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0日星期六
新条例为构建北韩化局域网再添新砖
2021年11月14日,中共国家网信办发布了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第四十一条、第七十三条对“数据跨境安全网关”(即俗称的“墙”)作出了具体的定义,并明确禁止“翻墙”。而第六十六、六十七、六十八等等多条对“违法翻墙”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从这些条规看到,中共正加大严酷打压通过互联网冲破防火墙即“翻墙”来获取信息,着力借鉴北韩金氏王朝严控信息的统治宝典,努力促成去互联网化,加速打造中国局域网的图谋。
《条例》开宗明义“第一条为了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保护个人、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
众所周知,此中所谓“维护国家安全”其实是维护政权安全,也就是维护中共极权统治的安全。至于其中提到的所谓“保护个人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那纯粹是欺世盗名,因为通篇只有对个人获取信息的限制,没有对公民权利的保护。而出台这种条例本身就是对公民权益的侵犯,还竟言保护。
《条例》中对个人及组织获取与传输网络数据列出了种种明细禁制,严控个人及组织与境外网络交流,并将这种互联网交流纳入了官方审批范围,也就是说公民上网获取信息与交流信息将被设置准入程序,需要得到备案审批。如此公民信息获取、知情权、交流权、参与权、言论自由权、新闻自由权等等基本人权,事实上已经被剥夺殆尽。
《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数据跨境安全网关,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予以阻断传播。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提供用于穿透、绕过数据跨境安全网关的程序、工具、线路等,不得为穿透、绕过数据跨境安全网关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技术支持、传播推广、支付结算、应用下载等服务。
本条规定将多年来中共一直面对世界质问信息封锁而遮遮掩掩的防火墙,通过“数据跨境安全网关”表述出来,承认网络管控的存在与严密。条规明确禁止个人与组织提供穿透网关,即“翻墙”的软件工具与服务,为长期来不断强化打压全国各地上网翻墙人士提供起明确的法规,给各地执法封锁与镇压获取外网信息人员递刀发枪,为进一步掀起全国严打网络“翻墙”运动而提供法条支持。
《条例》中第六十六条个人和组织违反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责令其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七条互联网平台运营者违反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八条互联网平台运营者违反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责令其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九条互联网平台运营者违反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条数据处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上一些条规明确列出了对个人与组织提供翻墙穿透相关服务及获取与传输交流数据的处罚,其中从罚款,到停业吊证,到定罪,显示着中共打击获取外网信息及与境外交流信息的严酷手段。暴露着中共恐惧、防范公民了解获取更多真实信息的阴暗心态。
《条例》中第七十二条(十一)数据跨境安全网关是指阻断访问境外反动网站和有害信息、防止来自境外的网络攻击、管控跨境网络数据传输、防范侦查打击跨境网络犯罪的重要安全基础设施。(十二)公共信息是指数据处理者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产生的具有公共传播特性的信息。包括公开发布信息、可转发信息、无明确接收人信息等。
本条规将网关与数据信息作了解释说明,让人看到《条例》禁止的广泛性与日常性,即公民今后上网任何信息交流都随时可能面临被处罚,而意欲了解更多真相的网络搜集材料也随时面临以“翻墙罪”入刑。
从本次《条例》有关条规可以看到,中共当局苦心孤诣要封锁互联网,要将中国出离于世界互联网之外,要严控公民与世界其他国家交流联系。中共当局这种行径是不仅公然违反国际公约,也违反中国宪法,是与人类文明发展潮流相背,必将为历史前进所淘汰。
民生观察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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