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章为民生观察网站转发来自于保护卫士的文章:
原文链接:https://safeguarddefenders.com/zh-hans/node/317
中国警方有一种新型消失人权捍卫者的方式,即完全违法剥夺他们的名字。
我们今日发布的最新报告《嫌疑人的消失》,是《强制隔绝》系列报告三部曲的第一部,研究警方如何强迫为受害者(大多数是人权维护者)在看守所以假名登记,以阻止他们会见律师。根据中国法律,被羁押人员有权在登记进入看守所48小时内会见指定的律师,然而,用假名登记意味着:
·律师根本无法找到被羁押人员
·有权给其存钱存物的家、朋友根本无法找到被羁押人员
在我们的研究中,约有三分之二的案件受害者从未予以会见自己指定的律师。
被以假名失踪于看守所,受害者更有可能遭受酷刑、虐待和逼供。使用假名也有助于警方隐藏敏感人权案件的拘留细节,而不被其他监友向外泄露,也可能有助于让警方掩盖重伤或杀害受害人的案件。
我们的研究表明,许多被迫在看守所使用假名登记的人,此前曾在中国的秘密监狱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体系中度过数月,在那里,除了看守和审讯人员,他们被单独关押,完全与世隔绝。当受害者被转移到看守所,再次以假名为他们登记,他们失踪的时间就会更长,因此也延长了受害者及其家人的折磨。
中国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曾被多个联合国机构谴责为等同于酷刑和非自愿失踪。
继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黑暗时光结束后,受害者仍然无法与亲人取得联系,一些家人甚至只能担心最坏的情况,即他们的家人已经死亡。
当人权活动人士翟岩民被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转移到天津的看守所时,警方以翟天成这个假名为他登记。当他的妻子试图要求会见时,看守所回答说,他们的登记簿上没有叫翟岩民的人。当时已经97岁高龄的父亲急于寻找儿子,他恳求翟岩民的妻子每天推着轮椅带他出去,甚至晚上也要上街找他。
通常受害者被迫与假名相伴长达半年,但也可能是几年。人权律师王全璋在六个月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秘密监禁后,他以假名在两个不同的拘留场所(即使被判刑后)生活了长达三年零四个月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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