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1年8月31日消息】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白秀山、李凤英夫妇,从2004年以来,一直遭受大董村支书王庆国等的残酷迫害,合法住房被强行拆除,红砖被拉走,给残障弟弟修建住房被非法围堵半年多,大门被多次损坏。夫妇俩通过诉讼维权,法院判决政府必须承担解决问题的责任,可政府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将一家人送到了上访维权的道路上。在依法喊冤中,俩人共计被关押了十多次,还遭到殴打,到今天依然走在喊冤的道路上。
白秀山的父亲叫白祥,1981年由政府批给白祥修建了老宅院。
1991年,白祥把老宅院和房子口头分家分给了白秀山的三弟白秀河,白秀河是一位智障残疾人。
1995年大队扩建办公室,在违反法律规定下,将白秀河的三间南房二间西房给强行拆除,拆的时候口头承诺拆后给建新房,可至今未给建房。
2004年5月28日,父亲白祥去世,同年8月左右末,大队私自将白家堆放在院内的3.8万块红砖强行拉走用于建水沟和花园,给的钱连买砖的成本钱都不够,还伪造支出凭单。
白家多次找到村支书王庆国讨要说法。
王庆国说:你家的砖就是我叫人拉走的,你能把我怎样。
2009年,白秀山的母亲贾凤兰去世,智障残疾人白秀河没有房居住,四处漂流。
2012年4月17日,白秀山、李凤英夫妇为解决三弟白秀河住房难,就在原个人宅基地上建房,村支书王庆国百般刁难不让建房,还将村委会车牌号(京:PF5Y15)的车子堵在了大门口。
白家报警后,警察来了,村主任徐保银拿出一个解决白秀山家宅基地一事的证明出来,此证明上面的签字和指纹都不是白秀山哥三的。
白家人提交申请书,申请指纹鉴定,民警不受理。
此后白家又多次报警,警察不管了。
白秀山、李凤英夫妇多次找到大队书记王庆国叫他把车开走,不要用大队车子堵在白家大门口,告诉他可以上法院起诉走法律程序。
村书记王庆国趾高气扬地说:我就用车子堵你,有本事你告我去。
2012年11月3日,大队又叫了10多个人上白家老宅院,强行搬院内的砖,李凤英前去阻止,被这帮人打伤。
白家为残障弟弟修建住房,大队的车子从2012年4月17日一直堵至11月25日才开走。
2012年12月4日,白秀山开始安装大门,刚安好就被邻居粱凤给砸了,报警后,警察说:你自己再安上他不会砸了,同月6号又被粱凤砸了。
再次报警后,民警刘海林等人找到粱凤,他承认是他砸的,也答给修好,可后来不仅不给修还多次砸。
民警叫白秀山夫妇找政府,可政府也不管,夫妇俩将梁凤诉至房山区人民法院,(2014)房民初字第009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叫政府来解决,政府到现在也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拒绝解决。
法院判决政府是解决问题的主题,可政府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等待夫妇俩走的路唯有上访控告。
夫妇俩开始向北京市以上的各级中央机关投诉,可是等待夫妻二人的是被非法拘禁10多次。
2014年11月7日,李凤英被北京市西城分局非法刑拘8天不给手续。
2015年3月8日,李凤英与白秀山去国家信访局反应问题,下午回到家中被房山分局非法刑拘24天。
二人控告房山分局公然违反党纪国法,滥用职权,非法拘禁。要求追究直接责任人法律责任,赔偿精神经济损失等费用。
2016年6月12日,房山区人民检察院答复京信检举答(2016)6号举报材料已收到,经审查,举报材料已转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处理。至今房山分局未给书面告知书。智障残疾人白秀河至今都无法正常生活。
2017年11月11日,白秀山与李凤英在房山区窦店镇芦村道边休息,被窦店派出所民警050728等人非法强行抓上社会车辆带回派出所内,长时间关押在车里导致白秀山脑出血住院。
2017年12月30日,良乡医院护士李小云签字领走了白秀山的农合报销款八千多元。
2018年4月11日至12日,良乡医院的10多个黑社会人员2次将白秀山扔出医院,导致白秀山病情加重,精神崩溃。多次报警后,民警030736出警无果。多次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无果。
2019年8月2日早上8点,阎村镇村建科伙同大董村村委会,带着几十个黑衣人手拿盾牌将白家团团围住,目的是要偷拆白家房子。
中午时分,几个黑衣人闯入白家强行限制李凤英个人人身自由。
晚上7点左右,几十个黑衣人再次闯入白家砸窗户拿走财物并打伤白秀山,白秀山受伤住进房山区良乡医院,医院诊断证明:1、白秀山右侧第4.5指伸肌腱断裂;2、右侧小指固有伸肌腱断裂;3、右前臂右手皮肤伤,伤口缝了18针,导致白秀山右手指,手腕屈曲范围受限,至今行动不便。
夫妇俩多次申请伤情鉴定,2019年11月3日房山区司法所欧风雷才给出结果,伤情鉴定将白秀山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这完全严重违反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0.4,手损伤:a)4.1.1,4.2.2的规定。
李凤英表示,“当地有关部门非法拘禁我们,故意毁坏私人财物就是刑事犯罪事实。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有分工的黑社会犯罪集团,他们的目的是为了报复我们,请求政法机关高度重视,保护我们一家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李凤英电话:13366440329
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
我在桐乡打工的遭遇
中月十五,我打点行装,前往浙江省桐乡市打工。
期间杨梅季节回家一次。刚好是剑鸣兄过来那一天,来了两个辅警,说是上面交待要拍一张照片上去,看他们都是熟人,说话也很客气,我没有为难他们,随便让他们拍了一张。
期间县国保队长说过来买杨梅,联系好邻居家的杨梅以后,第二天失信于我,邻居的杨梅只好晒了杨梅干。
再返桐乡,7月份,有辅警上门说是查暂住证。过了几天,来了几个穿警服的,说是要我去派出所询问一下。
我要求看传唤证,答曰:口头传唤。相关法律规定,口头传唤仅适用于正要发生犯罪行为或处于实施犯罪行为的阶段。桐乡国保执法犯法。
此其罪一。
考虑到要在这边打工,我签了一份询间笔录,其中有我去年在济南上班被当地国保驱逐的记录,属于记录者误解或者有意强加的段落,我也懒得提醒要求更改,任他去吧,随便签个名就行。
未几日,接到前妻电话,国保率派出所一干人等,去了我孩子和她妈妈,我姨妹所在公司,先向公司管理层施压以后,再当面向我前妻施压,要求她们辞职离开。
此其罪二。
因老家派出所长在微信上找过我前妻,我致电对方,询问是否他们通报于桐乡方面,导致我被骚扰驱逐。
此后不久,邵东县国保及派出所长至桐乡协调,期望我能安心在此打工。桐乡方面给出的理由如此不堪:嘉兴南湖有他们的红色基地,乌镇每年一度的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此召开,我属于敏感人物,不能在这边打工。
此其罪三。
在城南派出所,邵东相关人员及桐乡相关人员在场,桐乡国保向我前妻施压,要求她们离开,理由是我是她们带过来的,并说已去过我所在公司2次了。
等老家相关人员离开后,桐乡国保多次向我前妻所在公司施压要求公司辞退她们,并株连我姨妹。最恶劣的一次,唆使公司管理人员,一个女的,找到我租房的房东,要求房东不要租房给我们。
此其罪四。
据相关信息,老家国保上报湖南省厅,其意请求协调浙江方面,让我在桐乡打工。但由于同级不具备强制性,遂上报公安部,传达相关意见。
此后桐乡当局没有强制驱离我,应该是公安部已做出协调意见,但他们从未停止向我前妻所在公司施压。
8月23日,我所在公司提出辞退我。鉴于公司方面在我入职期间从未骚扰过我,我没有为难他们,当天就签了离职书。签字之前我要求公司承认是受到外部压力,强制辞退于我。
此其罪五。
现在看来,离职书不应该签。即便已经是事实辞退,不能上班,在桐乡国保没有就我预付的房租及礼送我至高铁站的条件做出答复之前,应当通报户籍地国保,让他们去协调。
现在好了,桐乡国保的目的达成,躲到了阴暗角落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老家的国保更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无意插手其中。
8月27日,从早到晚,我租房的小区门口,停着一辆车,开着空调,里面坐着一个人。我下午出来下棋,一边和欧阳老聊天,外面凉快,所以跑了几趟来回,然后才感觉到的。回来一说,告诉我一早就停在那里,出来扔垃圾的时候看到的。
这几晚失眠,25号晚上看到一个人在厨房玻璃门往里面看了二三次,没当回事,没放在心上。
8月29日,两辅警上门找房东,其中一个问了我名字,说是登记租房人员。
种种行为,证明桐乡国保要把耍流氓进行到底。
此其罪六。
8月28日我去了乌镇,既然这是他们的奇点,所以我去了,看会不会碰上鬼。
在乌镇我通过邵阳朋友,问到邵阳国保支队相关负责人电话,致电邵阳国保,要求他们和桐乡国保协调,就我的诉求做一妥善处置。
今天打电话过去,告诉我已上报湖南省厅,后天给我答复。
因为没有带我前妻去乌镇,几天互不理睬了。今晚告诉我要把吃的搬走,随便我一个人怎么呆。
这就是桐乡国保的丰功伟绩。他们的作恶,在破坏我家庭,破坏我的正常生活秩序方面居功至伟。
此其罪七。
他们就像恶狗,永远躲在阴暗的角落里,不敢出来见人。突然跳出来咬你一口之后,立马就又躲回到了阴暗角落,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但我的生活秩序已经被打碎,支离破碎。正因为此,我不在乎激怒桐乡的鹰犬。
2021.8.30.佩玉
(应兄弟提醒,一一记下,以为备忘录,公之于众,以正视听。)
期间杨梅季节回家一次。刚好是剑鸣兄过来那一天,来了两个辅警,说是上面交待要拍一张照片上去,看他们都是熟人,说话也很客气,我没有为难他们,随便让他们拍了一张。
期间县国保队长说过来买杨梅,联系好邻居家的杨梅以后,第二天失信于我,邻居的杨梅只好晒了杨梅干。
再返桐乡,7月份,有辅警上门说是查暂住证。过了几天,来了几个穿警服的,说是要我去派出所询问一下。
我要求看传唤证,答曰:口头传唤。相关法律规定,口头传唤仅适用于正要发生犯罪行为或处于实施犯罪行为的阶段。桐乡国保执法犯法。
此其罪一。
考虑到要在这边打工,我签了一份询间笔录,其中有我去年在济南上班被当地国保驱逐的记录,属于记录者误解或者有意强加的段落,我也懒得提醒要求更改,任他去吧,随便签个名就行。
未几日,接到前妻电话,国保率派出所一干人等,去了我孩子和她妈妈,我姨妹所在公司,先向公司管理层施压以后,再当面向我前妻施压,要求她们辞职离开。
此其罪二。
因老家派出所长在微信上找过我前妻,我致电对方,询问是否他们通报于桐乡方面,导致我被骚扰驱逐。
此后不久,邵东县国保及派出所长至桐乡协调,期望我能安心在此打工。桐乡方面给出的理由如此不堪:嘉兴南湖有他们的红色基地,乌镇每年一度的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此召开,我属于敏感人物,不能在这边打工。
此其罪三。
在城南派出所,邵东相关人员及桐乡相关人员在场,桐乡国保向我前妻施压,要求她们离开,理由是我是她们带过来的,并说已去过我所在公司2次了。
等老家相关人员离开后,桐乡国保多次向我前妻所在公司施压要求公司辞退她们,并株连我姨妹。最恶劣的一次,唆使公司管理人员,一个女的,找到我租房的房东,要求房东不要租房给我们。
此其罪四。
据相关信息,老家国保上报湖南省厅,其意请求协调浙江方面,让我在桐乡打工。但由于同级不具备强制性,遂上报公安部,传达相关意见。
此后桐乡当局没有强制驱离我,应该是公安部已做出协调意见,但他们从未停止向我前妻所在公司施压。
8月23日,我所在公司提出辞退我。鉴于公司方面在我入职期间从未骚扰过我,我没有为难他们,当天就签了离职书。签字之前我要求公司承认是受到外部压力,强制辞退于我。
此其罪五。
现在看来,离职书不应该签。即便已经是事实辞退,不能上班,在桐乡国保没有就我预付的房租及礼送我至高铁站的条件做出答复之前,应当通报户籍地国保,让他们去协调。
现在好了,桐乡国保的目的达成,躲到了阴暗角落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老家的国保更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无意插手其中。
8月27日,从早到晚,我租房的小区门口,停着一辆车,开着空调,里面坐着一个人。我下午出来下棋,一边和欧阳老聊天,外面凉快,所以跑了几趟来回,然后才感觉到的。回来一说,告诉我一早就停在那里,出来扔垃圾的时候看到的。
这几晚失眠,25号晚上看到一个人在厨房玻璃门往里面看了二三次,没当回事,没放在心上。
8月29日,两辅警上门找房东,其中一个问了我名字,说是登记租房人员。
种种行为,证明桐乡国保要把耍流氓进行到底。
此其罪六。
8月28日我去了乌镇,既然这是他们的奇点,所以我去了,看会不会碰上鬼。
在乌镇我通过邵阳朋友,问到邵阳国保支队相关负责人电话,致电邵阳国保,要求他们和桐乡国保协调,就我的诉求做一妥善处置。
今天打电话过去,告诉我已上报湖南省厅,后天给我答复。
因为没有带我前妻去乌镇,几天互不理睬了。今晚告诉我要把吃的搬走,随便我一个人怎么呆。
这就是桐乡国保的丰功伟绩。他们的作恶,在破坏我家庭,破坏我的正常生活秩序方面居功至伟。
此其罪七。
他们就像恶狗,永远躲在阴暗的角落里,不敢出来见人。突然跳出来咬你一口之后,立马就又躲回到了阴暗角落,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但我的生活秩序已经被打碎,支离破碎。正因为此,我不在乎激怒桐乡的鹰犬。
2021.8.30.佩玉
(应兄弟提醒,一一记下,以为备忘录,公之于众,以正视听。)
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
张杰拒打疫苗网上发帖被传唤
【民生观察2021年8月30日消息】河南驻马店村民张杰,因不堪村委会催促接种新冠疫苗的骚扰,遂电话投诉和网上发帖,遭到村书记的恐吓以及派出所的传唤。
今年对河南人来说绝对是一个“千年一遇”多灾多难的年头。河南人还没有走出7.20特大洪灾劫后的惊恐与悲伤,紧接着又陷入新冠瘟疫的恐怖之中…而今瘟疫还没离去,老百姓又陷入了被当地政府强制接种疫苗的无奈境地。
自8月22日晚到现在,我们接到多位朋友倾诉自己已接到当地政府与学校通知,勒令他们必须接种疫苗。
河南驻马店确山县双河镇蔡庄村民张杰称,因不打新冠疫苗他被村委折腾了几天,村书记还通知其妻子单位将其停职。尽管他已讲明家人身体都不好不适合接种疫苗,但8月22日他又被叫到村委,刘书记的“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的恐吓把张杰吓得心惊肉跳,故委托朋友扩散消息以备不测。
因不堪村委会催促接种新冠疫苗的骚扰,于是张杰便拨打了12345市长热线进行投诉。而后,村书记说:“昨天让你来你还不来,你还打个市长热线,市长会支持你吗?绝对不会支持你,宁可错杀一千,也不可错过一人,我给你说实话……”。
据张杰透露,8月23日在村委会现场他曾要求村书记打电话给镇长,如果镇长愿意和他签订“打过新冠疫苗后,保障其家人在五年内的健康不因此受到伤害”的合同,那么,张杰即愿意接受接种疫苗。然而,他的要求却遭到拒绝。
8月24日,张杰被警方带走,疑与拒打新冠疫苗网上发帖有关。
据悉,8月24日下午18时40分许,自称双河镇派出所民警到张杰家中,以张杰“传播负面消息,要承担法律责任”为由,要将其传唤到派出所做笔录。张杰向警方索要传唤证书,对方称“口头传唤”,而后便被带走。
目前张杰已从派出所回家。
很重要的一点:派出所警察勒令张杰必须删除微博和朋友圈发出关于被逼打疫苗等相关信息。
另外,警察拿着从推特上打印出来的河南维权人士王译的推文,追问张杰是否认识王译和任全牛律师。
今年7月中旬,国家卫健委明确表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依然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然而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仍使用暴力手段强迫、强制老百姓打疫苗,并声称不打疫苗者的出行及孩子上学等将受限,从而进行绑架。
按道理说国家免费为老百姓接种疫苗是件好事。但为什么不被认可甚至被百姓抵触呢?归根结底还是老百姓缺乏对疫苗的安全感,以及对政府部门的信任感。
政府部门为了政绩简单粗暴一刀切,你们的乌纱是保住了,但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谁来保障?出了问题谁来担责?你们的新冠疫苗经过三期临床试验了吗?
网友痛斥:一群恶魔,三十年前强制打胎,三十年后强制打针。
张杰电话:19949135656
今年对河南人来说绝对是一个“千年一遇”多灾多难的年头。河南人还没有走出7.20特大洪灾劫后的惊恐与悲伤,紧接着又陷入新冠瘟疫的恐怖之中…而今瘟疫还没离去,老百姓又陷入了被当地政府强制接种疫苗的无奈境地。
自8月22日晚到现在,我们接到多位朋友倾诉自己已接到当地政府与学校通知,勒令他们必须接种疫苗。
河南驻马店确山县双河镇蔡庄村民张杰称,因不打新冠疫苗他被村委折腾了几天,村书记还通知其妻子单位将其停职。尽管他已讲明家人身体都不好不适合接种疫苗,但8月22日他又被叫到村委,刘书记的“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的恐吓把张杰吓得心惊肉跳,故委托朋友扩散消息以备不测。
因不堪村委会催促接种新冠疫苗的骚扰,于是张杰便拨打了12345市长热线进行投诉。而后,村书记说:“昨天让你来你还不来,你还打个市长热线,市长会支持你吗?绝对不会支持你,宁可错杀一千,也不可错过一人,我给你说实话……”。
据张杰透露,8月23日在村委会现场他曾要求村书记打电话给镇长,如果镇长愿意和他签订“打过新冠疫苗后,保障其家人在五年内的健康不因此受到伤害”的合同,那么,张杰即愿意接受接种疫苗。然而,他的要求却遭到拒绝。
8月24日,张杰被警方带走,疑与拒打新冠疫苗网上发帖有关。
据悉,8月24日下午18时40分许,自称双河镇派出所民警到张杰家中,以张杰“传播负面消息,要承担法律责任”为由,要将其传唤到派出所做笔录。张杰向警方索要传唤证书,对方称“口头传唤”,而后便被带走。
目前张杰已从派出所回家。
很重要的一点:派出所警察勒令张杰必须删除微博和朋友圈发出关于被逼打疫苗等相关信息。
另外,警察拿着从推特上打印出来的河南维权人士王译的推文,追问张杰是否认识王译和任全牛律师。
今年7月中旬,国家卫健委明确表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依然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然而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仍使用暴力手段强迫、强制老百姓打疫苗,并声称不打疫苗者的出行及孩子上学等将受限,从而进行绑架。
按道理说国家免费为老百姓接种疫苗是件好事。但为什么不被认可甚至被百姓抵触呢?归根结底还是老百姓缺乏对疫苗的安全感,以及对政府部门的信任感。
政府部门为了政绩简单粗暴一刀切,你们的乌纱是保住了,但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谁来保障?出了问题谁来担责?你们的新冠疫苗经过三期临床试验了吗?
网友痛斥:一群恶魔,三十年前强制打胎,三十年后强制打针。
张杰电话:19949135656
整治“黑嘴”再掀网络严打公民言论狂潮
中共网信办日前再度召开整治网络会议,掀起封禁关停财经类“黑嘴”帐号狂潮,公开表示不允许公民评议、批评、质疑、叫衰中国经济的言论,宣示了中共网络只许歌颂赞美不许质疑、针砭的时代的到来,意味着中国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被进一步剥夺,公民言论空间进一步被压缩,中国社会环境更趋严酷的现实。
所谓“黑嘴”,就是近年来在网络兴起使用的一个词,大概有如下一些意思:通常有说大话的意思,也有说话不着边际的意思,也有幽默的意思,也有一个人说完了话,虽然这话听起来不可能,但最后还是应验了;也有用来表示语言尖刻,一针见血,骂人骂到骨子!可以把活人活活气死!这样的人形容为“黑嘴”;还有就是说话好的不灵坏的灵,换句话说,谁黑嘴,谁就是诅咒专家。用百度注解证券类黑嘴指,一些非法证券咨询机构或个人,或者利用互联网等媒介发展会员、收取荐股费用,通过影响散户推高股价时出货套利,或者通过推销包赚不赔荐股软件牟取利益——他们通常被广大股民戏称为“黑嘴”。而中共现在用财经类“黑嘴”,主要就是指唱衰中国经济,预报一些危机,经常谈些财经负面信息的财经类帐号。
据中共官媒报道,8月27日,国家网信办开展清朗·商业网站平台和“自媒体”违规采编发布财经类信息专项整治会议。第一阶段从即日始到10月26日,为期2个月,国家网信办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保监会等部门,督促指导主要商业网站平台对照专项整治要求,集中清理一批违规发布的财经类信息,依法依规严处一批问题严重的网站平台,封禁关停一批充当“黑嘴”、敲诈勒索、社会反映强烈的“自媒体”账号。
待第一阶段结束,到时再看情况决定下一步整治。可见中共网络严打将持久开展下去。
据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重点聚焦财经类“自媒体”账号、主要公众账号平台、主要商业网站平台财经版块、主要财经资讯平台这四类网上传播主体,重点打击八类违规问题:一是胡评妄议、歪曲解读我财经方针政策、宏观经济数据,恶意唱空我金融市场、唱衰中国经济等;二是毫无立场、不加判断地转载搬运境外歪曲解读我财经领域热点的报道评论等;三是散布“小道消息”,以所谓“揭秘”“重磅”“独家爆料”“知情人士称”为名进行渲染炒作,甚至造谣传谣;四是转载合规稿源财经新闻信息时,恶意篡改、断章取义、片面曲解等“标题党”行为;五是充当金融“黑嘴”,恶意唱空或哄抬个股价格,炒作区域楼市波动,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六是炒作负面信息对相关利益主体进行威胁恐吓、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七是炒作社会恶性事件、负面极端事件,煽动悲情、焦虑、恐慌等情绪,借以推销所谓“财商课”、各类保险产品等;八是未严格履行身份认证程序,冒用滥用财经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或专家学者等名义开办财经专栏、账号等。
结合八项所谓违规问题严打,中共网信办还推出了明细的六项整改要求:一是禁止PUSH弹窗推送商业网站平台和“自媒体”账号违规采编发布、转载的新闻信息,推送新闻信息必须采用规范稿源。二是PUSH弹窗推送新闻信息不得渲染炒作舆情热点,断章取义、篡改原意吸引眼球、误导网民。三是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工具类应用不得PUSH弹窗推送新闻信息。四是禁止PUSH弹窗推送娱乐八卦、明星绯闻、血腥暴力、奇闻异事、低俗恶俗等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五是禁止通过PUSH弹窗渠道放大传播失德艺人、负面争议人物的有关言论。六是遇突发事件、灾难事故,不得渲染血腥现场、过度强调案件血腥细节等,不得扎堆PUSH弹窗推送相关信息。
从中共网信办整治所列举的“重点打击八类违规问题”可以看到,所谓整治财经类网络平台,事实就是中共从惩治涉及社会政治的“妄议中央”,进一步扩展到惩治“妄议经济”,也就是要求从讴歌政治,崇拜领袖,到进一步讴歌经济,赞美经济。如此,中共事实上就是只允许公民唱赞歌,从政治唱赞歌,到经济唱赞歌,而坚决禁止一切质疑、批评、唱衰、提出不同意见与见解的国家政治、经济的言论。也就是说中共当局已经通过对政治严打,一统政治言论,而将严打手段伸入经济领域,也掀起财经严打,要将财经统一到中共一个声音上来,尤其结合近日中共对文化影视领域的严打及对社会领域一切异议人士的严打,不难看出中共正在全方位掀起从思想言论严控民众,从而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整齐划一的铁桶管治的图谋。至于中共具体列出的六项要求,更是赤裸裸表白了中共要将一切网络传播手段掌控于服务中共宣传目标上,让全国一切媒体只传播中共一个声音。
中共如此疯狂封禁公民网络财经评论,公然扼杀公民对财经发展经济的理解与预测,禁绝公民思考社会经济问题,只许公民听从中共要求对极权统治政治经济给予讴歌赞美而不许提出任何质疑批评意见的行径,是赤裸裸剥夺公民思想与言论自由的权利,是公然践踏宪法,侵犯人权。
中共当局如此严打网络财经评论,意图从政治、经济、文化、思想与社会上来全方位严控国民,完全不顾自身颁布的宪法及国际签署的有关人权公约,显见其无视法制,背弃文明,为稳固极权不择手段的本性。值得世界高度警惕。
民生观察 2021年8月30日
长沙地铁站不打疫苗不让乘车
【民生观察2021年8月30日消息】2021年8月29日,长沙地铁发布最新运营公告称,8月29日起乘坐长沙地铁须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对乘坐地铁的未接种疫苗人员必须登记个人信息后,方可进站乘车。长沙地铁小哥张吉对此规定表示异议,并坚决抵制。在经网络曝光和发酵后,该事件遭到网友强烈反对。今天长沙地铁发出消息:不再查验疫苗接种情况,不再登记未接种者个人信息。
2021年8月29日,长沙小哥张吉前往搭乘地铁出行,在安检处被保安人员拦下要求查验健康码和疫苗接种码,对此,张吉对工作人员要求出示疫苗码才能进站乘车以及未接种需登记个人信息表示异议。
张吉:你们现在公然侵犯我的权利,我现在坐地铁是作为一个公民在法律框架下可以行使的权利,你明白吗?你现在一纸文件,我不签字我不登记,我就不能坐地铁,你们不是变相侵犯我的权利吗?那长沙市政府大还是国务院大?还是中共中央大?你告诉我。卫健委它是哪一级机构?你告诉我。你现在不是在变相的强制接种疫苗吗?国务院出台的任何一条法律法规或者是行政命令说了不接种疫苗,就不能干这干那吗?
随后,张吉被带到一间单独的警务室,被警方问话。
该事件经网络曝光后,引起网友的一片反对之声。
湖北武汉高新:长沙地铁地方涉嫌强制打疫苗,是在跟中央抹黑,国家卫健委一再强调,打疫苗自愿。谁违法了?长沙牛逼啊!
自媒体《轨道都市圈》更是发出《五问长沙地铁强制登记未接种疫苗个人信息》一文,质疑长沙地铁的“土政策”。全文如下:
一问,长沙地铁强制查验疫苗接种凭证并强制登记未接种疫苗个人信息是否与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的遵循自愿接种原则,禁止在疫苗接种问题上搞“简单化一刀切”、保持一致?人为增设未接种疫苗群体出行障碍是否属于变相对抗国家卫健委“对于个别地区出现的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群体的限制通知”的纠正和规范?
二问,长沙地铁强制查验疫苗接种凭证并强制登记未接种疫苗个人信息是否属于人为在重点场所增加聚集接触,增加爆发集中性疫情隐患?根据《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列车尚需根据客流情况组织运力降低满载率,如此人为增设强制查验和登记信息,是否属于人为在重点场所增加聚集爆发感染风险,是否与党中央国务院一贯提倡的减少聚集号召背道而驰?
三问,长沙强制查验疫苗接种凭证并强制登记未接种疫苗个人信息,是否违背8月20日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属于违法收集个人信息?强制收集身份证号、个人住址、联系方式等多个非必要个人信息是否属于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且法律规定的信息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几大项在收集过程中无一公示,是否属于违法处理个人信息?
四问,长沙强制查验疫苗接种凭证并强制登记未接种疫苗个人信息,是否存在严重个人信息安全泄露隐患?采用最原始的纸质填写收集最多的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无任何脱敏处理,任何人都可以直接拍照登记表获取个人信息,无任何阻拦,更何况全线网如此多的员工和外包安检人员,个人信息收集后如何处理和管理规范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个人信息处理规定?
五问,长沙强制查验疫苗接种凭证并强制登记未接种疫苗个人信息,是否违背国务院和交通部适老化要求?国务院办公厅此前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不得人为增加老年人服务保障障碍,在长沙地铁的双码查验公告中,未任何体现对于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措施方案!
今天我们得到消息:经长沙地铁哥张吉抵制车站强制不打疫苗的乘客不准进站后,政府方面已做出了让步,已经撤销了有关规定。
对此,网友梦想留言:在你的坚守下,一切“强制”都是纸“老虎”。
昨天刷屏长沙地铁站不打疫苗不让乘车,今天就撤销规定。
有人说你整天发那个…能改变什么?
任何权利都不是平白无故地得到的,每一次都是靠网友们不停接力转发而争取到的!
沉默就会变本加厉,一再退缩就会逼至墙角……
2021年8月29日,长沙小哥张吉前往搭乘地铁出行,在安检处被保安人员拦下要求查验健康码和疫苗接种码,对此,张吉对工作人员要求出示疫苗码才能进站乘车以及未接种需登记个人信息表示异议。
张吉:你们现在公然侵犯我的权利,我现在坐地铁是作为一个公民在法律框架下可以行使的权利,你明白吗?你现在一纸文件,我不签字我不登记,我就不能坐地铁,你们不是变相侵犯我的权利吗?那长沙市政府大还是国务院大?还是中共中央大?你告诉我。卫健委它是哪一级机构?你告诉我。你现在不是在变相的强制接种疫苗吗?国务院出台的任何一条法律法规或者是行政命令说了不接种疫苗,就不能干这干那吗?
随后,张吉被带到一间单独的警务室,被警方问话。
该事件经网络曝光后,引起网友的一片反对之声。
湖北武汉高新:长沙地铁地方涉嫌强制打疫苗,是在跟中央抹黑,国家卫健委一再强调,打疫苗自愿。谁违法了?长沙牛逼啊!
自媒体《轨道都市圈》更是发出《五问长沙地铁强制登记未接种疫苗个人信息》一文,质疑长沙地铁的“土政策”。全文如下:
一问,长沙地铁强制查验疫苗接种凭证并强制登记未接种疫苗个人信息是否与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的遵循自愿接种原则,禁止在疫苗接种问题上搞“简单化一刀切”、保持一致?人为增设未接种疫苗群体出行障碍是否属于变相对抗国家卫健委“对于个别地区出现的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群体的限制通知”的纠正和规范?
二问,长沙地铁强制查验疫苗接种凭证并强制登记未接种疫苗个人信息是否属于人为在重点场所增加聚集接触,增加爆发集中性疫情隐患?根据《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列车尚需根据客流情况组织运力降低满载率,如此人为增设强制查验和登记信息,是否属于人为在重点场所增加聚集爆发感染风险,是否与党中央国务院一贯提倡的减少聚集号召背道而驰?
三问,长沙强制查验疫苗接种凭证并强制登记未接种疫苗个人信息,是否违背8月20日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属于违法收集个人信息?强制收集身份证号、个人住址、联系方式等多个非必要个人信息是否属于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且法律规定的信息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几大项在收集过程中无一公示,是否属于违法处理个人信息?
四问,长沙强制查验疫苗接种凭证并强制登记未接种疫苗个人信息,是否存在严重个人信息安全泄露隐患?采用最原始的纸质填写收集最多的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无任何脱敏处理,任何人都可以直接拍照登记表获取个人信息,无任何阻拦,更何况全线网如此多的员工和外包安检人员,个人信息收集后如何处理和管理规范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个人信息处理规定?
五问,长沙强制查验疫苗接种凭证并强制登记未接种疫苗个人信息,是否违背国务院和交通部适老化要求?国务院办公厅此前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不得人为增加老年人服务保障障碍,在长沙地铁的双码查验公告中,未任何体现对于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措施方案!
