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26消息:南京王连喜先生以前是依维柯汽车厂的维修工人,他讲到,因当地公检法的黑暗,造成他本人多次受到不公正的甚至酷刑的待遇。他自叙主要不公待遇如下:
一、2000年在公司被客户殴打,造成左手指骨折。后被单位开除,但未做工伤处理,公司也没有赔偿。劳动局不支持我的工伤认定,我去告劳动局,败诉。
二、2003年被小区邻居张大林莫名其妙砍成重伤,张大林是承包商,有钱,当地司法机关枉法裁判,凶手只判了缓刑且没有给我经济赔偿。
三、2007年,我不满凶手未受到应有的制裁,揍了他两拳,没有骨折,张大林伪造了病历称是骨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错误断定我是故意伤害,判了我一年刑。在监狱里我被酷刑,被同监犯人、武警殴打,被平躺着捆绑固定在硬床板上五天五夜。
四、2011年两会期间拦了国务院总理的车队,后被南京公安局劳教一年半。
五、2012年10月,中共十八大前来北京寻求司法救济,被南京的特警抓住,交给东北的黑保安押送回南京,路上我逃脱了一回又被抓住,然后十几个保安暴打我,致遍体鳞伤,在南京的佳佳宾馆吐血,吐了七天。之后又以学习班的名义非法拘禁了我一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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