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星期二
【访民数据库】上海彭妙林
姓名:彭妙林,性别:男
出生年月:1944年1月27日
籍贯:上海,民族:汉
居住地:上海市金山区
电话号码:13918936302
上访原因:
彭妙林之女彭俊,于1997年8月进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金山支行工作,次年转正,之后,单位每年与其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若工龄满十年,即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在工作的第九年临界期满,即2006年11月,工行以“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不需要任何理由”,以邮寄送达《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的方式,为彭俊办理了退工手续,当时的人事科科长俞建荣声称:“我们就是钻了劳动法的空子,你能拿我们怎样?”彭俊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失业了。
维权经历:
2011年10月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处行政拘留七日。
2014年3月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处行政拘留七日。
2014年5月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处行政拘留十日。
2014年9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6年4月因扰乱单位秩序行为被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处行政拘留七日。
2017年11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解决情况:
地方政府不实质性解决问题,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银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彭俊在工商银行连续工作长达10年,以有实质性的劳动合同,已达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银行应当遵守,“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就应该是实质性的无固定期间的劳动合同。
目前现状:
上访十多年,作为父亲的彭妙林吃了不少冤枉官司,受了不少罪,仍然抱着执著的信念,坚持为女儿讨回属于她的合法诉求,彭俊在工商银行工作已经长达临近10年,工商银行用卑鄙无耻的手段采用一年期劳动合同用来剥夺劳动者青春,彭俊在工商银行工作如果按照现在的“劳动合同法”不允许用人单位单方面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如果连续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彭俊就不会被解雇,彭俊也不会失业。现在父亲彭妙林一直在坚持为女儿维权。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