今天我们得到消息:经长沙地铁哥张吉抵制车站强制不打疫苗的乘客不准进站后,政府方面已做出了让步,已经撤销了有关规定。
对此,网友梦想留言:在你的坚守下,一切“强制”都是纸“老虎”。
昨天刷屏长沙地铁站不打疫苗不让乘车,今天就撤销规定。
有人说你整天发那个…能改变什么?
任何权利都不是平白无故地得到的,每一次都是靠网友们不停接力转发而争取到的!
沉默就会变本加厉,一再退缩就会逼至墙角……
因申请游行程晓峰家人遭恐吓骚扰
【民生观察2021年8月30日消息】湖南株洲公民程晓峰(网名:大卫),因为反对株洲地方官员阳奉阴为、私自篡改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为群众接种疫苗必须坚持自愿原则的行为,早几天向株洲公安局递交了《反对变相强制接种疫苗游行示威申请书》。在公安局审核待批期间,程晓峰住家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少数人,竟然趁他不在家时去骚扰其年过80岁的父母,并在言语中对其6岁的儿子暗含威胁。针对这些政府工作人目无党纪国法的黑恶行为,程晓峰非常愤怒,今天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发表了公开《声明》。
程晓峰:昨天下午,辖区的茨菇塘办事处趁本人不在家,对我家人进行骚扰,故意告知老父亲我在网上发文闯了祸,并恐吓说将来会影响到孩子的未来,意图造成家庭不和,变相对我施压,当然这种卑鄙的手段在我预料之中,也确实击中了我的软肋。但他们低估了我的承受能力,一旦走出了第一步,没有任何障碍能阻止我进行到底的决心,他们只会激发我更强烈的斗志。
在此申明,政府一日不停止强制或变相强制接种疫苗,我将一日都不停止抗争,哪怕面临牢狱之灾也在所不惜。
另外,如果政府人员胆敢再次骚扰我的家人,我将用你们看得懂的东西进行伺候。
今天,这帮畜生卑鄙无耻的抄我后路,诱骗我八十岁的父母接种疫苗。对于这种行为我不会坐视不理,唯有反击才能表明我的态度。
由于示威申请书被延后五日,为了走完程序只能耐心的等待,不出意外9月5日前应该会收到不予批准通知书,为了不连累大家,我将独自一人在炎帝广场举行静坐绝食示威。抗争不会停止,觉醒势不可挡。
网友:在这样一个时刻,我们应该坚决支持程晓峰保护自己家人不受侵犯的态度和立场。我们可能不一定能给予曾经的老刑警程晓峰先生的义举多少实质上的帮助,但转发他的《声明》,让更多的网民关注他,是对程晓峰先生的声援和支持。
另外,有网友因在推特上转发程晓峰关于《反对变相强制接种疫苗游行示威申请书》,遭到辖区派出所的约谈。
王译:不知现在程晓峰那边情况怎么样了,而我要因此推文被有司约“喝茶”了…下午三点。
今天(8月27日)上午九时许,长垣市国保大队长连呼几个电话,称“上午见个面”。
我:上午没时间,不见。
他:那就下午。今天必须见。
我:到底什么事?
他:网监监测到你又在网上乱发东西了,关于程晓峰申请游行示威的…
而就在前些天,重庆一市民给纪委监察打电话投诉强制接种疫苗之事,随即,就被请去喝茶了,怕他是受“某势力”指使。
程晓峰:昨天下午,辖区的茨菇塘办事处趁本人不在家,对我家人进行骚扰,故意告知老父亲我在网上发文闯了祸,并恐吓说将来会影响到孩子的未来,意图造成家庭不和,变相对我施压,当然这种卑鄙的手段在我预料之中,也确实击中了我的软肋。但他们低估了我的承受能力,一旦走出了第一步,没有任何障碍能阻止我进行到底的决心,他们只会激发我更强烈的斗志。
在此申明,政府一日不停止强制或变相强制接种疫苗,我将一日都不停止抗争,哪怕面临牢狱之灾也在所不惜。
另外,如果政府人员胆敢再次骚扰我的家人,我将用你们看得懂的东西进行伺候。
今天,这帮畜生卑鄙无耻的抄我后路,诱骗我八十岁的父母接种疫苗。对于这种行为我不会坐视不理,唯有反击才能表明我的态度。
由于示威申请书被延后五日,为了走完程序只能耐心的等待,不出意外9月5日前应该会收到不予批准通知书,为了不连累大家,我将独自一人在炎帝广场举行静坐绝食示威。抗争不会停止,觉醒势不可挡。
网友:在这样一个时刻,我们应该坚决支持程晓峰保护自己家人不受侵犯的态度和立场。我们可能不一定能给予曾经的老刑警程晓峰先生的义举多少实质上的帮助,但转发他的《声明》,让更多的网民关注他,是对程晓峰先生的声援和支持。
另外,有网友因在推特上转发程晓峰关于《反对变相强制接种疫苗游行示威申请书》,遭到辖区派出所的约谈。
王译:不知现在程晓峰那边情况怎么样了,而我要因此推文被有司约“喝茶”了…下午三点。
今天(8月27日)上午九时许,长垣市国保大队长连呼几个电话,称“上午见个面”。
我:上午没时间,不见。
他:那就下午。今天必须见。
我:到底什么事?
他:网监监测到你又在网上乱发东西了,关于程晓峰申请游行示威的…
而就在前些天,重庆一市民给纪委监察打电话投诉强制接种疫苗之事,随即,就被请去喝茶了,怕他是受“某势力”指使。
2021年8月29日星期日
余江帆刑期已满仍被非法羁押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9日消息】河南邓州访民余江帆因移民房问题及父亲致死问题上访,于2019年9月26日被刑拘,2021年6月22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自2019年9月26日至2021年8月25日止。目前,在刑期已满的情况下,南阳市看守所以余江帆上诉,南阳市中院发回重审为由,将其继续非法羁押在看守所。
余江帆,女,汉族,1989年11月24日出生于河南省淅川县。2011年,因“南水北调”工程余江帆随同家人从淅川县搬迁到邓州市夏集乡杨河村居住。因为移民房漏水、墙壁歪斜开裂等问题,余江帆父亲余相林等村民写信上访要求解决问题。
2013年2月25日,余相林被邓州市地方政府关押在邓州市拘留所进行了26天的训诫,一个月后,余祥林去世。余江帆反映,其父亲在训诫中心被非法拘禁遭殴打致死。随后余江帆因移民房问题及父亲致死问题常年上访。
2013年至2019年9月份,余江帆因为上访,被邓州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4次左右,并于2015年1月23日被邓州市人民法院判刑3年零六个月。2019年9月7日被行政拘留15天后,于2019年9月26日被邓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南阳市看守所。
2021年6月22日,邓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1381刑初384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余江帆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自2019年9月26日至2021年8月25日止。
2021年8月25日一早,余江帆家人来到南阳市看守所接人,看守所说九点才开始释放,随后又以余江帆上诉,案件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邓州市人民法院未开具释放证明为由拒绝释放余江帆。
随后,家人同余江帆案件承办法官冀鹏翀联系,法官回复称下午去南阳市看守所办理手续,但下午又以余江帆上诉,南阳市中院发回重审为由,拒绝开具释放证明。家人到邓州市人民法院查询发回重审裁定,法院却拒绝出示,律师同冀鹏翀法官联系案件情况,但法官以发回重审后不归本人承办为由,拒绝透露任何消息。
余江帆家人无奈之下拨打12345、12389等各类投诉电话进行投诉。8月27日上午,余江帆家人再次联系南阳市看守所,南阳市看守所在不予释放余江帆,继续非法羁押的情况下,也拒绝告知南阳市中院发回重审的裁定案号。
目前,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关键时刻,邓州市地方政法机关却敢于顶风违纪,不仅未将余江帆反映的移民房质量问题及其父亲被非法拘禁致死问题妥善处理,却一味的打击报复,将余江帆一次次投入拘留所、看守所非法关押,在一审判决已经刑满的情况下,拒绝变更羁押措施,刑满后仍将余江帆违法扣押在南阳市看守所。
在此,余江帆家人呼吁社会及媒体关注,对邓州市地方司法机关违法羁押余江帆的行为进行曝光并转发呼吁,万分感谢您的支持!
余江帆家人联系电话:15517719075,17637788676
余江帆,女,汉族,1989年11月24日出生于河南省淅川县。2011年,因“南水北调”工程余江帆随同家人从淅川县搬迁到邓州市夏集乡杨河村居住。因为移民房漏水、墙壁歪斜开裂等问题,余江帆父亲余相林等村民写信上访要求解决问题。
2013年2月25日,余相林被邓州市地方政府关押在邓州市拘留所进行了26天的训诫,一个月后,余祥林去世。余江帆反映,其父亲在训诫中心被非法拘禁遭殴打致死。随后余江帆因移民房问题及父亲致死问题常年上访。
2013年至2019年9月份,余江帆因为上访,被邓州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4次左右,并于2015年1月23日被邓州市人民法院判刑3年零六个月。2019年9月7日被行政拘留15天后,于2019年9月26日被邓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南阳市看守所。
2021年6月22日,邓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1381刑初384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余江帆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自2019年9月26日至2021年8月25日止。
2021年8月25日一早,余江帆家人来到南阳市看守所接人,看守所说九点才开始释放,随后又以余江帆上诉,案件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邓州市人民法院未开具释放证明为由拒绝释放余江帆。
随后,家人同余江帆案件承办法官冀鹏翀联系,法官回复称下午去南阳市看守所办理手续,但下午又以余江帆上诉,南阳市中院发回重审为由,拒绝开具释放证明。家人到邓州市人民法院查询发回重审裁定,法院却拒绝出示,律师同冀鹏翀法官联系案件情况,但法官以发回重审后不归本人承办为由,拒绝透露任何消息。
余江帆家人无奈之下拨打12345、12389等各类投诉电话进行投诉。8月27日上午,余江帆家人再次联系南阳市看守所,南阳市看守所在不予释放余江帆,继续非法羁押的情况下,也拒绝告知南阳市中院发回重审的裁定案号。
目前,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关键时刻,邓州市地方政法机关却敢于顶风违纪,不仅未将余江帆反映的移民房质量问题及其父亲被非法拘禁致死问题妥善处理,却一味的打击报复,将余江帆一次次投入拘留所、看守所非法关押,在一审判决已经刑满的情况下,拒绝变更羁押措施,刑满后仍将余江帆违法扣押在南阳市看守所。
在此,余江帆家人呼吁社会及媒体关注,对邓州市地方司法机关违法羁押余江帆的行为进行曝光并转发呼吁,万分感谢您的支持!
余江帆家人联系电话:15517719075,17637788676
2021年8月28日星期六
吴继新被警察带走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8日消息】今天中午12.52分接到吴继新发出的求救语音信息:我被派出所带走了,我被派出所带走了,随后好友拨打电话无人接听。晚上5点36分再次拨打吴继新电话电话处于通的状态但是无人接听。
在2021年8月1日吴继新在法院门口举牌后就离开江苏徐州转站到南京后进京维权,吴继新8月3号到北京后在自己的出租屋居住,刚到北京的吴继新还没有来得及去各部门登记就被辖区的派出所警察找上门,当时吴继新因为外出不在出租屋,警察没有遇到吴继新。吴继新在北京国信局宾馆门口拍照留念,到8月5号吴继新在北京什么部门都还没有登记就被当局接回来了,回来后被要求隔离14天,上星期五8月20隔离期满,前两天吴继新还说派出所到家里看望他还给他带了一些豆角,青菜等。
吴继新今年从6月4日,7月2日,7月9日,7月16日,7月22日,7月26日,8月1日不停的走访在江苏徐州各个部门,要求院长接待,要求公安局局长接待,都没有得到安排接待,协调会议开了几次秘书长都安排确定了解决方案,但是就是不能履行兑现承偌,公安局信访接美女还说一个月只接待一次,吴继新从北京回来都快两年了,已经有20多个月了公安局局长接待过吗?吴继新到邳州市法院,法院姓王的院长说到处找不到吴继新。吴继新到徐州市中级法院信访,法院承认了是毁灭证据。法官说吴继新有反动的言论,叫吴继新以后不要来了,吴继新要求法院给予信访案件情况说明,吴继新承偌给予信访情况说明后谁对谁错后永远不到法院上访,吴继新说:如果再来徐州市法院吴继新就给法院当儿子,那位法院法官说吴继新给他当孙子都不行,吴继新打北京市12345电话反应了此事至今无果。
吴继新从北京被江苏徐州回后被要求隔离了14天,隔离期间吴继新遵守隔离秩序无任何违规行为,隔离期满后吴继新 也没有去任何地方完全属于隔离规定,吴继新无任何违法行为,当时从北京接他的干部说回来安排接谈,但是由于疫情原因被要求隔离,但是隔离后江苏徐州没有安排相关人员与吴继新洽谈,吴继新更没有去任何地方,为什么突然被警察带走,吴继新没有来得及说是那个派出所带走的,江苏当局的做法就是不解决问题,只能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本网强烈谴责江苏徐州这一非法行为,立即释放吴继新,本网将继续关注吴继新的情况。
在2021年8月1日吴继新在法院门口举牌后就离开江苏徐州转站到南京后进京维权,吴继新8月3号到北京后在自己的出租屋居住,刚到北京的吴继新还没有来得及去各部门登记就被辖区的派出所警察找上门,当时吴继新因为外出不在出租屋,警察没有遇到吴继新。吴继新在北京国信局宾馆门口拍照留念,到8月5号吴继新在北京什么部门都还没有登记就被当局接回来了,回来后被要求隔离14天,上星期五8月20隔离期满,前两天吴继新还说派出所到家里看望他还给他带了一些豆角,青菜等。
吴继新今年从6月4日,7月2日,7月9日,7月16日,7月22日,7月26日,8月1日不停的走访在江苏徐州各个部门,要求院长接待,要求公安局局长接待,都没有得到安排接待,协调会议开了几次秘书长都安排确定了解决方案,但是就是不能履行兑现承偌,公安局信访接美女还说一个月只接待一次,吴继新从北京回来都快两年了,已经有20多个月了公安局局长接待过吗?吴继新到邳州市法院,法院姓王的院长说到处找不到吴继新。吴继新到徐州市中级法院信访,法院承认了是毁灭证据。法官说吴继新有反动的言论,叫吴继新以后不要来了,吴继新要求法院给予信访案件情况说明,吴继新承偌给予信访情况说明后谁对谁错后永远不到法院上访,吴继新说:如果再来徐州市法院吴继新就给法院当儿子,那位法院法官说吴继新给他当孙子都不行,吴继新打北京市12345电话反应了此事至今无果。
吴继新从北京被江苏徐州回后被要求隔离了14天,隔离期间吴继新遵守隔离秩序无任何违规行为,隔离期满后吴继新 也没有去任何地方完全属于隔离规定,吴继新无任何违法行为,当时从北京接他的干部说回来安排接谈,但是由于疫情原因被要求隔离,但是隔离后江苏徐州没有安排相关人员与吴继新洽谈,吴继新更没有去任何地方,为什么突然被警察带走,吴继新没有来得及说是那个派出所带走的,江苏当局的做法就是不解决问题,只能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本网强烈谴责江苏徐州这一非法行为,立即释放吴继新,本网将继续关注吴继新的情况。
公权消灭公民私人好恶情感空间
——整顿“饭圈”的危险信号
连日来,中共网信办不断出台整顿影视“饭圈”重拳,表面看是对一批失范明星封禁,而本质上是在深度干预公民日常文娱生活,剥夺公民基本爱恶情感选项,蚕食公民私域,要将公民对娱乐影视明星的爱转化至对政治领袖的崇拜,为社会造神运动清道除障。值得各方高度警惕!
所谓“饭圈”根据中共定义,就是一个网络用语,拼音是fànquān。指粉丝圈子的简称,另外“粉丝”一词的英文单词为“fans”,单词fans本身由fan+s构成,s一般表示多个,其中的fan可以直接音译为“饭”。粉丝群体叫“饭”,他们组成的圈子叫“饭圈”,近义词有“饭团”。从前追某个明星或乐队,最多就是买专辑,看演唱会,基本都是散粉,并没有饭圈的概念。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普及,粉丝群体扩大,偶像经济不断发展,催生出为偶像买周边(衍生产品)、租广告位做宣传、投票以及做慈善公益活动等多种方式。就现在而言,饭圈由追星粉丝自发组成的文娱社群逐渐发展成为有组织、专业化的利益圈层。
对明星追捧古来有之,中外皆是。纵观人类历史罕见公权力出面封禁民众追捧明星的,众多历史剧中只见一批心灵阴暗的权贵之徒穷尽心计意图私拥明星,以垄断民众崇拜,而对崇拜明星民众大打出手,且利用公权禁杀民众崇拜明星,唯此当下时代的中国出现。
中共网信办近日出台所谓措施,集中对网络“饭圈”严打已成定局,可以看到接下来中国网络腥风血雨将再度到来,广大民众喜好不同明星将成为罪状遭致清剿。
8月27日中共官媒刊登出了中央网信办秘书局8月2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文如下:
“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围绕明星榜单、热门话题、粉丝社群、互动评论等重点环节,深入整治“饭圈”乱象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切实突破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重拳出击解决“饭圈”乱象问题,现就有关工作措施通知如下。
1、取消明星艺人榜单。取消所有涉明星艺人个人或组合的排行榜单,严禁新增或变相上线个人榜单及相关产品或功能。仅可保留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排行,但不得出现明星艺人姓名等个人标识。
2、优化调整排行规则。在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排行中,降低签到、点赞、评论等指标权重,增加作品导向及专业性评价等指标权重。不得设置诱导粉丝打榜的相关功能,不得设置付费签到功能或通过充值会员等方式增加签到次数,引导粉丝更多关注文化产品质量,降低追星热度。
3、严管明星经纪公司。强化网站平台对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网上行为的管理责任,制定相关网上运营规范,对账号注册认证、内容发布、商业推广、危机公关、粉丝管理等网上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强化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对粉丝群体的引导责任,对引发粉丝互撕、拉踩引战的明星及其经纪公司(工作室)、粉丝团,对其账号采取限流、禁言、关闭等措施,同时,全平台减少直至取消相关明星的各类信息发布。
4、规范粉丝群体账号。加强对明星粉丝团、后援会等账号的管理,要求粉丝团、后援会账号必须经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授权或认证,并由其负责日常维护和监督。未经授权的个人或组织一律不得注册明星粉丝团账号。
5、严禁呈现互撕信息。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及时发现清理“饭圈”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等各类有害信息,从严处置违法违规账号,有效防止舆情升温发酵。对发现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的网站平台从重处罚。
6、清理违规群组版块。持续解散以打投、应援、集资、控评、八卦、爆料等为主题的粉丝社区、群组,关闭易导致粉丝聚集、交流打榜经验、讨论明星绯闻、互相做任务刷数据的版块、频道等,阻断对粉丝群体产生不良诱导甚至鼓励滋事的渠道。
7、不得诱导粉丝消费。制定细化规则,对明星艺人专辑或其他作品、产品等,在销售环节不得显示粉丝个人购买量、贡献值等数据,不得对粉丝个人购买产品的数量或金额进行排行,不得设置任务解锁、定制福利、限时PK等刺激粉丝消费的营销活动。
8、强化节目设置管理。加强对网络综艺节目网上行为管理,不得设置“花钱买投票”功能,严禁引导、鼓励网民采取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为选手投票。
9、严控未成年人参与。进一步采取措施,严禁未成年人打赏,严禁未成年人应援消费,不得由未成年人担任相关群主或管理者,限制未成年人投票打榜,明确明星粉丝团、后援会等线上活动不得影响未成年人正常学习、休息,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各种线上集会等。
10、规范应援集资行为。及时发现、清理各类违规应援集资信息;对问题集中、履责不力、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的网站平台,依法依规处置处罚;持续排查处置提供投票打榜、应援集资的境外网站。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从维护网上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的高度认识和推进“饭圈”乱象治理工作。要第一时间部署落实,进一步分解措施,制定细化实施方案,督促属地网站平台切实抓好落实。
从通篇《通知》内容可见,掀起网络所谓“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将再度从“明星榜单、热门话题、粉丝社群、互动评论等重点环节”入手,开列出了“取消明星艺人榜单、优化调整排行规则、严管明星经纪公司、规范粉丝群体账号、严禁呈现互撕信息、清理违规群组版块、不得诱导粉丝消费、强化节目设置管理、严控未成年人参与、规范应援集资行为”等十方面具体整治条目。
只要仔细看看这些整治内容,无不涉及公民个人对影视明星好恶情感,也就是说公民依据自己审美价值评判与兴趣爱好而产生的对影视明星的好恶情感要得到官府的整治,要服从官府好恶需要,以官府好恶为好恶。如此一来,中国公民文化娱乐生活的私人情感好恶已经完全被剥夺,今后只允许公民依从官府好恶标准的指挥棒而动,不许私自追星。这样必然任由官府引导民众将追星转向对领袖崇拜上,由领袖独占公民喜好情感空间。
一个连公民私生活文化娱乐好恶情感都要规范、干预、指挥的政权,也就是肆意鲸吞公民私域,剥夺公民生活自由的政权,这样的社会已经不允许公民任何私人空间的存在,连私自情感也必须在公权力安排之下。由此可见公民生活自由权利被剥夺的干净与彻底。
历史一再证明,极权主义在蚕食掉公民一切私人生活空间后,也就将社会的一切生机扼杀,整个社会将陷入高度组织化状态,而这样民族灭亡的危险必在眼前。
民生观察 2021年8月28日
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
汉庭酒店拒绝郑州客户入住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7日消息】今天,河南郑州律师常伯阳,前往天津办事,遭遇汉庭酒店拒绝来自郑州的客户入住。经过一番维权抗争后,至晚间时分常律才得以顺利入住。
据常伯阳说,“天津汉庭宜宾道店拒绝郑州客户入住,我是一名律师,来自郑州,但我所居住的地方不在中高风险区,我离郑时做过核酸检测,且开具有离郑证明,我来天津办事,预定了汉庭酒店宜宾道店,可是到店里后,服务员就说郑州的不让住,在我的追问下,服务员打电话给派出所。”
“我听到派出所问,有无接种疫苗,服务员说没有,对方大概说不能住,我说没有任何法律和政策依据,我要投诉汉庭宜宾道店,投诉该派出所,且防疫也不该派出所管呀。”
“服务员说,让我等他们再问问,目前在等待中。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强制接种疫苗,一些地方就是和中央对着干,变相限制没有接种疫苗的公民。”
至晚上7时左右,常伯阳发出消息说,“还好,汉庭酒店非常积极,问题已经解决,我已经入住。”
常律表示,如此不尊重科学,不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各地花样翻新的土政策给公民正常的工作生活带来困扰,这直接侵害了公民正当的出行住宿消费的权利。
据常伯阳说,“天津汉庭宜宾道店拒绝郑州客户入住,我是一名律师,来自郑州,但我所居住的地方不在中高风险区,我离郑时做过核酸检测,且开具有离郑证明,我来天津办事,预定了汉庭酒店宜宾道店,可是到店里后,服务员就说郑州的不让住,在我的追问下,服务员打电话给派出所。”
“我听到派出所问,有无接种疫苗,服务员说没有,对方大概说不能住,我说没有任何法律和政策依据,我要投诉汉庭宜宾道店,投诉该派出所,且防疫也不该派出所管呀。”
“服务员说,让我等他们再问问,目前在等待中。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强制接种疫苗,一些地方就是和中央对着干,变相限制没有接种疫苗的公民。”
至晚上7时左右,常伯阳发出消息说,“还好,汉庭酒店非常积极,问题已经解决,我已经入住。”
常律表示,如此不尊重科学,不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各地花样翻新的土政策给公民正常的工作生活带来困扰,这直接侵害了公民正当的出行住宿消费的权利。
卢廷阁律师举报河北司法厅渎职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7日消息】2021年8月27日,河北律师卢廷阁举报河北省司法厅不理睬举报和复议,其行为涉嫌渎职、失职。
卢廷阁说,“2019年12月15日,石家庄市律协非法对我立案调查,2021年2月1日向市司法局举报,至今不理,4月11日向司法厅举报,继续至今不理。”
卢廷阁称,“2021年2月5日,市司法局终止办理我所变更个人所,3月9日向司法厅复议,至今不理。”
“2021年6月2日,市司法局非法要求我所整改,6月16日向司法厅复议,至今不理。”卢廷阁表示。
针对省司法厅失职、渎职行为,卢廷阁只有向河北省纪委监委举报,要求依法查处,不能让中共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沦为口号、笑话!
附举报信全文:
举报信
举报人:卢廷阁,男、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13012165113
被举报人:河北省司法厅律师处、复议处负责人
举报事项:被举报人对举报人的举报和复议,收案而不立案,更不处理,要求对此失职、渎职行为立案查处。
事实过程:
2019年12月15日,石家庄市律协非法对我立案调查,2021年2月1日我向市司法局举报,至今不理,4月11日我向司法厅举报,继续至今不理。
2021年2月5日,石家庄市司法局中止办理我律师所变更个人所,3月9日我向司法厅复议,至今不理。
2021年6月2日,石家庄市司法局非法要求我律师所整改,6月16日我向司法厅复议,至今不理。
被举报人依法应按规定程序受理举报人的举报和复议,并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否则负责人应当承担相应行政甚至刑事责任,但被举报人明显是在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且得不到监督纠正,为此,我只有向你委举报,要求严肃查处其失职,渎职行为,绝不能让中共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伦为口号、笑话!
此致
河北省纪委监委
举报人:卢延阁
2021年8月27日
卢廷阁说,“2019年12月15日,石家庄市律协非法对我立案调查,2021年2月1日向市司法局举报,至今不理,4月11日向司法厅举报,继续至今不理。”
卢廷阁称,“2021年2月5日,市司法局终止办理我所变更个人所,3月9日向司法厅复议,至今不理。”
“2021年6月2日,市司法局非法要求我所整改,6月16日向司法厅复议,至今不理。”卢廷阁表示。
针对省司法厅失职、渎职行为,卢廷阁只有向河北省纪委监委举报,要求依法查处,不能让中共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沦为口号、笑话!
附举报信全文:
举报信
举报人:卢廷阁,男、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13012165113
被举报人:河北省司法厅律师处、复议处负责人
举报事项:被举报人对举报人的举报和复议,收案而不立案,更不处理,要求对此失职、渎职行为立案查处。
事实过程:
2019年12月15日,石家庄市律协非法对我立案调查,2021年2月1日我向市司法局举报,至今不理,4月11日我向司法厅举报,继续至今不理。
2021年2月5日,石家庄市司法局中止办理我律师所变更个人所,3月9日我向司法厅复议,至今不理。
2021年6月2日,石家庄市司法局非法要求我律师所整改,6月16日我向司法厅复议,至今不理。
被举报人依法应按规定程序受理举报人的举报和复议,并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否则负责人应当承担相应行政甚至刑事责任,但被举报人明显是在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且得不到监督纠正,为此,我只有向你委举报,要求严肃查处其失职,渎职行为,绝不能让中共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伦为口号、笑话!
此致
河北省纪委监委
举报人:卢延阁
2021年8月27日
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
彭佩玉遭桐乡国保驱赶骚扰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6日消息】湖南邵阳公民彭佩玉在浙江桐乡正常上班期间,数次遭当地国保驱赶骚扰,逼迫其离开,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彭佩玉网上发布了情况通报。
关于我在桐乡数次被国保驱赶的情况通报:
8月23日早上下班时,车间主任通知我下午三点去公司一趟。估计是衙役又找到公司去了,以此观之,需要做一个被非法辞退的预案。
据国保自己透露,此前去过公司两趟,内容不得而知,大致上无非向公司施压要求辞退我,但公司一次也没有找过我。
现在突然通知我,应该是配合衙役作恶,准备对我下手辞退我。鉴于此,立此为证,公之于众。
一个上市公司破例为一个被强制辞退的员工提前发放工资,这背后是一双什么样的手在操纵这一切?桐乡的国保敢站出来承认是你们干的吗?
工资和我自己核算的相差1470元,当初和公司人事经理达成的协议是工资结算至31号,因此我未再提出按劳动法应该给予我的补偿。
按劳动法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期未满半年的应补偿半个月工资。被强制辞退的,补偿双倍工资。
假如这是一个坑,我也就这样跳了,我不在乎国保给我挖的坑。
如果说国保在骚扰驱逐我之余,最终希望借我和用人单位在工资结算上的冲突来收拾我,并且这一必将被记录在案的事件可以给予你们职业上的荣耀,或者说是威风的话,那么我将成全你们此一荣耀。
既然你们不在乎自证其罪,出面干预了我的工资发放,那么在法律保障的应得权益方面,我将维护到底。
同时我想奉劝你们在做这些出卖良心的事之时,放下你们狐假虎威,权势滔天的架子。当我们处于人格平等的时候,你才有可能获得我的尊重。否则,既没有亲和力又喜欢摆谱,最好不要从事此一职业,因为你的人格已经被自己出卖掉了。
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大约就是如此。你们的所作所为,导致我预交的房租损失近千元,一番折腾下来,今年的预算基本泡汤。
在我应得的权益未能获得之前,我不会离开桐乡,即便有坑等着我,亦然如此。这让我想起了朱承志大哥和我说过的一句话:前面就算是万丈深渊,我也得跳下去。
今天(8月26日)工资已到位,接下来就是桐乡国保要做的事。房租问题,送我到火车站的问题。
该诉求的逻辑链如下:谁导致我被辞退的,谁就必须负责送我回邵东。
否则他们当什么都没发生,我也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再找个厂上班。我就是不离开桐乡,随便桐乡国保想怎样,强制驱离也好,用下三滥手段也好,把我关起来也好,我都奉陪到底。
公开资料显示,彭佩玉,本名彭松华,男,现年49岁,自由职业,湖南邵阳市邵东县流泽镇丰宜村人。参与过多次呼吁书及公民联署签名,长期关注弱势群体。发表过《权利意志与自由意志》《维稳与维权,一战不宣而战的战争》等文,2015年9月18日在江苏江阴打工期间发表了《讨习檄文》,9月19日刊登于博讯网。9月21日被无锡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并刑拘,后被取保候审获释。
此前曾因环保维权,先后在中纪委官网,湖南红网,中共邵阳市书记及市长在红网的网页上,实名举报邵东县环保局,安监局不经过村民听证会,未经周边村民同意,擅自违法颁发行政许可状与流泽镇杨梅村祠堂边采石场。不但收效几无,反而屡屡遭到当地政府部门的维稳打压。
2016年因祭奠李旺阳撰写《祭李公旺阳文》;2017年7月13日,因到沈阳祭奠病逝在沈阳医院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再次被抓捕。
2017年8月到长沙围观江天勇开庭;
2017年9月26日因举报贪官被抓捕;
2018年6月27日被邵阳邵东当局以在互联网发表大量“反党反社会言论、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稳定”而被邵东当局行政处罚拘留15日。
关于我在桐乡数次被国保驱赶的情况通报:
8月23日早上下班时,车间主任通知我下午三点去公司一趟。估计是衙役又找到公司去了,以此观之,需要做一个被非法辞退的预案。
据国保自己透露,此前去过公司两趟,内容不得而知,大致上无非向公司施压要求辞退我,但公司一次也没有找过我。
现在突然通知我,应该是配合衙役作恶,准备对我下手辞退我。鉴于此,立此为证,公之于众。
一个上市公司破例为一个被强制辞退的员工提前发放工资,这背后是一双什么样的手在操纵这一切?桐乡的国保敢站出来承认是你们干的吗?
