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0年7月7日消息】晏祥菊的"搞事情"一案由女儿何艳代理诉讼,诉重庆江新区公安分局未依法受理报案和滥用职权限制人身自由两案,于2020年7月6日在渝北区法院两江审判区开庭合并审理,近40名重庆维权公民参加旁听。
审判长为赵磊,何艳以有损公正审判结果为由,依法申请本案的审判长其回避。法庭决定休庭,等院长作出决定后再通知开庭审理时间。
何艳代理母亲晏祥菊诉两江新区公安分局滥用职权限制人身自由,抢走三部手机的行为违法一案,事发于2019年4月17日。当天中午12点多钟,母亲晏祥菊途经两江新区鸳鸯轻轨站,在站内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员(十多人)拖拽,围住限制人身自由数小时,抢走三部手机。次日,晏祥菊拨打重庆市110报案,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出警。调查后告知晏祥菊,不明身份人员系翠云派出所民警。
晏祥菊将两江新区分局诉至法院,该分局向法院提交了证据受案登记表、检查证、检查笔录。其提交的所谓的证据中显示,两江分局翠云派出所接到匿名群众举报,称晏祥菊要在国家领导人来渝期间搞事情,该局以晏祥菊“搞事情”一案立治安案件进行调查。
该局称3月16日在鸳鸯轻轨站内见到晏祥菊,出示检查证后对其进行人身和随身财物进行检查,并带走晏三部手机到所检查。未承认限制人身自由及抢夺手机。实则,事发时,对方未向晏祥菊表明身份,晏祥菊不清楚对方身份。不知道对方要干什么,也从来没有看到过出示检查证、检查笔录。那么,这些东西怎么来的呢?所谓的匿名群众举报晏祥菊“搞事情”的故事无任何证据,晏祥菊并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两江公安局翠云派出所胡作为,乱作为,乱用职权,随便限制公民出行自由严重知法犯法。
本网对此案何时再开庭将继续关注后续情况的跟踪报道。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