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9日星期六

安徽铜陵教师上访被监视稳控

【民生观察2018年6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2018年6月8日,安徽铜陵市各区县教师推选出了多名代表,准备在6月9日至10日到市政府和教育局上访讨薪,但当日这些代表及部分教师即被维稳控制。

2018年6月8日,安徽省铜陵市教师微信群传出通知:“各位校长园长:根据今天下午县委政府紧急会议精神,各校要做好教师的维稳工作,要求教师不要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不在微信群里发布煽动上访的信息,明后两天教师要离开XX要向校长报告并说明去向事由。各校稳控不当造成后果的将追责。”此外,各学校微信群还传出紧急通知:自明天起,全体教职工务必正常上班,签到考勤,不得请假。特此通知。

据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不应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31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根据以上三部法律的3条法律条文,和中央国务院意见中的明确规定可知,教师要求享受与公务员同等奖金、补贴、津贴等待遇,是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而一些地区政府在分配收入之时厚此薄彼,公务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自肥,大幅克扣无权无势的教师福利,造成事实上的二者收入差距落差。对此,各地教师颇有怨言,亦有部分教师开始上访维权。2018年5月27日上午,安徽省六安市部分学校教师因待遇发放问题集体“上街”,警方对此进行抓捕,并与讨薪教师发生冲突;2018年6月6日,陕西蓝田县爆发教师集体拉横幅讨薪活动。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铜陵市部分教师得到消息,安徽省教育厅曾给该省省政府写了一个报告,题为《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一次性工作奖励有关情况的报告》就“一次性工作奖励”一事,汇报了安徽各地发放的情况。

报告显示,安徽全省已有13个市发放了一次性工作奖励,但大家又得到一份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各地一次性工作奖励发放情况统计表》的数据显示,六安市包括市直、三个区和四个县在内的全部教师,并没有发放一次性工作奖励,而在其他的地市中,完全没有发放一次性工作奖励的还包括安庆、淮北、马鞍山、宿州、蚌埠、宣城、铜陵、阜阳、淮南、滁州等市。为此安徽省安庆市、铜陵市部分教师于近日推选出了多名代表,准备在6月9日至10日到市政府和教育局上访维权。

2018年6月8日前后,安徽省铜陵市维稳当局就截获了这一消息,并紧急布置稳控教师的维稳措施。据部分教师反映,政府为此召开了紧急会议,要求各校要做好教师的维稳工作,要求教师不要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不在微信群里发布煽动上访的信息,明后两天(9日、10日)教师要离开辖区须向校长报告并说明去向事由,对各校稳控不当造成后果的将追责。还有,各学校还要求教师,在9日、10日两天,全体教职工务必正常上班,签到考勤,不得请假。

而教师们却认为,教师的合法权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如果政府如此稳控教师,那么当地的某些领导就涉嫌滥用职权,就是在任意剥夺教师的周末休息权利,是变相的软禁教师人身自由,严重的侵犯了教师的人身自由,严重的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自由权、劳动者休息权、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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