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

重庆崔斌被打伤不让做伤情鉴定

【民生观察2018年6月29日消息】本网获悉,重庆万州区公民崔斌,于今年4月26日在家附近遭到黑社会人员暴力毒打,报警后警察一直没有处理打人凶手,凶手也不赔偿医疗费用,昨天,崔斌再次前往万州区龙都派出所要求做伤情鉴定遭到警方推诿。

据崔斌对本网讲述,他因在网上关注709家属和写了今年五一是游行节的帖子,遭到当地维稳人员疯狂报复。今年4月26日晚上9点,他在小区附近的马路边上,遭到重庆市万州区维稳部门指使的3名黑社会吸毒人员对他进行暴力毒打,时间长达半小时之久,从而导致他颈椎损伤、右耳鼓膜穿孔和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后当场报警,警察来后不但不抓捕凶手,反而说他闹事,警察将他送到医院就不管了。而他因经济状况拮据一直无钱治伤,每天只能强忍疼痛,在小诊所输液作消炎处理。

崔斌说,在被打的第二天,他便来到龙都派出所要求立案抓捕打人凶手,同时要求做伤情鉴定和医疗赔偿,可一直遭到警察的推诿和忽悠。昨天,他再次前往龙都派出所要求领导签字,然后去做伤情鉴定,可值班民警告诉他领导出差去了,让他回家等通知。

崔斌表示,现在离他被打伤已经过去2个多月了,龙都派出所始终在他被打伤一事上进行推诿、回避,只是现在采取的方式不同了而已。龙都派出所就是想用拖的方式来解决,时间长了就不了而之了。

据了解,崔斌是重庆市万州区龙都街道居民,2012年2月29日,因帮助消防武警官兵救人,在施救过程中被武警把膝盖踩伤,从而造成二级伤残。当时《三峡都市报》对此次警民合作救援行动给予了报道,重庆当地老百姓都对他交口称赞,称他为救人英雄。可英雄崔斌因救人受伤后,重庆市政府不仅不承认他是见义勇为行为,还不按照相关法律政策给予奖励和救助,在万般无奈之下,他被迫走上了上访之路。期间,多次遭到重庆地方维稳部门的打压和迫害。

现如今,崔斌从一位访民成长为一名坚定的人权捍卫者。2015年他因在北京二中院围观浦志强案而被抓进久敬庄,被关押四五天;2016年参与声援郭飞雄签名活动,并在高笋塘步行街广场公开绝食以示声援,后遭警方传唤;2016年3月两会期间,崔斌因在北京拦截两会代表车辆,被打伤后又被行政拘留,但因其残疾严重拘留所不收,后被当地警察押送回家,被万州警方监视居住一年,期间因外出没有事前“报告”,被行政拘留10天;2016年5月15日崔斌因进京上访,遭到黑社会人员的暴力殴打,重庆维稳部门指使黑社会人员用杀猪刀砍断了他双手的八根筋健和三根手指骨,并且全身多处被暴打砍伤;2017年8月,崔斌穿着印有“当人民恐惧政府即为暴政”的文化衫拍照并在网上传播,随即遭到警方传唤抄家;今年4月26日,崔斌因在网上声援709家属,在家附近遭到暴力毒打,后报警警察不管;今年5月期间,崔斌在家中多次遭黑社会吸毒人员的生命威胁,后多次报警,不了而之。

附:崔斌见义勇为受伤事实经过

我叫崔斌,男,1964年4月17日生,身份证号:512201196404170337,汉族,住重庆市万州区龙都街道科隆路9号松林包廉租房D栋二单元106室,联系电话:+8615223533336
请求事项:希望继续治疗直至康复。

事实和理由:

