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30日星期六

在京访民遭暴力截访生死不明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江苏访民孟海霞和周小凤在京期间,当街遭截访人员暴力殴打后绑架带走,之后孟海霞被强制带到庞各庄派出所做笔录,周小凤目前生死不知,下落不明。

据访友消息,2019年11月29号早上六点四十左右,江苏南通孟海霞和江苏无锡周小凤,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堡路口被八九个人暴力殴打后带上一辆蓝色商务车,商务车开到兆丰桥215省道停下,开车男子再次对周小凤拳打脚踢,周小凤鼻子出血,眼睛模糊。

期间,孟海霞打北京市110报警求助,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左右,如皋市九华镇统战委员谢继东带领四人开着一辆白色商务车与蓝色商务车汇合,谢继东要强行把孟海霞带回当地,孟海霞誓死不回,开蓝色商务车男子两人拉着孟海霞的腿,另两人拉着她的胳膊强制把她从商务车拉下,蓝色商务车司机用拳头打孟海霞的头,并用脚踢其腰部。之后,七八个人把昏迷的周小凤带上蓝色商务车,周小凤目前生死不明,不知去向。

随后,孟海霞被强制带到大兴区庞各庄派出所做笔录,并等待去医院看病,江苏如皋市信访局长,江苏如皋市九华镇统战委员谢继东也在庞各庄派出所,谢继东等多次要求把孟海霞强制带回江苏如皋,孟海霞坚决不同意。

在众多朋友的帮助和关注下,当天下午五点左右,一直头晕呕吐,身上多处淤青的孟海霞终于获释,在朋友的陪同下到北京同仁医院就医。

孟海霞说,她因家中产业遭到抢夺,数目巨大,损失惨重,家人遭到殴打,夫妻双方都遭到当局构陷判刑三年,长期在北京维权上访至今无果。她的存亡与如皋市九华镇和如皋市公安局相连,她的好友周小凤的生死与无锡惠山区有关,生命不息,维权不止!她希望朋友们帮助寻找好友周小凤的下落!

周小凤的丈夫黄旭峰在得知以上情况后,现向社会发出紧急寻人启事,寻找爱妻下落。

他说,妻子周小凤因房屋被强拆而上访,期间多次遭当地维稳部门打击迫害,至今问题未得到合理解决。2019年9月15日,妻子周小凤曾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堡红绿灯路口,被十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绑架,手机被抢。绑架到京Q5S1G3的七座商务车带走,下午1:57分周小凤向外发出信息:“我是周小凤,我被无锡公安绑架了,现在在回无锡的黑车上,我如果有什么不测,都是无锡政府所为”。之后凌晨四点周小凤被强制传唤到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藕塘派出所。

黄旭峰猜测,周小凤此次被绑架是家里合法房屋被非法抢劫,夷为平地到北京信访局上访有关。《无锡周小凤维权2》微博11月6日曾控告被黑保安欺辱被强扒衣服耍流氓并拼死抗争的事件。周小凤的命运何在?周小凤的命运是否又是下一个四川杨天水魂断上访路的新悲剧!

孟海霞电话:18252812652
周小凤丈夫黄旭峰电话:13961796763



吉林一家三口入狱母亲刑满出狱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30日消息】被以敲诈勒索判刑十三年的郭宏伟母亲六年刑满出狱。

一个特殊的家庭一家四口有三口在监狱里,这就是吉林四平郭荫起的一家,郭宏伟与郭宏英哥妹,老拌肖蕰苓都在监狱里,儿子郭宏伟被判刑十三年,老拌80岁判刑六年,女儿郭宏英又被判刑五年六个月,执行实刑五年,哥妹俩人都聘请了律师在上诉中一家三口之中的母亲肖蕰苓在2015年3月份被抓捕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判刑六年,在服刑期间减刑一年三个月11天,本月2019年11月28日已刑满释放回家。

观察员:被受关注的吉林四平郭宏伟依敲诈勒索判刑十三年随同母亲同时被判刑六年,随后妹妹郭宏英替妈妈与哥哥诉求走上维权道路最终也被吉林四平当局构陷“口袋”罪寻衅滋事与妨碍公务罪被陷害入狱被判刑五年六个月,被实行施行五年现以关押在吉林女子监狱,郭宏英一审被构陷判刑提起二审,二审驳回起诉维持原判,二审宣判后郭宏英再次提出申诉,由父亲郭荫起做代理人提起申诉,现以将相关申诉法律文书递交给了吉林省高等法院等相关部门,希望最高法院主持正义为老百姓申冤。

还在监狱服刑的郭宏伟令人担忧,郭宏伟是患高危病人,高血压高压260,他属于罕见的病例不能使用西医治疗对西医完全过敏,高血压目前只有西医治疗才能有效治疗,对郭宏伟身体非常担忧,郭宏伟从今年四月份被监狱严管进入”禁闭室”后一直被监狱剥夺了家人的会见权,父亲郭荫起多次去监狱要求会见都不批准,多次电话联系都被敷衍了事不予答复,在今年八月份代理律师会见了郭宏伟,律师得知他在禁闭室里,从四月份一直到现在已经有大半年的时间被限制家人会见,现已离临近元旦与春节了不知道监狱是否会撤销禁闭同意家人会见拭目以待。

肖蕰苓告诉观察员:她目前身体尚好,她一直坚持自己一家三口都是被当局构陷入狱,在出狱时监狱还是比较人性化让老母亲见到了同一监狱的女儿郭宏英,当时老母亲大吃一惊的说:郭宏英不是在北京打工吗?随后监狱工作人员告诉她:你女儿郭宏英早已与你在这同一监狱里服刑,母女在同一监狱里见面是何等的让人心酸与难受,,,?这画面只有在吉林四平维权公民的郭阴起一家三口之家中出现,这也是吉林四平当局打压报复维权公民的体现,母亲肖蕰苓说:郭宏英目前身体健康精神很好,郭宏英告诉母亲出去要好好照顾自己也照顾好爸爸的身体一定要等待(我)与哥哥郭宏伟出狱,听到此话观察员不经泪如雨下,这话会让无数人落泪,因为郭宏伟患高危疾病高血压高达260之高,还高位瘫痪行动不便,是否能活着出来令人担忧。

肖蕰苓告诉观察员说:请您(观察员)代为转告社会同人对他们一家三口的关心,同时感谢各媒体为他们一家三口遭遇的关心与呼吁,观察员同时也呼吁希望吉林四平当局对郭宏伟的严管撤销,律师与家人提出要求换一个离家近点的监狱,现在家里两位老人都已是八十岁的高龄不利于远行,请吉林四平当局考虑照顾一下两位老人的心情,本应该是欢乐一家三口的人,却要这样的方式分居两地,本是无罪的一家人却因为要法律的公正被陷害入狱,请无罪释放郭宏伟与郭宏英。各媒体将继续关注郭宏伟与郭宏英哥妹俩人。


“长沙富能”程渊妻告国安获无罪回复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长沙富能”涉案人之一程渊妻子施明磊控告长沙国安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违法一事,日前收到长沙检察院的书面答复,称长沙国安不涉嫌违法。

7月22日,长沙国家安全局分别在深圳及长沙两地抓捕程渊、刘永泽(刘大志)、吴葛健雄三人,被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羁押位于长沙的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三人同属名为“长沙富能”的公益法律机构,程渊为负责人,刘永泽和吴葛健雄为工作人员。

而同日,程渊妻子施明磊被长沙国安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实行“监视居住”,同时扣押电脑、手机、银行卡、社保卡、身份证、驾照等工作生活的必需物品,并连带扣押施明磊的私家车车匙,给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8月5日,施明磊致信长沙市检察院,控告长沙国安违法对其“监视居住”以及扣押物品等恶行。控告信发出后,长沙检察院一直未有答复,期间,长沙国安继续骚扰、恐吓施明磊,并称其违反“监居”规定,威胁将其抓捕归案。

10月,长沙市检察院曾安排人员去到深圳约谈施明磊,不过言谈内容并非控告信一事,而籍机以施明磊违反所谓的“监居”规定实行恐吓,言辞及话术与长沙国安人员无异。

根据施明磊收到的答复函显示,长沙市检察院巧妙运用花样,将原本施明磊控告长沙市国家安全局的事实改为以“信访”处理。答复函称,长沙国安在“侦查”过程中对可能涉嫌犯罪的施明磊“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扣押相关财务的“侦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因此不涉嫌违法。

“长沙富能”案已经超过四个月,而截至目前为止,长沙国安尚未批准三名当事人的辩护律师进行正常会见,而施明磊受牵连被扣押的所有物品均未获归还,因银行卡被冻结而一度陷入经济困境,被迫出门工作赚取生活费,而车匙被扣押令出行费时费力,令母女二人生活异常艰辛。


重庆游期间探望姜野飞

王和英

据有关媒体报道,2015年11月13日,泰国警方把因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姜野飞移交遣送回国。

姜野飞原籍四川成都,现年51岁,他的漫画“独具一格”让人有不同感触和理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2008年10月偷渡去了泰国曼谷。2009年5月,他被泰国警方拘捕,并送泰国移民局监狱关押,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名被判刑。此外,他又因在中国驻泰国使馆门前水泥地上刷写标语,被以“破坏公物”罪名判加刑10个月监禁。2012年4月16日,他刑满出狱后被遣返出境,但那次只是遣送至缅甸边境,之后他又设法重新越境返回曼谷。2012年12月及2013年3月,他因没有泰国合法身份,又两度被泰国警方拘捕,后被保释。2015年被泰国移交给中国时曾遭到联合国难民署驻曼谷办事处向泰方施压,要求不得遣返中国。11月6日,难民署“火速”为董广平及姜、董的家属快速办理了“难民证”,紧急联络西方国家准备接收,并于11月18日安排姜妻楚玲、董妻谷书华和女儿董雪瑞以“难民”身份赴加拿大。
姜野飞被遣送回国后,即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后被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其他还有什么罪我不知道)判刑六年半,现羁押在重庆市渝都监狱第九监区。

我与姜野飞本不熟悉,为何来重庆旅游期间要去监狱探望他,并给他寄信呢?原因是我想问问他,好好的“国门”你不走为何要偷渡?难不成偷渡前也被“边控”了?那么他又是什么原因被“边控”的呢?与我被边控有什么不同之处呢?

今年4月下旬我在北京首都机场准备登机去台湾见朋友。“边检”时被告知,已被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大队列入被边控人员,不得出境。我通过信息公开,诉讼等法律途径想知道自己因何被边控。法院不立案;其他途径告知属”国家机密”。此事令我茫然。旅游来到重庆时听别人谈起姜野飞,所以我决定去探望他。

11月26日我去了渝都监狱,本以为监狱和看守所不同,也许有机会能见到他本人。可结果是不但见不到他人,连存钱都得有”会见证”,没有会见证的得知道是第几监区和监号,几监区的便逢几过来,还得那个监区的管教同意签字才能存钱。我多次询求无果只能离开。

没办法,后经多方打听又联系上了姜野飞在成都的妹妹,于是27日下午我坐火车来到成都见到了他妹妹姜老师。听她讲,姜野飞是她二哥,他们还有一个哥哥和弟弟,父母皆已去世。姜野飞虽然初中都没毕业,但他确是他们兄妹四人中最聪明的一个,靠自学吹拉弹唱谱曲作画都在行,修理各种车辆和电脑家电等设备样样是能手,他没有学过英语,靠自学确能用流利的英文与外国人轻松交流。。。

我与姜老师聊了很多关于姜野飞的事,对于我最关心的姜野飞为何要偷渡?为何被边控?她说二哥之前无论什么的事都不和家人讲,所以不清楚。我又提出看看姜野飞的起诉书或判决书,她说家里人从来没有见过这方面的法律文书。既然这样我也没什么好问的了,但出于礼貌,我便问她姜野飞现在在监狱的情况,她说去监狱见她哥哥时,看她哥哥的精神状态挺好的,其他的她不愿多说。她只强调,她和家人希望姜野飞在监狱平安度过剩下的两年多监狱生活,平平安安回家就好了。临分手时我给她200元请她下次探监时转交给姜野飞,算是我的一点心意。

今天我又给姜野飞寄了一封信和一张明信片,也不知道他是否能收到。

我祝姜野飞能早日平安健康的出狱。

“成都秋雨教案”覃德富获刑四年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成都秋雨教案”系列案件在11月15日提起公诉后正抓紧处理,其中涉案人覃德富长老被指“非法经营罪”一案在上周匆匆开庭审理后,日前突然宣判结果,覃德富获刑四年,而教案主要涉案人王怡牧师预计刑期可能达到十年。

2018年年末,由成都警方构陷并主理的“秋雨教案”最近明显加快推进案件进程,于11月15日由成都市检察院向成都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其中王怡牧师及覃德富长老的案件尤为关键,而涉案人之一的李英强长老已于早前被安排取保候审释放。

