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2年8月29日消息】2022年8月25日,作为原告的上海黄浦区拆迁户访民宋嘉鸿,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因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派出所警察为“六中”维稳,于2021年10月30下午,从浦东跨越30公里路程,赶到宋嘉鸿的居住地——松江区佘山镇米筛浜路475弄8号601室,以冲击钻的野蛮方式,冲开防盗门进入宋嘉鸿家住宅,带走前来宋嘉鸿家法律咨询的该区访民沈某,没出示任何手续,便扬长而去。然而,这是发生在到处标榜法治中国的大上海!
当时,尽管宋嘉鸿报110警察热线,佘山派出所给了他《报警回执单》,确认上述行为是“浦东新区东明派出所警察”,但有关该行为犯法否?应该不应该立案?后续办案程序均未依法进行。
其中最重要的是,宋嘉鸿向12345市长热线投诉东明派出所,回答:核查维稳人员合理合法,已经承认了上述行为,应该说承认是好事,但没有那么容易。那么,宋嘉鸿就向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上述行为执法依据以及领导审批程序。收到浦东新区政府被诉《告知书》答复:属于咨询,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接着,宋嘉鸿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结果:维持浦东新区政府行为。
于是,这场行政官司就这样开始,被告(一)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被告(二)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告宋嘉鸿的诉求是:1、请求撤销被告(一)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请求撤销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3、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该案于2022年8月25日下午2:30分正式开庭,值得一提的是,在开庭过程中有两个小插曲:一、两被告的领导(区长、市长)均未到庭,违反《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另外,从习近平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发,可以这样说,区长、市长不懂“国家尊重人权”宪法条款。二、开庭进入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宋嘉鸿发言,但到了关键点,审判长周瑶华突然打断其发言。理由是原告宋嘉鸿不能读,宋即反驳:“读与讲区别在哪?”审判长继续强词夺理:“不能照稿纸读,停止”;宋又反驳:不是读,发言大多数人都有稿子,领导人都这样,他为什么不可以;审判长说:你不是领导人。
但宋嘉鸿没有理会审判长的必须停止,他要让被告听听,并询问现场的另两位合议庭人员有意见吗?在没人吱声的情况下,宋嘉鸿继续发言。以下有宋嘉鸿提供的《辩论发言》(图片)供朋友们讨论、指教。
最后,宋嘉鸿表示,“有个访民朋友告诉我,官司不管赢不赢,程序一定要走!但是,我想到的是,第二次粉碎"4人帮”应该不会太远!”
据悉,今年七十多岁的宋嘉鸿是上海的一位老访民,曾多次为民请命。因其经常帮助访民写上访材料,当地政府恨透了他。
早年,宋嘉鸿被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诊断为“反应性精神病”,医院为此隐瞒多年,当宋嘉鸿经过法律途径要求医院公开说明理由时,医院的回答是以“尊重个人隐私权”为由,而否定了医院向病人履行告知的义务。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身份,宋嘉鸿曾在上海到北京之间奔波十多年,但是穷尽司法程序,也没有还他一个公道。
宋嘉鸿为何会被无缘无故的鉴定成“精神病”呢?据其说:1978年4月从江西单位请事假回上海,主要任务是向中纪委反映厂党委与当地公安局私放及包庇奸淫幼女、破坏军婚、逼死人命与投毒诬告等重大案件,现已得到证实,上述案件与上海市公安局某些贪官为了既得利益赴江西插手有密切的关系
2021年10月30日下午,浦东新区访民沈桂英来到宋嘉鸿位于松江区佘山镇米筛浜路的家中,两人一起拟写“行政复议申请”,沈桂英要求上海市公安局撤销编号:SQ002420447120210813003“告知书”,并依法提供她所需的政府信息。
在此期间,上海浦东新区东明派出所警察,跨区用冲击钻冲开了宋嘉鸿的家门,抓走了访民沈桂英,并且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为此,宋嘉鸿将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诉至法庭。
宋嘉鸿电话:1771708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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