2012年2月29日我在万州区高笋塘广场休息时发现一名女子爬上广场边上一棵黄桷树上想结束自己的生命,万州区消防队的官兵、红光派出所的民警、高笋塘交巡警平台的民警及三峡都市报记者均迅速赶到现场。通过官兵的劝解及多种方式救助依然无法安全解救那名女子,一时间大家都非常着急,就怕那女子在情绪激动之下会发生意想不到的意外,做为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是宁肯自己流血流泪也不能让一个鲜活的生命在自己的眼前消失的。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下我就给旁边给消防官兵出主意,并经过现场指挥领导的允许加入救援,最终救下这名女子。在救助那名女子的过程中因场地所限,一同救助的一位消防兵为防止他自己和那女子摔伤,一只脚的踩在了我的左膝上,造成膝盖半月板损伤(这是后来拍片才知道的),当时我是痛得走不了路,在现场休息了好一阵后才能勉强一跛一跛的非常艰难的走路。

因当时的确是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的见义之举,在现场休息一阵后,腿痛稍微得到缓解我就离开了,也没有想到会伤得这么严重,以为也就是肌肉被踩伤了,过几天也就没事了。当时女子被救下来后,大队人马就很快将女子带离了现场,只留下高笋塘片区城管大队的一名同志在现场,说是有记者要采访一下当时帮忙救人的两个好市民——我和另一个叫李大兰的,然后带我到医院去检查,谁知后来那位城管的同志接了一个电话后就走了,剩下我们两个不知如何是好,我只好自己到药店买了点儿药就回家了,可到了晚上疼痛无法忍受,买的药根本无济于事。第二天我到高笋塘去找那位城管他又没上班,第三天我找到他后,他带我到高笋塘中医院去检查,这一查才发现不是什么肌肉拉伤而是膝盖半月板损伤。

当是我就吓傻了,城管的那位同志也吓到了,也不想承担这笔费用,花的钱太多了。我想到自己本身就经济条件不好,这下可怎么办?不看医生吧,痛得叫人受不了,看医生吧,又没有钱,关键是我这伤也不是自己弄伤的,是在救人的时候被消防兵给踩伤的,于是无奈之下只好去找到当时在场救人的几个单位:万州区消防支队、红光派出所、高笋塘城管大队、高笋塘交巡警平台寻救解决治疗事宜,我找到这几个单位后,他们都不愿意担责,都很同情我的遭遇,但因医疗需花费大量金钱,都怕自己单位无力承担,给予的答复是:“你是一名好人是一个英雄,你是因为无私救人才把自己弄伤的,应该由政府为你的伤的进行治疗,你来我们这里,我们也没有办法给你解决,你可以到区政府去,政府有一笔专门的见义勇为专项资金,我们单位给你出具一个证明,证明你的确是救人受的伤,再说这个事件《三峡都市报》上也是有登载的,也是可以证明的,你向万州区政府进行申请治疗。”

于是我就拿着这些证明书找到区信访办,信访办的同志又叫我去找政法委,政法委说我这个见义勇为评不上,要人死了才能评上见义勇为,又叫我去啊找信访办,信访办又叫我去找区人大政协,到了人大政协也不管,我无法只好再次拖着受伤的腿来返回到信访办,找到负责人要求一定要给个说法,到底怎么个解决法。开始根本没有理我,推说找不到责任事故人和责任单位,直到我说:“今天你不给我解决我就不走了。”并坐了下来,不一会儿就来了几个警察,要把我带走,我当时就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给那几个警察讲了一遍,说我并不是无理取闹,而是实在没有办法,但凡有一点法可想,我也不会这样做的。那几位警察听后很是同情我的遭遇,但又没有其他办法,过了一会儿他们就自行离开了。

