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
湖北被精神病人王树英访谈录
采访对象:王树英(女)
时间:2019年9月8日
地点:湖北省孝感市王树英家
前言: “被精神病”意指本非精神病人,却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被当成精神病患者来治疗。在中国众多的“被精神病”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到公权力的身影,尤其是一些基层政府对待有违稳定大局者的“非常之道”。被认定的“精神病”患者无法自证正常。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任何纠错机制,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路。将一个正常人收治到精神病院,隔离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的现实土壤,这种简单粗暴的行为背后的恶毒逻辑令人发指,为其撑腰的公权力令人胆寒。
2012年10月,中国第一部《精神卫生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填补了中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确定了精神障碍住院治疗自愿原则,被认为将终结“被精神病”事件发生。然而,事实证明,这仅仅是一种美好希冀,各地被精神病案例仍层出不穷,如:2013年6月21日,湖北省孝感市女访民王树英,因为准备出门上访,被街道办事处曾主任以及三名派出所的人强行抓进孝感市精神病院关押。 6月24日,社区综治办汤主任等人来到精神病院,要求王树英写保证不上访就放她出院。王树英不肯,她只写了“听领导的话”,这样她才被释放出来。2014年10月11日,王树英在孝感火车站展示申诉材料的时候,其辖区“三里社区”工作人员及派出所警察突然从一辆车里冲下来了,粗暴的把她抬上车再次扭送到精神病院关押了数月之久。
法律未出台前,基层政府尚可以法无可依为由,而法律出台后“精神病”标签的撕贴由人,使基层公权力滥用再无遮羞布。事实上,一些手握公权者借“被精神病”来实施打击报复,用来解决影响地方稳定大局的“刺儿头”,已经不仅仅是道德的问题,更是一种野蛮的非法手段。强行“宣判”一个健康人为“精神病人”,反映出公权力不受制约下对公民私权的肆意摧残和践踏。
2019年9月8日,本网志愿者来到了孝感市对王树英被精神病的情况做了一次专访,全文如下:
志愿者:王树英你好!请介绍一下你被精神病的经历。
王树英:我是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广场街三里棚社区居民,1962年3月16日出生,原是河北秦皇岛人,上世纪90年代随亲戚搬到孝感市居住,之后在孝感柴油机厂以理发为业。在2002年11月29日,我参加在孝感市玉泉路举行的即开型福利彩票抽奖活动,当时我在售票处幸运摸到一张梅花奖票,这是特等奖票,不幸的是,该特等奖票当场被举办此次彩票摸奖活动的民政局现场女工作人员抢走,我随即向三里棚派出所报了案。孝感市孝南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后对此进行了调查,调查后认为王树英报案情况与实际不符,于2003年4月2日作出不立案的决定。对此决定我表示不服,开始逐级申诉、上访,至今已十多年了。
因为坚持上访,孝感市公安局就把我列为维稳打击对象,一次次的逼迫我停访、息诉。严重的时候,当局不惜指示闲散人员对我下黑手,例如2011年4月6日,我正准备出门上访,却莫名其妙地被人驾驶摩托车撞伤了腿,直到现在还留有后遗症。2012年间,我又两次去上访,却两次被当局指示闲散人员绑架到宾馆关押囚禁,一次17天,一次一个月之久。
志愿者:那你什么时候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呢?
王树英:是在2013年6月下旬,当时我们三里棚街道办的几个人突然找到我,逼迫我签署永远不再上访的《停访息诉保证书》,我坚决不签,随即遭到他们殴打,被打伤后,我去找街道办事处的书记理论,去了街道后却又被几个人像土匪一样给拽出来了。被打伤之事未能解决,我休息了个一周后又去找区政府投诉。2013年6月21日,当我在孝感市孝南区区政府门口准备找区领导时,我们街道办维稳办的郑(音)主任以及三里派出所的一名刑侦警察和一名不认识的人突然赶来,他们一下车就凶狠的把我按倒在地上殴打,把我身上都打的清淤,然后就七手八脚的把我抬上汽车扭送到了孝感市东门精神病院关押。
期初我被扭送进去的时候,一位有良知的医院负责人还斥责他们说“现在《精神卫生法》规定坚决不准收治上访人员,你们把她送来我们怎么办?”后来我们社区的叶金刚(音)书记说“绕开这个负责人让医院收治。”最后还是把我关进去整治了4天时间。
志愿者:关在精神病院有没有给你打针吃药?
王树英:开始医院要给我打针,我坚决不同意,我说根本没有精神病,只是上访被非法维稳关进来的,最后就没有打。我在里面明显感觉到被维稳部门指示医院折磨我,因为我被单独关在一间紧邻厕所的杂物间里,睡觉都不给铺盖,只有一张草垫子铺在板床上睡。
志愿者:关押期间你有没有给你做精神病鉴定?没有病例等手续?
王树英:没有,没有,根本就没有做精神病鉴定,完全没有任何手续,就这样无缘无故的关押了4天,离开医院时叶没有给我任何手续。
志愿者:那收治在精神病医院里的费用谁出的?
王树英:政府出的。
志愿者:《中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按照你说的情况,你就不是自愿治疗的。
王树英:我不是自愿的,完全就是绑架进去的,几个维稳人员殴打我,把我抬上汽车强行关进来的。
志愿者:你最后是怎么出来的?
