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
【访民数据库】上海陈国英
姓名:陈国英,性别:女
出生年月:1964年11月14日
籍贯:浙江绍兴
民族:汉
所在地:上海市静安区
联系方式:18964958008或13818175575
上访原因:
本人遭遇两次非法动拆迁。第一次2000年左右开发商来动迁,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张家宅路34弄19号,也就是现在的国际丽都,当时住进这房子时,陈国英还是个小姑娘,租赁卡上有陈国英的名字,后来陈国英成家了,儿子也在里面出生的,动迁时,陈国英一家三口户口都在里面,什么安置补偿都没有。
没动迁,一家三口还有个家,动迁了,家都没了。变成了无家可归流离失所。
第二次2012年政府来征收,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大田路546弄3-5号,建筑面积27.42平方米,户口18个人,其中12个人我是不认识的,动迁了,我的家,我和我儿子在户口簿上却显示“其他亲属”,动迁了,什么安置补偿都没有。
没动迁,生活还算安定,动迁了,被逼成窦娥,为讨诉求,丢了工作,失去了生活来源。
动迁了,地方政府、公、检、法成了动迁组和区住房保障局黑势力的保护伞,本人及家人的权益在法律面前得不到公平对待;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人生安全得不到保障,上访无门,被警察关在小房间里打,被警察拷带齿的手铐,被警察硬逼“袭”警(目的刑拘我),被多次关黑监狱,被多次非法行政拘留……
维权经历:
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0月29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以“2013年10月22日下午在北京市中南海周边被查获犯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的莫须有的罪名行政拘留5天;
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1月24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以“2013年11月12日下午在北京市中南海周边被查获犯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的莫须有的罪名行政拘留10天;
2014年06月06日至2014年06月16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以“2014年06月04日下午在北京市中南海周边被查获犯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的莫须有的罪名行政拘留10天;
2014年12月14日至2014年12月24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以“2014年10月21日上午在北京市中南海周边被查获犯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的莫须有的罪名行政拘留10天;
2016年08月10日至2016年08月15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以“2015年03月05日下午在北京市中南海周边被查获犯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的莫须有的罪名行政拘留5天。(2016年8月09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石门二路派出所警察在我住处楼下守了一晚,第二天早上又派警力,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撬开陈国英的防盗门,拿了张只有陈国英名字的空白传唤证在陈国英面前晃了一下,然后就把陈国英押上警车,带至派出所做笔录,然后送至拘留所)
解决情况:
本人遭遇两次非法动拆迁。第一次2000年左右开发商来动迁,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张家宅路34弄19号,也就是现在的国际丽都,当时住进这房子时,陈国英还是个小姑娘,租赁卡上有陈国英的名字,后来陈国英成家了,儿子也在里面出生的,动迁时,陈国英一家三口户口都在啊,什么安置补偿都没有。
没动迁,一家三口还有个家,动迁了,家都没了。变成了无家可归流离失所。
地方政府承认有错,就是不解决。
目前状况:本人遭遇两次非法动拆迁。上访七年多,感觉中国不但是无法,而且是无天的地方,简直无底线,事实在所谓的“法律”面前居然苍白无力,所有的信访、信法都只不过是走过场,感觉我们被当猴耍了一回。无处说理,心无归宿,人无归处,流离失所,等待时机。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