案件在提起公诉后仅仅十日时间,当局指控覃德富触犯“非法经营罪”案即被安排于11月25日在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而当局宣称的所谓“公开开庭审理”仅获准两名家属入内旁听,其余人士被不同程度驱赶,部分人士已在之前被警方威胁禁止参与旁听及围观。

11月25日庭审现场,由家属聘请的辩护人李贵生律师则未获允许进入法庭为当事人辩护。家属在庭后透露,覃德富当庭表示信仰无罪,并无太多辩解。同时披露警方严重违背承诺的问题,据称成都警方曾游说家属接受官派律师,并向家属许诺称“官派律师仅仅走个过场”、“只要配合一下就会放人”等诱导,判决结果却完全令人震惊不已。

而在覃德富案开庭后,从起诉书显示,当局指控覃德富的所谓“非法经营罪”实为印制的教会日常自用所需的两万余册书籍,且大部分属于信徒传福音时所用的小册子。

有律师表示,覃德富案卷中显示,王怡牧师在证词中已经主动承担了大部分责任,但覃仍然被重判四年,可见判决王怡的刑期将会更重,估计会有十年之多,普通的宗教信仰遭受如此严厉的政治迫害,实属环球仅有。

“成都秋雨教案”发生在2018年12月,当时成都警方出动超量警力,全程抓捕教会成员,涉及人数超过百人,当时被以各类罪名刑拘的人数更达二十多名,而教会牧师王怡则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连带被捕的还有王怡妻子蒋蓉女士,取保后与二人的儿子失踪至今。

强烈要求立刻送卢昱宇就医并无罪释放


据民生观察报道,民主维权人士、“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先生近期狱中病重,急需就医救治,但监狱方不但不重视他的病情,还不允许他锻炼身体自治。这是公然剥夺服刑人员生病医治的健康权利,蓄意迫害摧残维权人士,践踏法制。民生观察对此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现在云南省大理市监狱服刑的维权人士卢昱宇,日前给朋友打出电话,称他在狱中患了抑郁症,云南大理监狱不但不重视他的病情,还不允许他锻炼身体自治。他迫切希望能够有律师前去会见,与狱方商榷治疗方案。而卢昱宇入狱以来,律师与朋友多次前往探视,但均遭到狱方拒绝安排会见。

卢昱宇,男,汉族,1977年6月14日出生于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枫元村水溪组;被捕时居住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镇。大学肄业、农民工、公民记者。

2011年10月,卢昱宇在上海,因转发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的消息,被上海警方找到、约谈。从此,卢昱宇便致力于公民维权。

2012年4月,卢昱宇在上海南京路举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还民选票,被上海警方拘留10日;2012年6月,在广州因“非法集会”被关押1日。

2012年10月卢昱宇便开始有意识地收集、统计各地的维权事件,然后整理、发布,并在2013年6月创办“非新闻”的推特帐号(@wickedonnaa),和女友李婷玉一起管理谷歌博客(http://wickedonna.blogspot.com/),微博等社交网络。

他们凭藉个人的努力,整理发布中国各地发生的群体事件信息,其中包括农民抗议征地、工人罢工、业主维权等。仅2015年所记录到的群体游行、示威、集会等案例高达28,950起,由于“非新闻”的信息能让外界及时了解到中国正在发生的群体事件以及中国社会存在的问题,因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备受各界关注。

因搜集整理网上有关各类群体事件讯息的工作量极大,卢昱宇最后只能辞去工作,并且在女友李婷玉的全力支持下,专注于“非新闻”的工作。用社会记忆抵抗集体遗忘,为中国民间抗争史留下了珍贵的记录。

在遭到抓捕之前,卢昱宇和李婷玉已经多次遭受国保的恐吓,接连被迫搬家,一路辗转上海、福州、广州,最后落脚云南大理。2016年6月15日卢昱宇和李婷玉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双双被拘押,同年7月22日被批捕。

2017年4月,李婷玉受审,随后被判缓刑获释,但她的判决从未公开。

2017年8月3日,卢昱宇被云南省大理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卢昱宇拒不认罪并当即表示上诉。

2017年9月13日,二审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律师作无罪辩护,卢昱宇最后陈述表示,为非新闻工作三年多的时间,在网上发布了七万多条信息,按一审法院以两条信息判一年来算,自己“应该被判三万五千多年”。9月18日,卢昱宇“寻衅滋事案”被云南大理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10月13日,卢昱宇离开大理市看守所,被转送至大理市监狱服刑。

2017年11月5日,卢昱宇挚友到大理市监狱去申请会见遭拒,存生活费亦遭拒。

2017年12月5日,家境贫寒的卢昱宇父亲在朋友的资助下,成功会见到卢昱宇,称其气色不好,但精神尚可。

2018年2月13日,卢昱宇的委托律师在春节前前往会见,遭到狱方拒绝安排。从此外界再无卢昱宇消息。

卢昱宇性格坚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向外界求救。而今他打电话希望得到律师前往救助,必然是面临极大危险,身体出现严重状况。

由于中共极权统治当局从来不知法治为何物,监狱更是成为法外之地,因此服刑人员病重得不到救治,甚至被迫害致死情况在中国屡屡发生。远者不说,仅最近几年来,就有浙江的力虹,北京的曹顺利,湖北的彭明、诺贝尔奖得主刘晓波,江苏的杨天水等等异议维权人士,独立作家在监狱服刑期间就纷纷被迫害致死。

从各方消息证实,至今尚在监狱服刑且已经重病在身急需救治的民主维权人士、异议人士还有北京的胡石根、贵州的陈西,浙江的吕耿松等等。这些依照中国有关监狱管理规定,是完全需要保外就医的服刑人士,竟然被中共当局剥夺保外资格,并且在监狱中也不给予适当治疗,使这些服刑的良心犯生命健康权受到严重侵害,随时可能面临终结生命的危险。现在卢昱宇又在被阻断与外界联系两年后,忽然传出身患重病急需律师前往救助的消息。可见中共极权统治当局针对监狱服刑人员,尤其对民主维权人士、异议人士等不屈服于权力淫威的人士,不仅完全不依法保障他们服刑中的权利,而且加重迫害打压,置他们病重生命垂危于不顾。

中共当局阻断服刑异议维权人士与外界联系,不给予服刑良心犯重病有效救治,不准许病重良心犯保外就医的行径,严重违反有关服刑人员健康保障规定,违反《监狱管理法》、中国《宪法》及中共标榜的依法治国口号。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条件送卢昱宇及一切在押患病的良心犯就医,并无罪释放所有判刑的良心犯,切实启动旨在保障人权的政治体制改革。

民生观察 2019年11月29日

许艳:致世界律师大会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世界律师大会参会的世界律师、参会人士:

您们好:

我叫许艳,是中国人权律师余文生的妻子。得知世界律师大会,12月9日、10日,在中国广州举行,作为中国人,尤其是中国律师的妻子,看到祖国的强大,倍感荣幸。

我的丈夫余文生律师,失去自由后,我到达各部门现场约50次、给各级监督部门写了约200封材料,几乎全部没有回复,祖国的强大,也让维权中的我,深深体会到无助与伤痛。

案件简介:

余文生,北京人,中国律师。代理信仰案件、是709的辩护律师、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开庭。

2018年1月19日,余文生被强迫失踪,数日后方得知是被北京市石景山分局抓捕;后又被异地羁押到徐州市指定监视居住,并历经秘密审查起诉、秘密审判,至今仍旧被非法拘押,生死不明。

北京,徐州公检法完全无视余文生及其家属依法应该享有的诉讼权利,严重践踏法律权威,破坏中国法律依法在徐州实施,具体来说针对余文生案存在如下违法犯罪行为:

1、违法异地监视居住。徐州既非余文生户籍所在地,也非余文生居所地,甚至余文生一家和徐州也无半点牵连,可余文生却被徐州市公安局莫名其妙指定监视居住。

2、剥夺余文生及其家属聘请辩护律师辩护的权利。从余文生被强迫失踪之日起,北京,徐州市公检法一直抗拒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介入,拒绝的理由千奇百怪,可拒绝的意志却从未动摇。

3、剥夺家属的知情权。余文生被非法拘押至今2年多,家属无从通过正规途径知晓余文生任何信息,甚至无法知道他身体是否健康,性命是否保全?

4、秘密审判。2019年5月9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文生一案开庭审判,作为他的妻子却被蒙在鼓里,开庭后至今半年有余,仍然生死不知,天威难测?

作为余文生妻子,我日思夜盼就只有一件事,希望余文生早日摆脱囚牢,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可是我这点卑微的希望却在徐州市公检法一次次践踏法律的坚强不屈意志中变得渺茫。

5、超期羁押、久拖不判。法律规定,案件到法院后2个半月审判,可是余文生律师案,已经到法院后约11个月,至今没有判决,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没有保障人权、违背法治理念。

综上,请求参加世界律师大会的
国际律师协会主席、欧盟律师协会主席、英格兰及威尔士大律师公会主席、以及多个国家的司法部长和律师协会官员,给予下列帮助:

1、请求您们安排时间与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见面,了解现在正发生在中国国内,失去自由的人权律师余文生法律权利被剥夺及妻子许艳的维权经历;营救您们的律师同仁。谢谢!

2、请求您们明确向大会提出:

余文生律师依法行使律师职业权利和言论自由权,应该立即无罪释放。

立即让余文生律师获得辩护律师会见与帮助的权利。

停止违法超期羁押,立即作出判决,无罪释放余文生律师。

中国的全国律师协会,在余文生律师职业权利被剥夺期间与余文生案件中,一次都没有去维护他的会员余文生律师的权利,甚至还充当打压律师的帮手。请世界律师大会要求中国全国律师协会,立即纠正之前的错误,帮助立即启动紧急营救其会员余文生律师的行动。

请求帮助问询,余文生律师是否遭到酷刑?现在是否还活着?

您的行动,不仅能帮助到我的家庭,必定会汇聚在推动中国国家治理正常化的洪流中,也会向中国人民彰显世界律师大会的公义和正道。万分感谢!

许艳(余文生律师妻子)
2019年11月29日


李文足向司法部控告临沂监狱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709”家属李文足致信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就临沂监狱未在监区安装取暖设施的情况向主管监狱事务的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提出控告,表示“要用温暖感化他们”。

李文足于上周二(11月19日)在王峭岭、刘二敏等人的陪同下与王全璋姐姐王全秀一起进入会见室第六次探视已在临沂监狱服刑七个月的王全璋。

李文足会见后发出的视频称,王全璋的身体有些许发胖,但脸部却很瘦,而且目前王的牙齿问题比较严重。原本正值壮年身体健康的王全璋自从2015年7月被捕以来,先后出现牙齿无故掉落的情况。最早期是被羁押天津第一看守所时,曾陆续掉落几颗,此消息还是王全璋上半年转到临沂监狱后李文足在6月探视时才得知,而王全璋转到临沂监狱后亦曾掉落一颗牙齿。此次探视后,李文足再次得知王全璋的牙齿出现严重的迹象,上颚门牙松动摇摆的情况加剧,其余牙齿亦有类似情况出现。

而最令李文足震惊的是临沂监狱竟然没有为服刑人员居住的监区安装取暖设施,需要服刑人员自己抗冻度过整个冬天。而李文足却发现临沂监狱的会见室、接待大厅以及办公区域均安装有暖气设施,唯独是监区未有安装。

探视完毕后,李文足向监狱方提出交涉,但并未得到任何回应。而在李文足向接待狱警提出王全璋保外就医的建议后,该狱警随即表示李文足不具备此资格(权利),而当大家齐声质问时,该狱警快速离开现场。

李文足表示,北方地区一早已经踏入冬天,山东亦不例外,家家户户都有暖气设施,临沂监狱却以此手段虐待服刑人员,令人震惊。

周五(11月29日),李文足致信司法部监狱管理局,要求监狱管理局敦促临沂监狱改善此不人道做法,立即安装取暖设施,并表示”不要用寒冷改造‘犯人’,要用温暖感化他们”。


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

王军取保后仍被限制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9日消息】本网获悉,“深圳大抓捕集团案”系列涉案人之一的湖南籍王军(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已由取保候审释放,但被强制送到湖南湘乡老家生活,要求不准离开且不得与外界联系,包括接受采访以及透露三年羁押期间的相关详情。

据了解,王军于周四(11月28日)被深圳警方安排取保候审离开深圳第二看守所,随即又由深圳警方派车直接送到王军位于湖南省湘乡市的老家,暂时被安排栖身伯父家中,并于当晚与身在湖北娘家的妻子严均均视频通话报平安。

据消息人士透露,王军被深圳警方送到湘乡后移交给当地公安机关,被要求取保候审期间不得离开当地,如果确有要事需离开必须向监管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同时,警方警告王军不得与外界联系,特别是不准接受外媒采访以及不准向外透露三年羁押期间的相关详情,否则后果自负。

另据称,王军被捕后不久被迫回到湖北娘家生孩子的妻子严均均已与丈夫视频通话,准备近日携两岁儿子前往湘乡团聚一起生活。

“深圳大抓捕集团案”发生于2016年11月,当时王军与其他人士一起在深圳龙岗一餐厅聚餐后陆续被捕,据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当晚聚餐时讨论的话题可能涉及武装暴力等内容,因此十数人陆续被捕后均被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拘后随即被“监视居住”半年。期间所有被捕人士均未获批准会见律师,而羁押达三年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属于超期羁押。已知目前大抓捕案尚有多人未获释放,亦有涉案人被开庭审理,但未有宣判结果,而获释人员均被封口,不准与外界联系以及向外透露相关情况。

相关报道:“深圳大抓捕”肖兵、王军被迫解除律师委托
https://msguancha.com/a/lanmu4/2017/1124/16684.html

卢廷阁律师被打案维权第32步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9日消息】河北律师卢廷阁2017年在代理一起法轮功学员案件时,被会理法院法警李朋殴打致昏迷,但他维权2年都没有结果。2019年11月27日,卢廷阁提起刑事自诉,以故意杀人未遂罪起诉李朋,要求法院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并依法向四川省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7年11月17日,卢廷阁律师在四川省会理县法院代理案件时,遭到法警李朋暴力殴打至昏迷,该案发至今,已近2年,殴打律师,涉嫌故意杀人的法警李朋,至今仍然逍遥法外。可见官官相护、地方保护、法治不彰之严重!中共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在地方真成了口号!

