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2年3月16日消息】山西大同公民刘宇红于2018年3月16日因信仰而被当地警方抓捕。2018年12月她被云冈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已满本应于今早获释,但家属称,刘宇红被610人员从监狱带走。
据悉,2018年3月16日,法轮功学员刘宇红、牛素琴被警察跟踪绑架。牛素琴被非法抄家,牛素琴的打印机、大法真相资料、书籍等私人物品被抄走。
随后,刘宇红被非法关押在灵丘县看守所,牛素琴被非法关押在大同市第一看守所。
据明慧网报道称,刘宇红此次被绑架,源于她依法信访,向当权者反映法轮功学员身份证被特殊标记,出差旅游、走亲访友、逢年过节回家团圆坐车,都会被铁路或高速等警察无理搜查,甚至非法扣留、判刑等情况。
在看守所,刘宇红、牛素琴写了申诉控告,开始看守所不给往外递交,她们绝食抗议,最后申诉控告被递出,但都被扣留在国保手里。国保警察刁难律师会见、阅卷,给律师施加压力。
2018年12月11日,大同市云冈区法院对刘宇红案开庭前会议,但灵丘县公安人员不允许刘宇红参与,只有她的律师和公诉人张献伟在云冈区法院开了两个多小时的会,据悉公诉人态度非常蛮横。
12月20日,在大同市云冈区法院,刘宇红、牛素琴被非法开庭。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张献伟态度蛮横,之前对刘宇红进行人格侮辱、谩骂,刘宇红提出申请公诉人回避,法官两次休庭后驳回。
法庭上,公诉人张献伟以非法证据,只允许刘宇红回答“是”或“不是”,刘宇红不答,公诉人就扬言:我是公诉人,我是坐在上面的,你是在下面的。
针对此案,当律师提出公检法人员办案中的诸多违法之处,比如:先抓人后下通知书,抄家时当事人不在现场,扣押清单当事人没见过,公诉人拿出手机拍的信件图片不能作为证据等。公诉人声称:不能在这儿公开,咱们下去再说。
最后,刘宇红在陈述事实真相时,法官柳贡余不许刘宇红提法轮功,不让刘宇红说完事实真相。刘宇红说:“你们以(我修炼)法轮功审我,不让我说法轮功怎么回事,让我说什么?”
当公诉人针对打印机等物品问牛素琴:是不是你的?牛说:“是我的,但没有那么多,我是一名退休教师,以前一身病,炼法轮功都好了,我就自己打印资料自己发,告诉人们真相,法轮功让人做好人,不是你们说的×教。”
最终刘宇红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22年3月16日止。
2022年3月15日,刘宇红家属联系晋中监狱,监狱工作人员居然说他们只和当地政法委、610联系。3月16日早上,去接刘宇红的家属见有610人员将刘宇红从监狱带走。
家属质疑,刑期已满,为何不放人?信仰无罪!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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