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18年6月17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上午,安徽省宿松县大批教师聚集到县政府集体讨薪,要求政府按照公务员的标准发放奖金。
据了解,近期安徽省教育厅给省政府写了一个报告,题为《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一次性工作奖励有关情况的报告》就“一次性工作奖励”一事,汇报了安徽各地发放的情况。报告称,安徽全省已有13个市发放了一次性工作奖励,但大家又得到一份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各地一次性工作奖励发放情况统计表》的数据显示,六安市包括市直、三个区和四个县在内的全部教师,并没有发放一次性工作奖励,而在其他的地市中,完全没有发放一次性工作奖励的还包括安庆、淮北、马鞍山、宿州、宿松、蚌埠、宣城、铜陵、阜阳、淮南、滁州等市。
2018年6月初,安徽省宿松县部分教师致信县长王赵春,要求政府按照公务员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金”,而县长王赵春却给出如下答复:
1、根据县人社局提供数据,2016年以来在职和退休教师月平均工资比公务员月平均工资略高。
2、中办、国办5月发文,一律不许发放一次性津补贴(一次性奖励工资)。
3、教师13个月工资包含在绩效工资中。
4、事业单位车补均未兑现,等文件出台。
对于县长王赵春的答复,大部分教师认为不符合事实。广大教师为此做了深入调查后发现,教师的工资卡与同工作年限的公务员工资卡相比,教师的年工资收入远低于公务员的年工资收入,大家认为这是铁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可见,全国各地教师提出要求与公务员同等享受各类奖金、补贴、津贴等工资福利,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法律条文支持!有政策依据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由此可见,教师提出要求与公务员同等享受各类奖金、补贴、津贴等工资福利,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法律条文支持,有政策依据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
2018年6月16日上午,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宿松县大批教师自发聚集到县政府集体讨薪,要求政府按照公务员标准发放奖金。期间,教师们文明理性的表达自己的述求,但是政府却派出了大批维稳人员控制现场,导致教师们进出受阻,时值中午,已进入政府部门的教师由于不能自由出入,只得围坐在政府大厅的地板上吃饭。
据悉,近期各地爆发多起教师集体讨薪事件。2018年5月27日,安徽六安市近200名教师因待遇问题,集体前往当地政府讨说法,结果遭到警方暴力殴打、拘捕;2018年6月6日上午9时许,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部分教师在“田家炳中学”大门口,拉出红色的横幅讨薪,并打出标语:爱党爱国爱教育,平等享受二万四!期间,众多教师聚集校门口齐声高呼口号;2018年6月8日,安徽铜陵市各区县教师推选出了多名代表,预备在6月9日至10日到市政府和教育局上访讨薪,但当日这些代表及部分教师即被维稳控制。
相关报道:安徽铜陵教师上访被监视稳控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1/2018/0609/17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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