根据案件性质,应以刑件立案侦查,且不难破案,在场的法警,好多都是亲眼所见,并且参与,甚至李朋自己也会不得不承认殴打的事实。但出警派出所所长胡启平等人利用权力,改变案件性质,以治安行政案件处理,降低了侦查责任,使得“化解凶手责任”成为可能,最终达到保护自己人的目的。反过来,如果是律师打了法警呢?结果,大家懂的!

2019年10月23日,卢廷阁律师向会理县法院提起刑事自诉,11月25日收到不予受理的裁定。本案明显属于《刑诉法》210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会理法院竟然以不属于210条规定的受案范围为由不予受理,不知是不懂法还是故意玩乌龙游戏?无奈,卢廷阁只好向四川省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瞧一瞧中院的对策。

附:《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卢廷阁,男,1970年7月1日生,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中储广场C-811,电话:13012165113
被上诉人:李朋,男,四川省会理县法院法警案由:故意杀人(未遂)案
上诉人不服四川省会理县法院(2019)川3425刑初255号刑事裁定,特提出上诉,要求直接提审本案或指定管辖,依法追究李朋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2017年11月17日上午9时许,上诉人与北京律师黎雄兵、山东律师熊冬梅来到会理县法院二楼的第九审判庭,准备开庭。随后,审判法官邱云走进法庭,看见辩护律师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公文包,当即要求三名律师将电脑、公文包交给法警拿走。律师表示异议认为:公文包和电脑是正当工作物品,无任何法律禁止携带入庭。“我说了算!”邱云不容申辩,甩下一句话就走出了法庭,态度极为蛮横和粗暴。

因争执未果,开庭被取消,上诉人等三名辩护律师只得下楼离开法庭。被上诉人李朋借故律师走得太慢,随即与其他法警推搡黎雄兵律师,意欲将他推入法警室并实施控制。看到情况紧急,为避免法院监控到时可能坏掉,上诉人便拿出手机,录像取证。被上诉人等看到后,立即丢下黎雄兵向上诉人反扑过来,抢夺了手机并将上诉人推进法警队长办公室,几乎是推进的同时,李朋一记重拳打在上诉人右太阳穴上,上诉人没有任何防备,几近倒地,紧接着两三个法警进来还要继续施暴殴打,看到打的非常严重,加之上诉人大声呼救,才没有进一步施暴。

被打后,上诉人一度处于昏迷状态,黎雄兵律师报了警,等果元派出所所长胡启平来后,却拒不安排去医院救治。一直等着法官邱云、杨继兰指挥书记员及众多法警携带摄像机先后2次到法警办公室,向上诉人强行送达《开庭通知书》,强行架起上诉人进行搜身、搜包。等配合法院办完所有应对事项后,胡才安排将上诉人从办公室用担架抬出来,用法院警车拉到会理县医院重症监护室救治。等候在法院一楼大厅的黎雄兵和熊冬梅律师也被强行带入法警办公室,实施了强行搜査,并阻止他们陪同到医院救治。

本案中,上诉人作为出庭履行职务的辩护律师,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被上诉人李朋作为一名正式法警,理应知道人的太阳穴是致命部位,会一拳致命,却仍然对上诉人违法施予暴力,重拳击打上诉人右太阳穴,明显具有希望这种致命结果发生的直接故意,或者至少也是放任这种致命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只是由于他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而已。所以,应当以故意杀人(未遂)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并不难破案,在场的法警,好多都是亲眼所见,并且参与,甚至李朋自己也会不得不承认殴打的事实。上诉人在被救治期间作询问笔录时,也已明确要求接案警察胡启平刑事立案,但胡启平却故意以行政案件立案,最后以没有证据证实被打为由结案。上诉人不服,多次督促胡启平刑事立案,并向县政府复议。在会理县公安仍然拒不刑事立案后,又向会理县及上级检察、监察部门控告公安拒不移交刑事案件,循私枉法改变案件性质,包庇被上诉人,使其逍遥法外,但最终各级机关均未予监督立案侦查。

无奈之下,上诉人只有依据《刑诉法》210条第(三)项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法院依法追究被上诉人的刑事责任

以上事实,有案发时的法院楼道监控,案发后公安与法院的全程录音录像,公安对相关人员调査的询问笔录和视频,证人证言,上诉人拍摄的视频,以及2018年11月29日上午上诉人发现被上诉人后报案及出警的录音录像和法院监控(当时的惊人一幕:出警警察李书涵让法院将殴打上诉人的法警找来,警察当时并不知道是谁,一会儿法院便直接将李朋从二楼带到了一楼大厅警察面前。接受上诉人指认时,李朋一言不发,面带惊慌。接受警察询问时,李朋小心谨慎,不敢否认打人事实。)予以证实。为此一并申请:会理法院依法向会理县公安和自家调取。

鉴于被上诉人李朋至今仍在会理法院担任法警,会理法院与李朋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存在明显的回避事由,本案显然不应由会理县法院管辖审理。为此一并申请:会理法院立案后,直接上报凉山州中级法院指定管辖,或者由中院提审,避免“自己审理自己人”。

2019年10月23日,上诉人向会理县法院邮寄起诉,11月25日收到不予受理的裁定。本案明显属于《刑诉法》210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会理法院竟然以不属于《刑诉法》210条规定的受案范围为由不予受理,不知是不懂法还是故意玩乌龙游戏?为此,特向贵院上诉,请依法、严肃对待本案,支持上诉请求。

此致
四川省凉山州中级法院

上诉人:卢廷阁
2019年11月26日



广东工运领袖刘少明刑满出狱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9日消息】周四(11月28日),曾被指控“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四年半的广东工运领袖刘少明刑满出狱,由广州国保接出送到刘少明儿子家中,身陷囹圄四年半的刘少明目前精神饱满,内心斗志不减。

据了解,刘少明四年半刑期于28日届满,广州花都区国保派出多人抵达刘服刑的广东韶关监狱,清晨六点钟在刘少明办理完相应出狱手续后接走,开车于中午十一点半左右将刘少明送到广州番禺其儿子家中。

现年六十一岁的刘少明自述身体健康没有大问题,精神状态亦相对较好,只是有点高血压症状,不过目前情况可控。对于四年半的牢狱之灾,刘少明心态比较坦然。

2017年7月末,刘少明代理律师葛文秀律师曾会见尚在广州第一看守所的刘少明,当时刘少明曾告诉辩护律师,形容“坐牢是一种工作”,毅然面对政治迫害。

有分析人士认为,刘少明出狱后难免会继续受到当局的管控,至少在一段时间之内无法做到相对自由,以往熟知并积极参与的工运事务应该无法再继续进行。

公开消息显示,刘少明1958年出生于中部省份江西。1989年“六四”运动爆发,刘少明前往北京,参与天安门广场的示威游行并加入中国第一个独立工会"北京工人自治联合会"。“六四”镇压后,刘少明被控“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服刑一年。上世纪90年代,刘少明辗转至广东打工,从事过各种工作,并成为珠三角地区重要的劳工活动人士。在东莞裕元鞋厂罢工、广州大学城环卫工罢工、新生鞋厂罢工中,刘少明多次帮助、组织工人发起罢工,要求改善工资待遇以及工作条件,并因此多次受到警方打压。2015年5月,刘少明在广州被捕,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四年零六个月,2019年11月28日刑满出狱。

相关报道:刘少明见到葛文秀律师 称坐牢是一种工作
https://msguancha.com/a/lanmu4/2017/0730/16207.html

李和平郑州坐火车被查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9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前知名律师李和平与妻子王峭岭在郑州火车站遭遇警方查验身份证,警员以李是“七类人”而要求查证拍照作证据,差点被带到公安局处理。

据悉,李和平与妻子王峭岭在郑州某医院探望了住院的病人后,准备由郑州坐火车返回北京,在车站排队进站时遭遇车站与警方的联合查证。值班人员外对李和平身份证扫描后随即作出反应,在迅速拍摄李的身份证后要求李和平手持身份证才于胸前拍照,遭到李和平的严词拒绝,李和平当即表示,这里是火车站。并非看守所。

据称李和平拒绝了警员的要求后,当时现场气氛比较紧张,带头警员以及多名辅警态度恶劣,并致电招来多名人员,声称采取应急措施要将李和平强制带去郑州公安局柳林分局进一步处理。

双方在扰嚷一阵后,有疑似领导的人出现,在重新扫描李和平身份证后表示李及妻子不属于被拍照的人员,并多次表示(操作)由上级领导规定(他们只是职责所在),最后将李和平夫妇方形。

王峭岭表示,当时该名警员态度蛮横凶神恶煞,联合几名辅警,行事如同疯狗一样。不过有个有趣的现象,等她和李和平被放行后发现之前一直在查验身份证的警员和辅警不知所踪,火车站旅客入口处恢复正常,难免耐人寻味。


2019年11月28日星期四

河南访民冯改娣二审宣判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被河南省内黄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十一年的女访民冯改娣,案件被安阳中院发回重审后,历经四年零四个月时间,两次变更管辖法院,昨天(2019年11月27日),终于被变更管辖权后的第二家(算上原一审法院内黄法院已是第三家)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因为多年上访,2014年7月22日冯改娣被河南省内黄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羁押在安阳市看守所。

2014年12月26日,冯改娣被内黄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11年。案件上诉后,2015年7月3日,安阳市中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内黄县法院重审。

2015年9月1日,安阳市中院又将案件指定给安阳市北关区法院管辖。2015年9月29日,内黄县检察院将案件的审查起诉移送给北关区检察院办理。此后,北关区检察院两次将案件退回内黄县公安局补充侦查。

2016年1月29日,内黄县公安局第二次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则不予受理,案卷由内黄县公安局带回。直至到2016年3月16日,内黄县公安局再将案件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6年5月17日,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冯改娣案,北关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增加了一个寻衅滋事罪名,将原指控敲诈勒索金额由61万减少到1万元。案件开庭之后,迟迟没有宣判。

2017年1月22日,北关区法院通知冯改娣儿子冯晓磊,说案件移送给了济源市法院管辖。北关区检察院也同时将案件审查起诉移送给济源市检察院。当天,冯改娣被移送到济源市看守所羁押。

2017年3月9日,济源市检察院对冯改娣取保候审。一年后,济源市检察院解除冯改娣取保候审,案件起诉到济源市法院,改为法院取保候审。

该案历经四年零四个月时间,昨日,冯改娣案二审终于宣判,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值得一提的是,刘晓原曾接受家属委托担任冯改娣二审辩护律师。他表示,一起访民被控敲诈勒索政府的案件,在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之后,先后两次指定异地法院管辖,且第二次还是跨地级市范围指定,这在司法实践中属罕见!

