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18年1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备受关注的山东潍坊“拆迁户丁汉忠因抵抗强拆致拆迁人员死亡”一案,将在后天(1月11日)在潍坊市昌乐县城郊法庭开庭宣判。
据丁汉忠的女儿丁玉娥介绍,2013年,其父丁汉忠和他的老母亲的房屋均被划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拆迁区域,但由于拆迁补偿方案尚未谈妥,丁家迟迟没有搬迁。2013年9月25日,数名拆迁者试图拆除丁汉忠母亲的房屋,双方发生冲突,丁汉忠持镰刀挥砍,致其中两名拆迁者死亡。2014年7月28日,丁汉忠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死刑。丁汉忠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依法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遂提起上诉。2014年12月6日,上诉状递出117天之后,丁汉忠还未接到开庭通知。2016年5月6日上午,该案二审判决“撤销一审死刑判决,发回重审。”2017年1月17日,第二次一审在潍坊市昌乐县法院城郊法庭公开审理,于当天22时15分结束。审判长宣布,因案情重大复杂,将择日另行公开宣判。
2017年8月10日上午,“丁汉忠抗拆致两死”一案由潍坊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燕薪律师和山东翼齐律师事务所张维玉律师出庭为丁汉忠辩护。潍坊中院认定丁汉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被告人丁汉忠限制减刑。潍坊中院认为:“被告人丁汉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丁汉忠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丁汉忠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鉴于施工人员对引发本案负有一定责任,依法对被告人丁汉忠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但应对其限制减刑。”不过丁汉忠的家人表示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并不满意,表示将提出上诉。
今天,丁汉忠的家人接到潍坊市昌乐县城郊法院通知,该案将于后天(2018年1月11日),在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城郊法庭开庭宣判。为了方便关心本案的社会人士前来旁听,丁汉忠的家人在网上公开了前往潍坊市昌乐县城郊法院的通行路线:
山东潍坊丁汉忠案即将开庭宣判,时间为2018年1月11号上午9点30分,地址在潍坊市昌乐县城郊法庭(新昌路与309国道交叉口),远道而来的朋友们可以在潍坊火车站乘坐101路或者102路公交车在昌乐汽车站下车,之后再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起步价内就能抵达)。虽然不知道等待我父亲和我们家的是什么?但是我们家人一定会坚强的走下去,直到黎明的到来。感谢大家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与帮助!
丁汉忠女儿丁玉娥电话:13563637248;丁汉忠儿子丁超电话:1805364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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