工资和我自己核算的相差1470元,当初和公司人事经理达成的协议是工资结算至31号,因此我未再提出按劳动法应该给予我的补偿。
按劳动法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期未满半年的应补偿半个月工资。被强制辞退的,补偿双倍工资。
假如这是一个坑,我也就这样跳了,我不在乎国保给我挖的坑。
如果说国保在骚扰驱逐我之余,最终希望借我和用人单位在工资结算上的冲突来收拾我,并且这一必将被记录在案的事件可以给予你们职业上的荣耀,或者说是威风的话,那么我将成全你们此一荣耀。
既然你们不在乎自证其罪,出面干预了我的工资发放,那么在法律保障的应得权益方面,我将维护到底。
同时我想奉劝你们在做这些出卖良心的事之时,放下你们狐假虎威,权势滔天的架子。当我们处于人格平等的时候,你才有可能获得我的尊重。否则,既没有亲和力又喜欢摆谱,最好不要从事此一职业,因为你的人格已经被自己出卖掉了。
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大约就是如此。你们的所作所为,导致我预交的房租损失近千元,一番折腾下来,今年的预算基本泡汤。
在我应得的权益未能获得之前,我不会离开桐乡,即便有坑等着我,亦然如此。这让我想起了朱承志大哥和我说过的一句话:前面就算是万丈深渊,我也得跳下去。
今天(8月26日)工资已到位,接下来就是桐乡国保要做的事。房租问题,送我到火车站的问题。
该诉求的逻辑链如下:谁导致我被辞退的,谁就必须负责送我回邵东。
否则他们当什么都没发生,我也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再找个厂上班。我就是不离开桐乡,随便桐乡国保想怎样,强制驱离也好,用下三滥手段也好,把我关起来也好,我都奉陪到底。
公开资料显示,彭佩玉,本名彭松华,男,现年49岁,自由职业,湖南邵阳市邵东县流泽镇丰宜村人。参与过多次呼吁书及公民联署签名,长期关注弱势群体。发表过《权利意志与自由意志》《维稳与维权,一战不宣而战的战争》等文,2015年9月18日在江苏江阴打工期间发表了《讨习檄文》,9月19日刊登于博讯网。9月21日被无锡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并刑拘,后被取保候审获释。
此前曾因环保维权,先后在中纪委官网,湖南红网,中共邵阳市书记及市长在红网的网页上,实名举报邵东县环保局,安监局不经过村民听证会,未经周边村民同意,擅自违法颁发行政许可状与流泽镇杨梅村祠堂边采石场。不但收效几无,反而屡屡遭到当地政府部门的维稳打压。
2016年因祭奠李旺阳撰写《祭李公旺阳文》;2017年7月13日,因到沈阳祭奠病逝在沈阳医院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再次被抓捕。
2017年8月到长沙围观江天勇开庭;
2017年9月26日因举报贪官被抓捕;
2018年6月27日被邵阳邵东当局以在互联网发表大量“反党反社会言论、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稳定”而被邵东当局行政处罚拘留15日。
山东抗美援朝老兵致信习近平喊冤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6日消息】谢学江今年88岁,是一名抗美援朝志愿军战士,在朝期间,荣立三等功。回国后,被安排在东平县交通局上班,后调入泰安市委党校工作。反右运动中,因保护老干部,被打成右派,劳教3年4个月,平反后,任泰安市委党校招待所所长,享受19级干部待遇。1986年,女儿被人暴打,他因为骂了一句施暴者,判刑一年、缓刑一年。此后,他就失去了生活来源。上访26年无果。
8月22日,谢学江把自己的冤情写成文字材料,寄给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希望他为自己主持公道,在自己的晚年有个栖身之地。
谢学江是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州城街道谢楼村人,1935年12月22日出生,16岁加入共青团,1953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参军后,被分配到60军181师541团任传令兵,同年入朝作战,曾先后参加4次战斗,腿部受伤一次。由于作战勇敢,荣立三等功。停战后,又在平埌剿匪。1956年复员。
复员回到原籍后,谢学江被安排到东平县交通局北桥渡口工作,以工代干当出纳员。不久以后,因工作出色被提拔,上调到泰安市委党校办公室工作,主要负责收发文件、接待、教体操等事项。
1957年反右运动开始后,有人拿着写好的材料,找到谢学江,要他在上面签字。谢学江拿过材料翻了翻,是一份揭发三位老干部的材料,这三位老干部谢学江都熟悉,都是身经百战、对党忠诚的人,因此,他当面拒绝了签字。这一下,惹怒了造反派,之后,他们怀恨在心,不断给他罗列罪名,最后诬其包庇右派,被划成极右,送到山东省生建38厂劳动教养,时间长达3年零4个月。1978年十一届三中会后,平反昭雪,并被任命为泰安市委党校招待所所长。
平反昭雪后,谢学江在泰安市委党校担任招待所所长10年之久。先是定了行政级23级,后来又提级三次,1986年应按规定普调一级,但因受校长刘兴俊迫害,没调成18级,成为行政19级。
谢学江担任泰安市委党校招待所所长期间,廉洁奉公,勤奋努力,兢兢业业,一次,儿子谢会修从他办公桌里拿了7角钱,买了一个茄肉包,谢学江知道后,问他从哪里拿的钱,他说从你办公室抽屉里拿的,谢学江说,你拿的是公家的钱,不能花。因此,他从钱夹里拿出了七角钱给公家补上。并很严厉地教育了孩子,让他不能沾公家的便宜。谢学江说:“在我干所长的十年期间,我没有贪污过公家的一分钱!”
这期间,泰安市委党校校长为刘兴俊,此人仅有高中文化程度,靠送钱送物,拍马奉承,一路高升,最终坐上了校长的位置。他在党校独断专行,飞扬跋扈,把泰安市委党校搞得乌烟瘴气,他曾先后花公款30万元去美国和日本旅游观光!他还吹嘘自己说,应该感谢徐才厚首长的关照,是他给我弄到赴美赴日访问的指标。
生性耿直的谢学江,看不惯刘兴俊的做派及腐败行为,因此多次在不同场合给予批评。从此两人产生矛盾。但由于谢学江行得正、站得直,刘兴俊对他也无何奈可。
被划成极右分子劳教期间,谢学江的妻子赵某某年仅21岁,两人生有一女,1959年10月8日两人被迫离婚。赵某某改嫁他人。骨肉分离。
赵某某再嫁后,由于当时谢学江正在劳改队服刑,女儿就由赵某某带走抚养,但赵某某的第二任丈夫马增业对女儿及其不好,经常打骂、虐待。
谢学江平反后,多次与前妻协商,想让女儿回到自己身边,但一直未果。1986年,当谢学江再一次听到女儿被其继父暴打的消息后,赶到前妻家,与马增业发生争吵,并骂了马增业一句:“你禽兽不如。”
谢学江早就是刘兴俊的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此事发生后,刘兴俊认为机会终于来了。
争吵、骂人事件发生后,刘兴俊上蹿下跳,先后动用公检法的关系,不断把这件事放大,最终给予谢学江判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处罚。
刑罚执行期间,刘兴俊迅速行动,以最快的速度把谢学江调出泰安市委党校,安排到了东平县酒厂。
原东平县酒厂厂长姜守智回忆说,法律规定,服刑期间不能调动工作,谢学江的调动是违法啊!所以,刘兴俊先后来酒厂三次,我们也没有接收谢学江。后来他叫县组织部长石兴平来厂,我们也没有接收谢学江。
从此以后,谢学江这个抗美援朝的功臣,就成了一个“五无”人员(无户口、无档案、无住房、无合法收入、无依靠)。直至现在。
2020年8月18日事情曾出现转机,这天下午3点,泰安市委党校现任校长陈卫东给谢学江打电话说:“学江同志,你把你的退伍复员证,包括你的历史材料拿到泰安来,我去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给你补办有关手续。”8月19日下午3时,当谢学江来到泰安市委党校后,陈卫东又对谢学江说:“学江同志,经过多次查证,你的档案被刘兴俊这伙人给你毁坏掉了。”
因保护自己的女儿,骂了一句施暴者,自己就被刘兴俊动用关系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几十年来,谢学江不断上访,但问题始终无人解决。
谢学江说:“我这个抗美援朝老兵,已经88岁了,不知道还能活几天?在我有生之年,我希望政府能恢复我19级干部的待遇,并给我一个住房,让我有一个栖身之处,不至于流落街头。”
8月22日,谢学江把自己的冤情写成文字材料,寄给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希望他为自己主持公道,在自己的晚年有个栖身之地。
谢学江是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州城街道谢楼村人,1935年12月22日出生,16岁加入共青团,1953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参军后,被分配到60军181师541团任传令兵,同年入朝作战,曾先后参加4次战斗,腿部受伤一次。由于作战勇敢,荣立三等功。停战后,又在平埌剿匪。1956年复员。
复员回到原籍后,谢学江被安排到东平县交通局北桥渡口工作,以工代干当出纳员。不久以后,因工作出色被提拔,上调到泰安市委党校办公室工作,主要负责收发文件、接待、教体操等事项。
1957年反右运动开始后,有人拿着写好的材料,找到谢学江,要他在上面签字。谢学江拿过材料翻了翻,是一份揭发三位老干部的材料,这三位老干部谢学江都熟悉,都是身经百战、对党忠诚的人,因此,他当面拒绝了签字。这一下,惹怒了造反派,之后,他们怀恨在心,不断给他罗列罪名,最后诬其包庇右派,被划成极右,送到山东省生建38厂劳动教养,时间长达3年零4个月。1978年十一届三中会后,平反昭雪,并被任命为泰安市委党校招待所所长。
平反昭雪后,谢学江在泰安市委党校担任招待所所长10年之久。先是定了行政级23级,后来又提级三次,1986年应按规定普调一级,但因受校长刘兴俊迫害,没调成18级,成为行政19级。
谢学江担任泰安市委党校招待所所长期间,廉洁奉公,勤奋努力,兢兢业业,一次,儿子谢会修从他办公桌里拿了7角钱,买了一个茄肉包,谢学江知道后,问他从哪里拿的钱,他说从你办公室抽屉里拿的,谢学江说,你拿的是公家的钱,不能花。因此,他从钱夹里拿出了七角钱给公家补上。并很严厉地教育了孩子,让他不能沾公家的便宜。谢学江说:“在我干所长的十年期间,我没有贪污过公家的一分钱!”
这期间,泰安市委党校校长为刘兴俊,此人仅有高中文化程度,靠送钱送物,拍马奉承,一路高升,最终坐上了校长的位置。他在党校独断专行,飞扬跋扈,把泰安市委党校搞得乌烟瘴气,他曾先后花公款30万元去美国和日本旅游观光!他还吹嘘自己说,应该感谢徐才厚首长的关照,是他给我弄到赴美赴日访问的指标。
生性耿直的谢学江,看不惯刘兴俊的做派及腐败行为,因此多次在不同场合给予批评。从此两人产生矛盾。但由于谢学江行得正、站得直,刘兴俊对他也无何奈可。
被划成极右分子劳教期间,谢学江的妻子赵某某年仅21岁,两人生有一女,1959年10月8日两人被迫离婚。赵某某改嫁他人。骨肉分离。
赵某某再嫁后,由于当时谢学江正在劳改队服刑,女儿就由赵某某带走抚养,但赵某某的第二任丈夫马增业对女儿及其不好,经常打骂、虐待。
谢学江平反后,多次与前妻协商,想让女儿回到自己身边,但一直未果。1986年,当谢学江再一次听到女儿被其继父暴打的消息后,赶到前妻家,与马增业发生争吵,并骂了马增业一句:“你禽兽不如。”
谢学江早就是刘兴俊的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此事发生后,刘兴俊认为机会终于来了。
争吵、骂人事件发生后,刘兴俊上蹿下跳,先后动用公检法的关系,不断把这件事放大,最终给予谢学江判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处罚。
刑罚执行期间,刘兴俊迅速行动,以最快的速度把谢学江调出泰安市委党校,安排到了东平县酒厂。
原东平县酒厂厂长姜守智回忆说,法律规定,服刑期间不能调动工作,谢学江的调动是违法啊!所以,刘兴俊先后来酒厂三次,我们也没有接收谢学江。后来他叫县组织部长石兴平来厂,我们也没有接收谢学江。
从此以后,谢学江这个抗美援朝的功臣,就成了一个“五无”人员(无户口、无档案、无住房、无合法收入、无依靠)。直至现在。
2020年8月18日事情曾出现转机,这天下午3点,泰安市委党校现任校长陈卫东给谢学江打电话说:“学江同志,你把你的退伍复员证,包括你的历史材料拿到泰安来,我去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给你补办有关手续。”8月19日下午3时,当谢学江来到泰安市委党校后,陈卫东又对谢学江说:“学江同志,经过多次查证,你的档案被刘兴俊这伙人给你毁坏掉了。”
因保护自己的女儿,骂了一句施暴者,自己就被刘兴俊动用关系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几十年来,谢学江不断上访,但问题始终无人解决。
谢学江说:“我这个抗美援朝老兵,已经88岁了,不知道还能活几天?在我有生之年,我希望政府能恢复我19级干部的待遇,并给我一个住房,让我有一个栖身之处,不至于流落街头。”
律师被警察上门逼打疫苗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6日消息】近日,全国各地防疫人员为了完成当地指标,用尽各种硬手段、强措施逼迫民众打疫苗,可谓花样百出层出不穷。北京的扶民律师前往重庆开庭,亲身经历了被警察上门逼打疫苗的情况。
扶民律师:现在地方政府一些官员已经疯了,挨家挨户排查未接种的。都设有入境排查点,一入境就被排查出来了。我昨天在重庆某区下高铁,出站口防疫人员凶神恶煞地逐个排查,没有打苗的就地拉走。我趁乱溜出来了。
但是,晚上住宿时被警察盯上了。逼着去打苗。我脱衣展示身体手术愈合难的伤口、近期体检单和主张不能打的原因,并出示了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他还不放过,说当地医生可以作很好的检查,由他们定是打与不打。
我说,国家政策是打疫苗是知情、自愿、同意,你们这是强迫。他说我们不强迫,但执行地方政策。我无话可说,只说:除非死在这里任你们打。他并未心慈。而是核验我来此干嘛。我说我是北京律师,次日要开庭,他又核实了刑庭庭长。他看我态度非常坚决,离开时还是说出:建议在此打疫苗。
这让我心惶恐,昨天几个警察都在说每个人都有任务,打一个人给800元的奖金。而且在人口普查时虚报了好几万人口,任务完不成,领导的官职保不住。
听说,很多地方都是一样,是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的。我拔打了好几个地方的12345,根本打不通。看来,为了劝他打疫苗,这些人真的是拼了。我仍在思虑,也有一丝恐惧:今晚会不会有警察再上门逼打疫苗?我能否平安离渝吗?
我,一个走南闯北的律师竟然保护不了自己的权益,遇见逼打疫苗的也恐惧至极,普通百姓又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此恐怖,真的很无语!
目前,各个地方政府纷纷出台逼打疫苗政策。如:正阳县发布通告称,孩子开学报名,需查验亲属疫苗接种情况;如:青海民和县川口镇东大街社区提出,家庭成员无故不接种疫苗的,停办医疗、养老业务、停发低保金和残疾人补贴等,类似情况还有很多,在此不一一累述。
对此,湖北维权人士高飞认为,律师也拿强权没辙,如果信息不公开通畅,没有那么多人为争取共同的权利而发声,暴政的奴才们会极力释放人性的丑陋,他们能把威权玩弄到极致,什么人性,法治的底线根本就是个笑话。
扶民律师:现在地方政府一些官员已经疯了,挨家挨户排查未接种的。都设有入境排查点,一入境就被排查出来了。我昨天在重庆某区下高铁,出站口防疫人员凶神恶煞地逐个排查,没有打苗的就地拉走。我趁乱溜出来了。
但是,晚上住宿时被警察盯上了。逼着去打苗。我脱衣展示身体手术愈合难的伤口、近期体检单和主张不能打的原因,并出示了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他还不放过,说当地医生可以作很好的检查,由他们定是打与不打。
我说,国家政策是打疫苗是知情、自愿、同意,你们这是强迫。他说我们不强迫,但执行地方政策。我无话可说,只说:除非死在这里任你们打。他并未心慈。而是核验我来此干嘛。我说我是北京律师,次日要开庭,他又核实了刑庭庭长。他看我态度非常坚决,离开时还是说出:建议在此打疫苗。
这让我心惶恐,昨天几个警察都在说每个人都有任务,打一个人给800元的奖金。而且在人口普查时虚报了好几万人口,任务完不成,领导的官职保不住。
听说,很多地方都是一样,是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的。我拔打了好几个地方的12345,根本打不通。看来,为了劝他打疫苗,这些人真的是拼了。我仍在思虑,也有一丝恐惧:今晚会不会有警察再上门逼打疫苗?我能否平安离渝吗?
我,一个走南闯北的律师竟然保护不了自己的权益,遇见逼打疫苗的也恐惧至极,普通百姓又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此恐怖,真的很无语!
目前,各个地方政府纷纷出台逼打疫苗政策。如:正阳县发布通告称,孩子开学报名,需查验亲属疫苗接种情况;如:青海民和县川口镇东大街社区提出,家庭成员无故不接种疫苗的,停办医疗、养老业务、停发低保金和残疾人补贴等,类似情况还有很多,在此不一一累述。
对此,湖北维权人士高飞认为,律师也拿强权没辙,如果信息不公开通畅,没有那么多人为争取共同的权利而发声,暴政的奴才们会极力释放人性的丑陋,他们能把威权玩弄到极致,什么人性,法治的底线根本就是个笑话。
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
集会申请:反对变相强制接种新冠疫苗
申请负责人姓名:程晓峰职业:自由
身份证号:430202197211134013手机号:13973376733
住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华南路7号1-603#
事实和理由:
新冠肺炎对人类危害众所周知;研制和接种新冠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措施。2021年8月20日,中共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有关机构和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居民电子健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查验工作的通知》株疫防办发〔2021)70号文件。该通知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自由出入公共场所作出相应规定,并要求未接种人员在8月30日前完成接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內上市的疫苗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及时公布疫苗说明书、标签内容。国家实行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投保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因疫苗质量问题造成受种者损害的,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但网上并无新冠疫苗的相关信息,导致人们对新冠肺炎疫苗知情权和自愿接种受到影响。
申请人认为,株疫防办发〔2021〕70号文件应属行政文件。中共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是党的临时议事协调机构,不是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以党的临时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印发株疫防办发〔2021)70号文件不妥。且株疫防办发〔2021)7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自愿接种的原则,涉嫌变相强制接种疫苗、涉嫌侵犯人身自由权。
综上,申请人为了维护自愿接种原则、维护自由进出公共场所的合法权利;公开反对变相强制接种疫苗、反对非法限制自由进出公共场所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一次。
活动方式:集会、游行、静坐。
活动标语:贯彻国家自愿接种新冠疫苗!反对变相强制接种新冠疫苗!
活动口号:坚持接种自愿原则!反对变相强制接种!
活动人数:五十人之内。
活动车辆:两轮摩托十一台,双排座汽车二台。
活动音响设备种类与数量:大功率音响设备一套。
活动起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6时开始,2021年8月30日22时结束。
活动起止地点:均为株洲市炎帝广场。
活动行进路线:从炎帝广场的珠江路起,往南经泰山路、天元大桥、红旗路、田心立交桥、石峰大桥、珠江北路、炎帝广场止,慢速来回两次。
此致
株洲市公安局
申请负责人:程晓峰
2021年8月24日
身份证号:430202197211134013手机号:13973376733
住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华南路7号1-603#
事实和理由:
新冠肺炎对人类危害众所周知;研制和接种新冠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措施。2021年8月20日,中共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有关机构和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居民电子健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查验工作的通知》株疫防办发〔2021)70号文件。该通知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自由出入公共场所作出相应规定,并要求未接种人员在8月30日前完成接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內上市的疫苗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及时公布疫苗说明书、标签内容。国家实行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投保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因疫苗质量问题造成受种者损害的,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但网上并无新冠疫苗的相关信息,导致人们对新冠肺炎疫苗知情权和自愿接种受到影响。
申请人认为,株疫防办发〔2021〕70号文件应属行政文件。中共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是党的临时议事协调机构,不是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以党的临时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印发株疫防办发〔2021)70号文件不妥。且株疫防办发〔2021)7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自愿接种的原则,涉嫌变相强制接种疫苗、涉嫌侵犯人身自由权。
综上,申请人为了维护自愿接种原则、维护自由进出公共场所的合法权利;公开反对变相强制接种疫苗、反对非法限制自由进出公共场所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一次。
活动方式:集会、游行、静坐。
活动标语:贯彻国家自愿接种新冠疫苗!反对变相强制接种新冠疫苗!
活动口号:坚持接种自愿原则!反对变相强制接种!
活动人数:五十人之内。
活动车辆:两轮摩托十一台,双排座汽车二台。
活动音响设备种类与数量:大功率音响设备一套。
活动起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6时开始,2021年8月30日22时结束。
活动起止地点:均为株洲市炎帝广场。
活动行进路线:从炎帝广场的珠江路起,往南经泰山路、天元大桥、红旗路、田心立交桥、石峰大桥、珠江北路、炎帝广场止,慢速来回两次。
此致
株洲市公安局
申请负责人:程晓峰
2021年8月24日
许那案致北京市政法委书记齐静的公开信
尊敬的齐静书记:
您好,我是中国公民谢燕益,以许娜朋友的身份担任北京市东城区法院负责审理的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案件许娜、李宗泽等涉嫌破坏法律实施一案许娜的辩护人,该案尚未开庭,东城法院就悍然剥夺许娜、李宗泽的辩护权以非法的条件不让我和李宗泽的父亲为许娜、李宗泽出庭辩护,众所周知,程序合法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在给您写信以前我专门查询得知您去年年底刚刚屡新北京市政法委书记一职,而此案的立案侦查、批捕、审查起诉均发生在您履职以前,我认为有必要让您了解该案的具体情况,期望对于改变在本案中案外因素干扰司法独立、影响本案依法、公正审判之迫切现实能有所助益。
如前所述,向您报告许娜一案表达我的观点并非希望权力干涉司法独立而是乐见更高层级的权力此时能够为推动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排除权力因素对司法独立的不当影响、防止非法行径的持续发生起到积极作用。
关于剥夺辩护权一事此前(2021年5月27日)我已致信东城法院赵军院长、东城检察院贺方检察长并多次赴两机关进行沟通交涉,时至今日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对于一个如此“普通”的刑事案件,首都一级检法两部门何以竟不惜知法犯法公然剥夺辩护权呢?只要看一看起诉书就会知晓答案。按照东城检察院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起诉书所指控的两项内容来看:第一就是所谓2020年2月至6月期间(也就是去年新冠疫情爆发期间)许娜他们拍了一些照片上传至境外网站发布;第二、许娜他们作为法轮功学员偶尔在住处有聚会的情况发生。这是起诉书指控的全部涉案内容。有人就把二者联系起来借题发挥把此事政治化以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制造出一起“惊天大案”。当此多事之秋,即使站在执政党追求稳定平安的立场上来看,采取消弭社会对立、化解官民矛盾、与人为善的和解立场似乎也才是明智之举,动辄小题大做推波助澜把一件毫不足道的事情进行政治渲染炮制一个大案对当事人赶尽杀绝,劳民伤财制造一起涉及11个无辜公民的案件摧毁11个无辜家庭实在令人费解!众所周知,拍照发到网上不但是当今互联网时代网民们的生活常态,也是每逢公共事件、天灾人祸人们不安情绪的一种宣泄方式自然的反应,更是公民信息分享自救互助的公义之举,是我国宪法所保障的正当合法行为,拿它做文章是公然违反宪法、以言治罪、钳制打压言论新闻自由、剥夺信息权利的行径违背了罪刑法定的法治原则。第二个方面尤其需要指出,许娜他们仅仅由于法轮功的身份,对他们制造案件政治正确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以许娜为例,东城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所列举的历史也是不容忽略的,许娜仅仅由于收留法轮功赴京上访申冤人员就曾被判刑五年(2001年),2008年奥运会期间许娜夫妇遭到无故盘查,许娜丈夫于宙在羁押期间死亡,她再次被判刑三年。许娜出狱后一直坚持为夫申冤追查于宙的死亡真相遭遇种种非法阻碍,她常年被非法监控。东城区检察院的起诉书背离基本事实将许娜描述成为指使者、主犯、情节特别严重,明眼人一看便知这分明是把许娜置于死地的节奏,让她永远不能再追问丈夫的死因,让炮制包括她在内的信仰冤狱的元凶们永远逍遥法外。之所以煞有介事制造如此一起惊天大案不就是出于他们的法轮功身份吗?而对法轮功学员以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抓捕审判根本是错用法条(详见:《立即纠正许娜涉嫌破坏法律实施冤假错案之法律意见书》)。这场持续了二十多年的政治打压迫害运动如果最初还不为人所知的话,近年来,这一真相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为海内外全世界人所共知,其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难以估量。这场迫害运动从一开始就不是国家的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而是个别人的意志,它从一开始就是反国家、反社会、反人类的。对法轮功的非法迫害时至今日还有人继续推行没有周永康的周永康路线,继续以制造冤狱的方式绑架更多体制内的同胞、绑架整个国家与社会,让更多人背上历史的罪债,这场骇人听闻的反人类罪恶何以还在持续当中?冤狱的无形机器何以仍在暗暗运转?
齐静书记,通过查考相关信息得知您是学法律出身的,作为许娜的辩护人我仅仅要求本案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依法审理依法判决,当事人的辩护权利应得到依法保障仅此而已。如果依法审判,我可以肯定,许娜他们是无罪的,法轮功是无罪的,合法与违法,罪与非罪从来都泾渭分明。
在此作为法律人我想对包括齐书记在内的千千万万体制内的法律同仁阐述一点立场,诚如网民所言,社会的悲哀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沉默,面对邪恶,沉默就是帮凶。只要稍具智识者愿意正视历史直面良知就可以判定许娜他们不仅无罪而且他们无疑是这个国家这个族群的道德良心。我们应当知晓,冤狱的持续制造没有任何人从中受益包括江泽民周永康他们在内。这个历史包袱也是我们这个国家不可承受之重。我确信对于本案最终得到依法公正处理,是包括所有现任北京市领导以及现任中央领导都乐见其成的。
不过冤狱的机器不会自动停止下来,破除历史包袱需要转变观念和一点一滴的行动,需要我们严格依宪依法办事,我们应当对我们国家的未来有信心,对我们社会的未来有信心,面对邪恶与黑暗,每一个人的无愧与心安可能并非取决于抵抗成功与否而是取决于在这一过程中你是否尽力抵抗过!假如二十年前,由于无知及被操控的原因还有人主动去迫害法轮功制造冤狱,时至今日由于真相的不断披露以及人民的加速觉醒,几乎没有人会认为参与制造法轮功案件是一件什么值得光彩的事情了,这也正是本案尚未开庭就有人煞费苦心竭力阻挡辩护非法剥夺辩护权的原因。试想假如于心无愧何至于害怕辩护?到底怕什么?害怕摆事实讲道理依法辩护吗?害怕真相大白于天下吗?害怕制造冤狱的罪恶勾当被当庭揭穿吗?仅从这一点就足见人心所向,邪恶违法势力并非有多么强大,没有人愿意无缘无故制造冤狱,也没有人愿意背上历史的债务。只要我们每个人愿意尽一份力就有希望,冤狱的机器就可以停止下来。我们应当知晓,我们正面临一场历史巨变,违法与合法、善恶是非,每个人都面临抉择一个救赎的机会,我们不仅要对自己负责,我们还要对我们彼此之间、我们的同胞兄弟姐妹不分族群、身份、体制内外都承担着一份责任,这也正是我向您向体制内同胞表达我的一点立场的原因。
此致
政祺!
许娜辩护人:谢燕益
2021年8月23日
纠正违法渎职行为保障辩护权利紧急申告书
东城区法院并赵军院长: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谢燕益,受许娜及其家属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担任贵院审理的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许娜的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2021年5月8日,本辩护人将法定辩护手续即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授权委托书提交给贵院刑庭主审法官白崇伟的书记员徐一微法官,嗣后领取了起诉书副本一份并进行了阅卷方面的交涉沟通。5月25日突然接到一位自称白崇伟法官助理的张姓女法官电话(84190276),她告知我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不能担任辩护人。
5月26日下午,本人携带多份近期参加辩护的高院、中院裁判文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专程前往贵院约见白崇伟法官,意图与其进行良好沟通依法解决辩护问题。白法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坚持要求本人去开具什么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且进一步要求还要开什么朋友关系证明,本辩护人在向其展示本人近期参与辩护案件的裁判文书后表示,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等证明不但于法无据而且也有违司法实践中的惯例,根据最高院刑诉法的最新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辩护人仅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身份证明及当事人委托书,无义务提交其他任何材料。当然本人从善意理解法官核实辩护人身份法定职责的立场出发向白法官建议,如有必要,本人可以出具书面声明或配合法院对此专门做一个笔录。最终白法官未接受我的建议彼此存在较大争议,临别时我要求白法官立即将此事向院长作出汇报。与白法官见面后,为了解决问题,我又联系了贵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赵金迪法官(电话:84190295)向其反映该情况。
东城区法院作为首都一级法院,白崇伟作为贵院一位资深法官,应当知晓,刑诉法第三十三条、最高院关于刑诉法最新司法解释四十二条之规定;应当知晓,人民法院承担保障当事人辩护权的法定职责;应当知晓,司法实践中如何充分保障亲友辩护的惯例通行做法;应当知晓,对于公权力法无授权则禁止,对于私权利法无禁止则自由的法治原则。应当知晓,本案作为一起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无论最终实体结果如何,人民法院对保障当事人辩护权及程序合法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知晓,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但属于有罪推定思维于法无据而且有违法治文明侮辱人格;应当知晓许娜及其家属坚持由我作为其辩护人的立场不会改变,刑诉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权聘请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一名辩护人还是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律师还是委托亲友辩护是当事人的权利,是否充分保障辩护权应以当事人意志为准而不能以法官意志为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委托辩护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本人一向秉持与人为善的立场,认为自己有义务让赵院长您充分了解具体情况,也相信对具体情况的充分了解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本人认为,法官及人民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与当事人及辩护人对法律的认识理解上存在分歧很正常,如果经过充分沟通,明知法律规定仍然故意违法恣意妄为就不仅是认识上的问题了,公然剥夺辩护权是严重的滥用职权行为。大家都知道,即使在周永康执掌政法大权时期都没有肆意剥夺辩护权,今天中央正在进行整风肃纪对政法队伍、司法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案尚未开庭法官即违法剥夺辩护权何以公正审案?如无法律依据非法剥夺辩护权造成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贵机关作为许娜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的审判机关,恳请你们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纠正不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此致
审祺!
申告人暨许娜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谢燕益
2021/5/27
纠正违法渎职行为保障辩护权利紧急申告书
东城区检察院并贺方检察长: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谢燕益,受许娜及其家属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担任贵院起诉的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许娜的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2021年5月8日,本辩护人将法定辩护手续即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授权委托书提交给东城法院刑庭主审法官白崇伟的书记员徐一微法官,嗣后领取了起诉书副本一份并进行了阅卷方面的交涉沟通。5月25日突然接到一位自称白崇伟法官助理的张姓女法官电话(84190276),她告知我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不能担任辩护人。
5月26日下午,本人携带多份近期参加辩护的高院、中院裁判文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专程前往东城法院约见白崇伟法官,意图与其进行良好沟通依法解决辩护问题。白法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坚持要求本人去开具什么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且进一步还要求开什么朋友关系证明,本辩护人在向其展示本人近期参与辩护案件的裁判文书后表示,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等证明不但于法无据而且也有违司法实践中的惯例,根据最高院刑诉法的最新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辩护人仅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身份证明及当事人委托书,无义务提交其他任何材料。当然本人从善意理解法官核实辩护人身份法定职责的立场出发向白法官建议,如有必要,本人可以出具书面声明或配合法院对此专门做一个笔录。最终白法官未接受我的建议彼此存在较大争议。
东城区法院作为首都一级法院,白崇伟作为一位资深法官,应当知晓,刑诉法第三十三条、最高院关于刑诉法最新司法解释四十二条之规定;应当知晓,人民法院承担保障当事人辩护权的法定职责;应当知晓,司法实践中如何充分保障亲友辩护的惯例通行做法;应当知晓,对于公权力法无授权则禁止,对于私权利法无禁止则自由的法治原则。应当知晓,本案作为一起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无论最终实体结果如何,人民法院对保障当事人辩护权及程序合法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知晓,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但属于有罪推定思维于法无据而且有违法治文明侮辱人格;应当知晓许娜及其家属坚持由我作为其辩护人的立场不会改变,刑诉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权聘请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一名辩护人还是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律师还是委托亲友辩护是当事人的权利,是否充分保障辩护权应以当事人意志为准而不能以法官意志为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委托辩护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本人认为,法官及人民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与当事人及辩护人对法律的认识理解上存在分歧很正常,如果经过充分沟通,明知法律规定仍然故意违法恣意妄为就不仅是认识上的问题了,公然剥夺辩护权是严重的滥用职权行为。大家都知道,即使在周永康执掌政法大权时期都没有肆意剥夺辩护权,今天中央正在进行整风肃纪对政法队伍、司法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案尚未开庭法官即违法剥夺辩护权何以公正审案?如无法律依据非法剥夺辩护权造成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贵机关作为许娜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的公诉机关也是法律监督机关,恳请你们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纠正不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此致
检祺!