刘律师认为,冯改娣案件的程序存在很多问题,且非常混乱。在刑拘她之前,内黄县政法委就组织了“公检法”三家进行研究定罪,被指遭到冯改娣敲诈勒索的内黄县公安局还负责案件的侦查。之后,经过一系列控告,同时将案件披露给媒体曝光,安阳市中级法院在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裁定发回了重审。此次,二审法院对于冯改娣的判决,在他看来还是错判。

据悉,冯改娣是河南省内黄县人。2014年12月26日,内黄县人民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冯改娣有期徒刑11年。冯改娣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由安阳市中院人民法院审理。

据内黄县法院一审判决,冯改娣被认定犯敲诈勒索罪源于两笔款项:一笔1万元和另一笔60万元的“社会救助金”。

判决书称,2010年4月至2012年12月,冯改娣以其与邻居焦书民纠纷等事处理不公为由,多次到北京“非正常上访”。2012年1月和12月,冯改娣以在北京上访给内黄县制造负面影响为要挟,向政府工作人员分别索要1万元和60万元。为避免给内黄县带来负面影响,县信访局、工商局、国税局、公安局、长庆路街道办事处、石盘屯乡政府等单位被迫以救助名义给冯改娣共计61万元。

判决书显示,冯改娣家住振兴路西段路,因与邻居国税局职工焦书民修缮房屋外墙问题发生纠纷。2008年8月3日和6日,焦书民两次带人,到冯改娣家闹事。将其女儿吓得精神恍惚,从此种下癫痫病病根。时隔两周后,冯改娣到国税局反映此事,又被该局职工谢洪州打倒在地,110和120将其送到医院,住院七天,医生诊断为脑震荡,胸部外伤。

冯改娣称,公安机关出警不力,数日后才将殴打她的焦书民的亲戚治安拘留七日。冯改娣认为,公安机关应该将所有参与闹事的人绳之以法。但她一直没能要到满意的说法。从2010年4月开始,冯改娣踏上了上访之路,先后到内黄县委、郑州和北京进行上访。

2012年1月12日,冯改娣致电内黄县驻京办工作人员,称其准备到联合国驻华机构上访。内黄县信访局、石盘屯乡政府、国税局、工商局、长庆路办事处等单位派人赴京劝阻冯改娣上访。

前述截访人员说,冯改娣提出给她1万元就同意回内黄,否则就留在北京继续上访。为避免冯改娣在北京继续上访给内黄县造成不良影响,内黄县信访局、石盘屯乡政府、国税局、工商局、长庆路办事处等四家共计给了冯改娣1万元。但冯改娣自述,上访时她随身携带的1万元现金等财物被截访人员扣留,这1万元不过是归还她的钱。

信访局工作人员王某作证称:2011年11月9日,冯改娣给了他一份书面诉求,口头提出要100万元的赔偿。

由于信访一票否决制和内黄县面临的稳控形势,冯改娣家有两个年迈老人及一名弱智女儿需人照顾,不宜对其“非法”上访行为进行打击,县领导决定柔性处理冯改娣的信访问题。鉴于工商、税务、公安等几家单位存在一定责任,县领导决定给冯改娣进行救助,让其息访罢诉。对于政府提出三四十万元的救助金,冯改娣觉得太低没有同意。

2012年11月12日,内黄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对冯改娣进行救助的问题,会上确定单位救助金额35万元,其中国税局10万元,工商局6万元,石盘屯乡政府5万元,长庆路办事处5万元,信访局9万元。另有一笔政法救助款25万元由公安局负责。

同年12月20日,内黄县工商局、国税局、石盘屯乡政府、长庆路办事处、公安局、信访局六家单位签订了协议,支付冯改娣社会救助金60万元,换取其在停访息诉保证书上签字。

协议书称,“60万元社会救助金用于解决冯改娣反映的一切信访问题,包括其女儿冯晶晶病因、病情、医治问题”;协议签订后,冯改娣反映以上所有问题全部终结,“保证其及家人不得再因以上问题以任何形式到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上访。不得再因以上问题以任何形式到政法部门提出诉求,真正停访息诉,案结事了”。协议同时规定,冯改娣若不履行协议内容,必须无条件主动将60万元救助金全部退回。

协议还要求,冯改娣写出书面保证书,同时分别对上述六家单位写出息访罢诉、案结事了信访事项处理保证书。

据冯改娣的儿子冯晓磊称,2014年7月1日,他和母亲为了给妹妹治病来到北京。当地稳控的人得知他们到北京后,当晚就进京了。3日下午,内黄公安试图强行把冯改娣和他带回内黄,因其向北京110报案,陶然亭派出所出警。

4日,冯改娣女儿住进北京开阳中医医院。6日,冯改娣外出未归。7日早上,冯晓磊接到冯改娣电话,称其已经被当地公安带至内黄县,因扰乱社会秩序被处以治安拘留十日。

内黄县公安告知冯晓磊,因冯改娣在北京三里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门前上访,被北京三里屯派出所处以治安拘留五日,合并执行十五日。半月后,冯晓磊去接母亲,被告知冯改娣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刑事拘留。

冯晓磊说,母亲冯改娣此番进京,除了给妹妹治病,也还为另一件事上访。但与之前上访的事情无关。

内黄县公安局一份“关于冯改娣涉嫌敲诈勒索案件协调会的情况说明”称,2014年7月21日,内黄县政法委在该局召开案件协调会,专题研究冯改娣案。“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冯改娣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以敲诈勒索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会议由县政法委副书记邵建新主持,公检法三家机关均派出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与会。次日,冯改娣即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内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三天后被内黄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司法材料显示,前述几家单位有关人员证言称,冯改娣多次到北京相关部门“非法”上访,国家信访局对此会逐级通报,会给内黄县委、县政府带来不良影响;信访考核成绩要进行排名,落后的相关单位的责任领导会被追究责任,所以不得不出钱换平安。

内黄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冯改娣到北京非法上访被劝返时,以不给1万元就到联合国驻华机构给内黄制造负面影响,迫使政府工作人员请示领导后给其1万元,才回内黄;冯改娣去政府有关部门缠访、闹访,并口头要100万元,否则继续信访,有关领导组织协调,以息访停诉为前提,不得已才作出给予60万元救助金,并签订协议。但冯改娣签订协议、拿到60万元后,仍然“非法”上访,并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判决书认为,冯改娣的行为使多家单位工作人员产生心理压力,精神上产生恐惧。六家单位给付60万元救助金是怕追究信访稳控责任,是在具有胁迫感和要挟产生恐惧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为了大局的稳定做出的给付行为。

内黄县法院认为,冯改娣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据此做出11年重刑判决。

据了解,冯改娣案并非孤例。在她之前,内黄县法院还以同样罪名判处该县另一对夫妻有期徒刑:妻子张改利被判有期徒刑七年,丈夫张艳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夫妻俩之前从政府有关工作人员手中领取的社会救助金约30万元,被法院认定为赃款,予以全部追缴。2014年12月19日,河南安阳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张艳军、张改利夫妻的情况跟冯改娣大同小异,也是因对当地政府处理意见不满多次上访,当地有关部门出于稳控压力,2011年7月支付25万元的“社会救助金”,并与其签订息访罢诉协议。之后,张改利被内黄县公安局以涉嫌犯敲诈勒索罪逮捕。2012年5月14日,内黄县法院一审判处张改利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13年4月11日,张改利刑满释放。一个多月后,张改利夫妻再度踏上上访之路。这次上访的诉求除承包内黄供销社西长固分社店的事,又新添了张改利被判刑的事。上访期间,内黄县供销社给张艳军“社会救助金”3万元,并支付其在北京天坛医院住院期间的医药费1.0559万元。

内黄县法院认为,张改利、张艳军多次赴京上访,并以此为要挟,给钱就回去,不给钱就继续上访给内黄造成影响,有敲诈的主观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客观方面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迫使被害人交出数额巨大的财物,被告人的行为完全具备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均构成敲诈勒索罪。

网络搜索发现,2009年以来,类似访民被控敲诈勒索政府入罪判刑的案件,在河北沧州、吉林磐石、黑龙江佳木斯等地均有发生。




“非新闻”卢昱宇狱中紧急求救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被云南大理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四年的公民记者、民间维权抗争记录网站“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近期因患严重抑郁症致电外界朋友求救,希望律师紧急介入,争取在狱中能够得到有效治疗。

据知情人士透露,上周卢昱宇从狱中给朋友打电话称他在狱中患了抑郁症,云南大理监狱不但不重视他的病情,还不允许他锻炼身体自治。他迫切希望能够有律师前来会见,与狱方商榷治疗方案。

记者了解到,贵州籍居住在云南大理的民间维权抗争记录网站“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因与女友李婷玉坚持搜集、整理和统计中国各地民间群体事件,并在自创网站及国际网站推特(Twitter)等不同的社交媒体发布消息,2016年6月15两人双双失联,后证实6月16日卢李这对情侣又双双被云南省大理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并刑事拘留,于同年7月22日被批捕。

2017年4月,李婷玉受审,随后获释,但她的判决从未公开。据律师王宗跃称,卢昱宇说,李婷玉被判处缓刑,但没有提供任何细节。

在此期间,李婷玉的两位代理律师葛永喜和黄思敏遭到解聘。

2017年8月3日,卢昱宇被“寻衅滋事案”在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一审)庭审,控方以“寻衅滋事罪”宣判卢昱宇有罪,判刑4年,卢昱宇拒不认罪并当即表示上诉。

2017年9月13日,卢昱宇被“寻滋案”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再次开庭,萧云阳、王宗跃两位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卢昱宇最后陈述表示,他(为非新闻)工作三年多的时间,在网上发布了七万多条信息,按一审法院以两条信息判一年来算,自己“应该被判三万五千多年”,语惊四座。

整个庭审过程中卢昱宇面对四年的判决结果,坚定从容,坚称无罪。

2017年9月18日,卢昱宇“寻衅滋事案”被云南大理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卢昱宇最终获刑4年。

2017年10月13日,卢昱宇离开大理市看守所,被转送至大理市监狱服刑。

2017年11月5日,卢昱宇挚友到大理市监狱去申请会见遭拒,存生活费亦遭拒。

2017年12月5日,家境贫寒的卢昱宇父亲在朋友的资助下,成功会见到卢昱宇,称其气色不好,但精神尚可。

2018年2月13日,卢昱宇的委托律师王宗跃在春节前夕不辞辛苦千里迢迢来到大理,前往监狱要求会见小卢,却遭到狱方拒绝。为此,王宗跃律师一腔愤怒无处倾泻,悲怆无奈中作诗一首:“佳节又逢年,人人把家回。千里来申诉,只为狱中人。洱海舒胸意,仓山伴我行。昭雪虽不易,天青总有时。”以此表达内心的悲愤与感慨。

从2018年2月13日后,将近两年均无卢昱宇的任何消息。

记者了解到,卢昱宇的朋友深知他的性格,如果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向外界求救的。对卢昱宇在狱中的健康状况、特别是抑郁症这种难以愈合的病症,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治疗,对小卢的未来可能会产生极大影响与伤害。为此,朋友深表忧虑,其呼吁律师能够尽快会见卢昱宇,并与大理狱方沟通协商让小卢得到及时治疗。

卢昱宇简介:

卢昱宇,男,汉族,1977年6月14日出生于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枫元村水溪组;被捕时居住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镇。
教育程度:大学肄业;职业:农民工、公民记者。

2011年10月,因转发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的消息,被上海警方找到、约谈。从此,卢昱宇便致力于公民维权。

2012年4月,卢昱宇在上海南京路举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还民选票,被上海警方拘留10日;2012年6月,在广州因“非法集会”被关押1日。

2012年10月卢昱宇便开始有意识地收集、统计各地的维权事件,然后整理、发布,并在2013年6月创办「非新闻」的推特帐号(@wickedonnaa),和女友李婷玉一起管理谷歌博客(http://wickedonna.blogspot.com/),微博等社交网络。

他们凭藉个人的努力,整理发布中国各地发生的群体事件信息,其中包括农民抗议征地、工人罢工、业主维权等。仅2015年所记录到的群体游行、示威、集会等案例高达28,950起,由于「非新闻」的信息能让外界及时了解到中国正在发生的群体事件以及中国社会存在的问题,因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备受各界关注。

因搜集整理网上有关各类群体事件讯息的工作量极大,卢昱宇最后只能辞去工作,并且在女友李婷玉的全力支持下,专注于“非新闻”的工作。

据网上公开称,中国当局从2007年以后就停止发布每年的“群体性事件”统计,其原因我们不得而知,而这一抗争趋势从最早公布的1994年的10,000起10人以上规模的抗争,此后逐年递增,2003年58,000起、2004年74,000起,2007年估计超过10万,其中的千人规模以上抗争,只留内部掌握,并不公布。因此,“非新闻”在几年来所默默从事这项记录当下中国的无偿劳动,不仅是以保存资料的作为对抗当局的网络审查手段,用社会记忆抵抗集体遗忘,更为中国民间抗争史留下了珍贵的记录。

在遭到抓捕之前,卢昱宇和李婷玉已经多次遭受国保的恐吓,接连被迫搬家,一路辗转上海、福州、广州,最后落脚云南大理。两位逐渐成长的公民记者以坚韧的辛劳和惊人的毅力,持续记录着中国当代悲壮的抗争史。然而这一了不起的工作在2016年6月15日嘎然而止,紧接着便是卢昱宇和李婷玉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双双被抓捕、拘留、获刑。至此,民间抗暴记录工作机构“非新闻”已成为绝唱。

2016年11月,记者无国界组织将2016年度“新闻自由奖”的公民记者奖颁给“非新闻”的卢昱宇和李婷玉,以表彰他们为新闻自由甘冒生命危险的专业精神和勇气。

卢昱宇格言:我做“非新闻”三、四年,愿意以三、四年的时间坚持我的信念,承担后果。

卢昱宇出狱时间:2016年6月16日——2020年6月15日。

重庆维权人士胡贵琴控告信

控告人:胡贵琴,身份证号码:510224197301231368;联系电话:13668050510;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大竹林街道慈竹路34-4-2-1。邮政编码:401121。
被控告人1:警号113735警察
被控告人2:重庆市驻北京信访工作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高家场46-3。

