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0日消息】四川维权人士、独立纪录片制片人邓传彬(网名:邓二晃晃)自5月中旬被捕已有六个月,期间除了其中一名代理律师侥幸获得一次会见外,其后一直无法正常跟进案件。家属在保持沉默半年后,日前首度公开发声,质疑警方办案手法,以及追问如何监督警方的违规办案行为。
周二(11月19日),邓传彬妻子唐晓燕女士公开就邓传彬案发声,系邓传彬5月被捕六个月以来首次。唐女士以无助和绝望的心情向大家寻求帮助,同时透露办案机关的做法令其耗费大量精力和财力,而警方的不断骚扰对其及其余家庭成员产生无法排除的恐惧感。
据称,邓被捕后,警方曾两次搜查邓家,扣押超过二十件私人物品,包括手机、电脑、摄录设备等,而远在广东工作的邓妻唐女士亦受到波及,警方在毫无手续和理由的情况下收走其私人手机。
唐晓燕女士表示,经过几个月的思前想后,决定将内心的想法与疑问说出来,否则(觉得)对不起丈夫,对不起二人的孩子,同时亦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唐女士对于邓传彬被捕六个月以来亲身经历的遭遇提出疑问,对警方的办案手法甚为不解,作为家属不知如何寻求帮助,同时追问有何机构可以监督警方的违规办案行为。
据介绍,邓传彬被捕后,家属曾先后聘请两位律师跟进辩护,但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阻止和限制。第一位辩护律师陈易伟在邓案侦查阶段时介入,曾侥幸会见了邓传彬(估计因看守所与办案单位沟通有误),当时邓告知陈律师,自己的状况很好,未受到严重虐待。不过,陈易伟律师随即受到压力,会见当日宜宾国保便赶往陈律师的执业地自贡市进行背景及办案手续的调查,其后陈易伟律师层多次申请会见,但均被否决。
而第二位辩护律师卢廷阁在邓案10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介入,并于11月13日先后前往检察院要求阅卷及看守所申请会见,不过均被拒绝。
据唐女士透露,邓传彬被捕至今,家属尚未收到《拘留通知书》及《批准逮捕通知书》。而邓被捕翌日,警方曾强制要求邓父在一张文书上签字,当时邓父根本未知该文书的具体内容,警方不准邓父阅览,只强制要求签字,然后快速收回。
有关邓传彬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