申告人暨许娜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谢燕益
2021/5/27
立即纠正许娜破坏法律实施冤假错案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谢燕益,受当事人许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担任其涉嫌破坏法律实施一案的辩护人。本辩护人通过了解相关案情以及对相关法律进行分析,认为由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立案、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东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许娜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案件是东城公安分局、东城区检察院两部门基于对法律的错误认识造成的一场冤假错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你们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主动纠正冤假错案确保无罪的当事人许娜得到公正对待,立即依法撤销该案以避免你们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事实与理由如下:
众所周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二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立案、起诉许娜是由于其修炼和信仰法轮功。诸如此类案件一般仅仅由于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或者由于这个群体坚持自己的信仰被非法打压迫害后向社会申冤、维权、讲真相就遭到进一步的打压迫害几乎成为一种常态。由于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缺乏法律依据,并且为达非法目的从一开始就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故意错用法条即刑法三百条造成大量信仰冤狱。肇始于1999年持续了近21年一场专门针对法轮功的非法镇压迫害运动,如果最初还不为人所知的话,近年来,这一真相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为海内外全世界人所共知,其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难以估量。这场迫害运动从一开始就不是国家的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而是个别人的意志,我们需要将个别人的意志与国家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加以区分,个别人的意志不仅不能代表国家、代表执政党而且可能因其违法性是反国家、反党、反社会、反人类的。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不能因为个别人的错误而承担如此大的代价。我们每一位社会公民、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不仅不应该执行个别人的错误意志,而且还有义务、有责任坚决与这种错误意志、错误行为作斗争,以捍卫国家的正当意志、法律的正当意志、执政党的正当意志,坚持原则,不跟反法治、反国家、反人类的恶行站在一起,如此才能真正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法治以及维护执政党的权威。作为一个公民、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或者是一名党员应当好好学习一下宪法、党章,以及文革结束以来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决议,看一看历史,看一看人类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文明的。
过去二十年间,各地公检法在处理法轮功案件时根本没有像通常那样按照一个常规的刑事案件来加以对待。在法轮功蒙冤的一个个案例中,无罪推定、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司法中立等法律原则一概不被适用,与此相反,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依据大量法轮功学员仍被定期抓捕、被枉法裁判制造冤狱,千千万万的司法冤狱被持续制造。
与此同时,这场运动是人类有史以来世所罕见的一场戕害人权、群体灭绝的严重反人类事件。中共十八大之后,尽管这场丧尽天良的迫害行径仍然得以延续,但是辩护人认为,从一般人性来判断习近平先生不可能愿意背上这笔历史的债务。辩护人认为,习近平先生以及更多现任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会越来越深入了解其事实真相,所有人会越来越看清此类案件的本质。不管过去如何,从今天开始,这场迫害必须被正视,必须尽快停止下来,它需要体制内外所有中华儿女的共同努力,让非法迫害的行为得到及时的关注和纠正,辩护人不相信现任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谁会心甘情愿背上这样一个残害百姓、荼毒生灵的历史罪债。虽然二十年来由于少数反人类的邪恶犯罪分子把持政法大权在全国范围内制造了大量法轮功学员的冤假错案,但近年来“法轮功”案件从普遍重判向轻判进行无罪化处理是个发展趋势,并且在本案发生之前各地出现诸多法轮功案件审而不判、发回重审、免于追究刑事责责、不起诉、撤销案件、无罪释放的案例,充分彰显了人性良知的日益觉醒。
众所周知,政教分离是一项通行的国际准则,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了包括保障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的内容。世俗权力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权力不能对公民信仰权利予取予夺。由此可知,任何处置宗教信仰的法律政策自然因其违宪性而失效;众所周知,由于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缺乏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以刑法三百条所谓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是适用法律错误,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众所周知,法轮功学员在1999年以前只是学法练功并没有向社会散发传播资料、讲真相的现象,而1999年之后,由于他们遭受了各种诬蔑和打压迫害(比如央视炮制天安门自焚假新闻以及各大官媒铺天盖地对其妖魔化指斥其为邪教组织等等)并且以劳教、判刑、洗脑班、酷刑等各种手段打压迫害信仰者甚至时常出现致伤、致残、致死的现象以及活摘器官这一骇人听闻的事件,对法轮功的迫害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为了申冤与反迫害他们不得不走向社会,告诉不明真相的世人他们不是邪教组织,他们是好人,他们遭到了诬蔑以及发生在他们身上的种种遭遇与不公。在这一过程中,镇压与迫害是起因,申冤与抗争则是被迫的回应,他们之所以要到社会上去发资料、讲真相,是因为迫害在先,并且迫害的现象十分普遍极其严重。
众所周知,镇压迫害法轮功运动的发生有其历史背景和政治上的原因,1999年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为了巩固和延续其权势地位利用手中权力发动一场全面镇压、迫害法轮功群体的运动,从中央到地方专门成立了镇压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即所谓的反邪教办。而江的党羽以及大量体制内公职人员或者慑于江的权势或者基于既得利益、政治风险的考量紧跟政治形势利用手中权力谮越宪法、法律,统驭公、检、法、宣传等国家机器大肆抓捕、迫害、诬蔑法轮功学员。一场空前惨烈的镇压与反镇压、迫害与反迫害的较量就此拉开序幕。
众所周知,二十年以来,法轮功群体面对肆意剥夺其信仰权利对这一群体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打压迫害、群体灭绝的遭遇,他们的不平和抗争应是作为一个人来讲的正常反应。他们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多年遭遇的不公与迫害导致个人及家庭陷入极端悲惨的境地,但是他们始终有一个最基本的底线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面对如此巨大的人生苦难和悲惨命运他们从来没有采取过任何不适当的行为,比如因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报复社会破坏社会秩序、采用暴力等手段对抗政府进行过激违法犯罪行为等现象,他们和他们的家属,还愿意找律师辩护,对我们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还寄予了希望和信赖、对法律还有着某种信任对人性和良知也有期待。(我的法律同仁们应该注意到,近年来全国各地暴力恶性事件逐年增多,而与此相反的是:尽管由于个别当权者的错误,自1999年以来全国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人类有史以来极为罕见的残酷迫害与镇压,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流离失所,但他们对这种不公与残忍仍然能够以和平、理性、忍让、克制的态度回应之,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依靠对信念的执守,相信善的力量,可歌可泣的和平申冤与抗争,向世人讲清真相,告诉不明真相的人们,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法轮功是被人诬蔑的。即使承受着自己、亲人和同胞们被多次制造冤狱、亲人同胞们被迫害致死、致残乃至被活摘器官等种种难以想象的苦痛,承受着生离死别、千古奇冤,但仍然坚守信仰相信正义必胜,从来没有以暴易暴以怨报怨,全国没有发生过一起法轮功学员因遭受迫害与不公而采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鸣冤雪耻的事件,这是一种怎样的舍身救世精神,这是一种怎样的大慈大悲情怀?)如果非要说法轮功学员有罪那只有“腹诽”“言论犯罪”“思想犯罪”、“表达犯罪”、“捍卫信仰、尊严、生命与基本人权犯罪”。很明显,法轮功学员不是侵犯者而是受害人。
众所周知,从法轮功信仰者持有或者散发的资料内容来看,即使这些物品被传播散发出去也根本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这些物品大致涉及到三方面内容:第一、出世的意识形态理论、超验的世界观主张,在法轮功信仰者看来,这个世界分多个层次,多层空间世界由神佛主宰。这些信仰层面的问题人生观的问题由人自己选择对现实社会没有直接关系。第二、对他们多年来因信仰遭受的不公、被妖魔化加以澄清披露,比如法轮功信仰者认为天安门自焚是制造出来的并非真实发生的事件,法轮功习练者是好人而不是什么邪教组织等等,这些内容也不可能对社会有丝毫的危害性。第三部分,无外乎涉及到对执政党、政府的一些谩骂、批评、历史评价,首先这些批评、谩骂为何发生有没有值得反思警醒的地方是其中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其次这些谩骂、批评、评价客观不客观对不对暂且不论,尽管辩护人反对极端的情绪化的言论,但即使是极端的谩骂、批评也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并且绝不属于刑事处罚的范畴是显而易见的。
众所周知,其实从江泽民1999年7月20日发动全面镇压法轮功运动开始,对于执政党来说就将必然酿成文革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的历史错误。当初当权者完全可以选择以法治的方式而不是以斗争哲学搞运动的方式来对待新出现的社会问题、群体性事件。假如当初面对法轮功上访,如发生冲击国家机关、打砸抢烧、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现象则完全可以按照现代的法治理念将违法者绳之于法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运动方式加以对待,如果当权者选择运用法治的手段处理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则师出有名,谁都无话可说,并且始终占据道义高地。当权者依据宪法法律正当行使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秩序依法处理自然无可厚非。可遗憾的是,当权者自恃手中的权力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谮越宪法、法律发动了一场完全没有必要的政治迫害运动,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人道灾难,也导致当局背上沉重的历史包袱深陷罪恶泥沼当中。
早在2010年前后,辩护人在给法轮功学员辩护时就明确提出了:“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违背历史潮流将会带来更大的人道灾难付出更大的政治代价!”至今辩护人仍然坚持这一立场并且还坚持认为:“法轮功冤案不平,国难未已!”因为大量法轮功冤狱的系统制造不单影响到千千万万法轮功信众及其家庭的命运而且长久以来它直接侵蚀摧毁了中国整个司法系统得以维系的合法性基础和任何进行良性改革建设的可能。
二十年以来,全国上下司法工作人员或者明知法轮功当事人无罪但慑于当权者的权势或者对刑法三百条罪名存在错误、模糊认识,滥用刑罚处置法轮功信仰者、申冤者,造成大量冤假错案。对法轮功的镇压与迫害无异于消灭良善、对人性开战,这场运动严重毒害扭曲了正常的人性与道德,与此同时,在一个国家的内部始终存在着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正考验着每个人对于是非善恶、正义邪恶的选择与立场!这件事情同时也必然与这个时代的变革,这个国家的前途紧密相联。
众所周知,中国大陆的法治建设肇始于改革开放之后即上个世纪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从人类的历史发展来看,中国社会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建设应该说才刚刚起步,社会上下的法治观念还十分淡薄而专制思想则根深蒂固,加之一些当权者、既得利益者的倒行逆施,权力难以得到有效制约。由于这些历史和个人的原因,这场人为制造的冤狱也造成无数当权者、司法人员为违法行为背书,背负了一个沉重的历史包袱,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无论那些主动的违法者还是被动的违法者无不担心,如果真正贯彻法律的意志,势必影响到自己的现实权力、地位、利益乃至受到清算,因此使得大量法轮功冤狱无法翻转,冤狱仍在被不断维系制造当中。毋庸讳言,面对法轮功冤狱终将有一天得到纠正并且这一天正在日渐迫近的形势,有人想继续把法轮功案件政治化,意图延续对法轮功群体的非法迫害,绑架整个国家、整个社会让体制内更多同僚背上历史债务,如此一来那些制造冤狱背上历史债务者才会有安全感!
辩护人认为,立即纠正这一历史错误才是明智的选择,无论如何,无辜的百姓不能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从常识判断,不排除当前的执政者愿意切割历史包袱,与此同时也不难想见,过去二十年间已有千千万万的体制内官员、公检法干警背上了历史债务制造了大量的信仰冤狱,导致一场空前的浩劫。警察系统、司法系统乃至整个国家机器为法轮功冤狱背书,被这个政治错误、历史包袱所挟持绑架达到不堪重负、积重难返的地步!
辩护人也注意到,针对法轮功问题2017年初,两高新出台了《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文件明确废止了1999年及2001年的两个司法解释,相较于后两者而言,这个文件大大提高了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的门槛,这或许为解决该历史问题创造了一个良好契机,仔细研读这个文件不难得出如下结论:对待法轮功案件能不抓就不抓,能不捕就不捕、能不判就不判,其文件的精神实质就是:“停止迫害”四个字!
纠正这一历史性错误无疑极具挑战性,必然会遭遇诸多困难和阻力,需要更多的耐心和努力,但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人权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全球化、信息化的加速发展让普世价值遍及世界的各个角落。从迫害法轮功这件事上来看,那些作恶者从起初的气势汹汹、肆无忌惮到今天的讳莫如深、回避与恐惧,作恶者也自知罪责难逃!我们不难发现,停止迫害,彻底纠正这一历史错误,不仅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正义之举,与此同时,我们可能还低估了人民的普遍觉醒、低估了现行体制内坚守良知的法治力量、正义力量、低估了海内外全人类的进步力量!无疑这是一个人性觉醒、神性复归的时代,我们更应该看到少数既得利益者反法治、反正义、反人类的邪恶势力日益陷于孤立和挫败当中,毕竟大多数参与的司法工作人员都是被裹挟进这场运动当中的,应当说,过去制造法轮功冤狱的主要责任不在基层,而今天则不同了,自今日始,只有勇于直面错误纠正错误,弃恶从善才有未来!
对于当权者来说停止迫害走向和解才是唯一的出路,只有摒弃斗争哲学用爱与善意化解仇恨、苦毒才可以摆脱互害的社会现状避免社会陷入无序动荡的深渊,中国全社会需要一起面对这个挑战,以开启一个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中国的崭新前景,共担人道使命!
毋庸讳言,伴随而来的这场时代变革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信仰的较量,是非、善恶贯穿于始终!近二十年来对于法轮功的迫害与反迫害已经越来越具有了某种普遍性和全球意义,它已不单单是个别人、个别群体(法轮功)的事情了,它关乎每个公民的生命与尊严,关乎每个公民的抉择与立场乃至全人类的共同尊严与未来!这是一场和平与暴力、文明与野蛮、自由与奴役、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谁都无法置身事外。在这场较量当中,可以确信的是,人心向善、人们对于光明前景、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这一人性的普遍诉求决定着,真善美爱作为普适价值的信仰将会日益彰显与坚固起来!无论是谁?即使恶魔也时常装扮成正义与良善的形象。是非善恶就在你我心中,人心所向的普适信仰把大家联结在一起,它在每个人的心中,我们不但可以彼此验证而且可以收获喜悦,凭着它,人们不再恐惧,无往不胜!
许娜辩护人:谢燕益
2021年8月23日
您好,我是中国公民谢燕益,以许娜朋友的身份担任北京市东城区法院负责审理的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案件许娜、李宗泽等涉嫌破坏法律实施一案许娜的辩护人,该案尚未开庭,东城法院就悍然剥夺许娜、李宗泽的辩护权以非法的条件不让我和李宗泽的父亲为许娜、李宗泽出庭辩护,众所周知,程序合法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在给您写信以前我专门查询得知您去年年底刚刚屡新北京市政法委书记一职,而此案的立案侦查、批捕、审查起诉均发生在您履职以前,我认为有必要让您了解该案的具体情况,期望对于改变在本案中案外因素干扰司法独立、影响本案依法、公正审判之迫切现实能有所助益。
如前所述,向您报告许娜一案表达我的观点并非希望权力干涉司法独立而是乐见更高层级的权力此时能够为推动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排除权力因素对司法独立的不当影响、防止非法行径的持续发生起到积极作用。
关于剥夺辩护权一事此前(2021年5月27日)我已致信东城法院赵军院长、东城检察院贺方检察长并多次赴两机关进行沟通交涉,时至今日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对于一个如此“普通”的刑事案件,首都一级检法两部门何以竟不惜知法犯法公然剥夺辩护权呢?只要看一看起诉书就会知晓答案。按照东城检察院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起诉书所指控的两项内容来看:第一就是所谓2020年2月至6月期间(也就是去年新冠疫情爆发期间)许娜他们拍了一些照片上传至境外网站发布;第二、许娜他们作为法轮功学员偶尔在住处有聚会的情况发生。这是起诉书指控的全部涉案内容。有人就把二者联系起来借题发挥把此事政治化以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制造出一起“惊天大案”。当此多事之秋,即使站在执政党追求稳定平安的立场上来看,采取消弭社会对立、化解官民矛盾、与人为善的和解立场似乎也才是明智之举,动辄小题大做推波助澜把一件毫不足道的事情进行政治渲染炮制一个大案对当事人赶尽杀绝,劳民伤财制造一起涉及11个无辜公民的案件摧毁11个无辜家庭实在令人费解!众所周知,拍照发到网上不但是当今互联网时代网民们的生活常态,也是每逢公共事件、天灾人祸人们不安情绪的一种宣泄方式自然的反应,更是公民信息分享自救互助的公义之举,是我国宪法所保障的正当合法行为,拿它做文章是公然违反宪法、以言治罪、钳制打压言论新闻自由、剥夺信息权利的行径违背了罪刑法定的法治原则。第二个方面尤其需要指出,许娜他们仅仅由于法轮功的身份,对他们制造案件政治正确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以许娜为例,东城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所列举的历史也是不容忽略的,许娜仅仅由于收留法轮功赴京上访申冤人员就曾被判刑五年(2001年),2008年奥运会期间许娜夫妇遭到无故盘查,许娜丈夫于宙在羁押期间死亡,她再次被判刑三年。许娜出狱后一直坚持为夫申冤追查于宙的死亡真相遭遇种种非法阻碍,她常年被非法监控。东城区检察院的起诉书背离基本事实将许娜描述成为指使者、主犯、情节特别严重,明眼人一看便知这分明是把许娜置于死地的节奏,让她永远不能再追问丈夫的死因,让炮制包括她在内的信仰冤狱的元凶们永远逍遥法外。之所以煞有介事制造如此一起惊天大案不就是出于他们的法轮功身份吗?而对法轮功学员以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抓捕审判根本是错用法条(详见:《立即纠正许娜涉嫌破坏法律实施冤假错案之法律意见书》)。这场持续了二十多年的政治打压迫害运动如果最初还不为人所知的话,近年来,这一真相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为海内外全世界人所共知,其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难以估量。这场迫害运动从一开始就不是国家的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而是个别人的意志,它从一开始就是反国家、反社会、反人类的。对法轮功的非法迫害时至今日还有人继续推行没有周永康的周永康路线,继续以制造冤狱的方式绑架更多体制内的同胞、绑架整个国家与社会,让更多人背上历史的罪债,这场骇人听闻的反人类罪恶何以还在持续当中?冤狱的无形机器何以仍在暗暗运转?
齐静书记,通过查考相关信息得知您是学法律出身的,作为许娜的辩护人我仅仅要求本案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依法审理依法判决,当事人的辩护权利应得到依法保障仅此而已。如果依法审判,我可以肯定,许娜他们是无罪的,法轮功是无罪的,合法与违法,罪与非罪从来都泾渭分明。
在此作为法律人我想对包括齐书记在内的千千万万体制内的法律同仁阐述一点立场,诚如网民所言,社会的悲哀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沉默,面对邪恶,沉默就是帮凶。只要稍具智识者愿意正视历史直面良知就可以判定许娜他们不仅无罪而且他们无疑是这个国家这个族群的道德良心。我们应当知晓,冤狱的持续制造没有任何人从中受益包括江泽民周永康他们在内。这个历史包袱也是我们这个国家不可承受之重。我确信对于本案最终得到依法公正处理,是包括所有现任北京市领导以及现任中央领导都乐见其成的。
不过冤狱的机器不会自动停止下来,破除历史包袱需要转变观念和一点一滴的行动,需要我们严格依宪依法办事,我们应当对我们国家的未来有信心,对我们社会的未来有信心,面对邪恶与黑暗,每一个人的无愧与心安可能并非取决于抵抗成功与否而是取决于在这一过程中你是否尽力抵抗过!假如二十年前,由于无知及被操控的原因还有人主动去迫害法轮功制造冤狱,时至今日由于真相的不断披露以及人民的加速觉醒,几乎没有人会认为参与制造法轮功案件是一件什么值得光彩的事情了,这也正是本案尚未开庭就有人煞费苦心竭力阻挡辩护非法剥夺辩护权的原因。试想假如于心无愧何至于害怕辩护?到底怕什么?害怕摆事实讲道理依法辩护吗?害怕真相大白于天下吗?害怕制造冤狱的罪恶勾当被当庭揭穿吗?仅从这一点就足见人心所向,邪恶违法势力并非有多么强大,没有人愿意无缘无故制造冤狱,也没有人愿意背上历史的债务。只要我们每个人愿意尽一份力就有希望,冤狱的机器就可以停止下来。我们应当知晓,我们正面临一场历史巨变,违法与合法、善恶是非,每个人都面临抉择一个救赎的机会,我们不仅要对自己负责,我们还要对我们彼此之间、我们的同胞兄弟姐妹不分族群、身份、体制内外都承担着一份责任,这也正是我向您向体制内同胞表达我的一点立场的原因。
此致
政祺!
许娜辩护人:谢燕益
2021年8月23日
纠正违法渎职行为保障辩护权利紧急申告书
东城区法院并赵军院长: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谢燕益,受许娜及其家属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担任贵院审理的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许娜的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2021年5月8日,本辩护人将法定辩护手续即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授权委托书提交给贵院刑庭主审法官白崇伟的书记员徐一微法官,嗣后领取了起诉书副本一份并进行了阅卷方面的交涉沟通。5月25日突然接到一位自称白崇伟法官助理的张姓女法官电话(84190276),她告知我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不能担任辩护人。
5月26日下午,本人携带多份近期参加辩护的高院、中院裁判文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专程前往贵院约见白崇伟法官,意图与其进行良好沟通依法解决辩护问题。白法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坚持要求本人去开具什么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且进一步要求还要开什么朋友关系证明,本辩护人在向其展示本人近期参与辩护案件的裁判文书后表示,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等证明不但于法无据而且也有违司法实践中的惯例,根据最高院刑诉法的最新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辩护人仅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身份证明及当事人委托书,无义务提交其他任何材料。当然本人从善意理解法官核实辩护人身份法定职责的立场出发向白法官建议,如有必要,本人可以出具书面声明或配合法院对此专门做一个笔录。最终白法官未接受我的建议彼此存在较大争议,临别时我要求白法官立即将此事向院长作出汇报。与白法官见面后,为了解决问题,我又联系了贵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赵金迪法官(电话:84190295)向其反映该情况。
东城区法院作为首都一级法院,白崇伟作为贵院一位资深法官,应当知晓,刑诉法第三十三条、最高院关于刑诉法最新司法解释四十二条之规定;应当知晓,人民法院承担保障当事人辩护权的法定职责;应当知晓,司法实践中如何充分保障亲友辩护的惯例通行做法;应当知晓,对于公权力法无授权则禁止,对于私权利法无禁止则自由的法治原则。应当知晓,本案作为一起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无论最终实体结果如何,人民法院对保障当事人辩护权及程序合法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知晓,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但属于有罪推定思维于法无据而且有违法治文明侮辱人格;应当知晓许娜及其家属坚持由我作为其辩护人的立场不会改变,刑诉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权聘请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一名辩护人还是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律师还是委托亲友辩护是当事人的权利,是否充分保障辩护权应以当事人意志为准而不能以法官意志为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委托辩护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本人一向秉持与人为善的立场,认为自己有义务让赵院长您充分了解具体情况,也相信对具体情况的充分了解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本人认为,法官及人民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与当事人及辩护人对法律的认识理解上存在分歧很正常,如果经过充分沟通,明知法律规定仍然故意违法恣意妄为就不仅是认识上的问题了,公然剥夺辩护权是严重的滥用职权行为。大家都知道,即使在周永康执掌政法大权时期都没有肆意剥夺辩护权,今天中央正在进行整风肃纪对政法队伍、司法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案尚未开庭法官即违法剥夺辩护权何以公正审案?如无法律依据非法剥夺辩护权造成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贵机关作为许娜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的审判机关,恳请你们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纠正不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此致
审祺!
申告人暨许娜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谢燕益
2021/5/27
纠正违法渎职行为保障辩护权利紧急申告书
东城区检察院并贺方检察长: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谢燕益,受许娜及其家属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担任贵院起诉的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许娜的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2021年5月8日,本辩护人将法定辩护手续即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授权委托书提交给东城法院刑庭主审法官白崇伟的书记员徐一微法官,嗣后领取了起诉书副本一份并进行了阅卷方面的交涉沟通。5月25日突然接到一位自称白崇伟法官助理的张姓女法官电话(84190276),她告知我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不能担任辩护人。
5月26日下午,本人携带多份近期参加辩护的高院、中院裁判文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专程前往东城法院约见白崇伟法官,意图与其进行良好沟通依法解决辩护问题。白法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坚持要求本人去开具什么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且进一步还要求开什么朋友关系证明,本辩护人在向其展示本人近期参与辩护案件的裁判文书后表示,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等证明不但于法无据而且也有违司法实践中的惯例,根据最高院刑诉法的最新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辩护人仅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身份证明及当事人委托书,无义务提交其他任何材料。当然本人从善意理解法官核实辩护人身份法定职责的立场出发向白法官建议,如有必要,本人可以出具书面声明或配合法院对此专门做一个笔录。最终白法官未接受我的建议彼此存在较大争议。
东城区法院作为首都一级法院,白崇伟作为一位资深法官,应当知晓,刑诉法第三十三条、最高院关于刑诉法最新司法解释四十二条之规定;应当知晓,人民法院承担保障当事人辩护权的法定职责;应当知晓,司法实践中如何充分保障亲友辩护的惯例通行做法;应当知晓,对于公权力法无授权则禁止,对于私权利法无禁止则自由的法治原则。应当知晓,本案作为一起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无论最终实体结果如何,人民法院对保障当事人辩护权及程序合法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知晓,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但属于有罪推定思维于法无据而且有违法治文明侮辱人格;应当知晓许娜及其家属坚持由我作为其辩护人的立场不会改变,刑诉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权聘请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一名辩护人还是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律师还是委托亲友辩护是当事人的权利,是否充分保障辩护权应以当事人意志为准而不能以法官意志为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委托辩护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本人认为,法官及人民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与当事人及辩护人对法律的认识理解上存在分歧很正常,如果经过充分沟通,明知法律规定仍然故意违法恣意妄为就不仅是认识上的问题了,公然剥夺辩护权是严重的滥用职权行为。大家都知道,即使在周永康执掌政法大权时期都没有肆意剥夺辩护权,今天中央正在进行整风肃纪对政法队伍、司法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案尚未开庭法官即违法剥夺辩护权何以公正审案?如无法律依据非法剥夺辩护权造成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贵机关作为许娜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的公诉机关也是法律监督机关,恳请你们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纠正不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此致
检祺!