控告事项
1、被控告人1滥用职权暴力殴打控告人(上访人),故意伤害控告人身体。
2、被控告人2涉嫌打击报复控告人,蓄意配合被控告人1欲将控告人杀人灭口。

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正在居住和经营的房屋以及家中空调、冰箱、衣物、被盖等一切财产遭(非司法强拆)非法组织摧毁至今三年多,无家可归,合理合法诉求至今得不到解决。遵纪守法依法逐级上访举报反应诉求,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019年11月23日下午2:30分左右控告人没有带任何上访材料的情况下,路过北京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中纪委办公楼旁时,警察要求检查身份证时,配合警察检查身份证后被扣下,被同时拦下的还有重庆赵亮、周良珍。下午4时左右,重庆市驻北京信访工作组将控告人、赵亮、周良珍从平安里西大街带到北京市丰台区高家场46-3重庆市驻北京信访办工作组。

重庆市驻北京信访办工作组让赵亮、周良珍在登记表上签完字后让其快速离开。赵亮、周良珍见胡贵琴被扣下,打胡贵琴电话无人接听后及时报警110。

接警警察告诉说重庆市驻北京信访工作组给胡贵琴买了票,胡贵琴明天回去(重庆)。随后,控告人被一身穿警服(警号是113735)的壮男以问话为由,将控告人关在办公室,让控告人坐下后,一句话不说就凶残地拳打脚踢控告人头部、胸部等部位,后称在北京西城区平安里交接时控告人录了一个小视频发朋友圈违法,还要关押控告人。该警察强行将控告人手机内存的遭非法强拆(非司法强拆)的证据材料、以及与家人朋友外出旅游近一千张照片,从相册中全部删除掉了。

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一条: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被监管人员或者其他工作对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实施或者授意、唆使、强迫他人实施刑讯逼供的,给予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

被控告人故意伤害控告人身体,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控告人拳打脚踢导致控告人出现头疼、头晕、胸部疼痛、全身无力、恶心、寝食难安。让控告人身心受到莫大的打击。

为维护宪法尊严,维护安定团结,被控告人故意伤害控告人身体请求贵局依法追究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控告人:胡贵琴
2019年11月25日


胡双庆拘留期满工作被辞退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8日消息】十数日前因在微信群公开讨论香港“反修例”运动而被深圳警方行政拘留十三天的胡双庆于周三(27日)下午四点多获得释放,而之前上班的公司表示已以涉嫌犯罪将其辞退。

周三上午,胡双庆拘留期满,有多位朋友去到拘留所接人不果,后经查问得知胡双庆要等下午四点才会获释,理由是因胡“不听话”所致。
据了解,胡双庆在下午四点多获得释放,随即返回公司宿舍洗澡换衣。不过在公司大门口遇到正在找他的工作主管,对方称胡已被解雇,理由是涉嫌犯罪,等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要求其搬离宿舍。

公开消息显示,11月14日晚间,胡双庆被警方电话通知前去派出所谈话,其后与外界失去联络,翌日有朋友通过查询得知胡已被送往拘留所,警方指其“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以“寻衅滋事”处以行政拘留十三天。

此次“因言获罪”拘留已是胡双庆年内第二次,上一次是在6月份,当时警方指胡“在网上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散播不利党和国家的谣言”,以“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十五天。
胡双庆表示,之前自己在公司的工作表现不差,此次趁机被辞退不排除有来自某方面的施压所致,或者迟点更会被驱赶回乡,不过不后悔自己的言行,至于后果无法控制,到时再算。

相关报道:胡双庆因“反修例”言论拘十三天
https://msguancha.com/a/lanmu4/2019/1115/19126.html

上海尹慧敏行政诉讼庭审情况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8日消息】2019年11月20日,上海长宁区公民尹慧敏诉上海市长宁区分局、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行政治安处罚一案,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众多维权人士前往旁听遭拦截阻扰。

据悉,尹慧敏诉上海市长宁区分局分局长(法人代表祝新军),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法人代表顾洪辉)行政治安处罚案开审,该案于当天下午14时,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两位被告皆未到庭。

13时30分,上海公民是按秩序进入铁路运输法院第十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的,庭审前10分钟时,审判长符德强提前进入法庭走下旁听席与旁听人员打招呼。

尚未开审,尹慧敏一方的旁听人员孙洪琴仅仅说了一句“符德强是枉判法官”,就被符德强多次指使法警和保安赶出了法庭,非法剥夺了公民的旁听权。见证人有当日到庭旁听的:葛开英,陈伟华,徐佩玲,陈国英,黄月华,彭妙林,彭俊,赵健,徐小妹,段春芳,江琴和美国籍丈夫,徐蓓蕾,张亚娣,王才发和金女士。

张亚娣,王才发和金女士在进入法院时遭到一群保安和法警的拦截和驱赶。法警称里面的人已经坐满了,不允许再进入,尹慧敏在门外与法警和保安对恃,并告诉法警“你们不让我的旁听人员进入,我就罢庭,叫你们院长下来评理。你们的院长我认识,是我的责任单位长宁区法院的前院长陈亚娟。”尹慧敏与法警僵持在铁路运输法院的大门外约15分钟后,法警才准许3位被拦截在门外的旁听人员进入。

另外,还有两位女士是尹慧敏的朋友,丁颖皓和董蓓蓓于13时45分到达法院东门口处,被法警们拦截在铁路运输法院的大门外没能进入法庭旁听。

庭审中,符德强问尹慧敏回不回避,尹答,保留法官回避的权利,理由是因为她的旁听朋友孙洪琴未开审就被赶出了法庭。尹要求记录在案,结果,庭审笔录上只有尹保留法官回避的权利,后面的一段朋友被赶出法庭的话被省去。这次的庭审笔录故意将字体设置得很大,字与字之间的空隙也很大。记录的内容都很简单。尹慧敏这一边记录的,仅仅是证据无真实性,无合法性,无关联性。几乎每一条质证的证据都是用这几个字打发的。

审判长符德强还包庇被告,企图隐捏尹慧敏当天庭审递交的3份证据材料,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书和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信息公开答复“训诫书不是立案移交单,不能作为地方公安处罚上访人的执法依据”这是最权威性的裁定和定论。符德强要求尹慧敏写仅供法庭参考,但尹慧敏是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的,但是符德强,强迫尹慧敏写“仅供法院参考”。对于尹慧敏提交的2007年第一被告长宁分局于2007年4月制作和出具的一份假的无公章,无案号,无承办人签名,字迹模糊不堪的伪造的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以法庭质证。让人怀疑,符德强这是企图毁灭原告的证据。

庭审过程中,法官符德强压制原告尹慧敏陈述事实,不允许尹慧敏当庭发表质证意见,庭审记录断章取义,拒绝尹慧敏书面申请的网上公开庭审直播直录,拒绝了尹慧敏要求书面答复的请求。庭审结束后符德强又拒绝原告尹慧敏复制庭审笔录,尹慧敏发现庭审笔录断章取义,对原告尹慧敏陈述的事实记录简单空洞无物,尹慧敏在庭审笔录上只签到第4页,尹慧敏坚决要求复制庭审笔录后再次遭到拒绝,于是,尹慧敏拒绝继续在庭审笔录上签名,弃笔离开法庭。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违反最高人民法院直播直录的规定,和当事人可以复印庭审笔录的规定,企图继续炮制冤假错案。

在离开法庭前,尹慧敏在法庭上对着长宁区区政府的工作人员和书记员等人说:“我即使输是输在权上,没有输在理上,反正签了字也是输,你们早就准备好了枉判了,你们去枉法裁判好了!”尹慧敏离开法庭时有6位保安和法警相随,将她送出了法庭。

据了解,尹慧敏早年因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将其前夫的刑事重婚案转为普通离婚案,法官徇私舞弊帮助犯罪嫌疑人脱逃重婚罪和遗弃罪而上访维权。2007年,尹慧敏和前夫的一起财产权属纠纷案中,长宁区法院枉判共有住房尹慧敏唯一的女儿有居住权,将其女儿的住房份额非法剥夺,导致过错方尹慧敏的前夫(重婚罪和遗弃罪的嫌疑人)既逃脱法律制裁又多得益。法官张振东在庭审中帮助尹的前夫逃脱重婚罪和庭审中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执行法官董幼华和俞鸣琪,执行案抚养费久拖不执行,造成尹慧敏母女严重的生活困难,还找借口将尹慧敏送进了长宁区拘留所关押,导致尹的父母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住院。上海三级法院(徐汇区法院、上海市一中院、上海高院)医疗损害纠纷案枉判枉法裁判;行政案一审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和二审上海第二中级法院枉法裁判后申诉到上海高院久无音讯,刑事上诉案未庭审宣判,既无传票也不送达判决书。

上海长宁区法院和长宁区公安分局与上海市精神病院相互勾结,尹慧敏的父母是因长宁公安分局多次滥用职权拘留关押尹慧敏而造成严重的精神病患者,住进上海精神病院22个月,后被上海精神病院医生无出院手续送回家丢弃在家门口。紧接着尹慧敏的父母先后在上海徐汇区中心医院医疗事故双亡。父亲高血糖被输葡萄糖滴液并发症3天死亡,母亲一肺炎症没有治愈被赶出医院转重症肺炎死亡。尹慧敏对父亲的死亡进行了诉讼。2012年1月4日诉讼到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徐汇区法院帮徐汇区中心医院开脱久拖不立案,在尹多方控告后,于2013年1月8日立案,上海三级法院在上海徐汇区中心医院严重的过错事实面前,未支持尹要求文字鉴定(病历中重要的数据被涂改等等)质证认定医院有严重过错事实的诉求,徐汇区法院以尹慧敏不同意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为借口枉法判其败诉,上海一中院和上海高院袒护被告和一审法院维持原判。因为怕法院继续枉法断案,她最终没有进行诉讼,尹母躺在冰库里至今已经数年之久。

在维权控告和申诉期间,尹慧敏多次被始作俑者上海长宁区法院勾结长宁区公安分局异地拘留恶整,多次突破规定“开后门”强制收监,将身患传染病肝炎和多种慢性疾病的她施以酷刑手铐脚镣体罚、虐待和刑讯逼供,对其实施法西斯暴行。

此次,尹慧敏将上海市长宁区分局、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法院却非法剥夺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法官符德强更是企图继续制造冤假错案。

尹慧敏电话:15000791985





2019年11月26日星期二

上海陈小明案家人维权至今无果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6日消息】上海公民陈小明是今年88岁中共资深老党员邵金花的儿子,为了维护公民的住房权和生存权,与当局不法强拆行为进行了理性和艰苦卓绝的抗争,并付出了年轻的生命。陈小明的遇害,使邵金花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眼泪哭干,维权十多年至今无果。

陈小明生于1953年,原与父母、兄弟居住在上海徐汇区长乐路445基地9(毗邻淮海中路)。1994年8月,陈小明与父母兄弟各户住房遭到徐汇区政府暴力强拆。据了解:当时的开发商为上海徐汇区房管局所属徐汇公房资产经营公司(现名上海徐房集团)。开发商在动迁拆除该基地过程中通过官商勾结、欺诈居民、强抢民财,甚至还发生了雇凶杀死了该基地了解动拆迁政策内幕的荣姓居民事件。

陈小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不是法律科班出生的他开始学习法律,并多次到法学老教授家中登门请教法律问题,最终法院不得不判决徐汇区政府的强拆行为行政违法,并撤销了强拆令。

虽说陈小明兄弟几户人家,至今都没有因为胜诉而得到应有的安置补偿,但在行政诉讼胜诉率几乎为零的中国特色制度下,难得的一起胜诉无疑使陈小明在上海滩名声大震,许多权益受到侵害的老百姓都慕名而来,恳请性格刚正无私的陈小明代理维权诉讼。这无疑让上海的某些权贵领导感到了空前的恐惧!而致力于推动法制建设的公民素质,也决定了陈小明最终遭司法迫害和虐杀结局!

