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4日星期一
上海访民沈勇致死案 其子沈亚明今申请复议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2-24消息:
2013年10月24日上午,家住上海浦东新区北艾路1765弄1号102室的维权人士沈勇(男,1959年出生)被公安从其家中带至上海市六里派出所,两小时后又被公安送回家,家人见其奄奄一息,即打120,但救护车赶到时沈勇已死亡。沈勇的脖上有绳勒的痕迹,身上有多处伤痕。随后,沈勇之子沈亚明聘请律师依法申请调查及控诉。在2014年2月18日下午,上海浦东警方约见沈勇案当事人沈勇之子沈亚明、代理律师张赞宁先生,直接向后二人送达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17日签署的《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和《不准予重新鉴定告知书》。前者《通知书》指浦东分局经审查认为沈亚明2013年10月24日提出控告的沈勇被伤害致死一案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后者《告知书》指浦东分局认为沈勇被伤害致死一案不符合《公 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第246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重新鉴定的六种情形,决定对死者沈勇的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不准予重新鉴定。
今天,沈勇之子沈亚明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17日签署的《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和《不准予重新鉴定告知书》,向有关部门提交了申请复议书,要求当局对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在17日签署的上述两份通知书进行重新审查,根据事实和法律,请求浦东公安分局对本案进行复议,依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立案侦查,以让死者灵魂得到安息,给死者家属一个合理的交待,给社会一个交代。全文如下:
关于沈勇被绑架(伤害)致死一案的申请复议书
申请人:沈亚明,男,1982年12月1日生,系死者沈勇之子,住上海市浦三路783弄2号801室,邮编200125,电话15821201085。
申请人因不服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沪公(浦)不立字[2014]1087号《不予立案通知书》,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提起复议申请。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上海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具有明显的绑架行为
2013年10月24日7时35分,来了约20多名物业保安人员,个个身着制服,跑步冲进浦东新区北艾路1765弄1号102室沈勇家中,将55岁的沈勇和79岁的老母亲沈阿宝分别绑架上了两辆深色面包车上。从2014年2月18日下午,刑警队提供给申请人和代理人观看的监控录像资料显示,父亲沈勇是被上海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保安人员从家中绑架上了一辆他们早已准备好的汽车上拉走,在走出家门时,父亲沈勇左右两胳膊分别被两名身着制服的保安抓着架出家中,不到1个小时就死在了用作绑架工具车内。
二、上海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有殴打行为
经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尸检鉴定,死者沈勇“尸体检验见体表多处皮下出血,表皮剥脱(左肘伸侧,右前臂、右小腿)”。用法医学术语讲:这就是尸体语言,而且尸体是不会说谎的。这些外伤的形成,除了被暴力殴打所致外,难以用其他理由进行解释,殴打沈勇的行为是无可抵赖的。尽管他们是有组织有策划的,容易形成攻守同盟,加上又是在一个封闭的环境内打人,又无录像和其他旁证,但尸体语言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实在无法查明具体凶手的情形下,其组织策划者是难逃其咎,根据法律规定,其他参与绑架的人员应以共同责任处理。
三、有事实证明,这次绑架、殴打事件,是经过精心策划,是一次有组织、有预谋的行动
首先,事发那天,当地村委会和房地产开发商均提前一小时(早上7点)就上班了;其次,绑架沈勇和沈阿宝时还带了医生来,可见他们是有备而来,绑架并准备殴打致人伤残的犯罪意图十分明显。更何况,早在去年8月,同样是这伙人曾两次将年近80的沈阿宝打伤 (有照片为证)。
沈勇从被绑架到死亡,前后时间不到1个小时,而且是死在绑架用的车内,因果关系十分明确。其行为,已经明显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浦东警方不予立案,实在难以令人信服;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在不到1小时内被绑架致死,可是,当地警方却说肇事人员没有“没有犯罪事实”,作为死者家属实在无法接受这个处理结果。
父亲生前从未有过心脏病的症状和相应的就诊记录,鉴定报告中关于父亲的死可能与冠心病有一定的关系的结论,但如果没有绑架和殴打,父亲能在1小时内死亡吗?
最近,习近平主席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他指出:“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为维护死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平与正义,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申请人请求浦东公安分局对本案进行复议,依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立案侦查,以让死者灵魂得到安息,给死者家属一个合理的交待,给社会一个交代。
此致
上海公安局浦东分局
申请人:沈亚明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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