这位负责人见警察没有处理且离开只好给太白岩街道办事处的政法委书记骆斌打电话,通知其解决好这件事情,骆斌当时承诺把我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叫我第二天到他办公室找他。第二天我如约到他办公室去,可我等了一天也没见到人,办事处的人说他到区委开会去了。没办法我只好第三天又拖着伤痛的腿到他办公室去,他才安排了一名办事员把我安排到太白岩社区医院(汇源医院),这医院不是专业的医院,医疗条件很差,没有骨科,就只能看点平常的小病,对我的伤根本就没有能力治疗。我很无奈但也没有其他办法只好暂时住下来,可住了几天不知道咋回事医院都不给用药治我的腿,后来才从医生那里了解到医院没有得到太白岩街道办事处的答复是否给予治疗,担心到时候不知道找谁拿钱。我知道后感觉这真是气人了,把人骗到医院不给治疗也不管。但我的腿伤还是痛得受不了,还得治疗啊,不治这伤也不会好啊,而且这伤也不是我自己不小心弄伤的,也为了救人被弄伤的啊,这笔费用应该得政府出啊。所以我没法只好再次到区信访办找到负责人要求解决,这位负责人再次通知太白岩街道办事处骆斌(没去)、卫生局领导人、医院院长、医院主治医生全部到信访办共同商讨治疗事宜,信访办责成他们必须全力进行救治。就这样我又再次住进了社区汇源医院,在医院进行常规检查一切正常,建议我做核磁共振检查,但太白岩办事处的政法委书记骆斌知道核磁共振检查的费用很贵就不同意,还在电话中把我奚落一番:说我是骗子,常规检查一切正常根本就没有好大回事还到处大吵大闹。我当时的腿伤肿得很高,根本不能动,我就不信若没有好大回事为什么不能走路,只好请求医生给我做核磁共振检查,检查结果出来为膝盖月牙板轻度损伤,关节腔有少量积液。这时候骆斌还骂医院的负责人不该给我核磁共振检查,说做核磁共振太贵了,办事处不承担这笔费用。医院明知我是膝盖月牙板轻度损伤,不给我进行合理的用药治疗,我在医院里忍着疼痛坚持了1个多月,总共才用去医药费2100多元。大家可想而知住院三十多天才花去2100多元的治疗费是怎么个治疗方法和用的什么药物这么便宜,根本就没有认真治疗,在这治疗期间只是消了肿,还是痛得不得了,不能正常行走。后来实在是忍不下去了,再次找到太白岩街道办事处和信访办领导,均不给予解决。由于伤情越来越严重,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到三峡中心医院进行治疗,到中心医院一做核磁共振检查,发现病情恶化了,问我为什么一开始不到三峡中心医院来医治,说社区汇源医院根本不具备医骨伤的条件,我这伤若是早点到三峡中心医院治的话早好了,现在拖了这么久才来治,还不晓得情况能不能好转,说不定还会出现其他一些并发症。随后几个月一直在三峡中心医院医治,但因拖延的时间太长,脚长期行走受力不均,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导致我的身体出现了右脚月芽板Ι度损伤、腰第五椎磨损等一系列并发症。三峡中心医院见此情况,建议我转到重庆西南医院进行手术治疗,而政府又不愿承担手术费用,就又想把我骗到万州区骨科医院进行治疗,到骨科医院后,医生一看病历资料就拒绝接受,说中心医院三甲医院都医不好,我们只是二甲医院就更不行了,同样建议我转到重庆西南医院治疗。在三峡中心医院治疗的时候,医院的医生和护士见我为了救人落得如此下场,很是同情我,为我提供了很多帮助,后来政府承诺返还我自己垫付的医药费4500元至今也没有落实。后来因为实在过不下去了,没钱吃饭,只好再次到重庆市信访办要求转院继续治疗,解决基本生活,市信访办又一张纸令把我指到万州区政府,把我遣送到万州救助站,没人来接我,后来还是居委会的人把我领出来又把我放在马路边自生自灭。我的腿实在是痛得受不了,只好自己拖着伤残的身体到处救人借钱医治,有好心人知道整个事件的实情,就伸出援手,大家你几十,他几百的借给我,叫我先去医治,借到钱后,通过别人介绍,我在北京中科院骨伤科研究所买药自己治疗,一个疗程2个月,5800元钱,一直医到2013年的7月份,借的钱也用完了,我也不好意思再向朋友开口借钱了,这时别说治腿伤,就是基本的日常生活都无法维持下去了,一天一餐吃了两个月。

