦截并限制人身自由,一直到夜晚12点多钟仍不让她睡觉!

2024年10月18日上午,秦燕在国家信访局里面排队反映正当诉求,被两位北京公安要求检查身份证。秦燕出示后身份证被收走,同时对她进行传唤,没有告知传唤的理由与依据,后秦燕被强行交给南通政府带回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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