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31日消息:江苏涟水县东胡集镇村民王家骏,于2013年举报镇计生站用罚款的社会抚养费给干部发放奖金,目前受到严重的打击报复。
据悉,王家骏2013年举报此事后,计生站就以他儿子生孩子超生为由开始罚款,2014年3月9日他被计生站告上法院,3月17日,法院出了裁定书,让交罚款75536元(而别人只要3000块左右)。
2014年11月20日,王家骏的儿子到本地农行提钱,被银行告知钱没有,2014年4月28日法院从卡中的8万元中划去76960元。
据了解,这八万元是王家骏儿子车祸伤残抚恤金,由保险公司所赔,并不属于个人收入,有根有据可查。国家《民事诉讼法》第22章规定,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
经过各级纪委的举报,迫于压力,2015年1月26日上午,东胡集镇派出所所长给王家骏转达法院负责此案的王庭长的话说“现在只能调解。目的是确保政府部门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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