我的这次受伤是在救助别人时被消防兵踩伤,属于见义勇为受伤,但经过这件事情我发觉无钱无势伤不起啊,一推二拉三踢球,没死不能评上见义勇为相关部门的冷漠让我寒心,为了让生活更加关注见义勇为的困境,我决定讨个说法,难道做了好人好事见义勇为是热火上升吗?政府的公信靠什么来树立,稍有常识的人都明白,那就是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见义勇为流血流泪寒心依然存在,你离群众有多近,群众与你就有多亲,当一个人做了应当做到事情后其结果折了腰,那这不是个人的不幸与悲哀,而是这个社会的不幸与悲哀,而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那么这个时候难免不出现悲剧。

但是我通过这件事情发现政府就像踢皮球一样一会儿把我踢到这儿,一会儿把我踢到那儿,要么就对我不闻不问,由着我的伤痛越来越严重,最后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致使我的伤情从一开始的小伤到现在全身的伤痛,让我从一个正常人变成了现在的残疾人,每天不得不用拐杖行走,对我今后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困难。我实在没办法,曾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谁知我将诉状写好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万州区人民法院都拒绝受理。

我因做好事伤残后无钱医治,四处求助没有结果,于2014年到北京上访,在长期被推诿无助的情况下在北京联合国人权中心堵门举牌维权,被北京公安局送拘留所拘留,因我残疾严重,拘留所拒收,然后被地方警察押送回家。

2016年3月两会期间,我在天安门西边拦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团车辆喊冤未遂,在北京上访期间在天安门广场喊冤撒材料后,被北京警察打伤后又被北京公安行政拘留,送北京拘留所因我残疾严重拘留所不收.在重庆驻京办关了5天黑监狱后被地方警察押送回家.被重庆市公安局万州分局不给法律手续以“监视居住”软禁,至今手机电话、微信、短信等通讯经常被控制住……

重庆市公安局万州分局双河口派出所所长告诉我:“你是被监视居住,不能离开万州,离开万州要向派出所报告同意批准才能离开,否则私自离开万州,双河口派出所警察就会把你抓回来拘留……”。但是当我向双河口派出所所长要监视居住的法律文书,派出所所长和警察都不给。

2016年5月5日上午,我因参与签名绝食声援郭飞雄遭当地警方传唤。被警方带到辖区的双河派出所进行传唤,警方主要询问我在网上参与签名以及绝食声援郭飞雄的事。在派出所我当即向他们要传唤证,他们不给任何手续只说是口头传唤,我被带到了审讯室并被要求坐在审讯椅上。随后国保开始问我这次为郭飞雄签名绝食是怎么回事,要我配合做个笔录。我认为这种事应该敢做敢当,就承认是为郭飞雄签名了,签名编号是448,绝食时间是5月27日,地点高笋塘步行街广场。国保还说我帮很多人代签,问那些是什么人,我说是当地同城的朋友。国保告诉我这么做是在同政府作对,但我坚持认为自己是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力,并向国保反问:“郭飞雄有病难道不该得到有效的治疗吗?中国公民没有人权,所以我们要民主,自由,人权!”国保听了居然告诉我说要自由就是要造反!

2016年5月15日夜,我被不明身份的人砍伤双手臂,在万州三峡医院急疹科急救。我本地的朋友已报警,因本地朋友之前均感觉自家门外有异常,不排除当局报复的可能。之后,重庆警方把我的重伤鉴定成轻伤,重庆万州法院轻判砍伤我的罪犯有期徒刑9个月,同时万州法院至今都没有判决给予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2017年8月,我因穿着印有“当人民恐惧政府即为暴政”的文化衫拍照并在网上传播,随即遭到警方传唤抄家;今年4月26日,我因在网上声援709家属,在家附近遭到暴力毒打,报警后警察不立案也不抓捕凶手;今年5月期间,我在家中多次遭黑社会吸毒人员生命威胁,后多次报警,没有下文。现在距我被打伤已经过去2个多月了,龙都派出所始终不给我做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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