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许艳在代理律师马卫律师的帮助下,就徐州市看守所退回许艳邮寄给遭羁押的余文生衣物一事向徐州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1.确认徐州市看守所拒收申请人邮件的行政行为违法;
2.责令徐州市看守所赔偿申请人邮寄费。
不久,徐州市公安局答复,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随后,许艳在代理律师马卫律师的帮助下,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对徐州市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请求 :
1.撤销被告于2019年1月3作出的徐公复不受字 【2019】1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
2.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1月22日,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已受理此案。1月24日,许艳收到受理通知书的快递。1月26日,许艳通过手机银行缴纳了50元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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