纵观陈小明先生被司法迫害的整个过程,完全是权贵们精心设计的一起虐杀阴谋:2004年在上海市女子劳教所中囚禁的计划生育政策受害者毛恒凤,就杨浦区政府大桥街道办事处作出撤销自己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违法行政行为,向杨浦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在法院受理了毛恒凤的诉讼后,陈小明先生接受毛恒凤的委托,决定为其出庭做公民代理人。

2004年10月12日,毛恒凤的丈夫吴雪伟收到杨浦区法院送达的“出庭通知书”,载明毛恒凤诉大桥街道办事处一案将于2004年10月28日上午九点在上海市女子劳教所开庭审理。收到“出庭通知书”的吴雪伟赶到上海市女子劳教所,会见了妻子毛恒凤,得知作为当事人的妻子虽也收到了杨浦区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但该“传票”与吴雪伟收到的“出庭通知书”除案由与时间完全一致外,开庭的地点居然由上海市女子劳教所变成了杨浦区法院第六法庭!发现杨浦区法院居然送达阴阳传票(出庭通知书)后,吴雪伟立即致信给杨浦区法院行政庭庭长,提出同一案由、同一时间案件怎么会出现两个开庭地点的异议,但行政庭在收到书面异议后没有作出任何答复。

2004年10月28日上午9时,作为受委托的陈小明与毛恒凤丈夫吴雪伟,及40余位希望通过旁听学习法律的民众准时到达上海市女子劳教所。劳教所的工作人员和领导一看突然有这么多人“光顾”居然感到莫名其妙,了解情况后才知道大家是来参加庭审和旁听的,就立即打电话到杨浦区法院核实。直到上午9时50分,杨浦区法院行政庭的庭长曹渊冰与(2004)杨行初字第64号行政诉讼案合议庭法官之一的刘亮才匆匆赶到,而该案的审判长张胜凤与另一位合议庭法官袁芝田,以及书记员王莹都没有出现。

庭长曹渊冰与法官刘亮赶到后,没有任何解释,就对着毛恒凤的丈夫吴雪伟说:“今天的庭不开了。”当毛恒凤的另一位公民代理人向刘亮提出了“为什么突然宣布不开庭,这符合法律程序吗?”的质问时,刘亮直接就推搡陈小明和另一位公民代理人,导致另一位公民代理人当场受伤(有当时的报案记录与验伤证明)。旁听的民众见法官如此蛮横无理,就齐声抗议法官的暴力行径。

事隔两年后的2006年2月15日下午,行走在马路上的陈小明突然被一群不明身份之人秘密绑架至卢湾公安分局废弃的旧仓库。在寒冬腊月的2月天被剥光衣服,连续数天不让睡觉,一闭眼就遭来拳打脚踢,被折磨得死去活来(据同时被绑架关押50天的毛恒凤的另一位公民代理人书面证明,陈小明多次被打得喊救命)。

陈小明与家人失联后,陈小明的母亲、上海市劳动模范、中共党员邵金花老人多次到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询问,得到了“陈小明在宾馆,吃、住跟公安人员一样”的答复。

由于当时在大陆地区已经盛行当局在敏感时期将维权人士和访民关押黑监狱的做法,而此时又正值全国“两会”举行之际,陈小明的家人还以为其只是暂时遭到非法拘禁。直至2006年7月11日,陈小明被构陷“寻衅滋事罪”逮捕,又以“涉及泄露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律师会见,并恐吓将判其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时,家人才明白陈小明已落入虎口。

到2006年10月24日,当局对陈小明“涉及泄露国家机密”查无实证的情况下,又变更罪名以“扰乱法庭秩序罪”起诉。陈小明“扰乱法庭秩序”了吗?从杨浦区法院于2004年10月12日故意送达阴阳传票,到劳教所都不知道,2004年10月28日有开庭的事实,再到审判长始终都没有出现在所谓开庭现场,所谓的劳教所开庭审案根本就不存在!如果连法庭都不存在,那么何来扰乱法庭秩序?而且,当初法院接到劳教所电话后,从杨浦区法院赶到劳教所的时间是50分钟,这与法院到劳教所的路程所需时间完全吻合,所谓的开庭其实就是为了制造事端,为日后对陈小明实施政治迫害做一个铺垫。

2007年1月9日,上海市卢湾区法院在公诉人不能提供现场监控录像的情况下,为了某些权贵领导的利益,构陷陈小明“扰乱法庭秩序罪”枉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2007年3月15日,陈小明的上诉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2007年7月1日,已经被酷刑折磨得奄奄一息的陈小明先生,也就在保外就医仅仅两天时间,在医院惨烈地喷血而亡。

一位优秀的中国公民,一位致力于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义务公民代理人,因为捍卫国家的法律就这样被中共上海当局如愿以偿地虐杀而亡。在中国没有人权,在黑恶势力及政府部门保护伞的双重迫害下,陈小明被折磨致死。

现如今已整整过去12年,其间,陈小明的亲属多次向上海市高级法院申诉,并提交新证据,但是上海市高级法院至今未回复,既不立案也不裁定,亲属始终无法讨到一个说法。行凶团伙至今仍逍遥法外,动迁被抢房屋至今仍得不到安置及补偿。

家属呼吁,依法治国、扫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请从依法纠正、平反冤假错案开始,请给老百姓一个诉理的地方!


强烈抗议福建当局迫害报复维权人士


据民生观察报道,福建福州民主维权人士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于日前在福州市仓山区法院开庭。法院不仅只发给两张旁听票,而且阻止维权人士前往围观声援。而从当地检察院提起的诉讼书上,可以看到漏洞百出,对林应强他们的抓捕、指控完全是蓄意栽赃陷害,成心打击报复。民生观察对福建当局为了镇压公民维权,肆意践踏法制,侵害人权,精心设计事故,大肆拘押维权人士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11月22日上午9点,福州著名维权人士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在福州市仓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至当晚7时才结束,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林应强,唐兆星因曾受仓山区法院不公正的案件侵害,故都要求仓山区法院整体回避,结果被立马驳回申请。

起诉书指控林唐林三人分别多次(七次)伙同其他访民在法院,看守所,国际会议举办地聚集,举行各种维权活动,起哄闹事,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这样构成寻衅滋事罪。林唐林和辩护律师都认为本案无罪,而是权力机关的打击报复。

辩方认为现场视频是直接证明当时聚集情况,是聚集是否扰乱了秩序的最有力的证据。但控方只提供了其中的三次聚集现场的视频,即“9.12”第一看守所门口,晋安区法院安检门外,鼓楼区法院(行政)审判法庭。在庭审质证播放的这三次视频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到这三次聚集都没有影响到现场的公共秩序。控方的辩解是这些都是特殊的公共场所,不能按照通常的标准去判断。

法庭调查和视频证明,在2018年9月12日福州第一看守所门口迎接维权人士严兴声出狱的那次聚集里,从严兴声出看守所大门,献鲜花,放鞭炮,才五分钟的时间,聚集即告结束,人群散去。这期间并无警察或工作人员过来劝阻。反而是散去离开现场的人在小路出口被早已埋伏在那里的警察堵回聚集现场,聚集人员这样悉数被抓捕。这说明警方在聚集前已经布置好了这次抓捕,而不是根据现场聚集的情况来判定是否扰乱公共秩序,是否构成犯罪。

其余六次聚集都是发生在9.12这次预先布置抓捕的聚集之前。指控这六次聚集的证据材料,包括证人证言,都是警方在这次抓捕以后才取得的,这也说明警察是先抓林唐林,后再去查找他们的犯罪证据的。

在最后陈述时,林应强说:“在我这次无端被抓捕后,我算是清醒了,我不再相信法律了。我认为,作为一个福州(中国)人,是可耻(可怜)的。希望法庭多判我几年。”

唐兆星说:“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认为(现在)权力大于法律。我认命。”

林兰英说:“我在看守所里,差点死掉(三次病重)。我要求保外就医。”

由于家属只给二张旁听证,引起大家不满,林兰英的姐姐当场控诉当局欺人太甚。公安口头向声援人士宣布:“今天仓山法院大门范围实行管控”。围观人士大约三十多人,大多被赶到对面街的人行道上。

从庭审及辩护情况可见,福建当局拘押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等维权人士,是一场精心布局的大迫害,意在将福建公民维权主力一网打尽,以期永久消灭福建维权活动。

2018年9月12号上午9点半左右,福州维权公民林应强、张华、陈气、唐兆星、林兰英及严兴声家属等约30人左右,前往福州市第一看守所,迎接因“小709案之福州大抓捕”被判刑的严兴声出狱,按照当地习俗在看守所门口放了一串鞭炮去晦气,半小时后遭到大批警察围捕,所有参加迎接人员全部被拘押送到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关押。后来无罪释放8人,取保候审3人,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15人。制造了震惊世人的福州“9.12大抓捕”。后来一批被刑拘者陆续被取保候审出来,而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及何宗旺被警方批捕。其中何宗旺于2019年7月25日,在福州市闽清县法院开庭受审,8月30日,被该法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二罪分判2.5年和2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而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被控“寻衅滋事罪”,到11月22日才开庭审理。

作为福建维权活动的领军人物林应强,1966年11月19日出生于福建省福州市。1996年—2003年期间,曾因所在区域土地被强征,地方当局非法截留征地款达近千万元,致使众多村民陷入生存困境,遂作为村民代表就此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控告,但遭到地方当局的严厉打击和报复;2004年12月21日,曾被时任仓山区委书记的张森兴(现已因贪污而被捕入狱)以约谈为由骗至管理部门大楼,被多名打手打伤,其紧急报警,当地警方却对此“不作为”;2007年3月20日,曾在护送儿子去幼儿园的途中被三名手持铁棍的歹徒暴打,其再次报警,当地警方竟再度对此“不作为”;2007年11月6日,其被福州市仓山区警方突然以涉嫌“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抓捕刑拘;2008年9月28日、2009年3月11日,被福州市仓山区法院经二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在福清监狱服刑;出狱后,其坚称自己无罪;由于其不畏艰险,坚持多次为失地农民维权和举报贪官张文灿,故而多次遭遇不幸;曾先后5次被当局指派的黑社会人员追杀致伤,曾被警方多次非法行政拘留;2013年1月5日,曾因到北京上访时在美国大使馆门前告洋状,而被北京警方训诫并责令遣返回乡,4天后又被福州市警方以涉嫌“妨害执行公务罪”拘留20天;2013年12月,因再次到北京上访而被福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并被关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2015年2月5日,被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6年10月21日,刑满出狱;据悉,其狱中曾遭酷刑虐待,受探视权被长期剥夺。这次又因迎接维权战友而再次被当局布局羁押一年多后审判。

何宗旺先生也长期来关注中国人权问题,为弱势群体维权发声,成为中共福建当局打压对象;2014年,曾因网上转发北京金水桥事件帖子而被警方刑拘37天;2015年起,曾因参与实地围观、4.29苏州拜祭林昭、到郑州旁听贾灵敏案庭审,及两次赴庆安围观徐纯合案等,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7年10月4日,中共19大召开前夕,被福州警方刻意以涉嫌“赌博罪”行政拘留15天,随后又以涉嫌“参与赌博罪”再被行政拘留10天;这次因迎接维权战友而被当局重判4年。至于唐兆星、林兰英也都是多年来致力维护人权的人士,也曾因参与维权活动长期被福建当局稳控,经常遭受软禁、传唤、拘押,这次面临被判刑。

中共福建当局精心策划设计“9.12大抓捕”,将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何宗旺抓捕、羁押、判刑的行径,是公然打击迫害人权捍卫者,公然违反中国《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也违反中国业已签署的《人权捍卫者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同时与中共一再标榜的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相违背。

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福建当局立刻停止镇压公民维权,无罪释放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何宗旺等维权人士,并对他们作出国家赔偿,且追究制造人权灾难的相关部门与个人法律责任。

民生观察 2019年11月25日

林应强

2019年11月25日星期一

湖北王际武信访被判刑取保被拒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5日消息】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73岁老人王际武因信访反映诉求,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病重却得不到医治,申请取保被拒。

王际武,1947年8月出生,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五里铺镇人,今年73岁,退伍老兵,曾担任其所在村的村民小组组长。

1997年,原沙洋区(1998年撤区设立沙洋县)土地管理局、原草场乡政府部分工作人员突然借土地详查之名,要求草场乡各村住户宅基地限于100平方米,超出部分每平米罚款40元,不限期缴纳就拆除。王际武夫妇说,这个决定他们没有看到过任何书面文件。王际武当时所在的草场乡大元村(后草场乡并入五里铺镇)就此召开村组长会议布置任务,据称,完成任务会有奖励分成。

对此,王际武提出异议,一是之前从未有规定宅基地不能超过100平方米,区土管局的决定于法无据;二是大部分村民的宅基地都是祖辈世代居住继承而来,1992年左右又按村集体统一规划建设,没有违法违规的建设行为。沙洋区土地管理局等人岂能在没有任何政府文件的情况下就说是违法建设?以后是不是随时可以再说,超过90、80、70平米的是违建,再进行罚款?三是村里百姓生活拮据,人均土地只有0.7亩,小孩上学读书都比较困难。

由于王际武不配合工作,区土管局于1997年7月12日对大元村村民下达处罚决定书。村民推选王际武等为代表赴荆门市国土局反映情况,并请律师写了复议材料递交。1997年10月5日,区土管局对拒不缴纳所谓罚款的村民房屋进行强拆,村民世代居住的合法住宅被强行推倒,房屋、院落、厕所、猪圈转瞬沦为废墟。因影响恶劣、村民抗议,强拆7户住宅后被迫暂停。

