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1日星期四

杨霆剑被判一年半罚金四千

【民生观察2018年10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被控以“买卖身份证、偷越边境罪”两项罪名的江西资溪县维权人士杨霆剑(实名:杨微)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杨微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并称将会提出上诉。

据悉,10月9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法院开庭宣判杨微被控”买卖身份证、偷越边境罪”一案,被告杨微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杨微当局表示不服判决,称将会上诉。
该案辩护人吕方之律师因工作档期重叠以及法院通知时间短促的原因,未能前去参加宣判开庭,不过表示下周将会前去会见了解情况,同时跟进杨微不服上诉一事。

据杨微母亲介绍,由于杨微案9月7日开庭时当局不准非亲属旁听,因此昨日开庭宣判时,只有杨微的父母到庭。开庭时间大概半个小时,法官照着判决书读一遍,然后询问杨微是否服从判决,杨微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

公开消息显示,2018年3月20日凌晨一点左右,正在厦门探望女友的杨微被江西警方跨省抓捕后带回资溪县,最早警方指其“取保候审期间”擅自离开资溪县,违反相关规定,需要传唤审查,当时家属并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亦曾多次前去资溪县公安局查询不果。3月27日,资溪县警方突然闯入杨家搜查,带走部分杨微的私人物品,其后,杨微被以“买卖身份证、偷越边境罪”刑事拘留,羁押资溪县看守所。4月27日,杨微被资溪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直至被批捕,杨微都未批准律师会见,并且当局从中作梗,威胁和警告家属聘请的律师介入该案,致使杨微案在9月7日开庭临近前十天才有辩护律师。9月7日上午,杨微案开庭,但当局制止和驱赶杨微的朋友参与旁听,从南昌开车赶去资溪县旁听的张小东等人在高速口被警方拦截,查验身份证后被强制要求原路返回。10月9日上午,杨微案开庭宣判,杨微被控“买卖身份证、偷越边境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杨微表示不服判决将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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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sguancha.com/a/lanmu7/2018/0908/17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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