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18年9月22日消息】2018年9月20日,广州女律师孙世华因前去办案而遭到派出所警察暴力殴打并非法禁锢以及强令脱光衣服羞辱一案有最新进展,广州市公安局派出督查人员进行调查,但隋牧青认为,瓜田李下的自己人查自己人,难免偏袒之嫌。
据悉,9月22日中午十二点半,隋牧青与陈进学律师一起陪同孙世华律师依照警方之前的约定去到广州番禺区南村派出所与广州市公安局督查办的陈姓警员和另一督查警察会面。据称,两位督查办警员只是口头报出自己的所属部门,不愿报出自己的姓名和警号,并要求单独询问孙世华律师,声称需要了解9月20日下午五点后孙世华律师遭到广州荔湾区公安分局华林街派出所警员殴打、构陷袭警并被强令脱光衣服羞辱检查的相关情况,隋牧青和陈进学律师要求一起陪同被拒。
询问于下午三时结束,据孙世华律师介绍,两位督查人员除了正常询问案情发生过程之外,还特别询问指孙世华律师是否认识委托人李小贞带去的梁颂基及张五洲。由于孙世华律师根本不认识梁张二人,亦从未见过,因此给予否定的回答。两位督查又询问指(事件)是否存在误会的可能,孙世华律师否定了误会的可能性,明确指出,涉事警察在明知其作为代理律师前去办案的情况下,继续对其进行无故殴打并构陷其袭警,对方身为刑警理应有判断孙世华律师是否有袭警意图的专业能力。就算事件发生时存有可能的误会,但随后警方非法禁锢孙世华律师七个小时亦不足以被视作为误会,而期间强令孙世华律师脱光衣服进行所谓的检查即是对当事人的羞辱行为,更加难以将涉事警察施行的恶性事件包装转成误会事件加以规避相关责任。
“律师后”隋牧青则认为,从自己多年的律师执业经验来看,广州市公安局督查部门欲将警察蓄意构陷律师的恶性事件转为因误会律师有袭警之意图而发生的意外事件来处理,并设法故意引导当事人,督查部门的偏袒倾向昭然若揭。
隋牧青还提出疑问称,两位广州市公安局的督查警察不像事发当晚荔湾区公安分局的督查警察那样大方报出姓名,除了拒绝出示证件、告知姓名之外,还在其准备靠近细看二警的督查胸牌时,竟然警告称“不要动手”,有点莫名其妙。隋牧青笑称,差一点又将发生一起“袭警事件”了。
对比,隋牧青表示,连负责警队纪律的督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都习惯违法拒绝告知姓名、警号,更难指望基层普通警察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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