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2-17消息:12月11日,湖北律师张科科在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出庭为一名被指为“非法信仰案件”的刑事被告辩护时,在法庭辩论时说了一句“我国《宪法》明确保障公民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后,就被旁听庭审的案件侦查部门的警察带走并拘禁了数小时。
今天上午,张科科律师在冯延强律师的陪同下来到了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要求面见院长,并向他表达如下诉求:1,要求复制当日庭审录像和庭审笔录;2,要求确认当日庭审无效,并要求重新开庭;3,敦促周凤武到检察院自首;4,启动免除周凤武的法官资格;5,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律师的人身安全权利。
随后,他们又来到了辽源西安区检察院控告辽源相关责任人滥用职权、非法拘禁律师。最后,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接收了他们的控告信,并给他们开具了接收材料清单,期间,该检察院控申科负责人陈恒义表示,他们会将此控告转交给涉嫌渎职的相关部门。
据悉,在12月11日张科科律师被当庭抓走后,全国数百名维权律师曾发起了联署抗议声明。该抗议声明表示对有关事件表示“极度震惊和愤怒”,并指出“律师在法庭上依据宪法和法律进行辩护,是法律明确赋予律师的权利和职责,在履行辩护职责时,律师的人身权利应当得到保障,法庭言论予以豁免。”该声明还指,吉林省辽源市公安部门将律师从法庭辩护席上直接非法传唤拘押的行为是“藐视法庭,践踏律师权利,是非常严重的滥用职权破坏法律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联署律师同时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应秉持“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宪法精神,对《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法律监督。
上图:右一为张科科律师,左一为冯延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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