王树英:是在6月24日,我们社区综治办汤主任等人来到精神病院,再次要求我书写息访的保证书就放我出院。对此我表示拒绝,因为我根本没有精神病,上访也是我的合法权利,但鉴于不写保证书就会被一直关押,最后就折中的写了一份“我以后要听领导的话”,就这样才被街道办领导同意释放出来。
志愿者:现在向你了解一下,你第二次被关精神病院是在什么时间?
王树英:第二次是在2014年10月11日。当天上午我准备在孝感火车站向路人展示我的冤情材料,在我还没有摆放好材料的时候,一辆汽车突然驶来急停到我身边,然后车里就冲下来了几个人,不由分说的就把我粗暴的往车上抬。抬的过程中我看到这些人当中有我辖区派出所的人,还有我们三里社区的工作人员,他们开车直接把我送到孝感精神病院新院区强制关押。随后,我所在的孝感市三里棚社区的维稳人员和公安、信访局的多名人员来到精神病院,明确告诉我要关我一个月,当局还给精神病医院交了一万元的“药费”,还说“药费”不用完是肯定出不来的,最后关了我六个月时间,2015年的新年我都是在精神病医院里度过的。
志愿者:维稳人员把你送去精神病院,该院不问明情况就收治了吗?
王树英:直接就接受关押了,维稳部门与该院副院长早就沟通好了的,并且这个精神病医院是民政局开设的,副院长又是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收治一个访民的话,民政局会给医院支付费用,他们有利可图。
志愿者:你被突然送进精神病院,你的家人没有去寻找你吗?
王树英:找了,我女儿四处打听,最后得知我再次被维稳部门关进了精神病院,我女儿要求去探望,但是社区维稳人员不让。大约一个月后,我女儿偷偷找到精神病院要求探视我,但是医院不准,并且医院还通知了社区维稳办,社区维稳人员立即赶来把我儿女也抓起来打了一次“电针”,还恐吓她说“不许私自来探视,不然把你也关进去。”,之后,我女儿也被维稳办主任唐文胜(音)关押了一个月。此后,汤文胜(音)陪同我女儿到医院来看过我一次,要我女儿劝我以后不要上访了,并且强迫我女儿在我的入院证明上签名“家人同意把王树英送入精神病院治疗”。维稳部门是想把我非法关进精神病院一事,以家人送医的名义合法化处理。
志愿者:你第二次被关精神病院在里面都有哪些遭遇?
王树英:第二次医院强行给我打针喂药了,也不知道他们给我打的什么药物,最后导致我的脖子右侧长出了一个大包块,现在还隐隐作痛。我不想打针吃药,但是如果拒绝打针吃药,医院就会暴力处置,因为我看到病房里的其他病人就被他们强行用筷子撬开嘴巴喂药,有的人嘴巴都被撬出的流血。医护人员还恐吓我说必须要打针,如果不打针就会向其他病人一样,强行捆绑起来注射,而且捆绑还不是一两个小时,而是一整天,直到值班医生下班才会松绑,我亲眼所见其他病人被捆绑时的痛苦,所以就不敢拒绝了;还有,医护人员还故意让其他精神病人跑到我的床铺边拉屎拉尿,弄的臭气熏天也不让人打扫,让我恶心的要命,导致我根本就吃不下去饭;医院还专门在我的头顶上安装了一盏亮灯,24小时不熄灯,一直照射了我半年,让我睡觉都睡不好,不得已我只好蒙着被子入睡,呼吸很困难,夏天又热的难受;我认为,这是维稳部门与医院专门针对我实施的精神和身体上的折磨,让我知道被关精神病院的厉害,以后就不敢去上访了。
志愿者:在里面有没有挨打的情况?
王树英:精神病院的医生没有打过我,但是病房里的精神病人莫名其妙的打过我。刚进去进医生给我吃精神病药,我不吃,偷偷藏着。主治医生给还我打针了,说是我有心脏病,但有别的医生说我不是心脏病,是心急病。针打了之后我头昏的很,特别难受,想死的心都有了,想自杀,有几次我难受的拿头撞墙。关在里面,我坐不住,站不住,身心极度疲惫。晚上灯泡也照着,还有精神病人捶门,睡不着觉,我要睡眠药吃,医生说不能吃多了,吃多了对身体有害。我在里面哭,眼泪住下流。在里面我还遇到一个上访的,已经关了七、八年了,我恐怕自己也是叶出不去了,非常绝望。
志愿者:你最后是怎么出来的?
王树英:我是在关了半年以后的2015年3月31日出来的,当时正直2015年的全国两会开完。出来的时候是综治办的汤文胜、三里派出所的白刚(音)副所长和我女儿三人来接我的,他们带着我女儿强迫她在出院手续上签字后才释放我的。出院第二天,综治办的汤文胜、三里派出所白刚(音)副所长再次找到我,他们提前给我买了火车票,强行送我到老家秦皇岛。我老家是秦皇岛人,小时候随舅舅落户孝感,还有妹妹在老家。他们威胁我一年内不能回孝感”。 当局还要求我不能再上访,不能再“乱说乱动”,否则会再次整治我。我在老家是秦皇岛住了几个月后,为了控诉非法维稳,我再次到北京市上访了。
志愿者:你的问题现在解决了吗?
王树英:没有。政府部门后来说以“救助”的方式给我解决一部分钱款,但是我没有同意,我不要救助,我要的是依法处理这些非法侵权问题,要依法惩办这些违法人员及给予我合法的赔偿。
志愿者:好的,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访谈就此结束。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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