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18年9月7日消息】本网从余文生律师的妻子许艳女士处获悉,近日余文生案已被徐州市检察院退回徐州市公安局进行补充侦查。在余文生4月19日被批准逮捕后的短短四个月时间内,余案曾延期侦查一次,延期审查一次,如今该案则被退回徐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
据悉,许艳女士在9月6日致电徐州市检察院,查询余文生案的进展情况时,才得知余文生案已于9月3日被徐州市检察院退回至徐州市公安局进行补充侦查,期限至10月3日,而家属根本未收到官方或者来自两位“官派律师”的通知。
许艳女士向徐州市检察院工作人员提出质问称,案件何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何时延期审查起诉期限、何时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等重要情况为何均未告知家属,亦未通知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就连“官派律师”亦未曾通知过家属有关案情的进展情况。
徐州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许艳女士,补充侦查一个月后,案件会再次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四十五天,然后按照规定还可以再次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
法律界人士认为,当局运用法律规定的延期审查制度以及退回补充侦查等手段来处理政治案件,只因所谓的“证据”不够和不足,因此打压的实质显而易见。从这一点来看,余文生律师遭受刑讯逼供的事实已经毋庸置疑,被判入狱也是几无悬念。
余文生律师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及“妨害公务罪”一案的基本记事如下:
2018年1月15日,北京市司法局向余文生律师送达两份决定书,分别是《注销余文生律师证决定书》及《不予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决定书》;1月18日,余文生律师发表题为《修改宪法的建议》一文;1月19日清晨,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区分局以“妨害公务罪”为由抓捕正在送孩子上学的余文生;1月20日,北京警方以余文生涉嫌“妨害公务罪”将其刑事拘留,羁押石景山区看守所;1月27日,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余文生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并由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铜山区分局指定管辖;4月19日,徐州市公安局报徐州市检察院对余文生进行批准逮捕,羁押于徐州市看守所;6月19日,徐州市公安局对该案延期侦查一个月,至7月19日;7月19日,余文生案被徐州市公安局移送至徐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19日,徐州市检察院将审查起诉时间延期半个月,至9月3日;9月3日,徐州市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徐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至10月3日。余文生律师自2018年1月19日被捕以来,至今七个半月,家属许艳女士聘请常伯阳律师及谢阳律师担任代理人进行辩护,但历经十数次的会见申请至今未果。期间,当局出示一张自称为余文生亲笔签名的声明,声明中指(余文生)不需要及不承认家属聘请之律师。其后,官方顺理成章为余文生指派了两名律师。
相关报道:检方将余文生案延至9月7日
http://msguancha.com/a/lanmu7/2018/0905/179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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