申告人暨许娜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谢燕益
2021/5/27
立即纠正许娜破坏法律实施冤假错案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谢燕益,受当事人许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担任其涉嫌破坏法律实施一案的辩护人。本辩护人通过了解相关案情以及对相关法律进行分析,认为由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立案、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东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许娜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案件是东城公安分局、东城区检察院两部门基于对法律的错误认识造成的一场冤假错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你们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主动纠正冤假错案确保无罪的当事人许娜得到公正对待,立即依法撤销该案以避免你们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事实与理由如下:
众所周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二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立案、起诉许娜是由于其修炼和信仰法轮功。诸如此类案件一般仅仅由于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或者由于这个群体坚持自己的信仰被非法打压迫害后向社会申冤、维权、讲真相就遭到进一步的打压迫害几乎成为一种常态。由于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缺乏法律依据,并且为达非法目的从一开始就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故意错用法条即刑法三百条造成大量信仰冤狱。肇始于1999年持续了近21年一场专门针对法轮功的非法镇压迫害运动,如果最初还不为人所知的话,近年来,这一真相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为海内外全世界人所共知,其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难以估量。这场迫害运动从一开始就不是国家的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而是个别人的意志,我们需要将个别人的意志与国家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加以区分,个别人的意志不仅不能代表国家、代表执政党而且可能因其违法性是反国家、反党、反社会、反人类的。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不能因为个别人的错误而承担如此大的代价。我们每一位社会公民、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不仅不应该执行个别人的错误意志,而且还有义务、有责任坚决与这种错误意志、错误行为作斗争,以捍卫国家的正当意志、法律的正当意志、执政党的正当意志,坚持原则,不跟反法治、反国家、反人类的恶行站在一起,如此才能真正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法治以及维护执政党的权威。作为一个公民、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或者是一名党员应当好好学习一下宪法、党章,以及文革结束以来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决议,看一看历史,看一看人类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文明的。
过去二十年间,各地公检法在处理法轮功案件时根本没有像通常那样按照一个常规的刑事案件来加以对待。在法轮功蒙冤的一个个案例中,无罪推定、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司法中立等法律原则一概不被适用,与此相反,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依据大量法轮功学员仍被定期抓捕、被枉法裁判制造冤狱,千千万万的司法冤狱被持续制造。
与此同时,这场运动是人类有史以来世所罕见的一场戕害人权、群体灭绝的严重反人类事件。中共十八大之后,尽管这场丧尽天良的迫害行径仍然得以延续,但是辩护人认为,从一般人性来判断习近平先生不可能愿意背上这笔历史的债务。辩护人认为,习近平先生以及更多现任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会越来越深入了解其事实真相,所有人会越来越看清此类案件的本质。不管过去如何,从今天开始,这场迫害必须被正视,必须尽快停止下来,它需要体制内外所有中华儿女的共同努力,让非法迫害的行为得到及时的关注和纠正,辩护人不相信现任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谁会心甘情愿背上这样一个残害百姓、荼毒生灵的历史罪债。虽然二十年来由于少数反人类的邪恶犯罪分子把持政法大权在全国范围内制造了大量法轮功学员的冤假错案,但近年来“法轮功”案件从普遍重判向轻判进行无罪化处理是个发展趋势,并且在本案发生之前各地出现诸多法轮功案件审而不判、发回重审、免于追究刑事责责、不起诉、撤销案件、无罪释放的案例,充分彰显了人性良知的日益觉醒。
众所周知,政教分离是一项通行的国际准则,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了包括保障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的内容。世俗权力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权力不能对公民信仰权利予取予夺。由此可知,任何处置宗教信仰的法律政策自然因其违宪性而失效;众所周知,由于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缺乏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以刑法三百条所谓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是适用法律错误,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众所周知,法轮功学员在1999年以前只是学法练功并没有向社会散发传播资料、讲真相的现象,而1999年之后,由于他们遭受了各种诬蔑和打压迫害(比如央视炮制天安门自焚假新闻以及各大官媒铺天盖地对其妖魔化指斥其为邪教组织等等)并且以劳教、判刑、洗脑班、酷刑等各种手段打压迫害信仰者甚至时常出现致伤、致残、致死的现象以及活摘器官这一骇人听闻的事件,对法轮功的迫害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为了申冤与反迫害他们不得不走向社会,告诉不明真相的世人他们不是邪教组织,他们是好人,他们遭到了诬蔑以及发生在他们身上的种种遭遇与不公。在这一过程中,镇压与迫害是起因,申冤与抗争则是被迫的回应,他们之所以要到社会上去发资料、讲真相,是因为迫害在先,并且迫害的现象十分普遍极其严重。
众所周知,镇压迫害法轮功运动的发生有其历史背景和政治上的原因,1999年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为了巩固和延续其权势地位利用手中权力发动一场全面镇压、迫害法轮功群体的运动,从中央到地方专门成立了镇压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即所谓的反邪教办。而江的党羽以及大量体制内公职人员或者慑于江的权势或者基于既得利益、政治风险的考量紧跟政治形势利用手中权力谮越宪法、法律,统驭公、检、法、宣传等国家机器大肆抓捕、迫害、诬蔑法轮功学员。一场空前惨烈的镇压与反镇压、迫害与反迫害的较量就此拉开序幕。
众所周知,二十年以来,法轮功群体面对肆意剥夺其信仰权利对这一群体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打压迫害、群体灭绝的遭遇,他们的不平和抗争应是作为一个人来讲的正常反应。他们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多年遭遇的不公与迫害导致个人及家庭陷入极端悲惨的境地,但是他们始终有一个最基本的底线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面对如此巨大的人生苦难和悲惨命运他们从来没有采取过任何不适当的行为,比如因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报复社会破坏社会秩序、采用暴力等手段对抗政府进行过激违法犯罪行为等现象,他们和他们的家属,还愿意找律师辩护,对我们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还寄予了希望和信赖、对法律还有着某种信任对人性和良知也有期待。(我的法律同仁们应该注意到,近年来全国各地暴力恶性事件逐年增多,而与此相反的是:尽管由于个别当权者的错误,自1999年以来全国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人类有史以来极为罕见的残酷迫害与镇压,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流离失所,但他们对这种不公与残忍仍然能够以和平、理性、忍让、克制的态度回应之,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依靠对信念的执守,相信善的力量,可歌可泣的和平申冤与抗争,向世人讲清真相,告诉不明真相的人们,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法轮功是被人诬蔑的。即使承受着自己、亲人和同胞们被多次制造冤狱、亲人同胞们被迫害致死、致残乃至被活摘器官等种种难以想象的苦痛,承受着生离死别、千古奇冤,但仍然坚守信仰相信正义必胜,从来没有以暴易暴以怨报怨,全国没有发生过一起法轮功学员因遭受迫害与不公而采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鸣冤雪耻的事件,这是一种怎样的舍身救世精神,这是一种怎样的大慈大悲情怀?)如果非要说法轮功学员有罪那只有“腹诽”“言论犯罪”“思想犯罪”、“表达犯罪”、“捍卫信仰、尊严、生命与基本人权犯罪”。很明显,法轮功学员不是侵犯者而是受害人。
众所周知,从法轮功信仰者持有或者散发的资料内容来看,即使这些物品被传播散发出去也根本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这些物品大致涉及到三方面内容:第一、出世的意识形态理论、超验的世界观主张,在法轮功信仰者看来,这个世界分多个层次,多层空间世界由神佛主宰。这些信仰层面的问题人生观的问题由人自己选择对现实社会没有直接关系。第二、对他们多年来因信仰遭受的不公、被妖魔化加以澄清披露,比如法轮功信仰者认为天安门自焚是制造出来的并非真实发生的事件,法轮功习练者是好人而不是什么邪教组织等等,这些内容也不可能对社会有丝毫的危害性。第三部分,无外乎涉及到对执政党、政府的一些谩骂、批评、历史评价,首先这些批评、谩骂为何发生有没有值得反思警醒的地方是其中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其次这些谩骂、批评、评价客观不客观对不对暂且不论,尽管辩护人反对极端的情绪化的言论,但即使是极端的谩骂、批评也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并且绝不属于刑事处罚的范畴是显而易见的。
众所周知,其实从江泽民1999年7月20日发动全面镇压法轮功运动开始,对于执政党来说就将必然酿成文革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的历史错误。当初当权者完全可以选择以法治的方式而不是以斗争哲学搞运动的方式来对待新出现的社会问题、群体性事件。假如当初面对法轮功上访,如发生冲击国家机关、打砸抢烧、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现象则完全可以按照现代的法治理念将违法者绳之于法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运动方式加以对待,如果当权者选择运用法治的手段处理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则师出有名,谁都无话可说,并且始终占据道义高地。当权者依据宪法法律正当行使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秩序依法处理自然无可厚非。可遗憾的是,当权者自恃手中的权力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谮越宪法、法律发动了一场完全没有必要的政治迫害运动,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人道灾难,也导致当局背上沉重的历史包袱深陷罪恶泥沼当中。
早在2010年前后,辩护人在给法轮功学员辩护时就明确提出了:“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违背历史潮流将会带来更大的人道灾难付出更大的政治代价!”至今辩护人仍然坚持这一立场并且还坚持认为:“法轮功冤案不平,国难未已!”因为大量法轮功冤狱的系统制造不单影响到千千万万法轮功信众及其家庭的命运而且长久以来它直接侵蚀摧毁了中国整个司法系统得以维系的合法性基础和任何进行良性改革建设的可能。
二十年以来,全国上下司法工作人员或者明知法轮功当事人无罪但慑于当权者的权势或者对刑法三百条罪名存在错误、模糊认识,滥用刑罚处置法轮功信仰者、申冤者,造成大量冤假错案。对法轮功的镇压与迫害无异于消灭良善、对人性开战,这场运动严重毒害扭曲了正常的人性与道德,与此同时,在一个国家的内部始终存在着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正考验着每个人对于是非善恶、正义邪恶的选择与立场!这件事情同时也必然与这个时代的变革,这个国家的前途紧密相联。
众所周知,中国大陆的法治建设肇始于改革开放之后即上个世纪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从人类的历史发展来看,中国社会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建设应该说才刚刚起步,社会上下的法治观念还十分淡薄而专制思想则根深蒂固,加之一些当权者、既得利益者的倒行逆施,权力难以得到有效制约。由于这些历史和个人的原因,这场人为制造的冤狱也造成无数当权者、司法人员为违法行为背书,背负了一个沉重的历史包袱,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无论那些主动的违法者还是被动的违法者无不担心,如果真正贯彻法律的意志,势必影响到自己的现实权力、地位、利益乃至受到清算,因此使得大量法轮功冤狱无法翻转,冤狱仍在被不断维系制造当中。毋庸讳言,面对法轮功冤狱终将有一天得到纠正并且这一天正在日渐迫近的形势,有人想继续把法轮功案件政治化,意图延续对法轮功群体的非法迫害,绑架整个国家、整个社会让体制内更多同僚背上历史债务,如此一来那些制造冤狱背上历史债务者才会有安全感!
辩护人认为,立即纠正这一历史错误才是明智的选择,无论如何,无辜的百姓不能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从常识判断,不排除当前的执政者愿意切割历史包袱,与此同时也不难想见,过去二十年间已有千千万万的体制内官员、公检法干警背上了历史债务制造了大量的信仰冤狱,导致一场空前的浩劫。警察系统、司法系统乃至整个国家机器为法轮功冤狱背书,被这个政治错误、历史包袱所挟持绑架达到不堪重负、积重难返的地步!
辩护人也注意到,针对法轮功问题2017年初,两高新出台了《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文件明确废止了1999年及2001年的两个司法解释,相较于后两者而言,这个文件大大提高了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的门槛,这或许为解决该历史问题创造了一个良好契机,仔细研读这个文件不难得出如下结论:对待法轮功案件能不抓就不抓,能不捕就不捕、能不判就不判,其文件的精神实质就是:“停止迫害”四个字!
纠正这一历史性错误无疑极具挑战性,必然会遭遇诸多困难和阻力,需要更多的耐心和努力,但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人权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全球化、信息化的加速发展让普世价值遍及世界的各个角落。从迫害法轮功这件事上来看,那些作恶者从起初的气势汹汹、肆无忌惮到今天的讳莫如深、回避与恐惧,作恶者也自知罪责难逃!我们不难发现,停止迫害,彻底纠正这一历史错误,不仅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正义之举,与此同时,我们可能还低估了人民的普遍觉醒、低估了现行体制内坚守良知的法治力量、正义力量、低估了海内外全人类的进步力量!无疑这是一个人性觉醒、神性复归的时代,我们更应该看到少数既得利益者反法治、反正义、反人类的邪恶势力日益陷于孤立和挫败当中,毕竟大多数参与的司法工作人员都是被裹挟进这场运动当中的,应当说,过去制造法轮功冤狱的主要责任不在基层,而今天则不同了,自今日始,只有勇于直面错误纠正错误,弃恶从善才有未来!
对于当权者来说停止迫害走向和解才是唯一的出路,只有摒弃斗争哲学用爱与善意化解仇恨、苦毒才可以摆脱互害的社会现状避免社会陷入无序动荡的深渊,中国全社会需要一起面对这个挑战,以开启一个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中国的崭新前景,共担人道使命!
毋庸讳言,伴随而来的这场时代变革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信仰的较量,是非、善恶贯穿于始终!近二十年来对于法轮功的迫害与反迫害已经越来越具有了某种普遍性和全球意义,它已不单单是个别人、个别群体(法轮功)的事情了,它关乎每个公民的生命与尊严,关乎每个公民的抉择与立场乃至全人类的共同尊严与未来!这是一场和平与暴力、文明与野蛮、自由与奴役、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谁都无法置身事外。在这场较量当中,可以确信的是,人心向善、人们对于光明前景、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这一人性的普遍诉求决定着,真善美爱作为普适价值的信仰将会日益彰显与坚固起来!无论是谁?即使恶魔也时常装扮成正义与良善的形象。是非善恶就在你我心中,人心所向的普适信仰把大家联结在一起,它在每个人的心中,我们不但可以彼此验证而且可以收获喜悦,凭着它,人们不再恐惧,无往不胜!
许娜辩护人:谢燕益
2021年8月23日
苏州周金丹家面临违法强拆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5日消息】周金丹家位于苏州市姑苏区花锦街道花锦村430号(苏州火车站北广场后面),今天2021年8月24日要被强拆,她请求大家关注。周金丹称,拆迁方用国有土地拆迁许可证在集体土地上拆迁,法院给政府违法背书,裁定强拆。试问:到底是谁在和依法治国对抗?
今年76岁的周金丹,是苏州市姑苏区苏锦街道花锦村430号公民,是一位独居老人。
周金丹说,“今年七月份以来,一直有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杂人员上门寻衅滋事,自称是为政府工作,是苏锦街道派来的,有政府文件,驱赶有合法居住手续、陪伴照顾我十多年的徐兰银夫妇,并声称住在这里有生命危险,扬言要拆我房屋。”
周金丹于7月19日、8月7日两次报警,求助公安查明这伙社会闲杂人员的身份,阻止上门寻衅滋事,但没有效果。
8月12日上午8点,周金丹发现她房间的玻璃窗被击穿一个洞,于是再次报警,警察确定是气枪所击,幸亏她这两天没住在家,才幸免于祸。
周金丹说,“持有气枪也是违法,我再次要求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查明违法犯罪事实。2018年,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运动,就是确保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
周金丹称,“苏州市政府部门对抗中央、明目张胆勾结黑恶势力,雇佣纹身、大金链特征的黑社会人员,上门寻衅滋事,从威胁、恐吓、驱赶发展到暴力手段。我和徐兰银夫妇的生命安全危在旦夕,事态很严重。”
“因此,我紧急申请公安部门高度重视,警惕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严查保护伞,加强打击违法犯罪,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盼认真履责,并给予申请人书面答复,如造成后果,必将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及具体人员的责任!”周金丹表示。
据悉,2008年3月23日,苏州市住建局颁发苏建拆许字(2008)第2号拆迁许可证,拆迁单位是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苏州市姑苏区花锦村430号集体土地宅基地上的合法房屋产权人是丁善如,其于2008年病故,现该房屋的合法使用人是他的结发妻子周金丹。
通过一系列的信息公开和复议等告知,周金丹发现,2020年,苏州市发改委的立项批文,江苏省发改委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告知书:苏发改(2006)91号批复,不是立项批文,不涉及征地拆迁,与花锦村430号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无关系。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信息公开答复,苏土储复(2007)第022号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告知书,市平江商务中心范围内,经市政府批准统一将收回的国有土地交由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与花锦村430号的土地无关系。
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花锦村二组花锦村430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的批准文件没有。
2021年8月7日,有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杂人员上门寻衅滋事,驱赶有合法居住权的公民。
2021年8月12日,周金丹发现房间玻璃被枪击穿,报了警,拍了视频,并于8月16日向苏锦派出所、姑苏公安分局、苏州市公安局、江苏省公安厅、国家公安部邮寄紧急申请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和生命安全。
周金丹电话:18262034903
今年76岁的周金丹,是苏州市姑苏区苏锦街道花锦村430号公民,是一位独居老人。
周金丹说,“今年七月份以来,一直有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杂人员上门寻衅滋事,自称是为政府工作,是苏锦街道派来的,有政府文件,驱赶有合法居住手续、陪伴照顾我十多年的徐兰银夫妇,并声称住在这里有生命危险,扬言要拆我房屋。”
周金丹于7月19日、8月7日两次报警,求助公安查明这伙社会闲杂人员的身份,阻止上门寻衅滋事,但没有效果。
8月12日上午8点,周金丹发现她房间的玻璃窗被击穿一个洞,于是再次报警,警察确定是气枪所击,幸亏她这两天没住在家,才幸免于祸。
周金丹说,“持有气枪也是违法,我再次要求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查明违法犯罪事实。2018年,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运动,就是确保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
周金丹称,“苏州市政府部门对抗中央、明目张胆勾结黑恶势力,雇佣纹身、大金链特征的黑社会人员,上门寻衅滋事,从威胁、恐吓、驱赶发展到暴力手段。我和徐兰银夫妇的生命安全危在旦夕,事态很严重。”
“因此,我紧急申请公安部门高度重视,警惕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严查保护伞,加强打击违法犯罪,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盼认真履责,并给予申请人书面答复,如造成后果,必将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及具体人员的责任!”周金丹表示。
据悉,2008年3月23日,苏州市住建局颁发苏建拆许字(2008)第2号拆迁许可证,拆迁单位是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苏州市姑苏区花锦村430号集体土地宅基地上的合法房屋产权人是丁善如,其于2008年病故,现该房屋的合法使用人是他的结发妻子周金丹。
通过一系列的信息公开和复议等告知,周金丹发现,2020年,苏州市发改委的立项批文,江苏省发改委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告知书:苏发改(2006)91号批复,不是立项批文,不涉及征地拆迁,与花锦村430号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无关系。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信息公开答复,苏土储复(2007)第022号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告知书,市平江商务中心范围内,经市政府批准统一将收回的国有土地交由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与花锦村430号的土地无关系。
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花锦村二组花锦村430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的批准文件没有。
2021年8月7日,有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杂人员上门寻衅滋事,驱赶有合法居住权的公民。
2021年8月12日,周金丹发现房间玻璃被枪击穿,报了警,拍了视频,并于8月16日向苏锦派出所、姑苏公安分局、苏州市公安局、江苏省公安厅、国家公安部邮寄紧急申请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和生命安全。
周金丹电话:18262034903
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
辽宁盘锦辩护律师遭遇会见难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4日消息】辽宁盘锦警方跟滕若寒的辩护人王鹏律师玩躲猫猫。王鹏律师是此次事件中涉案的滕若寒的辩护人。按照王鹏律师微博描述,8月20日盘锦警方先是告知可会见,后又突然改主意,说是滕若寒已解除委托,王鹏律师据理力争,警察扔下车辆自行走人。今天,王鹏律师快递收到当事人的解除委托手续。
据王鹏律师微博消息:盘锦滕若寒、周筱赟、聂敏案阶段性情况说明
今天收到从盘山县公安局快递的解除委托手续,经查快递投递信息和快递员核实,该手续系从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注:总部现代城被人为涂抹,该地址系盘锦市扫黑办)泰郡。
8月20日会见,滕若寒明确要和律师会见,系当时的民警阻止,谎称盘锦刑侦没有远程会见系统,解除证明我当时通过民警微信看到已经提前写好放在桌子上,一个被非法指定监视居住在宾馆的地方,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的人,写出什么样的证明都可以被理解,我完全可以理解他的决定。
观察滕德荣案的庭审录像,其描述的指居期间的几次刑讯逼供情形,一般人谁能经得住那种折磨。
滕若寒2021年6月6日被盘锦扫黑办以涉嫌“强迫交易”被带走,6月8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家属6月9日委托律师,我6月17日向盘山县公安局要求会见,盘山县刑侦、法制及黄姓副局长均称此案系盘锦市局办理,盘山只是配合出了手续,并让联系办案单位会见。辩护人随即向@盘山县检察院控告阻碍律师会见,盘山县检察院6月23日回复同意律师会见。6月30日上午到盘山县公安局要求会见,告知检察院让联系谁去联系谁,我单位不知道此案,一上午又电话多次向检察官联系沟通,盘锦市公安局徐警官答复下午可以会见。下午盘锦市扫黑办通过民警手机微信得以会见,会见时民警在场。
7月初,网络爆出保定孙某案指居期间遭遇,我再次要求会见滕,徐警官经请示领导,直到7月28日上午才同意安排会见,徐姓警官还是微信方式安排会见,徐在监视场所内监视律师会见。
8月1日辩护人得知周筱赟、聂敏律师先后以“寻衅滋事”被抓,8月5日中午致电徐警官询问案件进展,明确告知滕不涉及寻衅滋事。晚上10:00盘锦市发布通告,滕若寒、周筱赟、聂敏涉嫌寻衅滋事被抓。
期间,向各级检察机关提出控告,滕在盘锦市有固定住所,不符合指居情形,其指居非法要求纠正,并变更强制措施。盘锦市局及辖区局对此案无管辖权,盘山县检察院做出非法指居回复认为不违法,已经将此违法回复向各级单位举报。管辖问题至今没有有关单位处理和有效回复。
8月6日,辩护人多次致电要求会见滕,徐可以向领导请示,徐告知其不负责本案,可以代为转达,拒不告知律师办案单位和办案人。
8月14日市局段某通过其手机转达一份滕手写解除字条照片给家属,并热心的追问律师委托情况、律师费及是否开具发票。我给段某发短信告知委托情况及会见要求,多次拨打电话不予接听,有关录音会寄给有关部门控告。
8月18日辩护人告知要求会见滕,徐称可以会见。19日早9:00赶到扫黑办,徐告知下午可以会见。等一下午未果,询问原因告知系统繁忙。称安排20日上午可以去盘锦市执法办案中心会见,肯定不会有什么问题。20日上午盘锦市大雨倾盆,等了一上午,期间多次联系徐,称在开会,接近中午时分回电称民警开会联系不上人,并让下午三点会见,告知如果办案单位不让见,他本人安排我见。
下午三点就出现了那下午戏剧性的一幕,不再赘述,详情可以翻看8.20日的微博。
案子终究会离开公安机关的控制,会依照法律程序进入检察院和法院,就让时间来证明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保障律师职业权利,两高三部多次发文,而有关部门确任性违法裸奔,殊不知破坏法治实施,最终会害人害己。政法教育整顿第二批已经启动,中央指导组也已经进驻辽宁,正义从来不会缺席。
此系我办案过程中的一些遭遇,记录下来,回应一些关心此案的律师和媒体朋友,也对这一段的工作做一个阶段性小结。
案件背景:
滕德荣是安徽芜湖人,妻子叫吴艳秋,二人于2019年8月11日被辽宁盘锦市大洼区公安分局羁押,理由是涉嫌「套路贷」犯罪。家里亲戚和公司员工十数人被抓走,多家不相关企业被停业,濒临倒闭。
滕德荣自2019年8月11日被羁押后,并未被刑事拘留送往看守所,而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从2019年8月11日直到2020年5月7日,在长达270天(9个月)的时间里,公安机关一直拒绝律师正常会见。直到法院安排开庭时间了,律师才刚刚在5月8日会见到了滕德荣。
滕德荣告诉律师,他在监视居住期间遭多名办案人员多次殴打,至今身上伤痕累累!其中一次,2019年12月14日周六上午9点被带到盘锦市公安局办公室,遭到多人轮番持续殴打近36小时,直到12月15日晚上9点才被送回监视居住地(盘锦市大洼区中荛温泉宾馆)。
2020年1月14日,公安机关将监视居住变更为刑事拘留,将他从中荛温泉宾馆转移到盘山县看守时,为了掩盖刑讯逼供,不让律师见到,编造了「李德龙」的假名进行登记(以便在看守所查无此人)。进所体检时,看守所管教注意到滕德荣身上伤痕累累,进行了拍照登记,办案人员张姓警官竟解释这是「皮肤病」!看守所表示因损伤并非在看守所形成,看守所没有管辖权,只是做了登记。
即使经受非人的身体摧残和人格侮辱,滕德荣也坚决不认罪!并说绝对不会自杀!
这期间除滕德荣外,其他很多公司员工和亲戚,也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殴打和威胁。
2020年6月10日,滕德荣案在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0年7月,自称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在读研究生的滕若寒在微博上实名控告称,其父滕德荣在东北投资上亿元,遭遇老赖套路血本无归,反被诬陷为“套路贷”,除自己和未成年的妹妹外,全家都被控制。现实名控告辽宁盘锦警方对其父亲刑讯逼供!
举报信称,其父上亿元投资东北,遭到当地老赖王恩柱(此人已上了43次老赖名单)套路血本无归,反被诬为「套路贷」。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部分办案警官,对其父实施非人的刑讯逼供。
盘锦市公安局夏姓警官在殴打其父后,还辱骂:「一个南方人来我们东北这旮赚钱,看我不整你十年二十年,给你留点钱,滚回你南方老家去!
2021年6月6日,滕若寒因涉嫌“强迫交易”被盘锦扫黑办带走,6月8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代理律师王鹏多次要求会见当事人均遭各种理由推诿。
据王鹏律师微博消息:盘锦滕若寒、周筱赟、聂敏案阶段性情况说明
今天收到从盘山县公安局快递的解除委托手续,经查快递投递信息和快递员核实,该手续系从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注:总部现代城被人为涂抹,该地址系盘锦市扫黑办)泰郡。
8月20日会见,滕若寒明确要和律师会见,系当时的民警阻止,谎称盘锦刑侦没有远程会见系统,解除证明我当时通过民警微信看到已经提前写好放在桌子上,一个被非法指定监视居住在宾馆的地方,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的人,写出什么样的证明都可以被理解,我完全可以理解他的决定。
观察滕德荣案的庭审录像,其描述的指居期间的几次刑讯逼供情形,一般人谁能经得住那种折磨。
滕若寒2021年6月6日被盘锦扫黑办以涉嫌“强迫交易”被带走,6月8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家属6月9日委托律师,我6月17日向盘山县公安局要求会见,盘山县刑侦、法制及黄姓副局长均称此案系盘锦市局办理,盘山只是配合出了手续,并让联系办案单位会见。辩护人随即向@盘山县检察院控告阻碍律师会见,盘山县检察院6月23日回复同意律师会见。6月30日上午到盘山县公安局要求会见,告知检察院让联系谁去联系谁,我单位不知道此案,一上午又电话多次向检察官联系沟通,盘锦市公安局徐警官答复下午可以会见。下午盘锦市扫黑办通过民警手机微信得以会见,会见时民警在场。
7月初,网络爆出保定孙某案指居期间遭遇,我再次要求会见滕,徐警官经请示领导,直到7月28日上午才同意安排会见,徐姓警官还是微信方式安排会见,徐在监视场所内监视律师会见。
8月1日辩护人得知周筱赟、聂敏律师先后以“寻衅滋事”被抓,8月5日中午致电徐警官询问案件进展,明确告知滕不涉及寻衅滋事。晚上10:00盘锦市发布通告,滕若寒、周筱赟、聂敏涉嫌寻衅滋事被抓。
期间,向各级检察机关提出控告,滕在盘锦市有固定住所,不符合指居情形,其指居非法要求纠正,并变更强制措施。盘锦市局及辖区局对此案无管辖权,盘山县检察院做出非法指居回复认为不违法,已经将此违法回复向各级单位举报。管辖问题至今没有有关单位处理和有效回复。
8月6日,辩护人多次致电要求会见滕,徐可以向领导请示,徐告知其不负责本案,可以代为转达,拒不告知律师办案单位和办案人。
8月14日市局段某通过其手机转达一份滕手写解除字条照片给家属,并热心的追问律师委托情况、律师费及是否开具发票。我给段某发短信告知委托情况及会见要求,多次拨打电话不予接听,有关录音会寄给有关部门控告。
8月18日辩护人告知要求会见滕,徐称可以会见。19日早9:00赶到扫黑办,徐告知下午可以会见。等一下午未果,询问原因告知系统繁忙。称安排20日上午可以去盘锦市执法办案中心会见,肯定不会有什么问题。20日上午盘锦市大雨倾盆,等了一上午,期间多次联系徐,称在开会,接近中午时分回电称民警开会联系不上人,并让下午三点会见,告知如果办案单位不让见,他本人安排我见。
下午三点就出现了那下午戏剧性的一幕,不再赘述,详情可以翻看8.20日的微博。
案子终究会离开公安机关的控制,会依照法律程序进入检察院和法院,就让时间来证明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保障律师职业权利,两高三部多次发文,而有关部门确任性违法裸奔,殊不知破坏法治实施,最终会害人害己。政法教育整顿第二批已经启动,中央指导组也已经进驻辽宁,正义从来不会缺席。
此系我办案过程中的一些遭遇,记录下来,回应一些关心此案的律师和媒体朋友,也对这一段的工作做一个阶段性小结。
案件背景:
滕德荣是安徽芜湖人,妻子叫吴艳秋,二人于2019年8月11日被辽宁盘锦市大洼区公安分局羁押,理由是涉嫌「套路贷」犯罪。家里亲戚和公司员工十数人被抓走,多家不相关企业被停业,濒临倒闭。
滕德荣自2019年8月11日被羁押后,并未被刑事拘留送往看守所,而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从2019年8月11日直到2020年5月7日,在长达270天(9个月)的时间里,公安机关一直拒绝律师正常会见。直到法院安排开庭时间了,律师才刚刚在5月8日会见到了滕德荣。
滕德荣告诉律师,他在监视居住期间遭多名办案人员多次殴打,至今身上伤痕累累!其中一次,2019年12月14日周六上午9点被带到盘锦市公安局办公室,遭到多人轮番持续殴打近36小时,直到12月15日晚上9点才被送回监视居住地(盘锦市大洼区中荛温泉宾馆)。
2020年1月14日,公安机关将监视居住变更为刑事拘留,将他从中荛温泉宾馆转移到盘山县看守时,为了掩盖刑讯逼供,不让律师见到,编造了「李德龙」的假名进行登记(以便在看守所查无此人)。进所体检时,看守所管教注意到滕德荣身上伤痕累累,进行了拍照登记,办案人员张姓警官竟解释这是「皮肤病」!看守所表示因损伤并非在看守所形成,看守所没有管辖权,只是做了登记。
即使经受非人的身体摧残和人格侮辱,滕德荣也坚决不认罪!并说绝对不会自杀!
这期间除滕德荣外,其他很多公司员工和亲戚,也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殴打和威胁。
2020年6月10日,滕德荣案在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0年7月,自称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在读研究生的滕若寒在微博上实名控告称,其父滕德荣在东北投资上亿元,遭遇老赖套路血本无归,反被诬陷为“套路贷”,除自己和未成年的妹妹外,全家都被控制。现实名控告辽宁盘锦警方对其父亲刑讯逼供!
举报信称,其父上亿元投资东北,遭到当地老赖王恩柱(此人已上了43次老赖名单)套路血本无归,反被诬为「套路贷」。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部分办案警官,对其父实施非人的刑讯逼供。
盘锦市公安局夏姓警官在殴打其父后,还辱骂:「一个南方人来我们东北这旮赚钱,看我不整你十年二十年,给你留点钱,滚回你南方老家去!
2021年6月6日,滕若寒因涉嫌“强迫交易”被盘锦扫黑办带走,6月8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代理律师王鹏多次要求会见当事人均遭各种理由推诿。
律师被赶出丰宁派出所的经过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4日消息】2021年8月23日下午,文东海律师后代理郭林娜被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强制退回养老金行政复议案,文东海到该局递交停止执行行政处理决定申请书,被该局监察科的张黎明拒收,并且骂文东海狗日的,遂与其发生冲突,随后文东海被带到昆明市西山区丰宁派出所。云南昆明王乐律师在得知上述情况后赶往该派出所,多次要求会见遭拒,并被赶出丰宁派出所。
以下为王乐律师讲述的事情经过:
23日下午看到消息,说文东海在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时,被该局监察科张黎明拒收,并骂文狗日的,遂引发冲突,随后文被带到西山区丰宁派出所。
我与东海是朋友,刚好在昆明,便致电派岀所询问情况,被告知其“涉嫌殴打他人”,被口头传唤至派出所;问传唤的具体时间?答曰“不知道”,但我可以来现场了解更详细情况,同时保证会依法办案。
下午6点左右,我到达丰宁派出所,得知传唤时间是下午三点半。眼看到饭点,我买了两个包子、一杯黑米粥和两瓶水,让值班警官送给文东海。此时约6:50。
不久,我见到了本案的两位证人,也是委托文东海办理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冲突发生时他们均在现场,称丰宁派出所传唤文东海离开人社局的时间是下午一点半左右。
晚上8点多,两位证人进入丰宁派出所内做笔录,我在值班室的接待区稍作等待后,向值班警官提出会见文东海,以及若文被行政拘留时担任其担保人;对方称正在提审,无法会见,也不一定会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我说你们需要保证文东海的正常休息,在他休息的时候,我可以会见他,从3点半到现在也有5个小时了,警官说现在还在提审,没到休息的时候,做了行政拘留决定会通知我,让我先等。
等到9点,我再次要求会见文东海,警官称我委托手续不齐全,只有律师证,没有授权委托书和律所公函。我再次解释,我第一次会见的目的就是办理委托手续,文东海被传唤是突发事件,他家人不在身边,无法为他办理委托手续,即使是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也会为办理委托手续准许律师第一次会见,何况文东海只是涉嫌违法被询问。同时我建议警官去问一下文东海是否愿意委托我,若文东海说不愿意,我马上就离开。警官一边说这不符合法律规定,一边登记我的个人信息,说如果决定对文东海行拘会通知我。
这时一个警官走进值班室(后经两位证人告知,这就是丰宁派出所的所长),很不客气地说你没有手续就不能会见,你只有一个律师证,我们可以不接待你。我又向他解释了一遍办理委托手续需要会见,为了保护违法嫌疑人的申辩权,你们也可以直接询问文东海是否需要委托我,否则不能会见就不能办理手续,不能办理手续就不能会见,这不是进入死循环了?就是刑事诉讼也要主动告知嫌疑人有委托律师的权利。
所长坚称他们是按程序来,没有委托手续不能见,并拒绝再听我的意见。当我再次意欲解释时,对方粗暴地说“你没有手续,我们不接待你,请你立即离开派出所”,边说边用手做请的姿势指向门边,但身体马上贴着我,用身体推我离开。尽管我一直强调我会离开,会自己走,让他别碰我,但还是被推出值班室。
就这样,我被赶出丰宁派出所。
王乐
2021.08.24昆明
以下为王乐律师讲述的事情经过:
23日下午看到消息,说文东海在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时,被该局监察科张黎明拒收,并骂文狗日的,遂引发冲突,随后文被带到西山区丰宁派出所。
我与东海是朋友,刚好在昆明,便致电派岀所询问情况,被告知其“涉嫌殴打他人”,被口头传唤至派出所;问传唤的具体时间?答曰“不知道”,但我可以来现场了解更详细情况,同时保证会依法办案。
下午6点左右,我到达丰宁派出所,得知传唤时间是下午三点半。眼看到饭点,我买了两个包子、一杯黑米粥和两瓶水,让值班警官送给文东海。此时约6:50。
不久,我见到了本案的两位证人,也是委托文东海办理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冲突发生时他们均在现场,称丰宁派出所传唤文东海离开人社局的时间是下午一点半左右。
晚上8点多,两位证人进入丰宁派出所内做笔录,我在值班室的接待区稍作等待后,向值班警官提出会见文东海,以及若文被行政拘留时担任其担保人;对方称正在提审,无法会见,也不一定会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我说你们需要保证文东海的正常休息,在他休息的时候,我可以会见他,从3点半到现在也有5个小时了,警官说现在还在提审,没到休息的时候,做了行政拘留决定会通知我,让我先等。
等到9点,我再次要求会见文东海,警官称我委托手续不齐全,只有律师证,没有授权委托书和律所公函。我再次解释,我第一次会见的目的就是办理委托手续,文东海被传唤是突发事件,他家人不在身边,无法为他办理委托手续,即使是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也会为办理委托手续准许律师第一次会见,何况文东海只是涉嫌违法被询问。同时我建议警官去问一下文东海是否愿意委托我,若文东海说不愿意,我马上就离开。警官一边说这不符合法律规定,一边登记我的个人信息,说如果决定对文东海行拘会通知我。
这时一个警官走进值班室(后经两位证人告知,这就是丰宁派出所的所长),很不客气地说你没有手续就不能会见,你只有一个律师证,我们可以不接待你。我又向他解释了一遍办理委托手续需要会见,为了保护违法嫌疑人的申辩权,你们也可以直接询问文东海是否需要委托我,否则不能会见就不能办理手续,不能办理手续就不能会见,这不是进入死循环了?就是刑事诉讼也要主动告知嫌疑人有委托律师的权利。
所长坚称他们是按程序来,没有委托手续不能见,并拒绝再听我的意见。当我再次意欲解释时,对方粗暴地说“你没有手续,我们不接待你,请你立即离开派出所”,边说边用手做请的姿势指向门边,但身体马上贴着我,用身体推我离开。尽管我一直强调我会离开,会自己走,让他别碰我,但还是被推出值班室。
就这样,我被赶出丰宁派出所。
王乐
2021.08.24昆明
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
卢廷阁律师在会理法院被打事件重要进展
(2021年8月22日)今天下午,收到凉山州中院《驳回申诉通知书》,理由是我们没有证据证明杨继兰、邱云2法官非法搜查,这明显是官官相护啊!
