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
【访民数据库】上海王扣玛
姓名:王扣玛,性别:男
民族:汉族
家住: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480弄76号
身份证:310101195407172451
联系电话:13601772756
上访原因:
2007年5月27日,上海申兴房屋动迁公司把我母亲的房子非法强迁了。强迁前同意给我母亲一间房子,我母亲同意,拆迁后又不给房子了,却给了货币安置,动迁文本清清楚楚白纸黑字,滕金娣动迁款42万,却给了我母亲27万,侵吞了15万(有证据)。
维权经历:
我母亲(死亡者)腾金娣,女,生前身份证号码:310108192410211627,住上海市静安区(原闸北区)七浦路427弄17号西厢房。腾金娣于2007年10月11日下午第二次走访上海市政府信访办,其后由属地黄浦区人民广场派出所民警王丽君移交静安区北站街道办陶逸初接走,直接送往海宁路1022弄49号第2栋“友放旅馆”(事实上是一个私人废弃浴室),关押至2008年1月5日迫害之死。
母亲被迫害致死后,2008年2月1日,他们多次协迫、利诱和我们谈判,同意赔偿丧葬费十六万,前提是先把遗体火化,丧葬费一个月付清,(有政府协议书盖上公章一式八份)。遗体火化后,政府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十六万丧葬费不给了。六个月后,我为此事遂级反映有关部门,担没有结果。
解决情况:
上海市闸北区北站街道政法委书记陈平、陶逸初公权力作伪证串通闸北区公检法刻意制造冤假错案。在2008年6月,王扣玛到北京,先后去了公安部信访办、国家信访办反映情况,被截访回沪,2008年6月19日直接把王扣玛关押在闸北区看守所刑事拘留,在拘留所里,公安承办王黎勇,陈伯民硬逼王扣玛写投降书,并说:你必须承认你母亲是被你害死的,不写投降书就弄死你。结果人还未出狱,就迫害致残(有残疾证书)。
由闸北区法院判我莫须有的“遗弃”罪一年半,遗弃罪的特征是什么?兄弟姐妹不告,亲戚朋友不告,黄浦区法院不告,我户口属在地长宁区不告,我何来“遗弃”罪?
因王扣玛母亲死亡事件,由于陶逸初公职人员公权力作伪证,原闸北区公检法部门以我遗弃罪判处我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人还未出狱,已迫害致残,现已终身残疾(有证据)。
王扣吗出狱后,已故母亲托梦帮她烧点纸钱、锡箔。2012年1月5日,上午王扣吗到母亲己故地方友放浴室祭奠,一切听从公安的指挥,秩序有条不紊进行。
但事隔九个月,在2012年9日25日,上海闸北区北站街道政法委书记陈平直接旨意下,叫长宁区江苏路派出所我户口属在地来家抓捕,将王扣吗羁押在长宁区看守所,一星期后,又将强行送南汇总医院,“强迫”住院。闸北区公安承办和长宁区政府又一次硬逼王扣吗承认第一次的遗弃罪,逼王扣玛承认母亲是他自己害死的。王扣玛不承认,便将王扣玛和三个死刑犯关押在一间,强迫王扣玛吊盐水,导致王扣玛又一次脑梗死,前后三次病危通知书开出(2012年11月1日CT显示第二次脑梗死左基低节多少点脑梗,中间部位)。
2013年9月17日又是闸北区法院判我寻衅滋事罪名,又一次判王扣玛二年半。
更离奇的是闸北区法院开庭一天,将王扣玛最后陈述抢走,不让王扣玛讲话。庭审后王扣玛于他们理论,不肯上囚车,闸北区法院法警连拖带拉,打冷拳将王扣玛打昏死过去,送南汇监狱总医院,半夜里才苏醒过来。他们看王扣玛醒来以后,便在菜里下毒,企图致于死地,但他们没想到被王扣玛吃出来了,又一次死里逃生,虎口脱险。
2014年在南汇医院转新收监期间,警察找茬殴打。后到南汇老年监狱,又一次对王扣玛血醒迫害,称王扣玛是“顽危犯,包夹对象”,又派死刑犯沈某某二人,二十四小时不间段看管。
出狱后,2016年4月30日,他看王扣玛还未死掉,更一步致于死地,由闸北区政法委书记陈平亲自旨意下,勾结江苏路派出所副所长潘勤等人,在政府指挥下勾结黑势力,指使邻居钱琼、徐捷夫妇二人将王扣玛殴打致伤,打的理由是因王扣玛收错一个快递。经上海市电力医院诊断为脑梗死,住院治疗。
2016年6月29日,由王扣玛属在地江苏路派出所带去司法鉴定中心验伤,结果是:轻微伤(有司法鉴定书)。凶手至今未受到如何行政处罚,医药费分文不赔,还逍遥法外。现被迫害终于倒下,脑梗死半身不遂,不能自理,行动不便,更不能自救,终身残疾。是谁种下的祸映!
