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

何强被公安以帮信罪带走羁押家属未收到通知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11日消息】深圳市个体户何强被承德县公安局以“帮信罪”之名抓走并追讨“损失”,公安局与官派律师串通滋扰其亲友,引发冲突后造成亲戚跳楼死亡;何强在被抓走后50多天后也不给家属任何通知,目前不知是死是活。近日,何强妻子李春苗写信向公安部王小洪部长反映其丈夫的情况,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

李春苗,女,住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金盛苑金碧阁,窗帘安装个体户,其丈夫名叫何强。

2024年10月14日晚上,何强被当地派出所从家中抓走,次日家人去了解,称是承德县公安通缉抓人。警察讲,是因为何强的银行卡进账93万元之后又转走了,涉嫌“帮信罪”。

李春苗付了会见费,委托律师到深圳看守所探视了何强,得知何强的“师傅”以办理大额信用证为条件,要何强帮忙收一笔款转到指定账号。款到账后当即转出,何强没有利益。

10月21日下午,李春苗被告知何强被带往了承德县。

承德县周警官(号码:13333146450)打李春苗电话说:被害人93万元打到何强的账户上被刷走了,这笔钱只能跟你们追讨,要退赔被害人损失,把钱打到公安局账户上,让被害人出谅解书,我们办取保。

之后周警官又让何强用他的电话打给李春苗催促筹钱。说家属什么都不用做,等着判刑就可以了,到时候会以邮寄的方式通知你。李春苗四处筹钱借不到。

10月22日上午,周警官让何强用他的手机催问李春苗筹到钱否。周然后说:一是案子要破,二是为被害人追损失,你的难处和我无关。

11月1日开始,一个号码为18231438866的“承德律师”、一个18632444898的邓律师的轮番打李春苗电话,要李春苗请他们做何强的律师,与警方沟通。

随后两位律师又打何强表妹昝晓艳的电话,并诬称何强有钱存于昝晓燕处。两位律师三番五次的骚扰、恐吓,搞得家人和亲友几乎崩溃。

邓律师于11月20日又打昝晓燕电话威胁和恐吓,昝晓燕的丈夫恼怒与她大吵,一气之下摔了昝晓燕的手机,昝晓燕气急纵身跳楼当即身亡!

家属认为,承德县公安串通律师三番五次的打电话骚扰亲友、挑唆是非制造事端,诬称有钱放在其表妹昝晓燕处,多方滋扰、恐吓,造成了昝晓艳的死亡。

现在表妹昝晓燕被逼得跳楼自杀,丈夫何强被抓,李春苗的婆婆彻底崩溃了!

截止12月11日已经过去了50多天,家属再没有收到承德县公安局的任何信息,户籍所在地也没有快递。

李春苗咨询了法律人士,说公安带走人后37天内必须有逮捕或释放的消息,这是法律的规定。可何强被带走50多天竟然杳无音信,家人很担心何强人还在不在?会不会被摘器官出售顶债了?

走投无路之下,李春苗只好写信向公安部部长王小洪求助。

李春苗在文中表示,“中国是法治国家,公民人身权利起码还受法律保护吧?任何人构成犯罪都应该受到惩处无可非议,但也应该依法办案吧?有人委托何强收款转付他人,前边人打进、后边有打出,何强无一分利益,如果讨债也不应该朝着一家讨吧?

公安的职能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打击犯罪,公安部门啥时候变成了讨债公司了?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公诉机关起诉、法院判决才能定案吧?承德县的公安随口下判,公安机关有定罪的权限吗?难道国家的法律在承德被废止了吗?连起码的程序都不遵守了?

我丈夫何强仅仅因有人用他的账户接受并转付一笔钱就被抓走成为了勒索工具,如同民国土匪绑票,我们这还像一个国家吗?承德难道不是共产党领导吗?

王部长您是党中央任命的公安最高长官,维护国家法制是您的职责,但是骇人听闻跨省“远洋捕捞”发生在您的任上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土匪绑票一样绑架人口讨债、勒索金钱,既然不是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为什么不予以干预和制止呢?听之任之不就是默许和纵容吗?

希望能引起王部长的关注,约束公安机关为了勒索而办案的行径,回到维护国家法制、维护公民权利、依法办案的正道上来。”

李春苗电话:13715308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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