在咨询律师后,王际武得知,按《城乡规划法》,只有乡镇一级政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才有认定违章建筑的职权,区土管局的处罚决定完全于法无据,更不合情合理。9月7日、10月6日,王际武就区土管局的处罚及强拆决定多次到沙洋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立案庭都不予受理,一直到1998年,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给出一份不予立案的裁定书。王际武不服,上诉到荆门市中级法院,中院发回重审,沙洋县法院仍然不予立案。

由于该案得不到公正处理,王际武开始向沙洋区、荆门市、湖北省等各级政府部门反映情况,自此开始信访,通过行使信访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期间,2010年,沙洋县出台《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王际武和妻子杨天香都符合参保条件,但五里铺镇政府拒绝给他们办理,王际武夫妇认为这实际就是镇政府对他们信访维权的打击报复。后几经反映、协商,2012年王际武才办理了社保,但每月领取的退休金比其他同类条件的人员少很多,而且金额不确定。王际武的家属说,他能领取多少退休金,要看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心情,有时别人领1400多元,而他才领300多元。

王际武的妻子杨天香的社保却一直无法办理。2015年,杨天香就此向沙洋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驳回杨天香的诉讼请求,后上诉、申请再审等,都被驳回,理由是依2011年以后湖北省当地出台的相关规定,必须具备城镇户口才可以办理社保,身为农村户口的杨天香不具备办理条件。但是,杨天香早在2010年就依据《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提出了办理申请,应依当年的规定办理。据王际武夫妇了解到,当时沙洋县五里铺镇和杨天香相同条件办理了社保的非常多,唯独杨天香被一直拒绝。

2011年,王际武帮二女儿建房时,因高压线路导致安全事故,他这才得知从女儿住宅旁边低空架设而过的电线竟是上万伏的高压线,电线线路规划及安全措施不合规定,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他向供电所申请做安全防护,对方称需支付100万元。王际武多次寻求协商,供电所仍然不予解决,甚至他们恼羞成怒,对王际武暴力殴打。据王际武的家属介绍,当时供电所的工作人员用拳头猛击王际武的太阳穴、挖眼睛,手伸进他嘴里猛戳,腮、腭、舌头,嘴里鲜血直流。之后王际武被送往医院,当时他因殴打而暂时性失忆,头部软组织挫伤、腭咽部粘膜戳伤。

出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后,王际武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但沙洋县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理由是该案已经经过司法调解了。王际武说,他对调解协议的事情完全不知情,也没有签字,沙洋县法院出具的一系列法律文书上却有手书的他的名字,他不知道是谁冒签的。王际武认为本案承办人员涉嫌伪造证据、枉法裁判,对其提起控告。

据悉,王际武刑事案件一审庭审期间,其辩护人对《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确认申请书》、《湖北省沙洋县人民法院送达回证》上“王际武”的名字进行了笔迹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这些签字不是王际武所写。

2018年11月15日凌晨,王际武和妻子杨天香到武汉看病时,在宾馆被沙洋县公安局抓捕,王际武说当时公安没有出具任何手续。之后,他们被带回沙洋县公安局五里铺镇派出所,当天王际武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于沙洋县看守所。2018年11月19日,沙洋县检察院批捕,2019年1月17日移送审查起诉。2019年3月22日,沙洋县检察院向沙洋县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王际武多次上访,“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构成寻衅滋事罪。沙洋县检察院指控其构成犯罪的事由包括:

(1)2016年2月的一天上午,王际武和妻子杨天香在五里铺镇信访办公室“缠访不走,一直到次日凌晨2时”。对此,王际武称,当天他是去信访办公室反映自己的信访诉求,因为前一天副镇长杨某某答应给杨天香解决社保问题。他们到镇政府办公室后,杨某某让他们坐在那里好好反省一下,为什么给别人都办了,不给他们办,“想明白了再说!”

于是两位老人就坐着等待,期间还因催促杨某某而遭遇殴打。王际武的家属说,打的胳膊都抬不起来了,之后为此事,家属、村里工作人员、镇政府书记还专门召开过一次协调会议。回忆起这些,杨天香感叹道:“我们两个70多岁的病弱老人,寒冷的冬天,谁没事愿意在镇政府坐到凌晨?又怎么‘缠’得动那些年轻力壮的人?”

(2)2017年3月28日早6时许,王际武夫妇把生活用品搬到五里铺镇政府办公楼一楼大厅,并“大声喧哗闹访,造成群众围观”。王际武解释,是之前他到湖北省政府信访部门反映情况,五里铺镇工作人员前去截访,当着省信访局领导的面表态说:“你跟我们回去,回去一定解决问题,再不给你解决,你就住到我们镇政府里。”但王际武和他们回到五里镇后,解决问题的承诺却没了下文。

2017年3月28日,王际武再次去镇政府反映诉求时,想起之前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承诺,就一同带去了生活物品。王际武说,他是早晨6点到五里铺镇政府的,现场没有人,他把生活用品放在一楼大厅靠近墙的一侧,没有引发围观。镇政府8点上班后,工作人员及派出所警察过来劝导,他就把物品搬离了,前后总共二十分钟左右,他没有不听劝,更没有造成镇政府工作秩序陷入混乱。

(3)2017年7月20日,王际武到沙洋县纪委信访室反映信访诉求,抓伤工作人员孔某某左臂和脖子。王际武及该案一审时的辩护人解释,他没有抓伤孔某某,“只是伸手做了一个拉的动作,连衣服都没碰着”。一审庭审时,公诉人出示的相关证据,病历材料竟然是孔某某全身软组织挫伤,有胸片、脑电图扫描,和指控的伤情完全不一样,且诊断票据编号显示是2016年!起诉书只是称抓伤该人左臂和脖子,一个70多岁的老人伸手做了一个拉的动作,怎么能让一个年轻力壮的人全身软组织挫伤?这份证据材料从何而来?

(4)2017年7月21日,王际武在沙洋县政府门口,咬伤县政府保安褚某某手指,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对此,王际武否认他曾咬伤褚某某。据王际武一审的辩护人介绍,所谓的伤情鉴定,竟然只是依据据称是褚某某当时就诊的诊所的医生在一年多后出具的情况说明,没有任何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

(5)2018年1月9日,王际武夫妇到五里铺镇政府镇长办公室,王际武把镇长侯某某的材料“掀到地上”。王际武和杨天香解释,当天他们去反映信访诉求,期间杨天香因突然犯疾病呕吐不止,无法正常坐立,王际武希望工作人员帮他把杨天香送医,但遭到拒绝,王际武也患有严重的高血压病,情急之下碰翻几本书。杨天香忍着病痛将掉在地上的书捡起来,诚恳地向侯某某道歉。但侯某某不依不饶,不但置忍受病痛折磨的两位老人于不顾,还打电话报警。

五里镇派出所警察把他们带到派出所,直到晚上近9点才允许他们离开。离开派出所后,杨天香求助当地的惠民药店,身体状况暂时得以平稳,但第二天她就住进了医院,住院8天后才有所好转,有惠民药店的证明和住院记录等相关诊断证明。

2019年7月9日,王际武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在沙洋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尽管王际武及两位辩护人当庭陈述了详细的事实情况,指出控方诸多证据涉嫌伪造、证人证言相互矛盾,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王际武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沙洋县法院还是于2019年9月3日下达一审刑事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这位73岁的老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接到一审判决后,王际武向荆门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王际武的家属称,他身患脑萎缩、白内障、高血压等疾病。在沙洋县看守所羁押期间,又因腹部疼痛肿胀难忍被看守所送往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直肠部位“见多处小隆起”,“直肠多发隆起灶”,医生称需要进一步观察、检查,但一直被羁押的王际武再未能就此接受充分检查和医治。王际武的家属咨询北京医院的医生,医生表示这种情况已经很严重了,应当立即住院治疗,确定病情,以防恶化。

王际武二审的辩护律师李对龙会见他时,他说现在腹部疼痛肿胀越来越严重,走路都困难,不能长时间站立。但老人对案件的态度依然坚定,认为自己是因案件处理不公而信访维权,不构成寻衅滋事犯罪。

二审期间,王际武的家属向荆门市中级法院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也向荆门市检察院递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但目前法院答复不予取保。王际武的家属非常担心,不知耿直倔强的老人还能坚持多久?

人权观察员认为,上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也是公民反映个人诉求并寻求解决的一种途径。王际武是因上述三件事得不到公正处理而信访维权,有明确的个人诉求,目的和动机不是为了取乐、寻求精神刺激、无事生非,而是为了反映作为一名公民的诉求。故其不符合寻衅滋事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该案一审判决时,辩护律师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法官却未予采纳。

希望二审荆门市中级法院能公开开庭秉公审理此案,还73岁老人一个公道!


父母被骚扰 卢廷阁举报司法官员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周一(11月25日),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卢廷阁律师向石家庄市纪检委书记就本年8月石市司法局官员骚扰卢父母以及挪用扶贫款物一事进行举报,据称司法官员突击骚扰卢廷阁父母疑与其代理法轮功迫害案有关。

据了解,2019年8月中旬,石家庄市司法局马姓副局长带同两名律师处人员以及两名律师突击去到卢廷阁律师的老家,讹称为卢的同事以及上级,借助到附近地区扶贫的机会探访和慰问卢父母,并提携两桶十斤装食油以及赠品。不过来人言谈话语却与法轮功有关,除了细数法轮功不是之外,还要求卢父母规劝卢廷阁律师停止为法轮功案件辩护的工作,并用威胁语气恐吓两位老人,最后强行留下油品,还与卢父母拍照后才离开。

两位老人在遭到恐吓后因担心卢律师出事遂于第二天赶到石家庄,质问卢代理法轮功案件一事,卢廷阁律师在仔细与父母交谈后方知石家庄市司法局官员骚扰无辜父母的低劣行径。随后卢律师致电马姓副局长进行核实,对方并未就在未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擅自闯入民居骚扰无辜父母以及威胁恐吓一事作出道歉。

卢廷阁律师认为,马姓副局长及其他人员以刚好在附近地区扶贫的名义突击骚扰其父母,并讹称为卢律师的同事及上级,名义上又以探访慰问为由,但实质却是威胁恐吓其父母,主要目的就是想利用其父母的影响来阻止卢律师代理法轮功案件。而司法官员在此过程中不惜挪用扶贫款物,涉嫌公权私用,违反相关规定,应当严肃查处绳之以法,因此向纪检监察部门作出举报。




潜江退役军人胡金斌自家酒楼被强拆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北潜江退役军人胡金斌自家光明酒楼地处湖北省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红梅路西头(光明社区8组6号江汉外校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576平方米(三间四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面积120平方米。2002年11月22日(农历10月18号)破土开工,2019年11月14日(农历10月18号)被违法连夜偷拆强拆夷为平地,整整17年。

2018年8月15日园林办事处东荆新区征收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到光明酒楼做征收拆迁工作,劝签《潜江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16日继续上门劝说签字无果。17日清晨,二十余人冲进光明酒楼农家院,开始大家以为是土匪黑社会,后经市公安局确认身份得知是园林办事处行政工作人员。这伙人进屋就威胁恐吓,锤桌子打板凳,不让人离开,要光明酒楼配合政府征收拆迁。

2019年8月18日继续纠缠家中老人,控制折磨,不让其休息,连上厕所都不允许。在自己家里被逼无奈,只能将小便尿在裤里。19日更是猖獗,上午持续用木棍打砸,用脚踹一楼三副卷闸门。在中午11点直接强行撞门进屋,吃住大厅,二十四小时轮换把守,关筏停水,拉闸停电。不让任何人进出,非法私闯民宅,限制一家五口人身自由,目的就是要在补偿协议书上签字。

8月20日凌晨5点,家中退役军人男主人胡金斌瞄准机会翻墙逃出,于下午4时许到市公安局大门口跪求领导出面解救家人。之前无数次打过110报警,警察现场处置依然无法制止犯罪行为的继续。8月21日上午10点多,在园林办事处领导电话相约在光明酒楼好好谈判的情况下,逃跑出来的屋主人胡金斌重新返回光明酒楼,更是担心被困家人的安危。在光明酒楼二楼还是老调重谈,就是要签补偿协议,无任何征收文件,再次陷入僵局。领导们挥袖离去,剩下那帮围堵打砸逼签的几十人越发猖狂,不让任何闻讯赶来的亲朋好友进屋看望,连送的饭菜也被拦截扔掉。房前屋后到处都是打砸声,晚上更是变本加厉整夜制造恐怖燥音,用酒店中的加厚不锈钢油盆四处摔打。从一楼到四楼,六个防盗门、地板砖、大理石楼梯踏步多处震裂损坏,一直持续破坏敲打到22日清晨6点多。家中二老都八十高龄,无水无电无粮又不能休息。软禁的一家五口忍受着常人无法相象的饥渴热,在没日没夜的恐惧中受尽拆磨催残。外省读书,好不容易放假回家一趟的大学生也被困家中一个星期,不能出门与同学相聚游玩。学生他妈妈被这恐怖场面吓得六神无主,精神崩溃绝望。万般无奈之下,在早上7点多钟,退役军人胡金斌难以忍受这种窝襄气,几乎情绪失控地冲上屋顶大声向外呼救,电话求救早己不起任何作用却还是拨打110报警,凡是经历过拆迁的人都知道为什么此时电话报警已失效。最终因家人撒心裂肺的在四楼后凉台哭劝,只好喷血含泪地从楼顶上下来。中午快12点,这伙人让胆小怕事,被吓蒙的女人在协议书上签了字,索要走三张家人身份证后,收铺卷盖扬长而去,一家五口经过长达6天3夜软禁打砸后,以园林办事处达到逼迫签订协议书的目的收场走人,才终获人身自由。

