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3日星期六

辽宁访民宿宝丽因一元钱被拘状告北京丰台公安分局败诉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23消息:辽宁访民宿宝丽因一元公交钱被122路公交车司机殴打,报警后却被拘留5日, 926日,宿宝丽委律维权工作者彭中林作为其代理人,因一元钱被拘案,依法向丰台区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状告丰台公安分局。于1122中午1130分,收到丰台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对此案作出的丰政复字[2013]9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于2013726作出的《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据悉,宿宝丽因今年六月被北京市公安局怀疑参与彭中林、张福英、赵振甲等五十名访民纪念、祭奠“六四”活动,在无任何合法手续、无笔录,在程序严重违法下,无辜刑拘30日后释放,严重侵害了其人身自由权利,并导致被扣押电脑等财物的经济损失。725日上午,出狱后的宿宝丽到国家信访局去控告,在开阳桥西乘坐122路北京公交车时,因告诉公交司机无钱买票而遭到122路公交车司机殴打侵害,宿宝丽打110报警,右安门派出所出警后反而将报案人宿宝丽关押在右安门派出所的地下讯问留置室,并拘留了被侵害人宿宝丽5日。

丰台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没有支持被侵害人宿宝丽请求撤销对她行政处罚决定,委托代理人彭中林向本网表示:这个结果是预料中的,提起行政复议只是一个维权的过程,并表示将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因一元钱拘留被打的被侵害人。


1025,宿宝丽授权彭中林作为代理人,通过邮局以邮寄的方式,向丰台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起因一元钱没钱买票遭公交司机殴打,右安门派出所放走司机的不作出处理决定,寄出行政复议申请书,状告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丰台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已受理此案,宿宝丽与1122中午收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的行政复议答复书,委托代理人彭中林查阅了被申请人提交的案卷材料,表示法律漏洞太多,照这样看维权诉讼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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