2019年6月26日向凉山中院申诉,2019年9月7日向四川省检察院抗诉,2021年3月23日向四川高院申诉,2年后的今天,中院竟然才出结果!
本案自诉之初,我们便申请调取搜查录像,因为我三人被搜查时,均有多人在场,多人用记录仪、专人架设摄像机录音录像。2017年12月7日,会理法院要求《领取被扣押物品的函》也是证据之一,扣押物品也是有清单和签字的,我当时领取时答应给复印,但又失信不给了。
此案只要依法办,事实真相会很容易呈现。但,如果不想办,再重大的案件也不会有结果。权力不受监督制约,黑能办成白,白同样能办成黑!
2019年6月26日向凉山中院申诉,2019年9月7日向四川省检察院抗诉,2021年3月23日向四川高院申诉,2年后的今天,中院竟然才出结果!
本案自诉之初,我们便申请调取搜查录像,因为我三人被搜查时,均有多人在场,多人用记录仪、专人架设摄像机录音录像。2017年12月7日,会理法院要求《领取被扣押物品的函》也是证据之一,扣押物品也是有清单和签字的,我当时领取时答应给复印,但又失信不给了。
此案只要依法办,事实真相会很容易呈现。但,如果不想办,再重大的案件也不会有结果。权力不受监督制约,黑能办成白,白同样能办成黑!
不保障人权的“共富”承诺就是欺世谎言
中共当局8月17日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促进共同富裕问题,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问题。被外界解读为“把最高层未来10年要做的一次性说完说清楚了”。
的确,从冠冕堂皇的所谓蓝图勾画上,这个共同富裕的说唱实在有些炫目迷人,一时间唤起不少人的幻想,再次让一些伤痕未好就忘痛的人,燃起热望。然而,只有稍长记忆的人,就不会忘记过往共产主义的图画,比此更具诱惑迷幻,曾经的狂热让一代人更是醉心痴迷。只要冷静审视今天的共同富裕言词,不难发现其实相比曾经的炫酷,显得索然无味且言说者也缺乏自信。
中共当局在公布的会议简报中说:“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这些蓝图描画相比于中共在上世纪50年代的合作化人民公社还是逊色不小,那时是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多么诱人。看来今天中共的底气还远远不如当年大跃进人民公社时期了。
就是在如上有限的蓝图描画中,中共仍不得不寻找些借口,为自己退路预设说“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同时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这些蓝图描画与退路预设,其实落脚点在于要增加税收、增加各种收费、让富人出钱来共富。即1、征收房产税、遗产税、资本利得税、富人税。2、社保、税收、法治一体化,不可逃脱。3、富人捐助、做慈善可以免税。这就是本次描画的真正意图——为开启的各种增税增费与均富铺张理由。
显然,中共当局本次研究所谓共同富裕,是苦心孤诣的一次编排,目的就是要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因为从人类的历史来看,任何均富最终无不是均贫,没有一个真正达成过均富。中共在上世纪50年代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下,最终饿死4000余万人。今天将共产主义剧本更换成共同富裕,本质上没有任何新意,最后结局显然也不会有太大出入。
虽然中共在推出这个共同富裕决议后,立刻遭致中外舆论尤其自媒体人士的一致嘲讽,大家纷纷表达对这种谎言的鄙视,但中共仍然继续编撰故事,意图将欺世进行到底,通过官媒将一些显然虚幻的承诺释放出来。说“党中央、国务院已基本形成决策,待这次疫情过后会逐步采取下列步骤”,就是承诺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免费养老。但前提条件是疫情过后的逐步。而疫情何日过去,显然就是个不可预期的事情,也因此疫情过后的描画,那就是张空头支票。不过,中共立帮至今,一直就是空头支票的行家,不仅宪法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承诺完全成空,而且脱贫与小康社会事实只是个笑话。所以,中共的承诺从来就是服务于掠夺奴役国民需要的噱头。
一个连公民权利都不允许践行的集团,在征税与收费上没有民众任何参与下,在税收费用开支不允许民众监督下,在权力完全世袭不允许民众置喙下,权力欲壑永远不可能得到填满下,一切所谓的共同富裕,最终就是杀富济官,而不会是杀富济贫。
中共当局如果真正有为民谋利之心,那么首先兑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承诺,真正落实公民言论自由权,参与权、监督权等等基本人权;其次,应该公布财政开支与官员财产,让国家一切税收必须在国民的同意下才可征收,而不是肆意编撰些理由,就完全在国民不知情下增加征税与收费,官员收入完全不让民众知情;其三,不预设任何条件地推开免费医疗、免费教育与免费养老。
试想一个连公民基本人权都不保障的统治集团,怎么可能真正为民众的福祉费心出力?而一个不敢落实公民权利的统治集团,不可能有任何力量促进它致力改善民生。人类的历史已经一再证明,如果一个政权不敢给予公民权利,那么最终决不会让民众走向富裕,而真正富裕的只能是那些掌握权力的官僚集团,民众只有挣扎于贫困劳碌之中。所以,今天中共当局高调宣讲共同富裕,却将质疑批评的声音禁封,那就意在为增加税收与费用的剥夺寻找新的口实,绝不会真正能让民众得到富裕。只有哪一天,当权者真正保障了公民权利,甘愿承受民众质疑批评,才会真心为民众富裕办点事。否则,一切“共同富裕”皆是欺世谎言。
民生观察 2021年8月22日
2021年8月22日星期日
【被精神病数据库】四川李宇
姓名:李宇 |
性别:男 | 年龄:55 | 籍贯:四川德阳 |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自由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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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四川德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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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四川德阳警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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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18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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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2019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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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罗江医院精神科、德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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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有 |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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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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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被强制关押治疗我完全失去了自由,这对我来说十分痛苦,期间我曾强烈要求释放我回家,但是医院表示这需要警方批准。 在被强制治疗期间,我没有被强制打针吃药过。据我了解,这是我当地的一位副镇长来医院交代主治医生说“李宇不用任何药物治疗,就把他关在这儿就行了!”,所以在我被强制关押期间,虽然看到其他病人被强制打针吃药,但我没有被强制药物治疗过。我认为,或许是副镇长知道我不该被强制治疗,而精神病药物对一个正常人来说会损伤身体,所以就良知未泯的交代医生不要给我用药。或许这就是专制之下的“枪口抬高一寸”吧! 我被关押以后,我儿子就到北京去上学了,其他亲属不被允许探视,我还有一个女朋友来医院看望过我,但医院以其不是亲属为由拒绝了,女友给我送来的物品也只能通过护士转交给我,根本不让她进门看望我。至于通信权利,我的手机在入院时就被非法没收了,根本不能与外界取得联系,被收治后,我既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也被剥夺了通信自由,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的坐牢处罚,漫长的十个月诊治让我感到十分煎熬、痛苦。 | ||||
案件来源:专访四川被精神病人李宇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2/2021/0821/21230.html |
第一次收集时间:2021年8月22日
2021年8月21日星期六
刘美廷夫妇因上访被非法拘禁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1日消息】2021年8月19日,陕西省河津市樊村镇村民韩丽芳、刘美廷夫妇来电反映,因二人长期在北京流浪上访,被樊村镇政府领导和派出所人员从北京截回,自今年5月22日起被非法拘禁在当地宾馆、景区等地,期间多次被转移,目前仍被非法拘禁在樊村镇古井峡景区(音),至今已近90天时间。
据韩丽芳说,我的丈夫叫刘美廷,因搞新闻报导,报导我当地真人真事实况,遭到当地政府人员的打击报复。
陕西省河津市前政法委,公,检,樊村镇政府和樊村派出所,他们故意残忍杀死我军人公公、婆婆,致我两个弟弟重伤,多名凶手一起逍遥法外;他们贪赃枉法,把我五弟正当防卫案,故意判死缓,已服刑十八年多了,使我们军烈属子女,逐级千万次维权无果。
我三个爸爸、六个爷爷,用生命为解放革命换来他们的权,可是公安,检,司法,政府一部份腐败贪官,对我们军烈属子女,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把我非法关押三年整,把我丈夫非法关押四年整。
我在监狱服刑期间,给我带上死刑犯都不用的38斤重脚镣,总共带了260天,还指使牢头狱霸和警官打我,这样还不罢休,关我禁闭室120多天,虐待不让我吃饭,喝水,体罚带脚镣站班,把我虐待的全身是病,满头黑发变成白发,生不如死。在三年刑满释放后,到第四年后才发给我判决书。
地方政府官员目无国法,不顾我三代老军烈属八十多岁年迈的妈妈,需要我们子女来抚养,后被他们变相迫害死;他们目无党情,不顾我外爷与董其武爷是同学,亦是战友,不顾他们用鲜血生命给他们换来的天下,不让我和丈夫去送最后一程;非法把我正上大学的两个可怜女孩,各自非法拘留20天,抢走我家园和财产,使我一家人无家可归,只好流浪北京打工来维持生活。
在2021年5月22号,我和丈夫被河津市樊村镇政府领导和派出所,拦截回当地,非法拘禁在汾滨街橘子宾馆,利用警匪抢走我手机,我打宾馆电话给政府12345,公安电话解救无果,我大声呼救楼外围观群众解救我,但派出所民警不让解救。
当天晚上1点多,派出所长带四五名干警,身上带酒气,砸坏宾馆301房门,不问青红皂白,扭住我双胳膊,把我拉上囚车,随后将我夫妻二人非法拘禁在人烟稀少的固镇吕梁山窑,期间我被干警打伤,之后我们又被转移到樊村镇古井峡景区非法关押至今,现在我们夫妻俩人已被非法拘禁近90天了。
地方官员目无党纪国法、滥用职权,漠视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请求维护百姓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腐败贪官的刑事责任!
韩丽芳电话:13521133561
据韩丽芳说,我的丈夫叫刘美廷,因搞新闻报导,报导我当地真人真事实况,遭到当地政府人员的打击报复。
陕西省河津市前政法委,公,检,樊村镇政府和樊村派出所,他们故意残忍杀死我军人公公、婆婆,致我两个弟弟重伤,多名凶手一起逍遥法外;他们贪赃枉法,把我五弟正当防卫案,故意判死缓,已服刑十八年多了,使我们军烈属子女,逐级千万次维权无果。
我三个爸爸、六个爷爷,用生命为解放革命换来他们的权,可是公安,检,司法,政府一部份腐败贪官,对我们军烈属子女,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把我非法关押三年整,把我丈夫非法关押四年整。
我在监狱服刑期间,给我带上死刑犯都不用的38斤重脚镣,总共带了260天,还指使牢头狱霸和警官打我,这样还不罢休,关我禁闭室120多天,虐待不让我吃饭,喝水,体罚带脚镣站班,把我虐待的全身是病,满头黑发变成白发,生不如死。在三年刑满释放后,到第四年后才发给我判决书。
地方政府官员目无国法,不顾我三代老军烈属八十多岁年迈的妈妈,需要我们子女来抚养,后被他们变相迫害死;他们目无党情,不顾我外爷与董其武爷是同学,亦是战友,不顾他们用鲜血生命给他们换来的天下,不让我和丈夫去送最后一程;非法把我正上大学的两个可怜女孩,各自非法拘留20天,抢走我家园和财产,使我一家人无家可归,只好流浪北京打工来维持生活。
在2021年5月22号,我和丈夫被河津市樊村镇政府领导和派出所,拦截回当地,非法拘禁在汾滨街橘子宾馆,利用警匪抢走我手机,我打宾馆电话给政府12345,公安电话解救无果,我大声呼救楼外围观群众解救我,但派出所民警不让解救。
当天晚上1点多,派出所长带四五名干警,身上带酒气,砸坏宾馆301房门,不问青红皂白,扭住我双胳膊,把我拉上囚车,随后将我夫妻二人非法拘禁在人烟稀少的固镇吕梁山窑,期间我被干警打伤,之后我们又被转移到樊村镇古井峡景区非法关押至今,现在我们夫妻俩人已被非法拘禁近90天了。
地方官员目无党纪国法、滥用职权,漠视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请求维护百姓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腐败贪官的刑事责任!
韩丽芳电话:13521133561
专访四川被精神病人李宇
时间:2021年7月19日
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万安南路
被精神病,通常表现为正常公民被随意送进精神病院强制关押“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启动任何纠错机制,受害者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并且,可怕的是每一个公民都有可能被随意安上“精神病”的名义强行收治。在我国,部分维稳机关也使用“被精神病”这一手段让维权者,及不同政见者“消声”。
2021年7月15日,四川省德阳市不同政见者李宇先生告知本网,他因异地会友,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被四川德阳警方送进精神病院强制关押整治了10个月。7月19日,本网志愿者来到四川德阳,对李宇先生做了一次专访,向他了解被精神病的情况。全文如下:
志愿者:李宇你好!请你介绍一下你被关精神病院的情况。首先请你介绍一下,是什么人,为什么事情把你关进精神病院的?
李宇:好的。事情是这样的,在2018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我辖区的四川德阳市维稳警方找到我,说我有精神恍惚的症状,随后就把我绑到了辖区医院的精神病科强制关押了10个月。
志愿者:事情的起因是什么?
李宇:起因是这样的,我认为十八大后中国的民主运动就被打压的几近窒息,民运之路越走越窄,然后我就在2017年底到各地访友,与朋友交流民运之路该怎么走?当我从渤海湾一路南下抵达福建福清与几位朋友交流之际,维稳警方就监控到了这一情况,随即出动警力抓住我,当时警方误以为我要对某位国家领导人不利,就让福清警方专案组把我软禁在了一家宾馆调查了一周。经过详细的调查,警方没有发现我有违法犯罪行为,就通知我户籍地警方把我接回家中稳控。
抓回德阳家中以后,警方仍对我高度警惕,经常性的到我家骚扰我,还不准我自由出行、发文章。由于长时间被困,我开始出现偶发性精神恍惚状况,到了2018年3月全国召开两会之际,维稳警方就以我有精神病为由,把我绑去了辖区医院精神病科强制诊治了10个月。
志愿者:中国全国人大于常委会于2013年发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该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你平日里有无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警方带你去精神病院有无法律文书?
李宇:没有,我平时没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警方根本无权绑我到精神病院强制整治,他们绑我走的时候没有依法出具任何法律文书,我认为着就是政治警察对我实施的政治迫害。
志愿者:你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你的家人知情吗?他们如何看待?
李宇:我和妻子已经离婚,我的父亲老迈多病,他们都管不了我的事,唯一能负责的直系亲属就是我的儿子。警方把我强关精神病院后,曾找到我的儿子要求他签字同意,但我儿子表示父亲没有暴力伤害情况,也没有明显的精神病症状,不应该被强制关押治疗,于是就拒绝签字同意,在没有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警方依然非法强制关我精神病院10个月。
志愿者:你在医院里有无给你做精神病鉴定?
李宇:起初他们把我送到了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也就是我们这里最好、最权威的精神病医院,在这里,医生给我做了精神病的医学鉴定,鉴定的过程中一位女医生问了我很多问题我都一一做了回答,最后这家医院给出了鉴定结果是,李宇没有精神疾病。
鉴定结果出来后,医院拒绝了警方强制治疗的要求,警方没有达成目的,随后就开车把我送进一家宾馆软禁起来。
志愿者:你被软禁在宾馆多久?又是什么时间被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的?
李宇:软禁一直持续到两会维稳期结束,之后就把我送到罗江医院的精神病科关押,并且他们还雇佣了一位劳工来陪护我,名义上是陪护,实际上就是派来监管我的人,在我病房外面,警方还安排了两名保安守着我,以防范我逃离医院。
志愿者:你认为警方关你精神病院的意图是什么?
李宇:我认为就是为了阻止我参与民主运动,防止他们所臆测的我会对某位领导人不利,以及上网发表反独裁、要民主等文章;警方的意图就是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言论自由,因为他们没有确切的证据证实我违法犯罪,所以就采取这种强制“治病”的方式,企图把我长时间的关押起来。
志愿者:你被关押期间有没有要求出院?
李宇:有!被强制关押治疗我完全失去了自由,这对我来说十分痛苦,期间我曾强烈要求释放我回家,但是医院表示这需要警方批准。一段时间后,大约是2018年的4月初,维稳警方来到医院把我带走,我原以为是要送我回家,但却又被转送到了德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区诊治,据说这家医院更正规、更专业、住宿条件更好。关进这家医院后,我向医生述说了我遭遇,医生表示非常理解我的困境,也表示我没有精神病症状,然后医院就致电我辖区的警方和社区主管,要求他们出具权威机构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书,之后医院才能强制收治我,如果没有司法鉴定书,医院就只能放人,因为无法律依据的强制收治是违法行为,医院要承担法律责任。次日下午,辖区维稳人员就把我接回了原医院精神病科长期关押。
志愿者:你被强制治疗期间有无被打针吃药?
李宇:哦!这一点还好,我没有被强制打针吃药过。据我了解,这是我当地的一位副镇长来医院交代主治医生说“李宇不用任何药物治疗,就把他关在这儿就行了!”,所以在我被强制关押期间,虽然看到其他病人被强制打针吃药,但我没有被强制药物治疗过。我认为,或许是副镇长知道我不该被强制治疗,而精神病药物对一个正常人来说会损伤身体,所以就良知未泯的交代医生不要给我用药。或许这就是专制之下的“枪口抬高一寸”吧!
志愿者:住院期间你的家人和朋友可以探视你吗?你有没有与外界的通信自由?
李宇:哦,我被关押以后,我儿子就到北京去上学了,其他亲属不被允许探视,我还有一个女朋友来医院看望过我,但医院以其不是亲属为由拒绝了,女友给我送来的物品也只能通过护士转交给我,根本不让她进门看望我。至于通信权利,我的手机在入院时就被非法没收了,根本不能与外界取得联系,被收治后,我既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也被剥夺了通信自由,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的坐牢处罚,漫长的十个月诊治让我感到十分煎熬、痛苦。
志愿者:依据《精神卫生法》,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你是怎样被释放出院的?
李宇:大约是在2019年的春节前,辖区国保来到医院告诉我说“其实你也没什么(意指没什么病),让你儿子来把你接出去吧!”我随即说“好、好、好”,不久我儿子就来到医院把我接出医院。回家后,我儿子告诉我说:“在接你出院前,社区维稳办人员还把我叫到了维稳办公室,让我给他们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监督你的言行不出格等内容,之后维稳人员才带我到医院接你出院”。也就是说,我出院不是依法保障“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的,是要经过维稳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放行出院的。
志愿者:你被强制“治疗”长达10个月之久,医疗费用应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吧?这笔费用是谁出资的呢?
李宇:是的,长达10个月的强制“治疗”,期间维稳部门还派来了一名监控“陪护”人员及两名保安,听说他们每人每天的劳务费就要120院左右,据此推算,对我非法“治疗”的费用相当可观。这笔钱我一分钱都没出,因为我是被维稳部门强制绑架来的,所以我不应,也不会出资一分钱。据我事后打听得知,这笔费用是我们镇政府的维稳经费支出的。
志愿者:你出院后有没有想过依法维权?
李宇:想过,但是我咨询了律师朋友,他们说由于维稳当局没有出具书面文书,所以证据不足,胜算不大,维权艰难,所以我决定暂时放弃,但我保留依法控告当局的权利,等到未来某一个合适的时机,我还会依法维权的。
志愿者:好的,谢谢你介绍我们的采访,祝你早日维权成功!
李宇:也谢谢你们对我被精神病情况的关注!
周筱赟案最新进展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1日消息】今天,王才亮律师在微博发布了周筱赟案的最新进展。其代理律师范辰前往盘锦市公安局要求会见和申请取保遭拒。以下为通报全文:
关心周筱赟之五:“跨省抓辩护律师案”的最新进展
今天(2021年8月20日)下午,为周筱赟提供法律帮助的范辰律师应约到盘锦市公安局办案中心,和盘锦市公安局的728专案组杨建警官见面。在门卫室,杨建警官给范辰律师送达《取保候审申请回复函》,回复函称,“犯罪嫌疑人周筱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对周筱赟取保候审”。
关于律师提出的管辖权问题,杨建说,你们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现在口头告知,我们认为盘山县公安局有管辖权,申请驳回。范辰要求给予书面答复,杨建说请教你们书面答复有依据吗?范辰律师告诉了他们相关的法律依据,杨建说回去研究。
关于律师要求会见周筱赟的问题,杨建说同意会见,但什么时间得听通知。范辰律师说,我们等三天了,早已超过48小时;即使刑事拘留最迟48小时看守所也得安排会见,何况只是监视居住。杨建说,我们同意会见,得等我们的通知。
对于上述情况,我只是简单介绍不加评论,因为“65”普法都已经到这个份上了,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常识普及,如果还要我们现在反反复复讲,那说明辽宁省的普法走了过场,那些经费浪费掉了。
附相关的法条:
1、关于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关于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3、关于律师会见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4、关于辩护律师的权利
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案件背景:
因在网上公开公诉人不当言论,广州周筱赟律师以及成都聂敏律师,于2021年7月31日被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公安局抓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家属委托辩护律师前往要求会见多次遭拒。
此前王才亮律师发微博称,我知道周筱赟屡屡公开关注一些事件,近十多年来得罪了不少人,但盘锦与他有关的只有一个有关检察官在庭上发言逾越底线引起公愤的那个案件。希望有关方面依法慎重的处理这件事,厘清权力与权利的边界。
周筱赟原任职南方都市报,是知名爆料人,通过网络平台先后独家揭露了中石化天价酒事件、卢美美父女中非希望工程事件、重庆国际小姐选美黑幕、成龙基金会事件、铁道部12306订票网站亿元合同、中华儿慈会48亿元巨款神秘消失、李亚鹏与嫣然天使基金会事件、湾仔码头速冻食品事件、江苏宿迁外籍人士当县长等事件。
并且荣获腾讯网2011年度深度记者奖、《每日经济新闻》2011年度致敬人物、奥一网2011网络十大公民、2012网易年度影响力博客、央视新闻周刊2012年度人物之一等荣誉。
周筱赟曾在汕头大学主讲《公民爆料和调查报道》中提到,“每一个人不要觉得自己的力量很微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有所作为,我一直说我们要尽力而为,问心无愧。所以我期待每一个人以微小的力量,推动社会些许的进步。即使无法解决现实问题,但是也用你的笔留下更多的真相!”在讲座上,周筱赟戴着口罩,声音依然铿锵有力。最后,周筱赟说出最质朴的愿景,“一点勇气和信心,做正直、善良、简单的人,做负责任的人”!
关心周筱赟之五:“跨省抓辩护律师案”的最新进展
今天(2021年8月20日)下午,为周筱赟提供法律帮助的范辰律师应约到盘锦市公安局办案中心,和盘锦市公安局的728专案组杨建警官见面。在门卫室,杨建警官给范辰律师送达《取保候审申请回复函》,回复函称,“犯罪嫌疑人周筱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对周筱赟取保候审”。
关于律师提出的管辖权问题,杨建说,你们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现在口头告知,我们认为盘山县公安局有管辖权,申请驳回。范辰要求给予书面答复,杨建说请教你们书面答复有依据吗?范辰律师告诉了他们相关的法律依据,杨建说回去研究。
关于律师要求会见周筱赟的问题,杨建说同意会见,但什么时间得听通知。范辰律师说,我们等三天了,早已超过48小时;即使刑事拘留最迟48小时看守所也得安排会见,何况只是监视居住。杨建说,我们同意会见,得等我们的通知。
对于上述情况,我只是简单介绍不加评论,因为“65”普法都已经到这个份上了,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常识普及,如果还要我们现在反反复复讲,那说明辽宁省的普法走了过场,那些经费浪费掉了。
附相关的法条:
1、关于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关于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3、关于律师会见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4、关于辩护律师的权利
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案件背景:
因在网上公开公诉人不当言论,广州周筱赟律师以及成都聂敏律师,于2021年7月31日被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公安局抓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家属委托辩护律师前往要求会见多次遭拒。
此前王才亮律师发微博称,我知道周筱赟屡屡公开关注一些事件,近十多年来得罪了不少人,但盘锦与他有关的只有一个有关检察官在庭上发言逾越底线引起公愤的那个案件。希望有关方面依法慎重的处理这件事,厘清权力与权利的边界。
周筱赟原任职南方都市报,是知名爆料人,通过网络平台先后独家揭露了中石化天价酒事件、卢美美父女中非希望工程事件、重庆国际小姐选美黑幕、成龙基金会事件、铁道部12306订票网站亿元合同、中华儿慈会48亿元巨款神秘消失、李亚鹏与嫣然天使基金会事件、湾仔码头速冻食品事件、江苏宿迁外籍人士当县长等事件。
并且荣获腾讯网2011年度深度记者奖、《每日经济新闻》2011年度致敬人物、奥一网2011网络十大公民、2012网易年度影响力博客、央视新闻周刊2012年度人物之一等荣誉。
周筱赟曾在汕头大学主讲《公民爆料和调查报道》中提到,“每一个人不要觉得自己的力量很微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有所作为,我一直说我们要尽力而为,问心无愧。所以我期待每一个人以微小的力量,推动社会些许的进步。即使无法解决现实问题,但是也用你的笔留下更多的真相!”在讲座上,周筱赟戴着口罩,声音依然铿锵有力。最后,周筱赟说出最质朴的愿景,“一点勇气和信心,做正直、善良、简单的人,做负责任的人”!
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
云南公民徐昆已刑满出狱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0日消息】本网获悉,秦永敏玫瑰团队云南昆明公民徐昆被云南当局构陷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今天刑满释放出狱,早上六点钟看守所就把他释放了,徐昆家离看守所走路只有十几分钟他就自己回家了。
徐昆是秦永敏中国玫瑰团队成员,玫瑰团队创始人秦永敏已被湖北武汉当局判刑十三年现关押在湖北潜江广华监狱。由于疫情原因,秦永敏有两年时间没有任何信息流出。
徐昆从2019年8月17日抓捕,到今天2021年8月16日出狱整整两年,徐昆是2019年8月17日抓捕,云南昆明当局在久押不判的情况,终于在2021年4月8日在法院宣判,徐昆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法院宣判后徐昆表示自己无罪,提出了上诉。
徐昆是中国玫瑰团队坚定的人权捍卫者,长期在网络上建立QQ群,做人权民主转型演讲主持人,多次网上支持被抓捕的人权捍卫者,秦永敏开庭长途跋涉到武汉支援秦永敏开庭,秦永敏先生在被抓捕失联后徐昆多次举牌为秦永敏呼吁要求湖北武汉当局释放秦永敏与夫人赵素丽等活动,云南昆明当局以徐昆在推特网络言论打击报复构陷入狱。
徐昆说:关押期间在2020年12月23日开庭,在开庭前律师会见过,他告诉律师公检法各单位都劝他认罪认罚等行为,徐昆始终坚持自己不违法,不认罪,不认罚,徐昆说: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被限制通信自由的权利,从开庭到出狱当局以疫情为由没有让律师会见,看守所还限制了开庭前四个多月都没有收到徐昆的家信,从开庭到出狱又是几个月了,总计看守所有大半年多的时间家人没有收徐昆给家人的信件了,徐昆说:云南昆明看守所被非法限制羁押人员的通信权,看守所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人权。
徐昆被抓捕到目刑满释放整两年时间,徐昆是在2019年8月17日他订好火车票要去苏洲参加朱承志大哥开庭,被昆明市盘龙分局国宝强行退票,退票后又到穿金所做笔录。做完笔录8月17日晚8点30分送徐昆拘留所行政拘留15天,到了8月30日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月30日晚上8点以涉嫌寻衅滋事执行逮捕。关押在昆明市盘龙区第二看守所三监。
徐昆在一审宣判后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徐昆在出狱前几天才收到二审的裁定书,云南昆明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签发裁定时间是在2021年5月31日,徐昆收到的时间是出狱前几天,严重违背法律程序,不及时送达当事人,是怕当事人不服裁定再次申诉吗?法院与看守所严重侵犯当事人的知情权。
徐昆被云南昆明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今天早上六点释放回到了自己温馨的家,徐昆目前精神状态很好,由于在看守所长期营养不良加之疫情原因看守所也不让通讯,又不让会见,很担心家人与朋友很焦急,徐昆两年的关押煎熬略有显老,但是精神状态很好,徐昆目前需要一段时间的休养。
徐昆,刚出狱需要修养身体,占时不方便上网,他向社会各界关心他的朋友表示感谢,同时感谢各媒体对他的关注与关心。
徐昆是秦永敏中国玫瑰团队成员,玫瑰团队创始人秦永敏已被湖北武汉当局判刑十三年现关押在湖北潜江广华监狱。由于疫情原因,秦永敏有两年时间没有任何信息流出。
徐昆从2019年8月17日抓捕,到今天2021年8月16日出狱整整两年,徐昆是2019年8月17日抓捕,云南昆明当局在久押不判的情况,终于在2021年4月8日在法院宣判,徐昆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法院宣判后徐昆表示自己无罪,提出了上诉。
徐昆是中国玫瑰团队坚定的人权捍卫者,长期在网络上建立QQ群,做人权民主转型演讲主持人,多次网上支持被抓捕的人权捍卫者,秦永敏开庭长途跋涉到武汉支援秦永敏开庭,秦永敏先生在被抓捕失联后徐昆多次举牌为秦永敏呼吁要求湖北武汉当局释放秦永敏与夫人赵素丽等活动,云南昆明当局以徐昆在推特网络言论打击报复构陷入狱。
徐昆说:关押期间在2020年12月23日开庭,在开庭前律师会见过,他告诉律师公检法各单位都劝他认罪认罚等行为,徐昆始终坚持自己不违法,不认罪,不认罚,徐昆说: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被限制通信自由的权利,从开庭到出狱当局以疫情为由没有让律师会见,看守所还限制了开庭前四个多月都没有收到徐昆的家信,从开庭到出狱又是几个月了,总计看守所有大半年多的时间家人没有收徐昆给家人的信件了,徐昆说:云南昆明看守所被非法限制羁押人员的通信权,看守所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人权。
徐昆被抓捕到目刑满释放整两年时间,徐昆是在2019年8月17日他订好火车票要去苏洲参加朱承志大哥开庭,被昆明市盘龙分局国宝强行退票,退票后又到穿金所做笔录。做完笔录8月17日晚8点30分送徐昆拘留所行政拘留15天,到了8月30日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月30日晚上8点以涉嫌寻衅滋事执行逮捕。关押在昆明市盘龙区第二看守所三监。
徐昆在一审宣判后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徐昆在出狱前几天才收到二审的裁定书,云南昆明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签发裁定时间是在2021年5月31日,徐昆收到的时间是出狱前几天,严重违背法律程序,不及时送达当事人,是怕当事人不服裁定再次申诉吗?法院与看守所严重侵犯当事人的知情权。
徐昆被云南昆明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今天早上六点释放回到了自己温馨的家,徐昆目前精神状态很好,由于在看守所长期营养不良加之疫情原因看守所也不让通讯,又不让会见,很担心家人与朋友很焦急,徐昆两年的关押煎熬略有显老,但是精神状态很好,徐昆目前需要一段时间的休养。
徐昆,刚出狱需要修养身体,占时不方便上网,他向社会各界关心他的朋友表示感谢,同时感谢各媒体对他的关注与关心。
2021年8月19日星期四
湖北多地将不接种疫苗者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民生观察2021年8月19日消息】近日,湖北多地对不接种新冠疫苗者出台了相关管理措施,并发布疫苗接种“清零”行动通告,对无故不接种疫苗人员,将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8月17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在没有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尚未接种疫苗的居民朋友尽快完成免费疫苗接种,全区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8月15日,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实施疫苗接种攻坚“清零”行动的通告》,要求居民必须应接尽接,全区12至17岁未成年人和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10日内做到“应接全接”。对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通告全文如下:
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施疫苗接种攻坚“清零”行动的通告
德尔塔新冠病毒疫情再次提醒我们,疫情风险无处不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最有效的手段,尤其在防重症、防死亡上有明显效果。根据省、市防指统一部署和要求,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区实施为期10天的攻坚“清零”行动。在没有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尚未接种疫苗的居民朋友尽快完成免费疫苗接种,尽可能降低感染的风险,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一、党员干部必须带头。
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除二级医疗机构认定有禁忌症的人员外,其他党员干部必须在8月20日前完成全程接种。
二、居民必须应接尽接。
全区12至17岁未成年人和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10日内做到“应接全接”。对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环卫保洁、建筑工地、物流快递、商场超市、休闲娱乐、养老机构、培训等从业人员,必须持疫苗接种证明才能上岗。
四、接种程序必须严格规范。
各镇街、开发区要科学合理划分接种功能区,设置独立的异常反应处置区。要严格细化操作技术规程,做好人员培训,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和接种后留观制度,坚决杜绝接种差错问题发生。居民在接受接种过程中,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始终保持一米以上间距,不交谈、不扎堆,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五、接种记录必须全面查验。
全区医疗机构、车站、码头、农贸市场、商超、旅游景区、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必须查验进出人员疫苗接种情况。对没有接种疫苗人员,依规进行教育和管控。
六、服务居民接种必须细心暖心。
各镇街和开发区要把疫苗接种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组织党员干部和志愿者为群众提供必要的饮用水、休息座椅、防暑防雨用品等服务。要重点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对老人、小孩、行动不便者等人员,应优先安排接种疫苗。
衷心感谢居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衷心祝福全区人员幸福安康!
