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冀中星案曾经的代理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前合伙人刘晓原律师介绍,今日(2月21日星期四),“被打致残案”当事人冀中星与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委会及其他政府部门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对该“协议”作了公证。
刘晓原律师引述冀中星原话称,“协议”的具体条款及细节不便公开,不公开“协议”内容亦是条款之一。
冀中星还请刘晓原律师代为发布这项消息,要特别感谢这些年来给予自己帮助的众多好心人,并表示如果没有众人及媒体的关注,也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
据刘晓原律师透露,东莞方面答应”协议”签订后一次性给付人民币三十万元,之后每月给付生活费(内含医疗及护理费用)人民币一万元,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月给付金额,递增幅度10%,递增次数最多三次,即六年后不再递增每月金额。按照“协议”内容,东莞方面将一直给付每月约定费用,直到冀中星生命终结为止。
而当年几名殴打冀中星致残的新塘村治安队队员至今未有遭到刑事指控,冀中星亦未有提及,令人猜疑“协议”中可能包括行凶者不起诉条款。
刘晓原律师表示,冀中星飞来横祸导致终生残废,生活不能自理,永久性需要他人照顾,有此赔偿结果也算是一种小小安慰,至少保障了冀中星余生资金来源,但案件的其他诉求则从此湮灭,当年的数名行凶者通通逍遥法外。
冀中星事件回顾:被打案发生于2005年6月,居于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依靠摩托车搭客营生的冀中星无故遭到新塘村治安队员的殴打,导致其脊椎骨粉碎性骨折,终生残废,生活不能自理且需要他人照顾,出行只能依靠轮椅。冀中星维权八年未果,2013年7月,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机场派发申诉传单时不慎引爆土制火药包,最后被以“爆炸罪”获刑六年,2018年3月21日,连获两次减刑的冀中星提前出狱,随后东莞方面曾数次派人与冀中星接触谈话,终在出狱后十一个月迎来赔偿方案。
相关报道:冀中星获两次减刑提前释放但原案件仍无说法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2018/0321/17210.html
首都机场的爆炸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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