随着时间的推移,石头渐渐地露出了水面,时间还是大公无私的大法官,它能把历史长河中的是非曲直、全部说的清清楚楚,冤案就是利用公权力制造出来的。谎言总有一天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2019年4月23日,王扣玛向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申请信息公开,内容是要求获取并公开2008年1月5日原闸北分局刑侦支队对滕金娣死亡尸检的法医签署滕金娣死亡尸检认定及照片、录像等死亡依据信息”。并又向公安部行政复议。
在公安部督办之下,苦苦追寻的真相终于在十二年后的2019年6月25日真相大白,那天收到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原闸北区公安局)寄给我的一封信,里面装有母亲腾金娣死亡现场海宁路1022弄49号第2栋“友放浴室”的真实堪查照片9张和勘查记录1张。
根据现场勘查照片显示:
照片1、双手有明显被灼伤后留下的水泡(疑似:水、火、化学品);
照片2、脖子左侧有2个明显被锐器扎过留下的伤痕,并且嘴唇干裂呈紫红色,嘴唇干裂不符合医学临床猝死状态;
照片3、左侧乳房肋骨处有明显肋骨被折所致的凹陷伤痕;裤腰处显现出医院住院部的病号裤,哪来的?
照片4、背部左侧上方有清晰的外伤伤痕,并且有大面积不规片状红色班迹,不符合医学猝死表面形状;
照片5、右脚呈现出90度弯曲,不符合医学猝死肢体形状;
照片6、腾金娣睡觉时兰色白条运动衫是挂在墙上的,但猝死后兰色白条运动衫却是穿在身上,显然违背逻辑性;
照片7、腾金娣睡觉床前所放拖鞋为一男一女,说明该室还有一男性;
照片8、腾金娣死亡现场还有另一个育龄女子;
照片9、电视机上面凉衣服是有悖于旅馆规定。
目前现状:
我们对上述公安机关的现场勘查照片有以下认识:
第一、1-5张腾金娣死亡现场照片不符合医学自然猝死,而决定了腾金娣是死于暴力所致。
第二、6-9张腾金娣死亡现场照片不符合第一现场,而是被人为制造的第二现场。
第三、腾金娣关押在海宁路1022弄49号第2栋“友放浴室”88天,一个年满83高龄的老人受到了多大的非人性管制。本案陶逸初当天接走我母亲腾金娣,没有通知我们亲属,也没有将我母亲送回家中,却直接将我母亲送往海宁路1022弄49号第2栋“友放浴室”,交由陈俊蔚、高育文、贾萍三名街道社工关押和看管,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上述四人对我母亲进行了非人道的殴打虐待,导致我母亲受伤死亡。作为死者腾金娣之子,我王扣玛强烈要求依法追究故意伤害致死罪的刑事责任,让违法者得到惩罚。还老人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个公正,让亡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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