鄂州市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15日
那么,法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只有贷款机构认为借款人欠款金额过大、性质恶劣,那么有可能会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一旦判决生效,如果借款人拒不还款,那么就会进入失信人黑名单。
试问,诚信黑名单或诚信记录,和不接种疫苗有半点儿关系吗?鄂城区政府人员执法犯法,违背一个公务人员的道德规范,任意践踏法律法规,真是毫无底线的无耻操作。
国家卫健委三令五申不准强迫或变相强迫民众接种疫苗,但一些地方政府却仍然暗箱操作,欺上瞒下,肆意妄为,想尽一切办法为完成上面交代的任务或指标,用各种无耻手段强迫民众打疫苗。
对此,网友吕千荣认为,一面是中央三令五申,接种疫苗知情自愿不得强迫,一面是地方侵犯人权强迫群众打疫苗,在强迫你打疫苗前,还要你签署知情自愿后果自负的保证书,打疫苗造成各种病症甚至死亡后,没有人承担责任一律后果自负……平时什么都姓党,党领导一切!独裁专制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说辞,怎么一到了违法侵犯了人权,就变成了扯皮呢?……
前律师刘晓原认为,如果未接种疫苗者感染了要被追责,那么接种了疫苗如果还被感染,那又该追究谁的责任?是追究疫苗生产厂家,还是接种医院的责任?抑或是追究政府的责任呢?
网友有态度0ry090认为,出这样规定的都是一些四五线不入流的小地方,一线城市敢这样规定?请写出法律依据出来,地方政府也要首先尊重宪法规定。
网友麦穗认为,呵呵,我大湖北真厉害了,国家都说不强制,这是高于国家吗?
8月17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在没有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尚未接种疫苗的居民朋友尽快完成免费疫苗接种,全区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8月15日,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实施疫苗接种攻坚“清零”行动的通告》,要求居民必须应接尽接,全区12至17岁未成年人和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10日内做到“应接全接”。对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通告全文如下:
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施疫苗接种攻坚“清零”行动的通告
德尔塔新冠病毒疫情再次提醒我们,疫情风险无处不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最有效的手段,尤其在防重症、防死亡上有明显效果。根据省、市防指统一部署和要求,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区实施为期10天的攻坚“清零”行动。在没有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尚未接种疫苗的居民朋友尽快完成免费疫苗接种,尽可能降低感染的风险,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一、党员干部必须带头。
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除二级医疗机构认定有禁忌症的人员外,其他党员干部必须在8月20日前完成全程接种。
二、居民必须应接尽接。
全区12至17岁未成年人和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10日内做到“应接全接”。对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环卫保洁、建筑工地、物流快递、商场超市、休闲娱乐、养老机构、培训等从业人员,必须持疫苗接种证明才能上岗。
四、接种程序必须严格规范。
各镇街、开发区要科学合理划分接种功能区,设置独立的异常反应处置区。要严格细化操作技术规程,做好人员培训,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和接种后留观制度,坚决杜绝接种差错问题发生。居民在接受接种过程中,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始终保持一米以上间距,不交谈、不扎堆,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五、接种记录必须全面查验。
全区医疗机构、车站、码头、农贸市场、商超、旅游景区、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必须查验进出人员疫苗接种情况。对没有接种疫苗人员,依规进行教育和管控。
六、服务居民接种必须细心暖心。
各镇街和开发区要把疫苗接种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组织党员干部和志愿者为群众提供必要的饮用水、休息座椅、防暑防雨用品等服务。要重点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对老人、小孩、行动不便者等人员,应优先安排接种疫苗。
衷心感谢居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衷心祝福全区人员幸福安康!
鄂州市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15日
那么,法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只有贷款机构认为借款人欠款金额过大、性质恶劣,那么有可能会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一旦判决生效,如果借款人拒不还款,那么就会进入失信人黑名单。
试问,诚信黑名单或诚信记录,和不接种疫苗有半点儿关系吗?鄂城区政府人员执法犯法,违背一个公务人员的道德规范,任意践踏法律法规,真是毫无底线的无耻操作。
国家卫健委三令五申不准强迫或变相强迫民众接种疫苗,但一些地方政府却仍然暗箱操作,欺上瞒下,肆意妄为,想尽一切办法为完成上面交代的任务或指标,用各种无耻手段强迫民众打疫苗。
对此,网友吕千荣认为,一面是中央三令五申,接种疫苗知情自愿不得强迫,一面是地方侵犯人权强迫群众打疫苗,在强迫你打疫苗前,还要你签署知情自愿后果自负的保证书,打疫苗造成各种病症甚至死亡后,没有人承担责任一律后果自负……平时什么都姓党,党领导一切!独裁专制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说辞,怎么一到了违法侵犯了人权,就变成了扯皮呢?……
前律师刘晓原认为,如果未接种疫苗者感染了要被追责,那么接种了疫苗如果还被感染,那又该追究谁的责任?是追究疫苗生产厂家,还是接种医院的责任?抑或是追究政府的责任呢?
网友有态度0ry090认为,出这样规定的都是一些四五线不入流的小地方,一线城市敢这样规定?请写出法律依据出来,地方政府也要首先尊重宪法规定。
网友麦穗认为,呵呵,我大湖北真厉害了,国家都说不强制,这是高于国家吗?
陕西冤民张荣霞血泪控告状
【民生观察2021年8月19日消息】陕西冤民张荣霞血泪控告峡口镇非法注销其户口24年,全家4口农民无1寸土地;控告陕西汉中市、西乡县两级公安部门相互勾结,违法乱纪、渎职犯罪、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保护反复殴打张荣霞全家并致其丈夫半截瘫的黑恶犯罪团伙。由于该团伙有社会背景,受害人在县、市、省、国上访四年,叫天天不应,喊地地无声。
张荣霞,女,1969年生,农民,家住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峡口镇康宁村。张荣霞讲述事实和经过如下:
我于1987年出外打工,找了个陕北佳县的丈夫贺海燕,生了一对儿女,上门在我康宁村居住生活。从此受到村镇领导的极端歧视和一些黑恶村民的寻衅欺负。村官背着我私下非法偷偷注销了我的户口。我知道后找他问原因,回答说:“为减少人口税!要想恢复户口,再交上三五万元”。我无法接受。不仅如此,丈夫和两个孩子的户口也不给上,我家已当了24年黑户,4口农民至今没有供立足生存的一寸土地!我只得不停地上访维权。就这样,与村镇领导结下了仇恨,各种麻烦和灾难接踵而来,永无宁日。
2015年2月18日(农历大年三十),我全家4口人,被村干部唆使黑恶村民和劳改释放犯七人犯罪团伙无理寻衅滋事,从早到晚一天毒打两次;抢走钱包;儿子差点被掐死;女儿被拳打脚踢;我被打倒在地昏迷不醒;丈夫贺海燕被打掉5颗牙齿,肋骨、胸椎、腰椎多处骨折导致半截瘫,仅医药费一项花销5.3万多元(后续长期买药未计入),至今尚欠医院1.9万多元无力支付中断治疗。
丈夫至今4年在轮椅上维持生命,且病情和各种并发症不断加重,整天疼痛难忍,仅靠止痛药苟延;两个孩子一个高中一个初中需要供养;我照料丈夫无法脱身出外打工;全家失去了任何生活来源,还承受着医院的一再催费……
案件发生后,公安局官员也明讲不讳,说凶手有社会背景。在治疗和伤残鉴定中,医院、公安、法医互相串通、沆瀣一气渎职犯罪。反复复查,一次又一次报告不一样;而一样的是,每次都是偷梁换柱,伪造证据,避重就轻。人都在轮椅上躺了至今4年了,公安伤残鉴定却是“显著轻微”;椎体压缩高度,明明写着“丢失约53%”,已超过1/2,却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写成1/3,混淆视听误导法律。不知是法医没学过小学算术?还是把全国人都当做没学过小学算术?
西乡县、汉中市两级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四年审了三次,一拖再拖,结果还都是装聋作哑、含糊暧昧、统一口径、高度保持一致的“和谐”,对受害人贺海燕的全部损失,一分不变地维持4.3万元的赔偿判决,连仅第一次住院5.3万多元的医药费一项,都不够支付。
由于我的不断上访,恼羞成怒的村镇领导毫无人性取消了我家本来就没有享受过的“贫困户待遇”,降低了本来就没有保障的“救助金”。
在走投无路的绝境下,2018年10月14日,我被迫带上正在上学而中断学习的女儿,一起到北京上访,被村镇县三级官员从北京截访押回;为阻止我继续上访,他们竟胆大妄为非法扣押了我的身份证。致使我一家人正常的生活、社交话动都寸步难行。镇领导提出的条件是:“只要息诉,再不上访,就给你身份证,还给吃低保”。
国家的法律政策,惠民福利及人民赋予的官职,竟被公权私用,成了这些贪官污吏保护黑恶、盈利自己、坑害百姓的工具;成了恩威并用的诱饵和法码!
我请求国家高层督察,重新鉴定、公正处理村干部唆使7人黑恶团伙反复殴打我全家并致丈夫半截瘫的伤残等级和冤案。
依法追究汉中市公安局、西乡县公安局渎职犯罪、保黑护恶的法律责任;追究峡口镇政府非法注销我合法户口、非法剥夺我全家享有户口和土地等公民权利的法律责任!
张荣霞电话:13891678660
张荣霞,女,1969年生,农民,家住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峡口镇康宁村。张荣霞讲述事实和经过如下:
我于1987年出外打工,找了个陕北佳县的丈夫贺海燕,生了一对儿女,上门在我康宁村居住生活。从此受到村镇领导的极端歧视和一些黑恶村民的寻衅欺负。村官背着我私下非法偷偷注销了我的户口。我知道后找他问原因,回答说:“为减少人口税!要想恢复户口,再交上三五万元”。我无法接受。不仅如此,丈夫和两个孩子的户口也不给上,我家已当了24年黑户,4口农民至今没有供立足生存的一寸土地!我只得不停地上访维权。就这样,与村镇领导结下了仇恨,各种麻烦和灾难接踵而来,永无宁日。
2015年2月18日(农历大年三十),我全家4口人,被村干部唆使黑恶村民和劳改释放犯七人犯罪团伙无理寻衅滋事,从早到晚一天毒打两次;抢走钱包;儿子差点被掐死;女儿被拳打脚踢;我被打倒在地昏迷不醒;丈夫贺海燕被打掉5颗牙齿,肋骨、胸椎、腰椎多处骨折导致半截瘫,仅医药费一项花销5.3万多元(后续长期买药未计入),至今尚欠医院1.9万多元无力支付中断治疗。
丈夫至今4年在轮椅上维持生命,且病情和各种并发症不断加重,整天疼痛难忍,仅靠止痛药苟延;两个孩子一个高中一个初中需要供养;我照料丈夫无法脱身出外打工;全家失去了任何生活来源,还承受着医院的一再催费……
案件发生后,公安局官员也明讲不讳,说凶手有社会背景。在治疗和伤残鉴定中,医院、公安、法医互相串通、沆瀣一气渎职犯罪。反复复查,一次又一次报告不一样;而一样的是,每次都是偷梁换柱,伪造证据,避重就轻。人都在轮椅上躺了至今4年了,公安伤残鉴定却是“显著轻微”;椎体压缩高度,明明写着“丢失约53%”,已超过1/2,却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写成1/3,混淆视听误导法律。不知是法医没学过小学算术?还是把全国人都当做没学过小学算术?
西乡县、汉中市两级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四年审了三次,一拖再拖,结果还都是装聋作哑、含糊暧昧、统一口径、高度保持一致的“和谐”,对受害人贺海燕的全部损失,一分不变地维持4.3万元的赔偿判决,连仅第一次住院5.3万多元的医药费一项,都不够支付。
由于我的不断上访,恼羞成怒的村镇领导毫无人性取消了我家本来就没有享受过的“贫困户待遇”,降低了本来就没有保障的“救助金”。
在走投无路的绝境下,2018年10月14日,我被迫带上正在上学而中断学习的女儿,一起到北京上访,被村镇县三级官员从北京截访押回;为阻止我继续上访,他们竟胆大妄为非法扣押了我的身份证。致使我一家人正常的生活、社交话动都寸步难行。镇领导提出的条件是:“只要息诉,再不上访,就给你身份证,还给吃低保”。
国家的法律政策,惠民福利及人民赋予的官职,竟被公权私用,成了这些贪官污吏保护黑恶、盈利自己、坑害百姓的工具;成了恩威并用的诱饵和法码!
我请求国家高层督察,重新鉴定、公正处理村干部唆使7人黑恶团伙反复殴打我全家并致丈夫半截瘫的伤残等级和冤案。
依法追究汉中市公安局、西乡县公安局渎职犯罪、保黑护恶的法律责任;追究峡口镇政府非法注销我合法户口、非法剥夺我全家享有户口和土地等公民权利的法律责任!
张荣霞电话:13891678660
湖北十堰非法关押维权访民周大珍
【民生观察2021年8月19日消息】湖北十堰维权访民周大珍,女,1968年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14号,联系电话:191511527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本人多次向张湾区政府提出如下信息公开事项,三年来一直不给任何答复,现在只能向上级各部门如实反映,请求上级各主管部门督促张湾区政府给予答复,尽快铲除地方黑恶势力,让百姓过上安宁的日子。
2013年8月25日下午,张湾区红卫街办界牌居委会书记刘兴堂,红卫街办政法书记朱建新,界牌居委会主任李志,将我从张湾区星安宾馆押送到丹江口高家沟非法拘禁五十多天。
2013年10月17日晚上8:30分以李志为首的十几人又将周大珍从丹江口高家沟秘密押送到十堰市张湾区牛场村枣树垭茶场非法拘禁八天,门窗全部封闭,每天从门口挖的一个小方洞里送一碗饭,因为怕他们在饭里投毒,周大珍拒绝吃他们送的饭菜,第七天的晚上周大珍从昏迷中醒来,自己怎么躺在露天地里,满身都是冷水,好像听他们有人说没事醒过来了,脉还在跳,深夜两点多居委会主任李志等人将周大珍送到家门口,告诉周大珍老公说:“人交给你了,以后有事我们不管了。”
在家调养了一段时间,把家里的事都安排好后,周大珍又开始调查关她的地方。当周大珍找牛场村枣树垭茶场关她的那个房间,发现房间里有被火烧的痕迹,多次找公安让他们立案调查,将她关押的地方是谁放火烧这个房间?当局为维稳阻扰周大珍寻找关押的真相,每天安排十几人跟踪周大珍造成周大珍不能正常生活,周大珍给西城派出所所长王景才(警号:045045)打电话说她失去人身自由,天天被一群地痞流氓跟踪没有安全感,王景才不仅没保护,还亲自将周大珍送到十堰市行政拘留所。
2014年6月5日上午,周大珍从行政拘留所出门就被七八个地痞流氓把绑架到张湾区星安宾馆,将她折磨虐待殴打成腰骨打折不让去看病,躺在星安宾馆的床上半个月不能下床,每天四五个人轮流换班看守,用注射器给周大珍灌饭。
后来看到周大珍能下床走路了,又把周大珍秘密转押到张湾区金星宾馆,在金星宾馆以杨兆强、李志为首的黑恶势力,他们每天手持警棒对周大珍进行看守,最后还把周大珍蒙头拉到大西沟活埋,坑挖好下起大雨,坑里半腰深的水,杨兆强将周大珍推下坑里泡了半个小时,李志说:“让你两个大学生儿子来给你收尸吧!”周大珍说:“把我活埋了,两个儿子决不会轻饶你们的。”后来他们又把周大珍拖上来押送到林凯宾馆,关在一个房间里每天都把门锁上,隔几天就请黑社会的人进屋就把周大珍毒打一顿,还狂言说政府让我们来在你身上练武。后来看把周大珍摧残的要死了,他们还是怕将来被清算大审判,还是怕自己承担责任,才把周大珍送到张湾区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2014年9月29日从张湾区人民医院将周大珍送到十堰市看守所判刑三年。刑期三年里没有把黑关的日期计算在里面,请问不在刑期里的关押是什么性质?
珍大珍出狱后多次要求上级各部门针对周大珍被非法关押黑监狱的情况给予调查,督促张湾区政府立案调查,要求给予书面答复,由于他们惨无人道迫害,周大珍身体留下很多后遗症,长期腰疼肺部严重疾病,由于腰部经常痛疼不能劳动,晚年生活难以自理,应该谁来承担责任?最后周大珍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帮助解决基本困难问题。
本网将继续关注周大珍后续维权的情况,强烈谴责十堰当局制造人道灾难,侵犯人权的行应当立刻停止,给周大珍自由生活的权利与基本生活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本人多次向张湾区政府提出如下信息公开事项,三年来一直不给任何答复,现在只能向上级各部门如实反映,请求上级各主管部门督促张湾区政府给予答复,尽快铲除地方黑恶势力,让百姓过上安宁的日子。
2013年8月25日下午,张湾区红卫街办界牌居委会书记刘兴堂,红卫街办政法书记朱建新,界牌居委会主任李志,将我从张湾区星安宾馆押送到丹江口高家沟非法拘禁五十多天。
2013年10月17日晚上8:30分以李志为首的十几人又将周大珍从丹江口高家沟秘密押送到十堰市张湾区牛场村枣树垭茶场非法拘禁八天,门窗全部封闭,每天从门口挖的一个小方洞里送一碗饭,因为怕他们在饭里投毒,周大珍拒绝吃他们送的饭菜,第七天的晚上周大珍从昏迷中醒来,自己怎么躺在露天地里,满身都是冷水,好像听他们有人说没事醒过来了,脉还在跳,深夜两点多居委会主任李志等人将周大珍送到家门口,告诉周大珍老公说:“人交给你了,以后有事我们不管了。”
在家调养了一段时间,把家里的事都安排好后,周大珍又开始调查关她的地方。当周大珍找牛场村枣树垭茶场关她的那个房间,发现房间里有被火烧的痕迹,多次找公安让他们立案调查,将她关押的地方是谁放火烧这个房间?当局为维稳阻扰周大珍寻找关押的真相,每天安排十几人跟踪周大珍造成周大珍不能正常生活,周大珍给西城派出所所长王景才(警号:045045)打电话说她失去人身自由,天天被一群地痞流氓跟踪没有安全感,王景才不仅没保护,还亲自将周大珍送到十堰市行政拘留所。
2014年6月5日上午,周大珍从行政拘留所出门就被七八个地痞流氓把绑架到张湾区星安宾馆,将她折磨虐待殴打成腰骨打折不让去看病,躺在星安宾馆的床上半个月不能下床,每天四五个人轮流换班看守,用注射器给周大珍灌饭。
后来看到周大珍能下床走路了,又把周大珍秘密转押到张湾区金星宾馆,在金星宾馆以杨兆强、李志为首的黑恶势力,他们每天手持警棒对周大珍进行看守,最后还把周大珍蒙头拉到大西沟活埋,坑挖好下起大雨,坑里半腰深的水,杨兆强将周大珍推下坑里泡了半个小时,李志说:“让你两个大学生儿子来给你收尸吧!”周大珍说:“把我活埋了,两个儿子决不会轻饶你们的。”后来他们又把周大珍拖上来押送到林凯宾馆,关在一个房间里每天都把门锁上,隔几天就请黑社会的人进屋就把周大珍毒打一顿,还狂言说政府让我们来在你身上练武。后来看把周大珍摧残的要死了,他们还是怕将来被清算大审判,还是怕自己承担责任,才把周大珍送到张湾区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2014年9月29日从张湾区人民医院将周大珍送到十堰市看守所判刑三年。刑期三年里没有把黑关的日期计算在里面,请问不在刑期里的关押是什么性质?
珍大珍出狱后多次要求上级各部门针对周大珍被非法关押黑监狱的情况给予调查,督促张湾区政府立案调查,要求给予书面答复,由于他们惨无人道迫害,周大珍身体留下很多后遗症,长期腰疼肺部严重疾病,由于腰部经常痛疼不能劳动,晚年生活难以自理,应该谁来承担责任?最后周大珍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帮助解决基本困难问题。
本网将继续关注周大珍后续维权的情况,强烈谴责十堰当局制造人道灾难,侵犯人权的行应当立刻停止,给周大珍自由生活的权利与基本生活保障。
孙林:情不由衷的回忆
昨天写了一段《不可抹去的记忆》今天回眸激发了我又一次回顾……
回快2011年出狱时带出一张纸条的经历。
2011年5月29日出狱前除了平常在书上用牛奶记载外,偷偷记下的事情太多。怎样带出监狱曝光是个很大的问题。于是我就不得不想到学毒贩把记下的文字吞食在肚子里使牠们无法找到。四处寻找后发现了“犯医”那里有塑胶小瓶子,而且封闭性很好。于是我就开始讨好“犯医”。犯医名叫董元景,是因为接生孩子失误而被判刑的犯人。而他的案子也非常令外人琢磨不透:他是在2007年11月17日入狱,而判决书和逮捕证又是同一天(注:会在《永久记忆》里写楚)。在监狱不要说“犯医”,就是“小岗”也吃香喝辣的。更何况在严管队做“犯医”!我有用意,自然平常把“董医生”挂在嘴边,并向他云若“出狱后帮他曝光地方政府的黑暗(注:我出狱第三天就打他家人的电话。之后他家人在南京车站“被维稳了”),所以相处也不错。当年我和郭泉(图)在南京浦口监狱属于“政治犯”,因此在看病上就比一般犯人要宽松的多,加上我和“犯医”的关系相对来说比较近。问他要个小塑胶瓶根本没问题,再加上他也不知道我用在什么地方。
……
当出狱前一天我向“大组长”朱吉良要来一块大大的肥肉(注:还差点出了问题)。于是我就在厕所背着监督我的朱明亮和蒋正会偷偷地把肥肉涂抹在小瓶子上吞了下去(图)。
……
注:由于纸张卷起来占地方只能撕成条状开放入瓶中。高女士还为此写了一篇《孑木命根下的“漂流瓶”》文章。
2021年8月19日星期四 求佛(孑木)
回快2011年出狱时带出一张纸条的经历。
2011年5月29日出狱前除了平常在书上用牛奶记载外,偷偷记下的事情太多。怎样带出监狱曝光是个很大的问题。于是我就不得不想到学毒贩把记下的文字吞食在肚子里使牠们无法找到。四处寻找后发现了“犯医”那里有塑胶小瓶子,而且封闭性很好。于是我就开始讨好“犯医”。犯医名叫董元景,是因为接生孩子失误而被判刑的犯人。而他的案子也非常令外人琢磨不透:他是在2007年11月17日入狱,而判决书和逮捕证又是同一天(注:会在《永久记忆》里写楚)。在监狱不要说“犯医”,就是“小岗”也吃香喝辣的。更何况在严管队做“犯医”!我有用意,自然平常把“董医生”挂在嘴边,并向他云若“出狱后帮他曝光地方政府的黑暗(注:我出狱第三天就打他家人的电话。之后他家人在南京车站“被维稳了”),所以相处也不错。当年我和郭泉(图)在南京浦口监狱属于“政治犯”,因此在看病上就比一般犯人要宽松的多,加上我和“犯医”的关系相对来说比较近。问他要个小塑胶瓶根本没问题,再加上他也不知道我用在什么地方。
……
当出狱前一天我向“大组长”朱吉良要来一块大大的肥肉(注:还差点出了问题)。于是我就在厕所背着监督我的朱明亮和蒋正会偷偷地把肥肉涂抹在小瓶子上吞了下去(图)。
……
注:由于纸张卷起来占地方只能撕成条状开放入瓶中。高女士还为此写了一篇《孑木命根下的“漂流瓶”》文章。
2021年8月19日星期四 求佛(孑木)
孙林:不可抹去的记忆
2011年5月29日我出狱之前就为出狱做了充分的准备。把在监狱里的所见所闻都记下来打算出狱以后曝光。又由于担心监狱会查,于是就按照古老的方法用牛奶把事件写在书上(图)。回到集中营后就按照小说上讲的用火烤,结果硬生生把纸给烤糊了也没显示出来。搁置了一段时间遇见了高某后,她对我说“试试紫外线灯”于是成功了……
2019年7月24日我开始不知道为什么把我从南京浦口监狱转到南京监狱,但后来才明白因为担心我知道牠们一个“秘密”……。到了南京监狱之后就把我关在“严管队”并指令专人专管我的一言一行,甚至连喝水、拉屎、撒尿、抽烟都用小本本按时记载并向狱警汇报。这并不出我预料之外,因为2007年我在浦口监狱就是安排了两人专门盯着我。一位是南京航运律师叫朱明亮,另一位是徐州税务局副局长蒋正会。但这次出我意料的是一直不让我午休、吃正常犯人的饭(有关一般犯人和严管队犯人的生活以后再说)。期间我也能想到等我出狱那天,牠们一定会严查我的资料。于是我每天就死记硬背地把所见所闻记在我的脑子里(由于涉及很多,所以会放在《永久记忆》里一次曝光,死而无憾),甚至连时间地点人物都历历在目。可令我最没想到的是出狱那天,牠们把我扒的光光连裤衩都不剩,不得不穿着我大姐的衣服出狱。至于资料那就更别提给我了……
中共法律条文上说“透明、公开”所以我在2021年7月18日写了让南京监狱《信息公开》(图)也得到了回复(图)。当下打算进一步《行政复议》。希望各界媒体、律师关注!!! ……
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 求佛(孑木)
2019年7月24日我开始不知道为什么把我从南京浦口监狱转到南京监狱,但后来才明白因为担心我知道牠们一个“秘密”……。到了南京监狱之后就把我关在“严管队”并指令专人专管我的一言一行,甚至连喝水、拉屎、撒尿、抽烟都用小本本按时记载并向狱警汇报。这并不出我预料之外,因为2007年我在浦口监狱就是安排了两人专门盯着我。一位是南京航运律师叫朱明亮,另一位是徐州税务局副局长蒋正会。但这次出我意料的是一直不让我午休、吃正常犯人的饭(有关一般犯人和严管队犯人的生活以后再说)。期间我也能想到等我出狱那天,牠们一定会严查我的资料。于是我每天就死记硬背地把所见所闻记在我的脑子里(由于涉及很多,所以会放在《永久记忆》里一次曝光,死而无憾),甚至连时间地点人物都历历在目。可令我最没想到的是出狱那天,牠们把我扒的光光连裤衩都不剩,不得不穿着我大姐的衣服出狱。至于资料那就更别提给我了……
中共法律条文上说“透明、公开”所以我在2021年7月18日写了让南京监狱《信息公开》(图)也得到了回复(图)。当下打算进一步《行政复议》。希望各界媒体、律师关注!!! ……
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 求佛(孑木)
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
肖真义发布涉疫视频被传唤
【民生观察2021年8月18日消息】重庆公民肖真义因拍摄并发布关于农贸市场里涉及疫情的视频,被辖区派出所传唤。
肖真义拍摄的一段2分38秒的视频显示:为啥四面通风的农贸集市要关闭,而封闭式的农贸市场却人山人海?今天是2021年8月14日,这里是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片区的室外自由农贸市场,也就是在紫竹路与崇山中路的交汇处,今天这里空空如也,据说是为了疫情的需要,然而实际情况是,封闭式的农贸市场里面却人山人海,难道室外的疫情会比室内的传染更容易些吗?市场外面像海椒最低的时候卖到0.5元一斤,番茄最低是一块到一块五,而在农贸市场里面,至少都是四块,有时候是五块,相必这就是他们为什么不让这些农民自由在外面市场上出卖,而非要到集市里面卖的原因了。请大家思考一下,谢谢。
肖真义在拍摄该视频后发布到网上不久,在今天上午接到重庆市大竹林派出所康美街道社区黄警官的电话,说他在网上发了关于疫情期间,片区附近设立在四面通风的农贸市场被关闭,而封闭式的农贸市场里面未被封闭却还人山人海一事,要求他去派出所一趟。
据肖真义的未婚妻唐云淑说,“今天,肖真义被黄警官和姓龚的等人叫去谈问题不让离开,我在派出所外面等他,警察出来后找到我,他们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及搜查证的情况下,把我的包抢过去,还要我把肖真义的手机拿给他们,不然就不让我离开。”
唐云淑称,“肖真义也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着想,他没有错,也没有违犯法律法规,警察居然要抢夺他的手机去看,我们中国人民为这个病毒死的人已经够多了。”
唐云淑表示,“我们家的房屋财产三栋被人摧毁,黑恶势力腐败分子逼死杀害了我唐云淑的父母丈夫,我向各级有管辖权的部门领导先后申冤二十多年无人管,你们为何不管?为何不去抓捕黑恶势力腐败分子归案?请你们站在正义的一边,立即释放肖真义。我在今天下午17时用手机打了110报警,但只到现在17:53分110都没有出警。请求友友们关注肖真义!”
