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0日星期二
郭飞雄代理律师向法院递交起诉看守所的行政诉状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9-11消息:今天上午,本工作室获悉,郭飞雄(杨茂东)的委托律师隋牧青和蔺其磊两位律师,于昨日向广州天河法院递交了起诉广州天河公安分局及看守所的行政诉状。隋牧青律师告诉本工作室说,他们先后四次赴天河看守所要求依法会见郭飞雄都遭拒,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向法院起诉关押郭飞雄的看守所及天河公安分局这种没有法律依据的阻扰行为。隋牧青律师说,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很平静的接受了诉讼材料,按照法律规定,法院有最长7天的立案审查期以决定是否同意立案,我们在等待法院的立案答复。隋牧青律师还说,广州维权人士郭飞雄(杨茂东),是在2013年8月8日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而刑拘的。依据相关法律,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当事人在刑拘期间是可以会见其委托律师的,看守所先后四次拒绝律师的会见申请,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行为。
附:郭飞雄(原名:杨茂东) 1988年7月毕业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分配到武汉市职工医学院(该校后来并入江汉大学)工作。
1991年南下广东,从事多种职业。
1993年至2001年主营民间出版,后以写作谋生。
2005年4月底,因为申请反对日本右翼的“五四”抗议游行,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刑事拘留15天。
2005年7月,作为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南下广东参与了南海、佛山、番禺等地的民间维权工作。7月底,参与太石村罢免事件,提供法律咨助,他在第一时间在个人网志上向网络读者们提供太石村事件进展信息。9月13日晚被广州番禺公安局刑事拘留,并进行了绝食抗争。系狱期间,他就囚犯被强制劳改上书广东当局。2005年12月27日被公诉机关决定“不予起诉”而获释。
2013年8月8日23时被刑拘,罪名是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随牧青律师认为“郭飞雄此次被逮捕的直接原因是他参与了今年(2013年)初《南方周末》的维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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