园林办事处的行为己经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无任何征收文件)等多项罪名。光明酒楼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多次报警求助公安部门。市公安局于2018年11月1日出具书面答辩称:“园林办事处、光明村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方式方法适当与否,公安机关无权进行评判处理,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如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应根据其他法律法规由其他有关部门作出处理,不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光明酒楼也曾多次到潜江市纪律监察以书面材料形式控告园林办事处党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且将强迫交易赃物(三张银行卡)寄交潜江市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希望对园林办事处的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查处。市纪委监委却违反举报事项相关规定,公然将举报人胡金斌相关信息及强迫交易赃物(三张银行卡)移交园林办事处纪委监委站,然后园林办事处纪委监委带着光明社区干部到举报人胡金斌家里(光明酒楼),将赃物(三张银行卡)直接留在光明酒楼。

潜江市人民政府园林办事处,对光明酒楼所属集体土地及房屋进行征收,未经任何审批程序,超越职权擅自进行征收的行为严重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先后多次向潜江市人民法院提出多起行政诉讼,仅诉园林办事处违法征收房屋一案从2018年9月26日向潜江市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到2019年5月31日人民法院交费受理,突破层层人为设卡干扰,终于在程序上跨进了法院的大门。立个案就长达近9个月,目前此案件正在上诉审理阶段。

2019年11月14日早上7时许,退役军人胡金斌从家里(光明酒楼)骑自行车去买菜,行驶在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百里长渠路上时,遭前后两辆车围堵,多名不明身份人员绑架进车内,拖到园林办事处光明社区一小屋内搜走身上物件,多人看守不准出门。上厕所也是两人陪伴,一个守门,一个一起尿尿。大约中午上厕所时曾试图逃跑,因看护的两人受过专业培训,防范严,靠得近,被他们追上按倒在地,扬言再跑就打死你。

在下午四点多,亲人在光明社区关押现场与大批不明身份人员争执理论,报警求助的警察在场,依然不肯放人的情况下,借机乘摩托车摆脱后面疯狂的追赶,逃离了控制区,躲在外面不敢露面。当天家中八十高龄的老父亲也是早上8点多在百里长渠行走时被4名不明身份的人用车绑架,往杨市方向转圈。此时光明酒楼就剩下老母亲独自一人在家中晒洗衣服,又是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冲进光明农家小院,将老母亲连拉带扯抬上停在一旁的救护车,强行送到潜江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大厅,随后老父亲也被他们绑架带到,然后光明社区干部给两位老人办了入院手续,大约下午4点转送十五楼病房,病房内光明社区二名工作人员形影不离,病房门口多名不明身份人员二十四小时轮换看守。

18号下午5点多,两位老人趁门口把守的不名身份人员不在,陪护人员吃饭之即,成功从医院逃出回家,光明酒楼现场空无一物,早被夷为平地。世界那么大,家却不知去了哪?两位老人只好去光明社区,找将老母亲强行拖离家中的村干部们,村干部避而不见,室外寒气重,两老被绑架出门时穿的衣服单薄,坐地上身子发抖。晚上将近7点,东躲西藏的男主人胡金斌闻讯赶到报了警,热心警察帮忙将二位老人送到女儿家暂时过夜避寒。退役军人胡金斌也只能强忍心中怒火,将受如此巨大暴行催残打击的二位老人先安顿下来,陪护照顾,百善孝为先。正义只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坚信在依法行政,扫黑除恶,创建文明城市的大环境下,光明酒楼一定会看到光明。

文明城市,野蛮横行,光天化日,主道路边,人被绑架,家遭强拆,所有财产,锅碗瓢盆,途观轿车,家电物件,花草树木,宠物金银,抢劫一空,曹禺故里,梦里潜江,恶梦降临,求助无门,只剩光人。

湖北省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红梅路西头光明酒退役军人:胡金斌喷血讲述,2019年11月19日

观察员认为:在打黑除恶的形式下湖北潜江依然用不明身份的人员进行强拆,这一野蛮行为完全违背人权,强拆用不明身份人员私闯民宅,限制人生自由的权利,进行打砸制造高声呗噪音骚扰高龄老人公民,对一家五口人限制几天几夜,在威胁恐惧中强迫签字,在失去公平,公正一家大小五口失去自由的情况下强行签订(霸王协议合同),这样的霸王条款协议是失去法律效应的,拆迁有文件规定必须先谈好补偿然后再进行安排零时安置房,让老百姓安心安居乐业是基本国策,也是老百姓的基本权利,希望这些政策实实在在落到实处。让老百姓不再恐惧,不在彷徨,不要再制造冤假错案,不要再把公民变为访民。

退役军人胡金斌联系电话:15572869696




王怡案前代理律师澄清开庭传言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5日消息】日前,最近网络传言“成都秋雨教案”主要涉案人王怡案即将开庭的消息由该案前辩护人张培鸿律师向外界作出澄清,表示王案本月15日才由检察院向成都中院提起公诉,尚未定出具体开庭时间,已知有关部门已为王怡聘请两名律师,目前可以相对自由会见当事人,不过两名律师暂未收到起诉书,亦未进行阅卷。

王怡自2018年12月被捕至今已超过11个月,迄今为止,家属为其聘请的律师尚未获准会见,大概半个月前,早前由王怡父母签字聘请的上海张培鸿律师在警方高压之下被迫解除委托关系,而王怡牧师的妻子蒋蓉以及二人的儿子在蒋女士取保候审后的第二天一直下落不明。

最近,网上有传言指王怡案将会在11月25日开庭审理,不过传言经张培鸿律师调查后显示开庭消息不真实。据张律师了解得知,王怡案于11月15日由成都市检察院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而据称张律师被人为解聘后,当局为王怡牧师安排了两名认可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已知两名官派律师尚未收到起诉书,亦未进行阅卷,因此虽然该案可能会有开庭的可能,但并非最近。

另得知,当局安排之律师最近已有会见当事人的记录,形容会见过程相对自由,王怡牧师的身体健康及精神状况都好,不过律师会见时是否有谈到案件的具体内容则不得而知。

据了解,张培鸿担任辩护人期间,曾多次由上海飞往成都跟进案件,多次要求会见被拒,因此亦曾多次尝试与成都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法制支队、监管支队以及成都市检察院等多个办案单位交涉寻求解决,但努力之下均无任何效果,最后仍被以高压手段解聘。

有关“成都秋雨教案”多名涉案人的相关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及报道。

2019年11月24日星期日

福建陆祚钰进京遭绑架殴打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4日消息】本网获悉,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公民陆祚钰,去北京参加法院开庭应诉,被地方政府雇佣歹徒绑架殴打,带回当地后先行政拘留,拘留期满后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陆祚玉女儿来电称,2019年9月29日陆祚玉在北京遭遇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并非法拘禁,被强行送回户籍地。10月11日,陆祚玉返回北京报警,北京右安门派出所的警察告诉她不是绑架行为,是政府行为,并将陆祚玉扣留,交给被她举报的地方政府的人。

10月陆祚玉接到北京朝阳区法院通知24日开庭的传票,10月24日陆祚玉与父亲陆代金和同村的李穗财,去北京朝阳区法院参加开庭。10月28日早晨,她与父亲陆代金、同村李穗财准备返回福建的时候,遭遇了歹徒绑架,期间三人均遭殴打。

当时,屏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吴清双在场,却对歹徒的打人行为没有任何阻拦。七十多岁的陆代金老人被暴徒打断5根肋骨,李穗财被打得满脸是血,陆祚玉身上伤痕累累。陆祚玉被歹徒强行送回户籍地南屏县后,就被屏南县公安局以冒用他人身份证为由行政拘留9天,可拘留9天后屏南县公安局又以寻衅滋事罪继续拘留陆祚玉。

2019年11月12日下午,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律师纪中久在宁德市看守所会见了被拘押的陆祚钰。她向律师讲述了自10月28日自己遭受的种种迫害和虐待。

10月28日早晨,她与父亲陆代金、同村李穗财准备返回福建的时候、遭遇了黑保安绑架。期间,三人均遭殴打。屏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吴清双在场,对黑保安的打人行为没有任何阻拦。

会见中陆祚钰向律师展示了手上非常明显的伤痕。她叙述自己被殴打的时候也看到父亲陆代金被暴徒殴打的情况。她看到李穗财被打得满脸是血。

她被带回当地后,先是被警方找个理由行政拘留9天,后来又以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拘留期限直接延长到30天。

在看守所内,看守民警以违规为由,经常对她谩骂侮辱,一次还被扇了几个耳光。

会见结束后,她向律师表示:“我感谢大家关注。”她表示,这次她并没有违法行为。屏南县公安局关押她是出于对她行政起诉屏南县公安局的报复。

2019年11月13日上午,律师去屏南县城关镇派出所面见该案负责人吴清双。律师递交辩护委托手续后,询问案情经过,办案民警拒绝回答。律师推测,警方现无陆祚钰寻衅滋事罪的证据。是先抓人,后取证。

13日下午,律师与陆代金、李穗财到宁德市检察院控告责任民警吴清双及屏南县公安局局长黄文庭等人滥用职权、勾结黑恶势力、非法拘禁等违法行为。检察院收下控告材料,但未依法出具回执。

据悉,2016年陆祚钰家的土地被屏南县政府官员以征地名义强征,且未经政府权利机关征地批准,也未依法给予征地补偿。陆祚钰一家人强烈不服,告到法院及宁德市政府,后宁德市政府已书面认定确认屏南县政府强征行为违法,屏南县政府官员才不得不归还土地,但这块土地已遭N次破坏。

陆祚钰长期以来致力于给良心犯送温暖活动,曾经因为带领当地农民集体成功维权而被构陷迫害遭冤判2年。目前她家的土地都被政府征收,但当地政府将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故意“刁难”报复她,就是不依法给她家土地征收后的留用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陆祚玉女儿电话:13799439686


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

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案开庭情况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福州著名维权人士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于11月22日上午九点在福州市仓山区法院开庭审理。

林应强,唐兆星因为在仓山区法院有不公正的案件处理,都要求仓山区法院整体回避,旋即被驳回申请。

起诉书指控林唐林三人分别多次(七次)伙同其他访民在法院,看守所,国际会议举办地聚集,举行各种维权活动,起哄闹事,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这样构成寻衅滋事罪。林唐林和辩护律师都认为本案无罪,而是权力机关的打击报复。

辩方认为现场视频是直接证明当时聚集情况,是聚集是否扰乱了秩序的最有力的证据。但控方只提供了其中的三次聚集现场的视频,即9月12日第一看守所门口,晋安区法院安检门外,鼓楼区法院(行政)审判法庭。在庭审质证播放的这三次视频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到这三次聚集都没有影响到现场的公共秩序。控方的辩解是这些都是特殊的公共场所,不能按照通常的标准去判断。

法庭调查和视频证明,在2018年9月12日福州第一看守所门口迎接严兴声的那次聚集里,从严兴声出看守所大门,献鲜花,放鞭炮,才五分钟的时间,聚集即告结束,人群散去。这期间并无警察或工作人员过来劝阻。反而是散去离开现场的人在小路出口被早已埋伏在那里的警察堵回聚集现场,聚集人员这样悉数被抓捕。这说明警方在聚集前已经布置好了这次抓捕,而不是根据现场聚集的情况来判定是否扰乱公共秩序,是否构成犯罪。

其余六次聚集都是发生在9月12日这次预先布置抓捕的聚集之前。指控这六次聚集的证据材料,包括证人证言,都是警方在这次抓捕以后才取得的,这也说明警察是先抓林唐林,后再去查找他们的犯罪证据的。

在最后陈述时,林应强说:“在我这次无端被抓捕后,我算是清醒了,我不再相信法律了。我认为,作为一个福州(中国)人,是可耻(可怜)的。希望法庭多判我几年。”

唐兆星说:“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认为(现在)权力大于法律。我认命。”

林兰英说:“我在看守所里,差点死掉(三次病重)。我要求保外就医。”

由于家属只给二张旁听证,引起大家不满,林兰英的姐姐当场控诉当局欺人太甚。公安口头向声援人士宣布:“今天仓山法院大门范围实行管控”。围观人士大约三十多人,大多被赶到对面街的人行道上。

庭审于当晚七点结束,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