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3日星期六

北京翟岩民欲诉西城区政府但遭国保维稳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维权人士翟岩民,近日就户口所在地大栅栏街道办“对其突发疾病支付紧急救济金后却又以其涉嫌骗取社会救助资金为由勒令退回”一事,准备向北京西城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不料遭到居住所在地石景山区国保的维稳,被要求撤回行政复议。

据翟岩民讲述,12月11日晚他突发急病,出现言语不清、双手无知觉、双脚无法站立等症状,由好友送至住所附近的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急诊科求医。经脑CT检查,医生确诊为脑梗死。经医院一夜抢救后基本脱离危险,当时医生曾开《出住院通知书》,建议患者住院治疗和观察。由于翟岩民为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每月仅靠其户口所在地北京西城区大栅栏街道办发放的900元过活,且无医疗保险,无力承担医院提出的两万元住院押金,最后由好友垫付治疗费用,并缴纳了往后五天时间的输液费用。

12月15日,在翟岩民的病情有所好转后,好友陪同他去到大栅栏街道办民政科申请“紧急困难救助”,民政科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当即支付了紧急困难救助金2700元,并以此款项缴纳了后续的输液治疗费用。12月18日,大栅栏街道办突然向翟岩民送达一份《临时救助金追回通知书》,通知书显示,街道办认为翟岩民涉嫌“骗取社会救助资金”,勒令他在2017年12月28日之前退回所领取的救助款项,并且宣布已将翟岩民列入“大栅栏街道社会救助失信人员黑名单”。

为此,翟岩民拟向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12月21日早上,其居住所在地的石景山区国保联系翟岩民,主动要求每日负责专车接送其到医院输液治疗,并一再叮嘱这些日子尽量不要离开石景山区。

翟岩民告诉本网,按照《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次事件中,大栅栏街道办出尔反尔,试图代替医疗机构确认公民的身体健康状况、有病或非病、病轻或病重的行为,超越了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大栅栏街道办所送达的《临时救助金追回通知单》不仅妨碍了低保病人的治疗,对低保病人的身心构成极大的伤害,并且,该通知单的措辞人为降低了对低保病人的社会评价,是对低保病人人格的极大侮辱,给低保病人的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所以,翟岩民表示,必须挺身为自己维权。

另外,翟岩民表示目前他病情的控制比较乐观,身体已经大幅好转,同时感谢帮助和关心的朋友。

有关翟岩民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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