肖真义电话:13368028910
唐云淑电话:15683637229
康美派出所电话:02363423110
肖真义拍摄的一段2分38秒的视频显示:为啥四面通风的农贸集市要关闭,而封闭式的农贸市场却人山人海?今天是2021年8月14日,这里是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片区的室外自由农贸市场,也就是在紫竹路与崇山中路的交汇处,今天这里空空如也,据说是为了疫情的需要,然而实际情况是,封闭式的农贸市场里面却人山人海,难道室外的疫情会比室内的传染更容易些吗?市场外面像海椒最低的时候卖到0.5元一斤,番茄最低是一块到一块五,而在农贸市场里面,至少都是四块,有时候是五块,相必这就是他们为什么不让这些农民自由在外面市场上出卖,而非要到集市里面卖的原因了。请大家思考一下,谢谢。
肖真义在拍摄该视频后发布到网上不久,在今天上午接到重庆市大竹林派出所康美街道社区黄警官的电话,说他在网上发了关于疫情期间,片区附近设立在四面通风的农贸市场被关闭,而封闭式的农贸市场里面未被封闭却还人山人海一事,要求他去派出所一趟。
据肖真义的未婚妻唐云淑说,“今天,肖真义被黄警官和姓龚的等人叫去谈问题不让离开,我在派出所外面等他,警察出来后找到我,他们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及搜查证的情况下,把我的包抢过去,还要我把肖真义的手机拿给他们,不然就不让我离开。”
唐云淑称,“肖真义也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着想,他没有错,也没有违犯法律法规,警察居然要抢夺他的手机去看,我们中国人民为这个病毒死的人已经够多了。”
唐云淑表示,“我们家的房屋财产三栋被人摧毁,黑恶势力腐败分子逼死杀害了我唐云淑的父母丈夫,我向各级有管辖权的部门领导先后申冤二十多年无人管,你们为何不管?为何不去抓捕黑恶势力腐败分子归案?请你们站在正义的一边,立即释放肖真义。我在今天下午17时用手机打了110报警,但只到现在17:53分110都没有出警。请求友友们关注肖真义!”
肖真义电话:13368028910
唐云淑电话:15683637229
康美派出所电话:02363423110
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
陕西陈艳群案即将开庭
【民生观察2021年8月17日消息】陕西陈艳群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城固县法院通知8月25日上午9:00开庭。
陈艳群,原是陕西省城固县龙头镇卫生院职工。2008年因举报卫生院院长贪污腐败,被院长夫妻打成重伤,后经鉴定为六级伤残,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
虽然双腿残疾,但陈艳群仍拄着拐棍四处上访,要求依法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及其贪污公款的法律责任,结果遭到当地劫访人员数十次的殴打、非法拘禁、拘留的处罚。陈艳群未成年的女儿,因看到母亲被抓而受到刺激,多次割腕自杀被人救下。尽管如此,陈艳群还积极参与公民围观活动,到武汉声援秦永敏等民主维权人士的开庭活动。陈艳群,围观张扣扣案件的庭审,在现场接采访;在县政府门口举牌,痛斥政府腐败,成为本案指控的犯罪行为。
2019年11月19日,陈艳群城固县宾馆寻找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工作组反映问题,被城固县公安局拦截带回,次日将其刑拘。2019年12月26日,陈艳群被批准逮捕。2020年2月26日至今,陈艳群被城固县公安局监视居住。2021年1月25日,陈艳群被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陈艳群,原是陕西省城固县龙头镇卫生院职工。2008年因举报卫生院院长贪污腐败,被院长夫妻打成重伤,后经鉴定为六级伤残,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
虽然双腿残疾,但陈艳群仍拄着拐棍四处上访,要求依法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及其贪污公款的法律责任,结果遭到当地劫访人员数十次的殴打、非法拘禁、拘留的处罚。陈艳群未成年的女儿,因看到母亲被抓而受到刺激,多次割腕自杀被人救下。尽管如此,陈艳群还积极参与公民围观活动,到武汉声援秦永敏等民主维权人士的开庭活动。陈艳群,围观张扣扣案件的庭审,在现场接采访;在县政府门口举牌,痛斥政府腐败,成为本案指控的犯罪行为。
2019年11月19日,陈艳群城固县宾馆寻找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工作组反映问题,被城固县公安局拦截带回,次日将其刑拘。2019年12月26日,陈艳群被批准逮捕。2020年2月26日至今,陈艳群被城固县公安局监视居住。2021年1月25日,陈艳群被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疑打疫苗死亡家属维权被禁言
【民生观察2021年8月17日消息】重庆维权人士蔡邦英的姐姐蔡华疑因注射新冠肺炎疫苗后死亡,家属网上发帖维权遭警方禁言并上门骚扰。
据蔡邦英反映,“2021年8月14下午,我接到重庆江北区花园村派出所民警崔双燕来电话说:我们知道你姐去世也很痛心,表示慰问,并问我在网上发帖子没有?我说这事是我姐真实的悲惨遭遇,我会如实回复告知外界的朋友们。崔说:没有医疗鉴定,你就不要在网上发这样的帖子。我说为什么不让我说真话呢,医生询问我姐病情时我亲耳听到我姐对医生说:我打了疫苗在指定地点留置观察(医院视频清楚显示,留置观察十分钟不到,坐着的大姐摔倒在地上),我说的都是事实。崔说事实就不说了,不是事实的就不要在网上发。我姐因为打了疫苗现在人都没了,为什么不让我说真话实话为其申冤?崔说知道你姐的死我们也很心痛,并问我对这个事情怎么看?你准备怎么办,下一步有什么打算没有?我答:各级部门都知道了,应该有个说法。崔警官再次问下一步你有什么打算没有?我答:我现在很无助,崔警官你有好的办法吗?能给我出个主意吗?崔警官说,若有好的主意我给你说,并叫我不要在网上发。”
蔡邦英说,“7月13日当有朋友问起,我都不想说,后来又接到我们警官的电话。在这里我要感谢所有关心我姐姐的好心人,同时也非常感谢我们民警的问候!”
“我相信我有强大的祖国,我姐不明不白的冤屈之死应该有个客观公正合理的说法,使其能够冥目九泉!”
蔡邦英称,“2021年8月16日晚上8:30分,花园村派出所民警崔双燕等人使劲敲我家的门,已经夜深了,我没开门,来我家之前她们也没给我打过电话。现在崔双燕一直在给我打电话,我知道他们要来干什么,请友友们关注。”
蔡邦英表示,“近期发生在我蔡邦英身上的事,要是发生在谁身上,谁都恨不得告诉全世界,我想目的只是希望得到关心和帮助。在此,希望涉事部门和当地政府能给予蔡邦英及她家人更多人文关怀和实际的帮助,真正体现政府的职责所在。”
据悉,重庆市沙坪坝区65岁老人蔡华,于2021年7月13日在医院打了新冠肺炎疫苗后半小时,起身不适摔倒在地,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在治疗20多天后出现生命垂危,于2021年8月6日22点在医院去世,家人怀疑其死亡原因与她注射疫苗有直接关系。
蔡华去世后,家人多方求助无果,只好在网上发帖求助,却遭到警方电话维稳,要求蔡邦英不要在网上发帖。而重庆公民杨光梅、汤代全因关注转发蔡华疫苗死亡事件,遭到礼嘉派出所传唤,后在网友关注声援下于当日获释。
对此,重庆法律人钟声牛表示,他已陪同家属去调看了蔡华当天打疫苗的录像,公安机关已记录在案,他愿意向家属提供法律援助,现提出两点建议供参考:
1、蔡华打疫苗引起病发死亡,其农转非十年,家庭经济困难,为抗疫献身,治病安葬费用花了七、八万元,理应申请政府救济;
2、蔡华打疫苗引起病犮,录像显示,抢救存在明显拖延。另外,病情经治疗已有好转,发病二十天后死亡,有医疗事故的可能,家属可以及时向我提供病历,我帮忙调查。
蔡邦英电话:15683254618
据蔡邦英反映,“2021年8月14下午,我接到重庆江北区花园村派出所民警崔双燕来电话说:我们知道你姐去世也很痛心,表示慰问,并问我在网上发帖子没有?我说这事是我姐真实的悲惨遭遇,我会如实回复告知外界的朋友们。崔说:没有医疗鉴定,你就不要在网上发这样的帖子。我说为什么不让我说真话呢,医生询问我姐病情时我亲耳听到我姐对医生说:我打了疫苗在指定地点留置观察(医院视频清楚显示,留置观察十分钟不到,坐着的大姐摔倒在地上),我说的都是事实。崔说事实就不说了,不是事实的就不要在网上发。我姐因为打了疫苗现在人都没了,为什么不让我说真话实话为其申冤?崔说知道你姐的死我们也很心痛,并问我对这个事情怎么看?你准备怎么办,下一步有什么打算没有?我答:各级部门都知道了,应该有个说法。崔警官再次问下一步你有什么打算没有?我答:我现在很无助,崔警官你有好的办法吗?能给我出个主意吗?崔警官说,若有好的主意我给你说,并叫我不要在网上发。”
蔡邦英说,“7月13日当有朋友问起,我都不想说,后来又接到我们警官的电话。在这里我要感谢所有关心我姐姐的好心人,同时也非常感谢我们民警的问候!”
“我相信我有强大的祖国,我姐不明不白的冤屈之死应该有个客观公正合理的说法,使其能够冥目九泉!”
蔡邦英称,“2021年8月16日晚上8:30分,花园村派出所民警崔双燕等人使劲敲我家的门,已经夜深了,我没开门,来我家之前她们也没给我打过电话。现在崔双燕一直在给我打电话,我知道他们要来干什么,请友友们关注。”
蔡邦英表示,“近期发生在我蔡邦英身上的事,要是发生在谁身上,谁都恨不得告诉全世界,我想目的只是希望得到关心和帮助。在此,希望涉事部门和当地政府能给予蔡邦英及她家人更多人文关怀和实际的帮助,真正体现政府的职责所在。”
据悉,重庆市沙坪坝区65岁老人蔡华,于2021年7月13日在医院打了新冠肺炎疫苗后半小时,起身不适摔倒在地,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在治疗20多天后出现生命垂危,于2021年8月6日22点在医院去世,家人怀疑其死亡原因与她注射疫苗有直接关系。
蔡华去世后,家人多方求助无果,只好在网上发帖求助,却遭到警方电话维稳,要求蔡邦英不要在网上发帖。而重庆公民杨光梅、汤代全因关注转发蔡华疫苗死亡事件,遭到礼嘉派出所传唤,后在网友关注声援下于当日获释。
对此,重庆法律人钟声牛表示,他已陪同家属去调看了蔡华当天打疫苗的录像,公安机关已记录在案,他愿意向家属提供法律援助,现提出两点建议供参考:
1、蔡华打疫苗引起病发死亡,其农转非十年,家庭经济困难,为抗疫献身,治病安葬费用花了七、八万元,理应申请政府救济;
2、蔡华打疫苗引起病犮,录像显示,抢救存在明显拖延。另外,病情经治疗已有好转,发病二十天后死亡,有医疗事故的可能,家属可以及时向我提供病历,我帮忙调查。
蔡邦英电话:15683254618
谢德平律师遭派出所电话维稳
【民生观察2021年8月17日消息】四川绵阳律师谢德平因在网上发布《本人现阶段不愿注射新冠疫苗的情况说明》,遭到当地派出所的电话维稳。
谢德平表示,因律师协会秘书处要求他每天通报接种新冠疫苗的情况,他便于2021年8月10日,写了一份《本人现阶段不愿注射新冠疫苗的情况说明》,并发布在律师群里,后被网友广为转发。2021年8月15日,谢德平接到当地派出所的电话,一位自称姓heng(音)的工作人员说,他的这份情况说明在网上被人转发,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以下为通话全部内容:
谢:喂!
派:喂,谢德平,是吧?
谢:哎。你好!
派:你好!我╳╳派出所的。
谢:哦。你好!你好!
派:是这个样子。你现在还在我们这边辖区住吗?
谢:我在啊。
派:就是╳╳东路?
谢:我在啊。
派:你在╳╳东路住,是吧?
谢:啊。
派:就是那个╳╳居,╳╳小区?
谢:啊。
派:你住到╳╳的吧?
谢:啊。
派:这样的话。那我问一下。
谢:唉。
派:就是你在网上发了个啥子“现阶段不愿接种注射新冠疫苗”的这个事不?
谢:嗯,我是在一个律师群里头发了个照片。
派:呃?
谢:我在一个律师群里头发个照片。
派:你最近发了一个“本人现阶段不愿注射新冠疫苗”那个。
谢:啊。我说我在一个律师群里头发个照片。
派:我问你你现在这个状态是刚喝酒了是吧,中午?
谢:啥子啊?
派:中午喝酒没有啊?
谢:我没有喝酒啊!
派:中午没有喝酒是不是啊?
谢:啊。
派:喝了点点,是不是?
谢:我只抿了一丁点儿。
派:抿了一丁点儿,是吧?
谢:啊。
派:就是,我听你声音还有点那个。这样啊,谢德平。
谢:啊。
派:今天跟你说一下好不好?因为你在我们辖区住。我们国家疫苗管理法规定现在这个是紧急使用,授权使用,好不好?
谢:啊。
派:再一个,现在为什么我们给你打电话?你在网上发表,反正就是必须发布正能量的。你应该晓得国家现在又在推广这个疫苗。你把这个发出来,万一人家转发造成一定影响,肯定是不好的。是吧?
谢:怎么会是不好的呢?
派:怎么不好,我刚才给你说了的。我给你解释,还要怎么不好?
谢:请问你是派出所的?
派:╳╳派出所。
谢:是╳╳派出所做啥子的?
派:你说我是做啥子的。我今天给你打电话说这个事情。
谢:是╳╳派出所哪一位嘛?
派:我是╳╳派出所,我姓heng啊。
谢:姓heng?heng啥子嘛?你是警察吗?还是啥身份嘛?
派:你是啥意思嘛?你是?
谢:你给我打电话,我问下你身份嘛?
派:我给你解释了啊,我是╳╳派出所的。
谢:派出所的,做啥子的?
派:啊。
谢:你做啥子的?
派:我做啥子的?
谢:派出所那么多人。你做啥子的?我问下。
派:嗯。
谢:怎么称呼你?
派:我姓heng。
谢:heng警官吗?heng所长吗?heng政委吗?
派:不用纠结那些东西,好不好?
谢:怎么会不纠结呢?你在给我打电话,我肯定要弄清楚你是哪一个!
派:首先,我给你普及一下这个东西。
谢:你给我普及啥子?你以啥子身份给我普及?
对方没再说话,挂断电话。通话结束。
对方挂断电话后,过了几分钟,谢德平回拨电话。派出所接电话的人还是刚才那个人。那人说没空,有空了给谢德平律师打过来。谢德平要求找所长。他说所长不在。之后派出所也一直没有人联系谢德平。
谢德平表示,他不知道派出所下一步会对他采取什么措施,他认为自己的做法没有什么过错。
附:《本人现阶段不愿注射新冠疫苗的情况说明》
XX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开展疫苗临床试验,应当取得受试者的书面知情同意。可见,本人依法有权拒绝疫苗临床试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境内上市的疫苗应当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但是,网上公开资料显示,目前给大家注射的疫苗是“紧急使用授权或附条件上市”。许多疫苗只是在境外经过了三期临床试验,在境内并没有经过三期临床试验,或者说目前的接种者都是三期临床试验的参与者。
根据疫苗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及时公布疫苗说明书、标签内容。但是,国家卫健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均不能查询到“紧急使用授权或附条件上市”的疫苗说明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投保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因疫苗质量问题造成受种者损害的,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但是,新冠疫苗在注射前需要接受实验者签署对疫苗的免责文件,许多接受实验者在注射疫苗后出现意外情况时却无法得到救济和赔偿。疫苗责任强制保险没有落到实处。官方和厂家没有为疫苗事故承担应有的责任。
在最近爆发的南京机场境外输入疫情中,37例新冠感染者中有36位都注射了新冠疫苗,只有1例没有注射新冠疫苗。可见,不注射新冠疫苗不意味着更容易被感染,而注射了新冠疫苗也不意味着能够得到足够的免疫保护。换句话说,现有疫苗不一定具有实际效用。官方也已宣布即使注射完两针新冠疫苗,今后也还要打加强针。
综上所述,现阶段广泛接种的新冠疫苗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的正式疫苗,只是“紧急使用授权或附条件上市”的疫苗。本人对现阶段新冠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相关单位转嫁法律责任存在重大异议,故现阶段不愿接种新冠疫苗。
谢德平律师
2021年8月10日
谢德平表示,因律师协会秘书处要求他每天通报接种新冠疫苗的情况,他便于2021年8月10日,写了一份《本人现阶段不愿注射新冠疫苗的情况说明》,并发布在律师群里,后被网友广为转发。2021年8月15日,谢德平接到当地派出所的电话,一位自称姓heng(音)的工作人员说,他的这份情况说明在网上被人转发,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以下为通话全部内容:
谢:喂!
派:喂,谢德平,是吧?
谢:哎。你好!
派:你好!我╳╳派出所的。
谢:哦。你好!你好!
派:是这个样子。你现在还在我们这边辖区住吗?
谢:我在啊。
派:就是╳╳东路?
谢:我在啊。
派:你在╳╳东路住,是吧?
谢:啊。
派:就是那个╳╳居,╳╳小区?
谢:啊。
派:你住到╳╳的吧?
谢:啊。
派:这样的话。那我问一下。
谢:唉。
派:就是你在网上发了个啥子“现阶段不愿接种注射新冠疫苗”的这个事不?
谢:嗯,我是在一个律师群里头发了个照片。
派:呃?
谢:我在一个律师群里头发个照片。
派:你最近发了一个“本人现阶段不愿注射新冠疫苗”那个。
谢:啊。我说我在一个律师群里头发个照片。
派:我问你你现在这个状态是刚喝酒了是吧,中午?
谢:啥子啊?
派:中午喝酒没有啊?
谢:我没有喝酒啊!
派:中午没有喝酒是不是啊?
谢:啊。
派:喝了点点,是不是?
谢:我只抿了一丁点儿。
派:抿了一丁点儿,是吧?
谢:啊。
派:就是,我听你声音还有点那个。这样啊,谢德平。
谢:啊。
派:今天跟你说一下好不好?因为你在我们辖区住。我们国家疫苗管理法规定现在这个是紧急使用,授权使用,好不好?
谢:啊。
派:再一个,现在为什么我们给你打电话?你在网上发表,反正就是必须发布正能量的。你应该晓得国家现在又在推广这个疫苗。你把这个发出来,万一人家转发造成一定影响,肯定是不好的。是吧?
谢:怎么会是不好的呢?
派:怎么不好,我刚才给你说了的。我给你解释,还要怎么不好?
谢:请问你是派出所的?
派:╳╳派出所。
谢:是╳╳派出所做啥子的?
派:你说我是做啥子的。我今天给你打电话说这个事情。
谢:是╳╳派出所哪一位嘛?
派:我是╳╳派出所,我姓heng啊。
谢:姓heng?heng啥子嘛?你是警察吗?还是啥身份嘛?
派:你是啥意思嘛?你是?
谢:你给我打电话,我问下你身份嘛?
派:我给你解释了啊,我是╳╳派出所的。
谢:派出所的,做啥子的?
派:啊。
谢:你做啥子的?
派:我做啥子的?
谢:派出所那么多人。你做啥子的?我问下。
派:嗯。
谢:怎么称呼你?
派:我姓heng。
谢:heng警官吗?heng所长吗?heng政委吗?
派:不用纠结那些东西,好不好?
谢:怎么会不纠结呢?你在给我打电话,我肯定要弄清楚你是哪一个!
派:首先,我给你普及一下这个东西。
谢:你给我普及啥子?你以啥子身份给我普及?
对方没再说话,挂断电话。通话结束。
对方挂断电话后,过了几分钟,谢德平回拨电话。派出所接电话的人还是刚才那个人。那人说没空,有空了给谢德平律师打过来。谢德平要求找所长。他说所长不在。之后派出所也一直没有人联系谢德平。
谢德平表示,他不知道派出所下一步会对他采取什么措施,他认为自己的做法没有什么过错。
附:《本人现阶段不愿注射新冠疫苗的情况说明》
XX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开展疫苗临床试验,应当取得受试者的书面知情同意。可见,本人依法有权拒绝疫苗临床试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境内上市的疫苗应当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但是,网上公开资料显示,目前给大家注射的疫苗是“紧急使用授权或附条件上市”。许多疫苗只是在境外经过了三期临床试验,在境内并没有经过三期临床试验,或者说目前的接种者都是三期临床试验的参与者。
根据疫苗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及时公布疫苗说明书、标签内容。但是,国家卫健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均不能查询到“紧急使用授权或附条件上市”的疫苗说明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投保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因疫苗质量问题造成受种者损害的,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但是,新冠疫苗在注射前需要接受实验者签署对疫苗的免责文件,许多接受实验者在注射疫苗后出现意外情况时却无法得到救济和赔偿。疫苗责任强制保险没有落到实处。官方和厂家没有为疫苗事故承担应有的责任。
在最近爆发的南京机场境外输入疫情中,37例新冠感染者中有36位都注射了新冠疫苗,只有1例没有注射新冠疫苗。可见,不注射新冠疫苗不意味着更容易被感染,而注射了新冠疫苗也不意味着能够得到足够的免疫保护。换句话说,现有疫苗不一定具有实际效用。官方也已宣布即使注射完两针新冠疫苗,今后也还要打加强针。
综上所述,现阶段广泛接种的新冠疫苗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的正式疫苗,只是“紧急使用授权或附条件上市”的疫苗。本人对现阶段新冠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相关单位转嫁法律责任存在重大异议,故现阶段不愿接种新冠疫苗。
谢德平律师
2021年8月10日
从大规模处罚翻墙者看中共违宪侵权的疯狂
连日来,网络热传着一份浙江省对在互联网上突破中共防火墙而浏览境外网站,即通常称为翻墙的人士的处罚简况,显示仅浙江省2020年8月因个人翻墙而被行政处罚就达到18例,全年60余例。相较于过去几年,自2019年起,中国大陆个人翻墙被中共当局行政处罚的数量开始呈直线上升的趋势,到2021年惩处翻墙更成为中国社会的普遍现象。这些事实充分说明中共当局已经展开大规模镇压个人翻墙,要将国民锁死在网络信息官供状态,将中国网络彻底局域化、断绝国民获取境外信息及与外界的信息联系。
据大陆媒体报道,中国一名北京小粉红自称“爱国青年刘思桐”,因为2021年6月中旬到派出所举报台湾YouTube频道主“摄徒日记”涉嫌宣扬台独,被派出所以违法翻墙为名罚款人民币一千元。刘思桐事后失声痛哭,还把和公安的对话录音都放到网上,还被“摄徒日记”拿来消遣一番。刘思桐痛哭:“因为我违法翻墙,罚款3000人民币!”
据刘思桐公布与公安的对话显示:
刘思桐:我用一个音乐视频的时候,无意中看一看,看完就比较愤怒想举报,他就故意呛,咱们这个大陆人说,你们举报就会被抓。
公安:你是通过什么渠道看这个
刘思桐:通过网路
公安:你是什么网路
刘思桐:就YouTube、油管
公安:你怎么上去油管
刘思桐:他有网络加速器,加速就能浏览一些比如说音乐
公安:翻墙本身就是违法,你知道吗?
公安:YouTube本身就不让上,好在你有来我这边举报,咱们国家不只你们可以看见这些东西,国家监控部门、国家监督机关都在看,而且该做什么事都在做你知道吗?
刘思桐:我就希望他哪天进我们大陆领空、领海就给带走。
公安:这你不用操心,这帮孙子不敢来。
“爱国者刘思桐”到派出所举报“台独”最后被处以警告并罚款的案例,说明中共当局已经全面禁止公民个体翻墙浏览境外网站,无论公民个体基于什么目的,哪怕是自称爱国且主动举报台独等等所谓敌对势力,只要是翻墙了,那就必然给予惩处。这种对公民个体不问动机,不计结果,只看是否翻墙,就坚决处罚的行径,显示了中共对公民信息封锁的严酷性。
中共持续强化对翻墙镇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公安机关可对违反此规定的人给予警告,并处以最高15000元罚款。
中共国务院在1996年发布该《暂行规定》,在1997年修改。这个规定在过去20多年中“备而无用”,具有法律效应,但没有履行执法行为。2017年1月22日,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从当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清查网络基础设施和IP地址、宽带等网络接入资源。从那时起,当局就在释放一种信号,警示企业和个人重视“翻墙”的法律后果。
2017年7月1日,拥有大量用户的老牌VPN服务商GreenVPN停止服务。之后,更多VPN服务商在监管部门的要求下终止运营,包括天行VPN、云墙VPN等。在2017年一年,苹果公司以触犯中国法律为由,在中国区应用商店中下架了674款VPN应用程序。目前在中国大陆只有通过三大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来申请的海外服务器对接服务才是合法行为,其他形式的“翻墙”行为都属于《暂行规定》中的“非法定信道”。
当然,中共当局对公民个体翻墙的严打是基于对信息的封锁,害怕国民了解真相。而对中共承担外宣的机构与个人却是完全由公权力在背后支撑其翻墙,如中共环球时报的胡锡进及众多外宣媒体中的记者均可上推特,而在中国大陆,要发推特就必须翻墙。显然这些承担中共外宣职能的媒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受命翻墙宣传中共的,是被中共许可并受到任务安排的。
中共大肆镇压一切公民个体翻墙,严控一切翻墙服务提供商,而只允许受命外宣的媒体及其工作人员翻墙的行径,事实是严重侵犯公民获取信息的权利,言论自由的权利,了解事实真相的知情权利,交流学习的权利等等,是完全违宪的。而中共出台的所谓《暂行规定》中惩治公民翻墙条款显然是侵犯公民权利的违宪的恶法。依照恶法非法原则,应该立刻废止。
人类日益成为一个村落的时代,作为联系交流的互联网,原本是提供人们充分交流学习的便利工具,结果今天成为了中共封锁防范的对象,不仅设置防火墙,而且将公民向外获得信息当作犯罪,严控公民个体翻墙,肆意惩处翻墙者,这不仅严重侵犯公民权利,违反中共自己颁布的宪法,而且也必将阻止中国融入世界,阻止中国科技进步,因此于国于民都是有害无益的事。所以,在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立刻停止对公民翻墙的打压,立刻废弃《暂行规定》的恶法,切实兑现保障公民人权的承诺,消除一切阻碍中国融入人类文明主流的路障,还公民以自由人权与法治。
民生观察 2021年8月16日
2021年8月15日星期日
判陈玫蔡伟一天都是当局违法侵权的重判
据人权网站“维权网”报道,北京“端点星”网站案当事人陈玫、蔡伟于日前被北京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参个月。虽然判决后几日陈玫、蔡伟便刑满,将获释放,但这仍显示着中共当局拒不纠正自身违法侵权罪错,而是要将违法侵权进行到底。
据陈玫兄长陈堃8月13通报:“端点星”案当天开庭结果:当庭宣判,陈玫、蔡伟均被判刑1年3个月,罪名“寻衅滋事”。按照这个时间,他们将于8月15日出狱。2021年8月14日至8月23日是上诉期,判决书未生效,按照取保候审处理。若不上诉,则判决书从8月24日开始生效。截止判决当天,陈玫、蔡伟失去自由已经482天,终于等来回家的消息!
陈玫和蔡伟因使用GitHub备份武汉肺炎COVID19相关文章,于2010年4月19日被抓捕。遭秘密关押54天之后,6月12日被以“寻衅滋事罪”逮捕,关押于北京朝阳看守所。2020年8月6日,陈玫的案件已经移交至朝阳检察院。直到今年8月13日被判刑1年3个月。
陈玫1993年出生,陕西省人,原北京市某公益机构人员,“端点星”网站公益志愿者,新闻自由捍卫者。学生时期曾就读于中国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毕业;大学期间,曾因热心公益而多次参与为大学生筹集书籍、组织公益讲座等活动;被捕前,曾一直是“端点星”网站的公益志愿者;因该网站旨在以对抗网络封锁和审查言论为己任,服务内容以备份新闻类内容为主,所备份的文章来自国内各大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被删文章,故而为网民保留、还原了大量详实、客观、原始的文图信息;武汉冠状病毒疫情爆发时,曾因该网存有疫情相关文章备份,其与蔡伟等人为了保存疫情记忆,遂发布了与疫情相关的被删敏感报导及文章备份;但此举却引发中共当局强烈不满和极端恐惧;2020年4月19日,其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突然带走,自此失联,后知已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等罪由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遭秘密关押54天之后,6月12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关押于北京朝阳看守所。2020年8月6日,陈玫的案件已经移交至朝阳检察院。直至本月13日开庭宣判。
蔡伟1993年出生,湖北人,原北京某互联网公司工作人员,“端点星”网站志愿者,新闻自由捍卫者。2011年—2015年,曾在中央财经大学攻读本科;2015年—2018年,又在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攻读硕士学位,直至硕士毕业;大学期间,曾积极参与大学生通识教育夏令营,并在相关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做义工;被捕前,曾一直是“端点星”网站的公益志愿者;因该网站自2018年搭建以来,以对抗网络封锁和审查言论为己任,长期备份微信、微博等平台被删文章,其与陈玫等公益爱好者遂据此在武汉肺炎疫情爆发期间,将网站保存的大量相关疫情文章备份发于网上,以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但此举引起中共当局的强烈不满和极端恐惧;2020年4月19日,其与陈玫等人突然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带走,自此失联,后知已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等罪由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遭秘密关押54天之后,6月12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关押于北京朝阳看守所。2020年8月6日,陈玫的案件已经移交至朝阳检察院,直至本月13日被开庭宣判。
从陈玫与蔡伟所从事的收集保留备份中共当局网络被删除文章材料,及武汉新冠肺炎爆发后收集保留有关疫情资料来看,完全是为了保存历史资料,以便还原历史真相。根本不存在任何原创性文章材料,也就不可能有任何涉嫌虚假、编造、诽谤等等,可以被中共当局扣上言论获罪理由的事实,因此也根本不会触犯什么法律条款,仅仅只是保存历史资料。然而,中共当局居然不能容忍这种纯粹历史资料性的收集保存,而扣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可见中共当局对公民言论管控的严酷,以及对一些保留历史真相材料的恐惧。
武汉新冠肺炎从2019年底爆出后,一度有在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发声向社会报警,结果遭致中共当局传唤警告处罚,由此错失人类防控疫情的有利时机,终至全球蔓延,至今仍无法有效控制,更不知何日才能最终结束疫情。如此严重威胁人类生存的大灾难,中共居然不允许人们探讨、调查、研究、思考,而将大量涉及疫情的文章封禁、删除,以消除历史痕迹。而端点星网站,本着对历史与人类命运负责的精神,本着保存历史原貌,还原历史真相的初衷,而将大量被中共当局删除的文章备份保留,竟然遭致拘押,最终被定有罪判刑。
中共如此判刑端点星网站义工,不仅严重侵犯公民基本宪法权利,而且也显露出中共对历史真相的恐惧,对武汉新冠肺炎疫情的隐瞒的事实。这是公然践踏法律与人权,是对人类存亡的不负责任,是反人类。
当然,今天中共当局审判端点星,虽然判决刑期与已关押时间基本一致,但这并非说明中共在端点星案件上有悔罪,而是恰恰说明中共要将言论控制与掩盖历史的罪恶进行到底。今天它们拒绝还端点星人士以公正,明天它们就会再度对一切敢于保留历史真相人士开刀。看看中共至今仍然关押的思考武汉病毒来源的南京教授郭泉,及采访武汉疫情的陈实秋、方斌,以及重判上海前律师公民记者张展,无不显示着中共当局对公民权利的蔑视与践踏,对武汉病毒的掩盖与压制。
中共当局重判端点星网站人员,及拘押一切采访调查、思考武汉病毒的人士,是公然践踏自己颁布的法制,公然违反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也是公然将人类命运弃之不顾,对历史只是一味掩盖而拒绝负责的行径,必将遭致人类一切文明正义力量的唾弃!
民生观察 2021年8月14日