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3年10月23日消息】2023年10月19日,维权人士张爱民被寻衅滋事一案,在古冶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张爱民的家属和亲友,以及从辽宁等地赶来声援的访民,一共二十余人到庭参加了旁听。张爱民的妻子祖巧玲则以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但未被允许参加旁听。当天的庭审从上午九点半开始,直到下午四点左右才结束。期间,法庭仅休息了两次,一次五分钟,一次十分钟。张爱民的辩护人是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纲权,到庭为他辩护。
据参加旁听的访民介绍:当张爱民穿着看守所的号服,戴着手铐,被带到法庭庭时,律师立即向审判长提出异议,说依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请给张爱民脱下监管服、打开手铐。审判长表示同意,并准许张爱民不用身体站起来回答问题。
庭审开始后,首先播放法庭纪律规则,随后,审判长向张爱民核实基本信息,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书记员名单、代表检察院出庭的公诉人名单,并询问张爱民和律师是否申请回避。张爱民和律师则提出要求古冶区司法机关及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回避。对此,审判长宣读了对庭前会议争议事项的合议决定,宣布驳回张爱民和律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回避申请,并不许复议。对于公诉人指控张爱民向京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磊、副书记陈璐索要23700元钱一事,张爱民坚决否认,指出这些钱是街道办事处主动给自己的生活困难补助。
法庭调查阶段,张爱民说出了本次被抓的经过是:2023年6月15日早上,张爱民到国家信访局大门口,尚未登记就被北京当地警察拦下,移送给了唐山的接访人员,根本就不是什么“警察现场巡逻”发现后传唤到案的。负责押送张爱民的民警,拿着空白的介绍信,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因张爱民患有血压高、心脏病等严重疾病,故,唐山市第一看守所拒收。但是,负责押送的民警向看守所施压说张爱民的案件重大,即使身体不符合条件也得羁押,出了事无需看守所担责,最后,看守所才勉强同意将张爱民收押。
法庭辩论阶段,对于公诉人的指控,律师进行了强有力的反驳,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强调京华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仅仅因为张爱民进京上访,就以当初违背其真实意思为由,认为是被迫给钱的,这实际上是街道办事处领导事后反悔、秋后算账的打击报复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严重有损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同时,律师还指出,张爱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无职无权,与拥有强大公权力的街道办事处领导相比,完全是居于弱势的一方,怎么会对强势的街道办事处领导产生胁迫的压力呢?此外,街道办事处领导本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行使民事撤销权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却滥用公权力,通过由公诉机关越俎代庖,以公诉程序来处理,程序严重违法。对于律师的辩护观点,公诉人没有回应,法官则是非常认真地听着。参加旁听的访民,亦纷纷竖起拇指赞同。
庭审结束前,检察官建议对张爱民量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而张爱民和律师则要求法院宣判无罪。最后,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择期宣判。
本网将继续关注张爱民的宣判结果,维权无罪,构陷违背良心,违法行为应该得到谴责,最后希望唐山当局尊重事实真相,还张爱民自由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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