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0日星期五
民主斗士张圣雨的拘留所5日游
作者:张圣雨
本文为什么叫拘留所5日游呢?因为我是怀着一种轻松愉快的心情进拘留所的。
9月13日下午4点,我和访民马胜芬在广东省政府门外拉横幅维权。为了引起上级领导的关注,我们的横幅上特意印有“要求广东省官员公开财产”的内容(说实话我对反腐败抓贪官不感兴趣,我觉得我国的专制制度不改,抓走一个贪官再上来一个新的官员还会前“腐“后“继”。所以,我不管他是不是贪官,只要他还有良心能够推动中国的民主变革我都会真心原谅他)。 在我们拉起横幅不久,广州市洪桥派出所的警察就发觉了并走过来制止我们,且还要带我们回派出所,我拒绝服从就开始大喊:“打倒共产党”。一番拉扯之后,我终于抵不过他们的人多势众,他们把我强行按到在地上,有一个警察狠狠在我的头上猛踢了一脚(我记得他肥肥的脸,没有看清他的警号),随后警察就把我双手反扣把带进了洪桥派出所。
我是先被抓进派出所的,马胜芬则没有与我同时被抓进派出所。在过了约2小时后她才被带进了派出所。随后我们就在派出所里做笔录,在做笔录的过程中我对问询我警察说:“你把打我的警察给我叫来,不然我就不会配合你们做笔录。”做笔录的警察说:“那个人不是我们派出所的警察 。”我知道他是在推辞,也不想和他计较。我知道既然进来,他们也不会轻易放我走。我就很轻蔑地对所有在场的警察说:“我也不怕坐牢,我相信中国很快就能够实现民主,历史一定会记住我为民主所做出的贡献,而你们将受到良心的谴责和正义的审判。”
第二天下午,警察给我拿来一份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罪名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我说:“这太轻了,怎么不给我一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警察说:“你还够不上颠覆政权罪。”我说:“如果你们不给马胜芬治病,我们从拘留所出来以后还是会继续去省政府抗议的”。警察说:“那我们还是会再次抓你们的。”我说:“这何苦呢?你们不如不要放我出来算了。” 吃过晚饭,警察就送我和马胜芬去越秀区拘留所。到了拘留所登记的时候,我说:“警察踢了我的头部,我需要去医院验伤,而马胜芬一个坐着轮椅的残疾人被警方拉扯,现在也需要去检查身体。一番争执后,广州洪桥派出所的警察们终于很不情愿送我们去了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做了常规的CT检查。”在医院检查的时候,一名警号为019925的警察对我说:“把你的钱拿出来,给你们看病。”我拒绝了。他就开始动手来抢我的钱包,与他们一起的两个保安也过来帮助这个警察来一起抢我的钱包。我则死死的抓住我的钱袋子不放,并且怒骂他们:“你们这些流氓,打伤了我还要拿我的钱来给我看病,你们还有没有良心?”。随后我就又开始大喊:“打倒共产党,打倒独裁政府”。医院里顿时有许多病人和医生过来围观我们,警方怕把事情闹大了就停止了抢我钱包的行为,最后,他们只好乖乖的掏出他们自己的钱,给我付费做身体检查。在给我和马胜芬做完头部CT检查后,就已经过了晚上12点。随后,我们又被送回到拘留所里。到了拘留所,拘留所人员开始给我们登记随身物品,那个做登记的女人说我携带的名片不能登记保管,要求我扔掉。我不肯,我质问她道:“我曾经进过其他拘留所,那些拘留所都是可以保管的这些东西,为什么你们这里就不能保管?”她说:“他们是他们,我们这里有我们这里的规矩。”见此情景,押送我们的洪桥派出所警察和保安就过来抢我的名片,而我就是也不肯给他们,在争执中我又再次高喊口号,这时,一个保安拿来毛巾来堵塞我的嘴巴,我则一脚朝他踢了过去(反正我已经豁出去了)。他们见这样不是办法,商量了许久终于同意保管我的名片了。
我被关进了拘留所的3号监室,这里面有3个黑人和3个中国人。15日上午,拘留所的管教找我我话。我则对管教说:“可不可以先让我打个电话?”管教却说:“不能打电话。”我说:“你们不让被行政拘留人员打电话这不合法,你们这样无故剥夺我的合法权利,就不要怪我不服从你们这里的管理。”管教说:“你要是敢闹事,我就加你的刑。” 于是,我又大喊:“打倒共产党,废除一党专政,建立民主中国”。在喊完我的口号后,我就微笑的看着管教警察说:“你现在可以加我的刑了吧?”旁边一个管教警员用手指着我说:“你就是一条美国狗。”我反击的指着他说:“你是共产党的一条狗。”他回复说:“我就是共产党的狗。”我嘲笑他说:“哈哈,你既然是共产党的一条狗,那你现在就上来来咬我啊?”呵呵!我的这句话差点没有把这个警员气死,他用他的手指着我的鼻子想过来你打我,但是终究他还是没有动手。
回到监室内,我给同监室的人讲民主人权,开始他们还不太理解这些,后来他们明白了一些,其中一个人说:“现在的政府制定的法律都是约束我们这些普通的人,而不是约束那些官僚权贵的。”又一个人说:“你们现在搞民主一个月多少钱?”我说:“我不是为了钱才宣传民主。如果,你想参加就先在微博上转发关注我们的消息吧。”
16日上午,拘留所开始给我们放风。我再次要求要打电话,警方还是拒绝了。我就又开始在外面大喊“打倒共产党”。这时,几个管教警员和保安就把我推回到监室内,用手铐把我双手反拷在床上,不许我们动弹。随后,拘留所的所长就过来对我说:“你过两天就出去了,你不要闹了,配合一下大家都好过。”我觉得还好这位所长没有威胁我,不然,我一定顽抗下去(说实话,我内心里一直想看看自己的意志能不能抵抗住这些酷刑)。
19日10点,拘留所被被拘期满的人都出去了,而我却没有被释放。我就问拘留所的警员:“为什么他们都走了,为什么不让我走?”管教说:“你现在还不能走。”我说:“你们这是歧视我。”我又开始高喊“打倒共产党”的口号,他们不理我。直到下午2点半左右,警方才放我出拘留所。而此时,送我来拘留所的广州国保警察们就已经在外面等我了。出拘留所时,我清点了我的财物时发现我的名片已经被他们偷走了,我忍不住又骂他们是流氓畜生,并且拒绝离开,拘留所则强行推我离开,我就是不走,于是,几个人就开始一边推我一边动手打了我。无奈之下,我就开始动手还手还击他们,搏斗中我打中了一个“共产党的狗”一拳。这名警察就开始大声吼叫:“你居然胆敢袭警?”我心里想这家伙真是无赖啊!你可以暴力殴打我,我为什么就不能还手自卫?难道我应该乖乖站着这里让你们随意都打致死吗?你们当我傻啊!
搏斗结束后,我和马胜芬同时被国保警察送到广州的火车站,我被送上了回老家的火车,马胜芬由于伤残最终没有上火车。国保给我买的火车票只到广东省韶关市,在火车到达到了韶关市我就下了车,我准备折返回广州继续去进行我的民主维权斗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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