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
叶海燕女士的迁徙与居住权不容侵犯
迁徙与居住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得到现代文明国家的普遍尊重与立法保护,也是国际人权准则的重要内容,然而,在自诩崛起强大的厉害国——中国,公民的基本迁徙自由与居住权是无法得到保障的。近日,女权主义者叶海燕的哭诉,再次使人不得不面对中共当局肆意侵犯公民迁徙与居住权的问题、
据民生观察报道,湖北籍女权主义者、自称“流氓燕”的叶海燕,3月27日,通过推特上传频频,哭诉自己遭到现居地内蒙古地方官员的骚扰以及警告,主要理由是针对叶海燕的网上言论以及时政类文章,威胁称如果叶海燕不停止错误反动言论,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地方可以依规处置,暗示将会以违建名义拆除叶海燕投资搭建的蒙古包民宿设施。
过去的五六年间,叶海燕因崇尚自由、争取权利以及对社会不公不平之事进行评论抨击,因此一直备受当局迫害,由最早居住的广西博白被地方政府频频骚扰直至暴力驱赶,随后辗转搬迁至广东,但好景不长,政府仍然以其有不良记录为由进行暴力驱逐,无奈之下叶海燕带同未成年女儿被逼搬回湖北老家,不过同样遭到滋扰。大概三年前,叶海燕入住北京宋庄艺术村,静心学习画画,并以售卖画作维持生计,期间再遇驱逐被迫离开北京,筹措资金搬到内蒙古包头市希拉穆仁镇,在大草原生活并经营蒙古包以接待游客为业。
早些时候,叶海燕曾发消息称有当地的镇村干部上门威胁,主要目的就是要求叶在网络注意言论,不允许发布低俗反动言论,否则当地政府将进行处理,依据则是所谓的属地管理原则,亦曾以立即搬走为由进行恐吓,当时正是内蒙古大草原冰天雪地的季节。
本次叶海燕在网络发布一段四分钟的视频,哭诉自己的遭遇,请求西方国家收留,并愿意以无酬做工换取安宁生活。叶海燕称,一名希拉穆仁镇牛姓女干部以及两名村干部上门警告,并指叶海燕在租住的房屋院内搭建的蒙古包以及其他设施属于违法建筑,依规可以随时拆除。
不过,镇村干部上门的目的并非在于违建蒙古包之事,在指出违建情况后,该牛姓干部则直接谈到叶海燕的言论和文章,宣称依照属地管理原则有权对叶进行管理(处理),警告叶海燕不许再在网上发布批评政府以及反动言论,言下之意如果叶继续有所言论当地政府则会以违建名义拆除叶投资搭建的蒙古包,甚至最后驱逐。
叶海燕向外哭诉求助表示,多年来一直在自己的祖国被赶来赶去,身心疲惫不堪,但凭己之力又无法改变,不想再被撵来撵去,也不想被(专制)碾来碾去,恳求有国家收留,为其提供一本护照,愿意每天工作八小时并不要薪酬,只想换取一个可以安宁的生活国度。
叶海燕女士因为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对政府一些不法行径提出批评,维护妇女人权以及性工作者权利,多年来在中国大地从南到北遭到所居住地警方的不断驱赶,致使四处漂荡,无处安生。现在又再度遭到内蒙古警方驱赶威胁。其作为公民的基本迁徙自由与居住权利被肆意剥夺,成为名符其实在自己祖国的流亡人士。
然而,类似叶海燕女士这种人士,在中国大地可谓比比皆是。长期来,中国众多异议人士、维权人士、上访民众,仅仅因为起来维护自己或帮助他人维护人权,就不断遭到各地政府的驱赶,当然严重者还被拘押判刑。而这种超越法律,仅以属地管理之名而迫害的形式,可以说在中国已经成为极为普遍的管理手段。只要我们稍微留意,就会发现每年的三月两会,中共夺权庆典,等等,北京都会上演将异议人士、维权人士、上访民众驱赶离开的闹剧;而广东等沿海地区将前去谋生的那些不服从于当局管控者驱离,也是日常的警方功课;当然,就是在内地偏远地区,如四川的郫县,警方也勤于将暂居当地的维权人士陈云飞不断驱赶,最后还动用黑恶势力将陈云飞殴打重伤,以达到暴力驱赶的目的。可见,中共当局为了自身的所谓维稳需要,完全不顾法律,肆意剥夺公民的迁徙权与居住权。
事实上,中共从夺取大陆政权后,从来就没有赋予过公民迁徙自由与居住自由的权利。这种城乡的二元户籍,本质上就是要控制人们的迁徙与居住。后来虽然在文革后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打破了这种形式上迁徙限制,但收容遣送制度的存在,依然意味着随时对公民迁徙与居住的打击。再后来,虽然收容制度也被废止,但这种所谓权力的属地管理,事实仍然赋予着公权力肆意侵犯公民的迁徙与居住。今天流亡在中国大地的众多不愿臣服于权力的人士,正是屡屡遭受这种被属地管理肆意剥夺迁徙与居住权。
中共当局各级权力以属地管理之名而肆意剥夺公民迁徙与居住权利的行径,严重违反中国《宪法》“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的有关条款。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的规定。
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立刻停止侵犯叶海燕及其一切异议维权人士的迁徙与居住权,废止一切以属地管理为名而侵犯人权的政策条规,切实兑现国家保障公民人权的承诺。
民生观察 202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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